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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 星期四

專欄作者

 聽某DJ說,從前還有副業-寫專欄。要定時交稿,有時一個月要交十數篇,天南地北什麼都要寫。

然而我又回到那個年代,回想起那個年代。雜誌還是一回事,大家仍要準時聽收音機的年代。那個年代,喜歡什麼,就會希望自己長大也做什麼。比如說喜歡唱歌,那就聽很多歌,學唱練唱,發一下歌星夢。那時的我,是很喜歡聽電台的,特別是那些晚上的PHONE IN節目,還有三更半夜播歌又說說故事的節目。喜歡,然後模仿。可惜是唱歌不好聽,卻是很喜歡聽歌,聽流行曲,然後中學時期就那樣聽著做功課,也幻想自己是主持人,去解答別人的問題。

哈,說起來,那才是字罌的啟蒙。如能夠,或耆,我是會用聲音取代文字來表達自己的。朋友不太熟的都知我是有點長氣有點口水佬上身,道理王只講不做那種。是以以後開始寫,其實是亂寫,心中的模板其實是當自己是個DJ,是個專欄作者。

都什麼時候了,專欄是否已不再流行?又或者是很普及,人人都是專欄人。影片,文字,幾句也好幾篇也好,人人隨時都可分享。再沒有什麼公共空間大氣電波的局限。同時人當然老了,少了對世界和別人事的好奇心,也愈來愈少喜歡與欣賞的人,專欄這東西好像就離自己而去了。

是雙向的。我也離他而去。

換來的是一種什麼都分享的文化,與維持它的一個個平台。還是有很多有意思的「專欄」吧?只是現在看到的多數是黑心的群眾與帶居心要吸流量的content crater。好像很多資料都沒有連貫性,像某人今天在地鐵跟人打架,一個POST幾百留言。然後,好像也沒有跟什麼人connect,又有另一單。,而且內容都很有實用性,而少了點空間讓專欄人built up his/her own persona. 

Youtube其實是可以的。只是不是文字而已。那是另一種語言與規則。但畢竟不是專欄。

專欄,多少有種距離。不。是那時候什麼都帶點距離,所以讀到好讀的,會更高興。剛無意點進xanga有個舊FB PAGE。那時的人還會在FB推荐別人去讀別人的BLOG。

外國好像也有很多有名的BLOG。香港,是呀,好久沒聽說過blogger. It is V-blogger now.

寫專欄的,都曾希望多點人讀到自己的文字。年少,總覺得會遇上知音,而且不喜歡的毒舌的,應該也不會有太多人。2026年,實在沒勇氣去在threads上說任何東西。公海,就是有很多不受你歡迎的怪。你用心焙焗的芝士蛋糕,他有意無意PATPAT一搖,就整個從桌邊掉到地上,還要被不認識的人惡意攻擊,太可怕。

如果我的劣文當年是要面對這樣多的群眾,而不是在xanga editorial 那個還算有過濾過的小圈子,那我絕不可能寫出這麼多。也沒有後面的故事。說起來,也算是在正確的時間做過正確的事。

興趣是會被放下的。那是美好的一頁。

所以也多謝給過我肯定的人們啦( 學習不緊抓不放中)。或者當年大家都是學生,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太計較,才會欣賞彼此,各此以自己的方式去表達。那時以為這些日以繼夜的興趣是會不變的,是會一生一世做下去的。就像打球一樣,那時打得瘋了,仍樂此不疲。但人終會老,會變。正常的。最後興趣就是留下來,強度也不一樣,畢竟你能力也不一樣了。十幾年,人也變了,生活變了,興趣變了也平常。

可惜是少了一點機會,去看這些凡夫俗子的日常。透過文字,去知別人的生活,別人的執著,又訓練一下自己的想像力,去猜想對方是個怎樣的人,未來會有怎樣的人生。

不去為失去而可惜,我是想,我們長大得真快。那個時代,尋人如尋寶,有趣。


美好的,沉澱了。



2025年7月6日 星期日

讀客

早前重看自己的文字。不談質,只說量,數量之驚己,實在不能不感嘆年輕多好,青春的一份傻勁呀。我記得曾想過把自己寫過的結集成書,不為錢的,只是想留個紀念,也可說是圓夢,有過一本什麼什麼的,可笑稱自己是一位作者。然而,當很多很多很多年都過去,原來年輕和中坑的自己,中間真的會有段層。當你把一些放下,放下,再放下,慢慢就會忘記最初那份熱忱。又或者更是自然而然地過渡了。生活,太多瘋狂事,太多別人的又與自己有關的事。應付這個,計劃那個,兒時青年時的某些執著須自豪,不得不放下了。

早前,因為一些事,再被提醒自己擁有的一張沒營養的嘴。儘管我心不存惡意,但話說出後走到聽者的耳,卻是難聽又令人難受。是的,如果人大了,學會什麼問題都是自己的問題,自己都有責任,都有可改變的地方,那麼都不是孩子的自己,是應該學會更好的管好自己的嘲巴,管好自己的某些善意。你知道嗎,人大了要學如何不給別人建議,不在別人未要求以前,提供意見,分享批判。

如果對方不曾要求,也許你的一切都是沒有意義的。不要亂了事情本來應有的節奏,不要以為自己有需要下什麼定論,為什麼定性。你自然對人事情有想法,只是,你別說。別再把自己想像成一個智者或先知,或善解人意的朋友。你應該把自己看成跟別人一樣,一樣無助,一樣無力。我又是誰,我又懂什麼呢。

真的。

2025年的下半場,我會學習。我想這對自己也是好的。少說話,多靜聽。世界聲音太多,我不如聽聽。如有時間,不如好好活。世界如何運轉,報應如何應驗,公道有否伸張,一切都留給那些想知,和有需要知道的人。

文字騙人,不騙己。從前的自己愛寫為何而寫,現在呢分享為何不寫,都是同一個筆者,在不同的時間點上。不過十多年,人又變了又變。想像不了成為老人以後,如何看今天的自己。只是今天仍在十數年前寫東西的那個平台上寫東西(還竟然有人(有你)讀著),我想也是我意料不到的。

也來說說你。天秤人呀,你好嗎?我心情奇怪。因為打字時,我感覺自己與舊日的自己仍連結著。而你,大概也是從前某個時段出現過的讀客。但同時,我們都老了。你升職了(還是已經升職了好幾回了?)。跟你說,我有位朋友的兒子,已長大到我和朋友剛認識的年齡。時間是瘋了嗎?跑這麼快干嗎?

而我還是很容易連繫上舊時的自己,會比對新舊今昔的那種人。What have we done? How did we meet? How come we survived.

我想起有位朋友,他曾在上海寄過明信片給我,給我這個素未謀面的筆者。我想你不是她。這麼多年後,究竟他還好嗎?生活美好嗎?老了嗎?開始沒記性了嗎?還記得我嗎?還記得有過這明信片嗎?

又其實時間只有這麼多,有些人我們是刻意地沒有安歌的。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年輕時不知後來沒有後來。然後你覺得這樣雖不算好,卻又剛好。你喜歡那些剛好的closure. 沒有重遇Reunion所帶來的骨感,不用在他或她面前掩飾自己的緊張,崇拜,或不安和尷尬。就可以更浪漫地回想從前的我們。像看一場舊戲,再聽舊歌,是有期的回到過去。對,是思憶在旅行,但不會被困。是很安全的一次counselling.

也有些人,看著就已跟從前不一樣了。but i am no body and who am i to judge.

是的,原來我也懷念掛心讀者的年代。我記得,我在大學時,為考中六中七的打氣。我剛工作時,為讀大學的打氣。我單身時,為苦戀的打氣。我痛苦時,為了安撫別人而不自覺中堅強起來。WOW!這些都很不番工,很不實在,很作者讀者,很文青,很年輕。

很好玩,也是一些高興自己年輕有做過的事。

所以其實我想說,也沒什麼的。在外國的你過得還好,就好。相信你跟我一樣,但感覺到時間走得有多快。想起當初XANGA(或之後?)的我們,就知道了。這一切,如仍未結束,算是巧合是緣份。但如一切兒時我們所追求的,多少都會消退的吧。

我曾以為,每當自己離開,都可以好好道別。但我開始相信,總有一次,我會很灑脫地放下。但當中的一些片段,一些美好,我還是會精挑幾件,帶在身上。這種舊時代的人,寫舊時代的字,誰說得上可以寫幾多,誰知道是誰先耐不住要先走一步?道別,不能在道別那刻說出口。說了再見,然後又見的,每次都是意外。

這地方,如果不步XANGA後廛的話,必會是我的一部份,我的驕傲。而讀者,你,還有為數不多那些只來過一次的,都是字罌的一部份。

生活很大,生活快樂就好。我知,不易的。


就這樣。如能夠,我很樂意隨意寫寫。這夜聽著美好的音樂,開了一罐啤酒,完成了一篇。又年老又年輕的,又長氣又怕多說的,像回到過去,又似回到未來。我只能確認,自己寫的一直不如自己所寫的。但幸好,我可以相信,原因我喜歡寫東西的自己。不用讀得懂,寫得出,吐一場就好。


祝你你你你,安好。多謝你你你你。也多謝自己。堅持了太久。走過這一條路,年長的自己點頭中。你不用做得很好,你做過,而你曾覺得自己做得好,就很好了。


晚安。




2014年11月8日 星期六

精神絕食

關於書。

身邊愛寫的人,都愛看書。不常寫的人,都有閱讀習慣。能寫那種美麗的文字,多數有閱讀美麗文字的經驗。而我也覺得閱讀是個好習慣,是個「有型」的習慣啊。如果說認識某人常常看書,我可能會覺得他們「懂得很多,也許會是一個見多識廣,有文化的人」。無奈是,我真的不敢說自己有讀書。真的沒有。

有沒有人都像我這樣奇怪,不抗拒寫,但就是不能像別人那樣,常常閱讀?

