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記念

記念與紀念又有什麼分別呢?

紀念留給未來,記念屬於現在。或者對他來說,就只有成為往事的,才會用上紀念。但如果可以,誰也不想紀念喜歡的誰。只想好好記念,惦記。思念將情感鞏固,然後記憶在不知不覺中超頻,記下更多細膩的插曲。

但記念會讓你在滿怖情緒地雷的記憶中死去活來地玩命。就只有親歷其境的人才會明白,膽顫心驚的真正意思。時間如果是一條線,彷彿被情感的任性拉得很長很長。

渡日如年啊,你在記憶與真實,理性與感性中間來回踱步,糾結又躁動不安。「記」是理性的,「念」是感性的。記念是你分不到自己腦海裡的,是實在的曾經,還是虛幻的將來。就如電影"Inception"裡的夢,感覺無比真實,但情節卻異常瘋狂。

紀念安全得多。事過境遷,沒有情感作催化,人會愈念愈不情深。紀念自然成了一種回憶,一種窩心的聚舊,有時如學者那樣,於學術論壇總結前事。有時似爺爺跟小子講起舊史,情緒起伏大但情感不再,就算有亦難以形容,未敢重拾。

紀念是當某人離開了,你記起,才會紀念。
現在,儘管記念是如此高危而折磨心神,將時間扭曲,吞噬當下,但你還是在記與念中來來回回又浮浮沉沉。

將來,或者不用記了。
如果一切在心,只需念。不用記。

曾經擁有過的是記念。對他的記,對他的念,原來會在一瞬間消失。
那刻起,你只能紀念,卻失去身份記念。他已經走了。



已不見。
在說再見之前,他的心將會交給了別人,你猜。

你早已明白,記念在人與人的相遇互動裡是奢侈的。所以你珍惜每個能夠記念對方的日子。
你們不會有什麼什麼紀念日。將來想起這舊時日子,令你笑著心酸的,是這一天一天記念對方的平凡日子。
曾某年某一天某地,時間如靜止的空氣,心寸步難行,心慌意亂。迷濛但強烈

愈是記念你,愈想你,愈不想懷念你,不要你活在記憶內。
愈害怕彼此沒法一起,愈要在分離以前,好好自私地記念你。

這詞太鋒利:
如果從此不見面 讓你憑記憶想念 本來這段愛情可以記得很完美
他的樣子已改變 有新伴侶的氣味 的氣味

記念。快要完了嗎?
那一天總要來臨。他終於在無人的長街哭了。
輕輕哼著「記念」,獨自慢慢地紀念這消逝的無可挽回的絢爛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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