我知道閱讀對寫作的重要。不。閱讀對做人也是很重要啊。氣質修養,以至平日閒聊交際,多閱讀都會帶來實際好處的。特別是我這樣不抗拒胡亂寫的人,不是更應該常讀書嗎?然而,我有時會借書。一口氣借幾本,可能完成不了一本,便盡數歸還。然後自動自覺的去打球,去寫字。書總是放在一旁。

如果我也讀書,我會不會更有文化呢?可是沒有如果啊。看,有時間我還不是在寫?

讀與寫,好像都是會被拉在一起的一對。會讀的人,通常都會寫。會寫的人,也不可能不讀。可我,只是很偶然地讀王貽興或林夕,一篇兩篇,只此而已。平日吸收的都是面書的新聞,最多閒時聽聽歌,吸收一下早已聽過的詞彙,就這樣。沒有入,究竟是怎樣能寫下去呢?

每當讀別人的文字便覺有差距。但又會想,會不會自己的文字也有一些特點,所謂的缺憾美?

嘿,這大概只是藉口而已。

我就是一個不常閱讀的人喇。如果一個陌生人初初認識我,會有什麼感覺呢?可我又是一個會盡量吹水寫字的人。怎麼性格那麼不統一?

就如我很喜歡打籃球。感覺也算是一個好動的人。但我就是不愛跑步,不愛做Gym,有些行山啊水上活動啊其他什麼什麼的,我不討厭,但就是提不起勁多玩多試。有時間,寧願宅在家。或打球啊寫字啊看戲啊睡覺啊。可我明明就是好動的人,我的活力甚至比一些好玩的人也要多,怎麼就不似別人那樣常常玩呢?

關於讀書。每當讀別人文字,讀到別人一些讀過書的痕跡,比如說用字,還是引句,便會有點點欣慰點點羨慕。有時小孩子氣地想:哼,如果我也愛讀書,多好! 不過實情就是沒有啊。而那種帶有知性的文字,踏實而讀來有內涵的文字,似乎都是我勉強不來的產物。

文章如果真能反映一個人的質,我想我已表達自己表達得很清晰。

不進則退。可我就是沒有再進的欲望。很可怕的說法,但就是覺得自己不再是從前的那個自己。這樣隨意的自己,可能比較適合。我也不會強作自己是個常讀書的文青。罷了,現在雖然會很直接的說自己會寫,但意義亦與從前的那種「筆者」不一樣。

其實有很多人都是這樣,照自己的意思無目的地寫著記著。有人欣賞也好,無人問津便灰機幾天便算。唉,試過學別人,學不夠一兩星期,便打回原形了。能間歇性地扮下野,但長時間要走下去,始終有赤裸的時候。你的底是什麼,便自然寫什麼字。唉唷,沒法了。

精神早已絕食很久了。可是排泄,或者說是發泄吧,是心理需要。

我想自己獨一無二,我想自己被喜愛。可是往街裡隨便走走,我絕不罕有,我從未罕有。我不比別人好,不比別人差。我跟千萬想分享的人都一樣,照自己的程度與心思,寫。只是,我不是讀書人,這裡寫的有時是幕前,有時心幕後。或者,就是這種嘗試隨心但又有勉強痕跡的文字,成為了文字裡那個我的胎記。

沒文化,也可寫字啊。我有我心內的文化。固步自封,自瘋,自成一角,自詡一國王,呢個係我既Show。







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

愚公的心事


其實創作不單要靈感,要有想法,更要有勇氣。
生活的瑣碎念頭,或者存在值得被記錄的人生意義。只是組織羅列不易。創作又如賭博一樣,全心全意將小事化大,到頭來可能只是縱情的無事呻吟。寫過的字,迫出來的情感,被凝聚成一篇文章以後,就被冷落。所謂有勇氣,就是有勇氣將它們帶來這個世界以後,又要他們相信自己已被遺忘。

是呢,浮誇是為了確認現在存在著。發聲是希望被聽見。創作,又是為了什麼?儘管我仍在路上,走到某天,一時心軟,或狠心認清現實後,都會想給自己一個實在的,可持續發展的,創作的理由。心口那個勇字,究竟是用怎樣的墨心寫成的。

請原諒我的無知與幼稚。在舊居Xanga寫作投稿的日子,成功擺設了單機寫作。望著那可能有水份的訪客人數,彷彿就有了走下去的一點原因。只有有誰看過了,我的自我滿足機制自會善後,或者有人讀了喜歡,或者有人讀了有盼望。「或者」,是創造希望的咒語句首。人夠正面,就可以了。

說起創作,是因為,有朋友往網上某些平台投稿,看來挺成功。

隱姓埋名地寫有一好處,就是你可以假定,無論喜歡你與不喜歡你文字的人,都是以事論事,不因交情深淺而調整觀感。他告訴我想投稿時,我聽得出他心內有一團火。想試,想創造的智慧之火。我很為他高興。特別是首次以自己筆名投稿,得到刊登,看著形形式式的統計數字,逆向反証「我得,我可以」。一不離二,二不離三,創作就是這樣順水而流,愈來愈快,愈來愈興奮,直到某天幻得幻失,重新反思自己投稿的意義。

而我,亦老早想好了新名字,一直想扔下這個自己,然後重新做人。可是,才發現自己勇氣不夠。又或者,我已經將最寶貴的一切存於這裡。我心內的能量,都需要用作維繫這裡。未敢忘舊,所以貪新亦只是一個貪字,停留在想法層面。

朋友說,我也繼續投稿吧。當下沒說,可是我卻清楚,自己跟他的最大分別是:他可以為了投稿,圍繞一個主題,要寫便寫。我,卻是隨興得很。寫了,覺得可以才投稿。朋友勇於多線發展,而我卻是會安份於單機寫作的筆者。

我知道自己與他不一樣。同時,又有點點不甘心。如果我是他,如果我有他的勇氣,或者會少一點看似多餘的反思。
如果我真的有盡力去留住創作的勇氣,或者不會久不久便停下腳步,問自己走下去的原因,以及下一步要走的方向。

我想,如果我可以多開一線,或者是以「音樂」為核,去寫一些與音樂有關係的文字吧。但其實這與我最理想的創作模式有點出入。我最希望的,其實就是這樣寫,什麼都寫。我不過濾,但交由有心人過濾。讓他們決定帶走什麼,讓他們決定留下來或離去,何時留言,何時轉載。

這大概太貪心。我知,不自量力。

於是,有時候人生在世就是這樣的了。做著很多不討好的事,事倍功半的堅持著嘗試著。很多人說,這樣值得嗎?與某某相比,人家都能怎樣怎樣,你這樣做又有意識嗎?當下,當然就有意義。因為意義總是有的。但人嘛,多多少少都會往左右看,比較一下,就知客觀上自己不算好。但,無奈也好頑固也好懶惰也好,就是學不了別人那樣。就像早已鐵定了,喜歡做這些自己並不善長的事情。你明知效果不怎好,但因為「喜歡」,又或者依賴了,長情吧,便繼續沒什麼效果的,繼續做。

愚公移山大輩子,看見旁人在山中炸穿一條隧道,幾年便能在山與山自由穿梭,那會是一種怎樣的怪感覺?

這一年,由上年八月至今,過得很特別。是大於難受,多於難受,很陌生很脆弱的一年。或者是適應力太慢,其實到了今天,我還未完全放下Xanga。我很難放下那些對我好的人和事,是因為自己太貪心的緣故。足足一年,三百多天,持續地迷惘,由生活,到網上;由做人,到寫字,環環相扣,反思的是完整的一個我。無力之時,只敢反感。反感自己某些,反諷自己某些。且進且退的,走到現在。有時,就像今天,會停下想,究竟怎麼了。既然事倍功半至此,堅持的理由是否充分?所謂的放棄可以不是完全放下。決定「離開」,意味著寫少點,寫精點,寫疏點,寫得淺一點。簡單說,付出少一點,離去易一點。

但又想過自己說過,想起認同自己的人說過:這裡有難得的「堅持」。而我,的確只有堅持這一點而已。

早前有朋友在面書做了一個Page,經營不夠半年,當初幾乎每日一文,現在看來是荒廢了。我明白也體諒。我本人也嘗試在面書出Page,連一個月也捱不夠,就自收了。這也讓我了阿Q的想起,原來自己也有堅持過,不也很好嗎?

但當我想起他頁面的文字每篇都有幾十人讀過,而我又總是自言自語而不改變改善,冷靜下來又動比較的念頭:堅持下去的絕對平庸,與一時三刻的大放異彩,誰更有意思。

以日記的形式,單機地寫,寫了不只十年了。就當從投稿開始,亦五年了。其實客觀而言,有沒有一個成就的標準?一個寫了五年的普通人,究竟看到什麼,得到什麼,然後便能跟自己說:這五年的光陰,這些字,這些心血,都值。

又當一個人畢業了,畢業五年,其實又應該得到什麼呢?一脈相承,想起就會迷惘。特別當你看到很多根本從來沒有寫的人,都得到你想要的種種。你會懷疑,雖然自己不會後悔開始,但會嘆息自己可能一次又一次錯過告別的時機。放手的時機。重新開始的時機。

我捨不得。離去了,我還有什麼光榮的感覺可以送給自己?

到最後,我又斷斷續續的,寫完了。愚公寫字,我就是這樣。希望事情快一點轉好吧。

ps1:沒什麼,純粹想推一推自己一篇舊文章。我發覺,這種自寫自推的愚公行為,類似自給自足的勉勵系統,已經不下幾次讓我喜歡自己。我好奇,自己舊日能寫到這樣的東西,為何今天不能呢?就這樣,占占一番,又傻傻的在一個人的房間,寫。
http://capthefun.blogspot.hk/2012/08/whats-going-on.html

嗨!繼續努力!

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

寫遍心聲的記載


忽然懷念MSN。

是夜,忽然想重看舊居網友給我的留言,可恨Back System只將文章與文章內的message存底,那些獨立的message卻找不到了。

嗯,其實應該早知道的。只是再想起,還是有點不快樂。很可惜,很想再讀一次,你們曾經給我的意見,替我打氣的說話。

一不做二不休,回到舊居的留言部份看看吧。那時候,我還是中七學生,還未投過稿。才重新記起,從前跟中學同學很熟。而且還有一些朋友的朋友,校外的朋友,會閒時參觀留個言。當中,大多數已經失去聯絡。反正沒有任何一個會出現在字罌。

我想,如果我仍是中七生,這個時候會做什麼呢?應該打開MSN,看看誰在線,有的沒的跟朋友吹水。當然,我也會在大家的網上日記中潛行,一如以往只讀少留言。

其實我知道,一直也有有心人,各方好友,以留言示好。很久以前,我已知道如果只收留言而不主動到別人網誌主動留言,友誼注定要淡的。回望從前,原來有很多人一直也很好,在那些日記中留下足印,只是自己也許太被動,太保守,或者太懶太刻薄,話大多都只能以回覆的方式講出。未幾,友情當然會變淡。加上大家工作的工作,升學的升學。在大三投稿以前,這裡有一段無人路過的日子。

原本想怪自己,可又想到時至今日,自己還是CD rom。這樣的怪,好像意義不大。雖說有些壞習慣,有心就能改。但,這習慣這根性實在習慣得太久太久了。那怕現在想改,亦不復見當日的情境。是的,沒有如果,有心的話沒有如果。只能懷念。

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心理,但想感謝那些年給我留過言的人。我也提醒自己,不要因為說了句感謝,就渴望多聽一遍從前的說話。

中七的我,應該在MSN吹水中。今天沒有MSN,原來我沒有什麼吹水的途徑。當我想了解一個人,當我想被別人了解的時候,原來沒有什麼方法。是我太老土嗎,還是人人大了都一樣,好像愈來愈少communicate?少了吹水,少了說點不著邊際的東西,少了聊星座,少了講未來。所謂少,近乎沒有。我很想double click某人的頭像,重讀對聊的History,然後有的無的打句Hello,做緊咩。我不知道電腦與電話打字的分別是否這麼大,但我總是習慣在電腦跟友好聊天。

或者可能因為我總是打得太多,打得太長。

早前跟友人飯聚,講到自己小時候「好多野講」。被他重新提起,我再記得自己有一段好多野講的時光。說話也好,文字也好,都愛說不停。文字中的自己,總是非常不到題非常長氣。但我又幸運地,一次又一次遇上不介意我長篇大論,甚至以長文字作為記認的朋友。聽著,就覺....不懂形容。大概我的本性就是愛說話,愛分享,愛想愛寫。不過長大了,平台轉了,身份變了,也就再不能「說」那麼多。不可說,亦沒有太多可以公開說。不值說,還有更多不應說。於是想說的,有很多都留在這裡。

請別誤會我在呼朋引伴。原來中七那時,我寫日記是沒有「自言自語」的感覺。文字中,總是有很多明顯的受眾,就好像我肯定有誰會讀,讀會留言似的。啊,我真懷念那種感覺。不覺我又知道,我只會懷念,沒有好好珍惜。有太多謝意,放在心中。枯萎。

中學那些年的大事小事,因為有被記下,今夜瀝瀝在目。多年前的留言,今夜重讀,仍然窩心,仍然為遇上這樣的客而感恩,亦有感慨。

今早聽了一首歌,聽得自己很感動,很感動。有些話,有些千奇百怪的想法,有些感受,有些無理的要求,好像都再不易說出口了。有幾次當我遇上朋友,我也不知道話應該從何說起。有時,想說大家也感興趣的話,說一些說完至少不會減分的話。-是呢,從前我覺得,不切實際的說夢話,分享見解,是會加分的,是優點。有過客說過,覺得我是一個有想法有很多感受想分享的人。今時今日,我不肯定自己在人前是否如此。又或者,我一直希望成為這樣的一個我,而與中七相比,今天彷彿與目標漸行漸遠。

其實也沒什麼。可惜我愛懷念。聽這首歌,我想起很多很多。到最後,也是感動的多。

「哪知你只要大門願開放,只知你畫了畫一屋放」

「我多麼了解你,無需說話」
「我愛的你,言語都恐解說錯」

靠文字去 寫遍心聲的記載

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正在害怕


他有時候,很需要承認自己正在害怕,正在恐懼。

為已知的害怕,為未知的害怕。他害怕,但又能夠向誰告解?

每當想到告解亦無用,便覺得「說」出我害怕三字,是很無謂的舉動。

是太過固執嗎?太過自我中心嗎?就算開了口,別人安慰你,你還是一意孤行。

你因無知而感到無助。你知道問題,但不知道答案。你看得見終點,但找不到跑道。

沒有人不讓你說,你亦無意逞強,只是你不知道說了以後,還能怎樣。

我們都會害怕。卻未必找到一個可以告知的對象。漸漸,你還失去了告知的理由。

只餘下告知的衝動,和害怕將問題攤出來檢視分析而無助解決解脫的,薄薄的恐懼。

只想說。只想講出害怕。只恐怕,害怕又助長害怕滋長。

等不到,遇不上,望不透。不是沒有希望,而是害怕希望只餘空殼。沒有信心的話,希望又是什麼?

走得太慢,可以停下來。停下來了,靜止了,感覺卻像退後,像下陷。坐下來,然後跪下來,俯首,向甚麼投降。

那空白,成了污點。那空隙,被空虛填滿。那空氣,自由得可怕。那空想,愈來愈重。

害怕是,就算你明知害怕是有害無益的,還是害怕。

信心是,有算聽到別人為你加油,卻還是有些不能解釋的障礙,在眼前的世界,在心內的世界。

What's going on. Who are you, What can you offer, Why you deserve.

How to.




不如將那種情緒,推高。
「從樂趣到痛苦到悲歡愛恨全被折扣」

有人害怕,無人害怕。不說的,你明白嗎?






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給送過我鵝毛的人

因為一篇舊文,讓我重遇舊居的客。

這位匿名訪客,又令我想起「匿名」這話題。其實,不開名有不開名的好。說到尾來者分享意見,作者回應意見,一切就停留在文字上的來往,本來是很純粹的。不過啊,如果可以,還是寧願知道名字。有名字的人有過去,名字是一個檔案夾,存起我們的身份,還有做過的種種。有了名字,故事會比較豐富。就像打機一樣,開了新角色,有了名字就能Save and load。欲前的能夠重提,以後的將會記下。如果無名無姓,匿名就是那些一次過試玩的User22679。這麼一來,無甚重要,就去。既然有心來到,花這麼多功夫留下感想,我想值得讓這些感想與名字走在一起。就算只是一個名字,認識的陌生的,也有個檔案開了,存在心中。或者將來會忘記-不諱言。但至少在還有記憶的今天與明天,那些感想都會被妥善收藏,跟著你提供的那個名字。

不認識一個人,就當那人是「匿名」,其實也沒太大問題。最不要得的,是將匿名的人想成其他人。因為角色模糊,所以自我猜想。一但認定了某人是那人,意識裡會將那人的個性與背景加在某人身上。明明不是他,你卻以回覆他的心態,回覆。不但自己想起來覺得可笑,讀的人也會覺得莫名其妙。

所以啊,有一個名字不是必要,卻是重要的。有了名字,知道是男是女,有了圖片,又可以猜猜是那種性格的人。有了博客,又會參觀一下看看對方平日的生活,喜歡寫什麼啊,多久會寫一次啊,等等。如果只是匿名,那什麼「線索」都沒有了。男的想成女,性格積極的又以為消極,講笑又當真,那這樣的交流便會很奇怪了。其實我也不需要知太多。一個名字就可以了。

但我本人,卻喜歡匿名出現於別人的網誌。其實我經常過門不入,通常都只讀不留言。有時忍不住說幾句,又怕自己太多事。沒有名字,就算被罵打頭也不會禍及真身啊。

原本我這樣喜歡讀留言的人,是應該多一點給別人留言才對。將心比己嘛,就當是投桃報李都好。可憐我這德性就是沒心肝。所以常常想,自己這樣儼如死城,也是活該。

無論如何,這幾天竟讓我重拾從前寫Xanga的感覺。人與人之間互動,的確能刺激感覺與思考。而且,少一點憑空想像的寫歌寫詞寫故事。有一點動力說說自己,有多一點推動力去分享,這感覺其實很不錯。

這就是所謂的日記吧。

有客說,因為讀了這裡幾篇,好像又想再寫點什麼。我想啊:多好多好!除卻貪功的劣根性外:p,至少我知道你是做一些自己不會後悔的事。不。其實是喜歡看見人堅持,那怕是堅持在這些無關痛癢的事情上。如他說,我們這一批都是「舊人」了。我很想很想知道,昔日那一批友人中,有幾個還在寫呢?或者我不會是你的常客,而你亦一樣。但至少我知道Bookmark裡有一個人其實跟自己一樣。久唔久寫一寫,仍未遺下這個地方。我就覺得安心多一點了。

根據我的猜想,會來這裡而我又認識的人,不過五個。這篇文,就算是留給你們的了。這五人以外,當然也有我關心我等待的舊人。不過我知道,他們不在了。也不能假設他們會來。那就算了。人嘛永遠不夠多,有新加入的,有我相信仍留下的,那就可以了。勉勉強強,又寫多一篇,又過多一天。

記起了。為何常覺得寄明信片有著特別意義,原來是因為小時候學過一句「千里送鵝毛,物輕情意重」。很老土的一句,但卻影響自己很深。我不敢收重物,亦沒有條件送重物。如能夠在輕物之上添上情意,那就是既方便又環保了。今天沒有人送鵝毛了。在網上世界中,千里之遙不算什麼。一條光纖接起天與地。真正的千里,是人與人之間的心的距離。大家不想說,不敢說,就是似近猶遠。留言又如鵝毛,你說它物輕可以,君不見某某名人Facebook中,留言有幾多。可是對某些人來說,在某段時間而言,鵝毛卻是非常寶貴。猶似雪中炭。曾多次因為別人的留言,而放棄不寫的念頭。

相比留言,我更願意留下footprint。因為就算無言可留,其實留下路過對作者來說,其實都是一種小安慰吧。特別是那些你認識的人肯為你而留下,單單留下,讀了,也很好。

是的。我們也不是要求對方要一輩子留下。雖然我們都想。但如果走了,在另一處其實繼續分享,這也是一個好終結。自私一點想,原來自己並不孤單。

煙花過後,人去樓空。我預料緊隨的空虛。當這個亢奮又患失的周期圓結了,或者其實我沒有變了什麼。還是一樣,寫寫,停停,寫寫,為有客人偶然欣賞文章而自豪半天。

2014年5月11日 星期日

誰將泡沫戳破

在Kazoo的訪問中讀到這樣一句:不停認識有這種感覺的人,但他們很快會戮破那些泡沫」。

對這句有感覺。她的情況是認識了很快會將泡沫戮破的別人。而我卻是不停為認識的人賦予某種感覺,將個人的盼望強加於他們身上,最後這些不實在的美麗的泡泡同樣被戮破,不過手多的人是自己而已。

我沒認識過太多刻意製造泡影的人,或者男女有別,又或者質素有異,總之就未曾遇過會為我「弄虛作假」的人。花花世界裡,那些泡泡或者都是留給特定的人。而喜愛幻想的做夢者,為了令劇情更加刻骨銘心,於是邊演邊導,嘗試豐富對手的個人資料,為他加一些隱憂,加一些遺憾,加一些惹人憐愛體恤的特點。泡泡就這樣一個又一個揚在空氣中。什麼距離感,神秘感,以至於所謂的BlinkBlink感覺,其實有很大部份都是自家創作。

可也是我最先戳破那些泡沫。因為認識久了,其實對方根本不是那種人。更重要的是,我們都是自以為的那種人。一場無惡意的玩笑,一場角色扮演,一場刺激的角力,最後餘下黑色的角落,那裡有冷靜和冷靜。坦白說,沒有人受得了泡沫。但凡是泡沫的,都一定會破。有時是受者看破,有時是施者再受不住,時間會消耗泡泡裡頭的肥皂液。

知道是知道。可是又因為泡影太美麗,讓人透視出不可能的可能。所以才會有人一次又一次的,吹起泡泡球,快樂一會兒以後,又將泡沫戮破。

人長大了,開始不再相信泡沫,開始覺得愛情不是泡沫。愈來愈覺得愛情應該是很實際的。我想,愛情只是跟隨人一同在城市中成長,變得成熟了。還是學生的時候,愛情就是泡沫,實際的才引不出心動的感覺。所以,年輕時所遇見過的泡沫,或者創造過的泡沫,儘管都已被戳破了,但你亦不能否應它有讓你快樂過。真的不讓你相信,假的卻又令你意亂情迷,你我又有什麼辦法呢?不過長大了,泡沫都過時了,所以你不再相信它而已。其實它存在的,在過去肯定存在過。

人成熟了,就愈來愈少讓泡沫翻飛夠了才戳破。已經收起那瓶肥皂液了。變得不好玩了,有點太謹慎了嗎?這些美麗的泡泡,就留給自己吧。一個人吹,像置身萬花筒內,看到自己喜歡見到的幻象。

是的,很快就會戮破那些泡沫了。不過每個人對泡沫的定義都會有點不同吧。愛情當中有一部份不能解釋的感覺,說穿了難道又不是一個你情我願的泡泡嗎?不過今天我們更貼近現實,是現實讓泡泡不得長久。如果愛情太現實,那又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泡泡。這一輩子很長,但凡是泡沫的,都一定會被戳破。

或者有一天,你又會懷念那些泡泡。用上懷念,因為今天的你不追求泡泡,不需要泡泡。但你想念,只好懷念。那些年,誰是誰的泡沫,誰戮穿了。有些你已忘記,有些只要再想起,還是有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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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Kazoo是一位我在Xanga時期已有follow的畫家。自從她畢業後,是看得見畫的題材有變的。由最初那個感覺天真,叫人帶著夢想跟著她環遊世界的小女孩,到今天呢,感覺到社會正改變著她。但我們都一樣吧?那時候所相信的真理,今天不能奮不顧身地堅信了。每一天的生活都在提醒我們什麼是現實,提醒我們現實與理想的距離。

不過只要繼續創作,頂得住迷惘的日子,總會在成人後的漫長日子找到平衡點。有人很成功,有人又會打回原形。坦白說,我也很想回到過去,想感受一下從前的價值觀,體驗那種澎湃的創造力。不過始終回不到過去。長大是必然的,文字不能留下。我們身為作者的,如果不願意看到他長大,亦只好忍痛接受。小孩再可愛,也要長大。今天的它也許很迷失,不過始終會醒過來。總有一天,文字與圖畫都會獨立,不再受旁人影響,不因作者的不安與迷惘而躊躇太久。

見一步走一步。有一篇寫一篇。其實畢業以後,大家都是這樣。我懂得,在創作中對自己感到陌生有多可怕。一同許願,有一天會找到定點,然後走過人生中最可怕的這半里鋼線。


訪問Kazoo的Kazoo朋友的Blog



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假念舊

今夜,做了一件很天真很傻的事。

我回到Xanga。 回去,回到自己subscriber那一頁。然後,對於自己還有印象的人,複製他們的名字,逐個逐個嘗試起底。

你說我找到什麼?單憑過往一個用過的名字,我找不到大家新開的網誌。如有,都是一堆堆在上年八月九月後便不再更新的wordpress。那裡,存在過很多很多你你我我的名字。點進去,卻回不到過去。如果有人類學家在幾千年後回望,這段日子一定莫名其妙地多了很多wordpress。是的,大家將舊東西移植到新平台以後,就再沒打理這過地方了。沒有更新,沒有維護,就讓自己的過去放在那裡。

是的,誰又會這麼天真,無故翻看一個早已被遺忘與放下的舊日記本?

大多數名字都不能帶我認回舊人。只有一少部份的名字,令我找到他們主人的Facebook,Twitter等等。我看著這些人,名字有印象,可是對彼此的交錯卻也真的愈來愈陌生了。我看著他們的照片,有點印象,又有點模糊,更多的是迷惘。在他們心中,大概不認識我。今時今日還將在Xanga的小小偶遇掛在口邊,會不會太傻?

於是,我只是看著他們的照片。試圖再三查看他們今天過得可好,大學畢業沒有,有沒有找到曾經渴望的工作。卻沒有發一個友善的訊息,問句,近況可好。或者我想這些都沒有人記住了。其實是:無論記不記都好,就算點頭,相認,祝福過了,那麼以後呢?然後又怎樣呢?

相識的時候,我們還是學生。很可能,那時我快畢業,而大家剛入學。今天,大家都畢業了,甚至都工作了。再講舊時,不知道對方會不會覺得有點不合時宜。話當年嘛,講從前嘛,連作者都不記得自己寫過什麼,更何況讀者?

不知道這算不算念舊。或者,只是貪心。

想想有些「唔知點收科」的奇怪想法。今夜我想,如果大家還在寫,多好。一班已畢業或快畢業的「老人家」,各自像學生一樣,寫,互相分享心聲,想起也覺得有點意思。只是愈想,愈覺得太浪漫。而且,無聲的陪伴沒有關係,最怕是陪伴了亦無痕跡,永遠都只是猜對方有來過,而不敢肯定。說到尾,我們或者已經不再需要「寫日記」,不需要寫這種表達想法的長長日記。有時間,不如拍拍照,談談心,直接一點比較好。成長嘛,總有些習慣會放下。這是我的觀察。

成長以後每一種免費的浪漫,隱藏的代價都是高昂的。

念舊是假的,我只是長不大,太天真。一個人悶了,就會想找些開心的事情回味。對,我回到過去。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關於筆名與投稿的兩三事

Facebook上有一個自己一直追隨的粉絲頁出現人事變動。嚴格來說,應該是權力鬥爭吧。曾經「出生入死」的幾個人,現在各有主場,自立戶門,而且還要強調自己正宗正派,對方才是欺世盜名。想起賣龜苓膏那兩家人,不也曾為此鬥過你死我活嗎?還有賣粉麵的三哥,都有這些商業上的是非。沒想到,一個由大學生創立與營運的網上專頁,都因為「太成功」而招惹麻煩來。有錢就有麻煩,有權就有鬥爭,這不是畢業後的世界。

我信。一切都是錢作怪。無論誰是誰非,要問罪問責的一定少不了金錢利益。假如那頁面現在還是「簡簡單單」,不有名,沒有商業價值,人與人的互動和合作就會簡單多了,也少了這些因利忘義的可怕事情。這些例子,一次又一次叫我們對人性投不信任票。不是不應相信人,而是不應太隨便相信人。要用心,選擇值得相信與守護的,然後全心相信,全力守護。

人家的家事,其實我等外人,的確不可能知道內情。選擇相信誰並不是理性的過程,純粹從心。只是看到其中一頁面的Admin作出澄清:

「有人問而家page入面嘅admin係咪假扮
如果Dry Club係一齣戲,admin就係入面嘅角色,大家一齊諗好idea諗好下星期出咩,最後交比admin自己演繹。好少人知道harry potter個鄧不利多嘅演員喺拍完第二集就過左身,之後幾集其實都係另一個演員,不過重要咩?喺大家心目中鄧不利多都係一個慈祥嘅智者。 Admin都係一樣。從來無真假admin,只有真假Dry Club。」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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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依我觀察,大概是在他們幾人反目以後,A假扮B、C和D,用他們的身份回應網友的故事和留言。上文就是A的解釋的其中一段。

我並不認同。無論任何原因,都不應假扮另一個Admin,模仿另一個人的性格和文風,以別人的名字去發表自己的意見與感想。網名與筆名跟真實名字一樣,都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資產。除非那個網名不是你的,而你在最初只是向頁面借這個角色這個名字去跟網友互動,那麼最後割席時,你才能「拿回」原本屬於這個頁面的角色。若然不是,那麼你就是貪圖別人名字所帶來的利益。

鄧不利多固然是一個角色,但演員每演一次戲,都在建構鄧不利多這個角色。正如大家心目中黃飛鴻是英雄,無論關德興還是李連杰都一樣入型入格,講清楚無問題。但從前那「角色」明明是關德興領銜主演。很多人喜歡的是「關德興所演繹的黃飛鴻」,亦有很多人認為「我只看關德興做黃飛鴻的電影,其他的我都不看。」現在關德興辭演了,你叫李連杰接力。演的卻不只是黃飛鴻,還要跟關德興的戲,讓觀眾以為寶芝琳那主持人依然是關德興演。角色的名字沒變,但內涵已經是另一個人了。 這就是問題了。

事不關己,其實也沒有需要多說什麼。但關於「網名」和「筆名」,我感受卻很深。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未經我同意,用我的名字,向其他人表達不屬於我的情感與想法,這是多麼可怕。我不管那個人有多成功或失敗,我不理那個人多受人歡迎或多叫人討厭,我都不要別人代表我。網路世界,沒有什麼是真實。所以,每一件在人心「感覺真實」的東西,背後都有作者用心經營的。也許,別人喜歡的只是那一個角色。但角色是什麼?我的角色就是我,是我為自己設計角色。我的角色,其實是我的投射。

所以除非那角色從頭到尾都只是劇情的一部份,是管理層計算後的宣傳產物,不然那角色有了一個人的真心真血,就應該受到保護。

我看見有網上有人說,認得出某Admin的文風不一樣,就覺得奇怪,心會懷疑這個Admin是否「假」的。我又想起自己,真希望自己已經發展出一套別人認得出的文風。假如,某天真的有另一個傢伙假扮自己,在寫什麼音樂啊夢想啊愛情啊籃球啊,都會有知心人挺身而出,說一句:這不是我認識的Capthefun.

是呢。我的名字已經變過幾次。但我從來不覺得「我」是一個角色。就算是,那些角色都只能是我本人的分身,我本人對人生不同領域的期盼和幻想。每一面的我,都得來不易。我在別人心目中建立得來的每個印象,都是一字一字無聲累積。這一切一切,都是我人生的資產。

這個名字不單代表我自己,更代表別人所了解認識的我。坦白說,我還是能重新起一個名字,然後寫文章,講事情。對我來說沒有分別。無論是Peterpan,還是TracyMcdona,我都是我,我也認得我。但如果真的放棄從前建立的所有所有,舊有的網絡也會一同消失。你更難找到我,我也更難被你發現了。人海茫茫,相遇只是偶然。是很老土的說法,但那的確是有一點緣份在內。假如我換了新名字,在其他平台投稿,我猜很大機會再不會吸引你的眼球,讓你停下來。我沒有變,或者你都沒有變,只是那一刻你沒有讀文章的興致,我們就會自然而然擦身而過,過目即忘。

我還沒有勇氣,重新開始,讓曾認同欣賞我的人再一次由零開始認識我。我知道,有很多美好都只是偶然。有原因,卻不是捉住了原因就能無限複製。我知道,只要放下了,這一切餘下的都會消失。舊的去了,大家都會找新的。與新的相比,卻不相信比新的好。再加上舊有平台的消失,我想我不會再有同樣的機會,認識這麼多人,可以高高興興地,寫一些有人喜歡的文字。

上年七月,寫了一篇「看你的文章」。那時候寫著寫著,心想的是一位網上認識的友人。今天,他已再沒有繼續寫作了。其實,很多我認識的朋友都沒有了。至少也改變了寫作方式,不似從前那樣一天一篇了。今天讀來,卻想起自己。那時寫了一句,我覺得寫得很好:「停下來也許有原因,留下來卻未必有原因。時間,是很多事情發生或不發生的唯一原因。」

應該說,留下來和不留下,都未必有原因。在時間帶走好奇心以前,我們每個人都在努力經營著自己。支持沒有永久,人氣從不永恆存在。相對之下,筆名能夠留守得耐一點。或者有天,人去了。但樓也不會空。伴隨著這個筆名,會有很多篇文風統一的文章。能夠獨特地存在於這個充滿假身分身的世界中,那就是筆者所追求的小成就。小人物做小事,也追求這種小小的認同。



最近在輔仁網投稿,文章也刊登了。我看著那三百多個Like,想起這是在Xanga以後,第一次在香港的平台成功投稿。曾經,我在自己的面書裡看見朋友投稿,有很多朋友喜歡,欣賞。我羨慕得不得了。是因為自己未必有這樣的才能才華去寫那一種好文章。如果自己能寫,面書裡究竟誰會給我一個Like呢?至少讓我知道自己還能寫,多好?

文章登出後兩天我才知道自己成功了,心中有點雀躍。那時有二百多個Like,數量不是最必要,但也是一種肯定。有二百多人在閱讀以後,會有表態的衝動。所謂「遺憾」是,不夠多,不能再成功一點。然而自己也是高興的。

這也算是一個特別的時刻,我決定也在自己facebook wall上留個記錄。其二,也是想一試水溫。心想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想跟朋友分享自己這份驕傲。沒有耀武揚武的意思,只是覺得我找到一個自豪的理由了,想跟真正認識我的朋友分享。

結果卻是,非常冷淡的。或者題目真的太老土,或者行文太長,或者很多原因,我得到兩位很少與我互動的朋友的Like。我冷靜下來,又記起從前一次又一次登文章的經驗。其實我的朋友不喜歡我的文字。或者未好到一個地步,他們會讓我知道他們喜歡。經過多返驗證,我還是不應再多想什麼。

其實我也不肯定,那些投稿的Like代表什麼。我想,每個人只要給予一個平台,一個機會,總會遇上喜歡你文字的人吧?在「閱讀」幾十萬人中,有千多人Like了。「輔仁」二萬多人中,有三百多人Like了。我想過,Like是因為自己寫得還可以?還是存在著一定的隨機性?我不能肯定。不過到最後,我也會看看我自己所擁有的。任何回應,甚至是一個View,我也會當作是自己努力的成果。有時因為比較而令自己失去信心。如果單純去看每一次投稿,其實只要得到刊登,就算是好事了。

不知道下一篇什麼時候會在其他平台出現?但這些還重要嗎?我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只是有最原始的一個目的。就是,我想用文字,去連繫一些本來不會連繫的人。自我的目的,我希望文字令自己驕傲,我希望自己能創造屬於自己的資本。沒能夠寫出更多走入群眾的文字,也得接受。沒有目標地寫,有時會迷失灰心。至少要記緊目的。

現在,我已把平日會讀的博客日記通通放進了Bookmark。對方,或者正在閱讀的你,大概不知道我仍是你們博客的常客。很可惜我們不能相認。然而反過來想,我還是希望有人也一樣,匿名地成為了某人的讀者,又等待著能夠留言的機會與話題。這個,不能強求,愈求愈走。唯有耐心等候吧。

帶著這筆名,繼續走下去。請跟我來。

舊文:看你的文章

輔仁網的稿:疏而不離

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

建築師的英靈

序:我有點懷念那些細小的字體。雖然讀起來相對上辛苦一點,不過也美一點。或者只是習慣問題。畢竟看細字已經看了很多年。甚至覺得,細字的文章更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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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夜,我又回到了那個廢墟。

夜半無人,我又再走過一堆堆瓦礫。我看著一座座已倒下的大樓,想起外牆的色彩,不同形狀的屋頂,不同材質所帶來的各種視覺效果,現在卻通通不存在了。我抬頭,看不見被高樓修飾過的天空線。

在這昔日繁忙的都市裡,那個角落有馬戲團,這個角落有醫院。不同日子,有不同大樓落成。是廟宇,是收容中心,是音樂廳,是劇場,這裡曾經充滿生命力,人來人往。醫生,小丑,歌星,作家,尋夢人,追夢者,都在這小城找到安身之所。

今夜我在瓦礫裡,看見很多無魂的軀體。我知他們已在天國重聚了。
然而,我在尋找一個人。那城唯一的設計師,規劃師,建築師,究竟死到那裡去?

我找不到他。

夜半無人。我睡不著。繼續在一堆堆瓦礫中,找你,嚴格來說是你的英靈。有了靈魂,心才會跳。你死了也不緊要,只要將靈魂交給我就好了。我帶你離開這空無一人的古城。我會給你找一副新軀體,讓你重新開始,如何?

快給我出現。因為,我不知道還能回來多少遍。別躲了,我已經等你很久。太久了。

讓我再看你的草圖,讓我再一次看見你的白頭盔。這個城市可以沒有你,但我不能夠放棄你。我知你還未死的。就在某一大石下,重傷了動彈不得。你嘗試大喊,或者我會聽見。掉散了的工具,我都可以幫你找回來。

是我曾經給你合同的。現在我有新工作給你。倒了的也就算了,重新開始好不好?這些年來,我們一同奮鬥。這個城市,和你的成長,都有我的心血和期望。

我需要你。給我回來。我輸得起,但輸不起你。你是我的本。有了你,我還能在新地再一次大興土木。我將最重要的傳給你,你不能自私將其帶走,送給死神。

只要你不放棄,我也不放棄。只要夜半無人,我會再偷偷回來。記著我,想念我,不要任性飛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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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有人寫了這段話。

「但如果接受了平庸,自己看不起自己,那麼其實像那洗頭仔一樣,難看得讓別人連提醒的欲望也失去。我不希望成為這樣的人。或者我做得不好,但也不希望讓人家覺得自己是個沒心沒火一事無成的小混混。」

「昨天的你,從前的你,早已體貼地為你留起能量與智慧。過去的每個自己,都為今天的你打氣,亦只能為你做這麼多而已。」

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誰還記得那些「應該記得」



如果人生有這樣一部機器,能像電子郵箱裡的「寄件備份」,將我們說過的通通記下來,你說世界會變成怎麼樣?

大家都認同人是善忘的。很多時候應該記得的,總是日漸模糊,然後連半個大概都記不得。想起數年前旅行的片段,那些印象比較清晰的畫面,原來都是自己曾經拍下的照片。我才沒有將那難忘的旅程牢牢緊記著,以待他日回味。不。要是沒有那些照片,要不是我不時翻看舊照片,今天再講起舊日的美好,都像提起兒時逸事那樣,感覺好,但實際上其實想不出証據。想重溫,亦不知從何開始。

你究竟收過誰人的禮物,得過誰人的恩惠,你還記得嗎?同時,你究竟曾許下多少承諾,你曾經燃亮過多少生命,你自己又有印象嗎?

當日我們說過喜歡,說過不會放手,說過會一直相隨。這些說話都不是衝口而出的。曾經心受感動,吐出口的每一句都是真心真意。可是日後,我們守不住的承諾有太多。多到我們都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有太多的「記得」,都不記得了。

我想知道自己曾許下什麼承諾。曾經開出什麼支票,曾經應允要交出什麼作為回報,等等......

「過了太久沒人記得 當初那些溫柔」。總是在乎的那些人記性更好。而那些將心思記著其他事情的人,也許早已忘了自己曾對你說,要給你溫柔,要給你自由。

有時真想知道,他們「言而無信」,究竟是因為自己變了,才令他們合法失信解除契約?
還是他們只是忘了,忘了自己說過的一句話,對你來說是那麼重要?
還是,他們根本沒想過你會記得他們需要記得這句話。
還是,有些說話,說的人說的時候是真誠的,但說話內容只是代表他/她的態度,而不等於他的行動?

如果我們每一個人也都有一個能記錄生命裡一言一語的「寄件備份」,那麼至少他日翻查,也能知道自己曾在某年某日,給某君講過什麼。又也許這樣,我們會更小心地說話。母親會叫兒子努力讀書,而不會再隨便說了默書一百分便買電子遊戲機以後,不了了之。

母親這樣說,當然不是惡行。她亦不過希望鼓勵她最疼愛的兒子。她只是不知道,原來兒子對這樣一個承諾如此重視。他朝他真的考到一百分以後又看不到遊戲機,會反問究竟是一百分還不夠好,還是當初母親說的都是信口開河,都只是在哄騙。

如果我們都記得自己許過的承諾,那麼要是對方破壞協定,我們也可出於善意地提醒對方,是他變了,所以我們不得不變。我們走,走得有理由。而不是因為我們忘了負起守信的責任。又或者,我們坦誠面對,前來自首說道﹐是我們變了,然後各不拖欠雙方沒有拖拉。這樣,就是放下應該放下,忘記應該忘記的美好結局。

太多人說,「認真你便輸了」。對於承諾,有一種說法是,誰上心誰便更易心痛。很多時候,不是我們忘記了自己的承諾,而是打從許諾的一刻開始,就沒想過言行合一,將諾言成真。因為那只是一種應酬,又或者只是當下的一種情緒,所以我們都不太留意那些有承諾意思的用字。就好像大家都明白,今天所說的,明天可以忘記。壞一點的說那是「逢場作興」,又或者如大多數正常人說「我們畢竟會長大,今天和那時已經不一樣了」,總之我們有太多不需守承諾的大道理。

那個認真看待別人承諾的人沒有輸,可是憶起舊日某君跟自己說過的,還是會有一點點心痛。對方最終沒有守諾言,你懊惱是他變了,還是你變了,還是變幻原是永恆?

也許,他說的他沒可能守下去。
但在記得自己許過承諾的日子裡,他還是表裡如一。為此,我們也應該以感恩了嗎?


如果人人都會失信了,那麼自己也都一樣吧。
你會不會想知道,你曾許下多少承諾?
你會不會想知道,究竟有誰曾因你失信而傷心,而你卻早已忘記這些應該記得的說話?

而其實你和其他失信的人都一樣,說出口的那刻確信自己能夠言行合一,只是日子久了,提起了一些,又自然放下了一些。
記得一些新的「應該記得」,然後又忘了舊的那一批。甚至,我們以為對方比我們忘記得更早,自己也只是不能不忘而已。

因為記得,我們能留住很多自自然然便會失去的東西。因為我們記得,我們才會多此一舉,將這些美好一點一點拉回來。如果我們記得的夠多,我們失去的不會有這麼多。

記得,是「我們」都要一起記得。

生命中,總是有很多時候,我們要將某人某事放下。是因為我們無情?無義?還是只不過是因為我們忘記了,而對方卻未忘記?如果我們記得,那麼至少你和我都會明白那刻自己是不記得還是不想記得。我們都不會再輕易交出太大的承諾。你不會再說「我以後每一天都來探你」,只是簡單一句「今天看到你我很滿足」。認真的時候,我們都嬴。人人都記得自己許下的每個承諾。就算自欺也不可欺人。

如果還未有那神奇的「寄件備份」,我們也就學習將承諾放在心中,不論承諾有多小多大,有把握將它實現的時候才說出口。做個不隨便承諾的人,也許要比做輕易承諾又將失信視為平常的人要好。如果不知道會不會有以後,不要隨便答應。寧願天氣不似預期航班滯留,也不想飛機滿天飛。

應該記得的,便好好記住。你也應該記得,對方有可能記得的種種。講得出,做不做到都有個理由。別假設通通都只是一場夢。 


我們長大了,不要一碰即碎的甜言蜜語。無論是為我好,還是為你好,這樣最終對在乎的一方都不好。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Time to wake up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

是九月,還是八月或十月,其實都不是最重要。睡了的人,都想自己醒過來,可是又總不相信這一天這一秒就能醒。就是便覺得要為「醒來」加上一些條件吧。在某一天,某一月,甚至某年,然後就要醒了。當下,還是睡多一會兒吧。

唱這句歌詞的時候,月份尚未到。今天是十月一日。整個九月已經完整地走過了。那麼,是不是要醒過來了?

是。

無論如何走,也要試走。睡,總是不夠的。

加油吧。九月已經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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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決定要放下。不需要「決心放下」,因為所謂決心都是假的。要放下,總是有所猶豫的。說了多少次,又回頭多少次。多無謂。總之,就是要放下。不再心存奢望。我知道自己不是貪心,只是好奇。不過是時候對別的事情好奇了。這些舊人舊事,已無新發展的可能。你要分清楚。


十月,是很多事情的新開始。

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再一次 行過去




「你差既唔係方向,我覺得正正係信心」

又有朋友說過,我們不是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只是不敢追求自己所需要的。

平心而論,真實的我們比起想像中的我們究竟是更軟弱,還是可以更強大?人總會失敗,失敗以後我們尋找如何成功。人又會失意,失意以後我們努力尋求快慰。可是,總是遍尋未果。不如意的時候,什麼好的東西都愈叫愈走,愈是想看見愈是連影也不見。

或者朋友們說得都對。我們欠缺的並不是我們自以為欠缺的。我們欠缺的是信心。令我們擺脫自以為有所欠缺的錯覺。令我們不再常常裹足不前,少一點惶恐戰兢的,都是信心

會不會我們並未真正了解自己?

因為一個真正認識自己的人,一定會看到自己的優點。他不會隨便放大自己的缺點,他不會看輕自己。他親身見証過自己的強大,相信自己的能耐。他自會找一條能夠揚長補短的路,有蝕有賺,有苦有甜地走下去。平衡以後,然後付出漸多,收穫也在幾年後漸豐。一個了解自己的人,必然不忍放棄自己的潛能。他相信自己,有腳就有路,有心花會開。

這樣說,當然是樂觀得有點不切實際。可是取其核心思想,自信自重,又不是那麼高難度那麼遙不可及吧?你差既唔係方向。或者,令你變差的亦不是沒有方向。

就只需多一點信心。每一天再多一點信心。正正的信心。

對一個迷失得寸步難行的人來說,方向與信心同樣重要。假使要定先後次序,是方向重要,還是信心重要呢?究竟人是有了方向,然後有動力前進?還是有了信心動力夠大,路走順走闊了,回頭望便見方向?

可是要尋找絕對正確的方向太難。這世界,也不能由人慢慢尋找方向。迷失在社會是重罪。嘗試與犯錯都是負面的,從錯誤裡吸收也許不比一帆風順有價值。而且,我們還是會受到打擊,然後失去動力。

人生的路,最重要是能走下去。所謂熱情,就是有一股想走下去的勁。有了方向,通常也有探索的動力。可是如果沒有動力,就算有方向都只敢原地呆坐。

信心,是生活的基本。未必活得美麗,至少也要自我感覺良好。一個人只要對自己了解,有自信,他知道可以依賴自己什麼,又靠什麼向社會換到自己所需要的,這樣路總是打通的。易走難走,窄的闊的,都有路。

沒有路,不是因為失了方向。也許,是你失了自信。

在感覺不年輕但有幸依然年輕的這些年,聽著謝安琪的3/8實在感觸良多。發現自己已經走了這麼遠,可是又好像沒走得太遠。一朝驚醒已在目前。得到的原來這麼多,失去的原來也這麼多。

知道生命總是區接區,由這裡到下一區,總是行行重行行的。不過如何行過去呢?愈行愈累愈怕的我們,有時真的不肯定可否正面一點地跨過下一關。又不肯定究竟要多久日子,面前的迷惘空虛才會消失。無論是失去方向,或是失去信心,在關口面前總會猶豫。對慢步存有罪疚感,不視漫步為一種可行的選項。特別是在告別學生身份後的數年,可見的失去比不見的得著多,人又變得更功利更講求回報,於是著眼目前所擁有的所建立的,或者真會有灰心傷心痛心的時候吧?

不過,人一但習慣失去,卻是十分危險的。一但對失去麻木,我們便會不習慣自己無所失去的日子。為了老實的生活,我們慣性地選擇失去。失去朋友,失去興趣,失去能力,然後失去衝勁,失去信心。當人完全地失去信心以後,一切擁有都只是為必然的失去而鋪墊。他開始不再追求等同失敗的成功,不再相信等同失望的希望。他因為空虛而不敢擁有,又因為生命不再擁有什麼而變得更空虛。失去安全感,便會行不過去。

這是有可能的。人生,誰都有失。有些能失,反正散盡還復來,或是舊去新來,好不平常。只是有某些不能失。一失足成千古恨,也恨錯難返。可以不見樹木,但最低限度要留下種子。信心,就是生命的種子。不見了,也就很難翻生。只要還有一顆,也能植出綠洋。

不知青春最後十年從何計起,又何年告終。我知道我們要好好把握光陰。二十來歲,無論如何也不會是青春的起跑線。這十年應該已經開始了。這刻在談空虛的,在怕空虛的,我們都同處迷惘這一區。我們能否以平常心重新進取?重拾信心也好,認清方向也好,行過去下一區,把握青春餘下的幾年?

或者這十年不能數算。青春,可能在我們放棄相信與守護的時候便會消失。青春的最後十年,或者只留給決意揮灑青春的人吧?

歌詞有一句是這樣寫「寫好這刻這一句」。關於青春,關於人生,我們愈來愈有能力寫得好。我們想得精密,說得動聽,不是我們虛偽,而是做出來所需要的勇氣太大。我們未敢許諾。只是生活生活,要活才能感到生氣。活出信心,最好做出來。信心是要慢慢建立,需要時間與機遇。你現在需要尋找最低限度的自信,以你所擁有的全部,去猜看世界會否給你更美好的種種。就算沒那麼夢幻童話,也要有自信。我們都不差不笨,就要多一點信心,我們便有膽量挑戰自己。

這一天會到來。不要放棄漸悟。何謂幸福秒秒在變,何謂不幸也一樣吧?或者時候到了,抬頭會看到愛在飛。

誠實地。無懼地。隨遇地。華麗地。懷舊地。前衛地。成熟地。緩慢地。回味地。這九種方法當中,沒有任何一種是我們不可能做到的。前路茫茫,記緊誠實對待自己,要勇敢有決心,不執著細節要相信自己的適應力,那怕輸人也要不輸陣鬥志高昂,如果過去太沉重就別輕輕帶過,信你有自己一套有得有失自己知道,不想行不敢行的決定了也要行,到最後給自己一點耐性與毅力......任擇其一,或是九合一,或是找到自己的選擇,我們都要精精神神地走過去。畢竟生活可以很長,難關還有很多,樂趣你還有太多未嚐。



行過去,行過去,行過去,行過去,行過去,行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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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二零一零年夏天交流,在回港前聽3/8。感受尤深。今天重聽,發現人長大了,但不見得成熟。過去行得過,今天也可以吧。我來為自己加油。我們都要加油。

行過去
http://capthefun.blogspot.hk/2010/06/blog-post_09.html






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看你的文章

有時候看你的文章,並不是因為你寫得好。

當然,你是寫得好的。但如果要看寫得很好的文章,我去書店好了。作家,創作人,要多好有多好。

看你的文章,是因為你寫得真。

當然,你以比較優秀的文字與手法去表達你的真。然而「真」要比「好」更重要。

我沒想過跟作家做朋友,跟他們平起平坐。然而閒時讀別人的文章,心深處總是有種相逢相知的感覺。雖然我們素未謀面,嚴格來說連自我介紹也沒有,但卻在時日中變成了同行者。我們走的路雖然沒有交疊,但對彼此的出現又不會感到太過突兀。我們不是一個個在Recent Vistor上出現的Unknown無名氏。

有時候我們也說不出一些事情的優點與好處。硬要說的話,或者因為我們習慣了。

熟悉感,安全感,本身就是優點吧?

記得自己在初初投稿的時候,不明白別人為什麼會對自己的文字感興趣。畢竟,坦白說,我對別人的文字也沒有太大興趣。那時候,我是以筆者的眼光去看待自己與別人。總覺得自己一定要寫得好,大家才會相聚。於是會巧立名目,起一些特別同時古怪的題目。我覺得自己必須要「好」。

直至近來,大家紛紛離巢搬家。我看看自己Bookmark list的網誌。

看你的文章,不只因為你寫得好。已經不知多少月多少年了,今天的你寫得所謂好與不好都已經沒所謂了。看你的文章,是因為仍能從文字中認識真實的你,關心真實的你。

我知道那未必就是「真實的你」,但至少那是真實的你所選擇的,要讓我們了解的形象。真而不實也不緊要。見微知著,只要讀起來似是真的,我們便會相信。

當初是因為好文字而有好感而好奇。日子久了,習慣了,我可以奢侈又幸運地說句:寫得再好都不重要了。

看你的文章已經變成了非常平凡的閒事一則。跟登上朋友的Facebook一樣隨便。不是為了得到感動,不是希望學到什麼寫作技巧,不是要變得通透澄明。只是純粹手癢,想起了,便看看讀讀。知道對方存在,真實的對方仍有真實的情感,就夠。

我還記得在最初的日子,這一切互動有多麼多麼特別。我相信人與人能夠走在一起,必然有什麼特別的原因。

今天想,可能有,也可能沒有。最初有,但最初的原因慢慢會變得毫不重要。正如你喜歡一個人,他最初吸引你的地方固然重要,但那往往不是日後最令你深愛的地方。慢慢你發現,他的鼻骨原來沒那麼漂亮,但你卻為他面頰的豆印而著迷。

停下來也許有原因,留下來卻未必有原因。時間,是很多事情發生或不發生的唯一原因。

我是寫的人,也是讀的人。循環線的每個人都在分演兩角。一開始總是希望寫好的讀好的,慢慢習以為常,便希望寫真的讀真的。

不過老實說,人只是得一想二。如果最初寫得不動人,誰又希罕你的真?寫得好,是基本,是必須跨過的門檻吧?

所謂「好」,其實非常主觀。只要比下有餘,總有人覺得你是好的。
好是留給大眾的,真是留給你所珍惜的人。
將好的文字送給愛看好文字的新相識,將真的文字留給懂得的舊人熟客。

對方要是想看好的文字,你別強迫對方讀你的生活日記。
對方如果有心看你的真人真字,你別害怕只敢胡說八道保護自己。

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

講真天涯途上誰是客



<給「讀者」,昨天今天和明天的>

如果我們分道揚鑣,能否無事常相見,都看我們夠不夠自律。

那天以後,沒有足印,沒有方便的一扇窗。我們的單人房外沒有走廓貫通,登門拜訪比從前更加複雜了。看,我們都有了自己的新居,我們在最初都愛回家,但當人氣漸淡,就怕連我們自己也不再流連忘返。就由心情隨街浪蕩,走散的走散,反正家慢慢變成居,失去了當日的溫暖與安全感。又因為我們自己少寫,要經常閱讀就得有更大主動性。再沒有隨意翻翻SubscriptionPage就能看到某人的名字與文字。連繫的複雜程度猶如回到八十年代。撥電話之前要按一大串數字,等十數響,才能勉強地接通外地的親人,而且分秒是金,只能話短情長,點到即止。習慣了回家等於外訪的我們,在那天以後要清脆地將寫與讀分開。當寫是寫,讀是讀的日子來臨以後,我怕我們會走散。我們記得彼此的門牌,只是出門遠行突然成了舟車勞頓的遠征。就似小學升中學,中學升大學,大學進入職場的頭幾年,雖然保管著大家的聯絡方法,但就是不能夠與朋友保持聯絡。

這個時代與環境造就了我們的相遇。很多人說,假設Xanga消失,我們還是會再聚,在那邊見。但歷史又提醒自己,能夠無事常相見,看不見仍想起,需要是強大的自律與情意。我們當初究竟是如何成為好友?在最初的最初,不過是「被困」在同一屋簷下,或在同一球場上追逐,或在同一吊扇下默書,或在同一網誌平台閃出閃入。日久,人會好奇,人會了解。對身邊的事物熟悉起來,有了默契,有了安全感,有了共同回憶,有了樂趣與感動,然後回頭才發現:哦?原來我們是朋友,就在不知不覺中,漸行漸近。我們是先相見後相識,因相識而想見想念。不過,時代與環境也會挑戰我們。離開了熟悉的世界,失去了習而為常的溝通模式,彼此能否繼續相知,那怕只是輕輕淡淡的勾著?我不太清楚。

以後要看見他的名字,就要先打開「我的最愛」,然後按下他的網誌。想留言,還要先登入以後才能講低心情想法。如果我們只是偶然路過,對方的門鈐上不會有我們的指紋。就在舊社區瓦解以後,我們要問好都不再輕易便捷。雖然大家的新居一直都在,但人與人之間的往來不再頻繁。雖然我知道,城市人之間連繫從來就談不上「頻繁」。特別是在分享看法與心情的黑夜中,說的人不多,說得也不多,我們就算用心聆聽,亦是湊巧趕及對方在私語。笑聲停了眼淚乾了,我們趕不及也就錯失了那個互相安慰支持的瞬間。我們沒有與任何人緊密連繫,但至少還是有些人令你感覺親切,看見他的身影雖然不會令你驚喜,但有令你安心。這些「鄰居」遠在天邊,但當我們各自吐苦水的時候,又似一同朝著同一方向,瞪望同一願景,分享差不多的溫度與心跳。老實說,我們並不真正了解彼此,但奇妙在我們能夠在互不了解的前提下,令大家感到被了解。不需深不需多,就是這種帶有距離,沒有承諾與必然的聯絡,才使人與人在不知不覺中「頻繁」地聚首一堂,各自分享。

離開了,我們還能否稱得上我們,就要靠每一個自律的讀者與作者。定時寫,定時讀,定時留。這樣想來,真的不是人人也能做到的高要求。

細水長流。時日成了友情的細水。環境創造了理想的河床,讓細水能夠流夠三五七年,流到我們能在還未正式見面點頭握手問好之前,就已成為了不知就裡的朋友。但細水畢竟是細水,細水流過泥土,會被泥土吸收。細水湧入長江,便奔流到海回不了晶瑩的燦爛。當細水被迫出這條河道以後,還能流下去嗎?能可匯流嗎?

匯流不是指我們將來再在同一平台上問好,而是我們之間的距離還可以保持得如此巧妙。不太遠,不太近。有一種了解更多的吸力,同時到了某時某刻就有現實生活的各樣考量令我們排斥。我們沒有到過甜品店,但分享過甜味。我們還沒有非法集會,但分享過理想。我們沒有相愛,但你我各有愛人與被愛的故事。我們沒有相見,但肩膀曾無私地借出。曾自私地對號入座,又更自私地讓人對號入座,寫過小故事作禮物送人,也受過別人的留言點擊作回禮。這是新世代的奇特關係。好像沒有太大付出,但又彷彿可以換來很好的收成。不過因為建基在虛擬的平台上,只要地基動搖,太多事情都有可能推倒重來。唯一不變的是回憶。除此以外,在新居生活的我們都要重新習慣連繫的方式,嘗試將「連繫」歸納到生活習慣上。

不然,我們就算繼續寫,Facebook也好Blogspot也好Workpress也好,寫可以寫很久。但此處的光華便不可能走得更遠了。特別我們都不是「作家」,大家都是閒時記記大情小事的普通人。平台一換,習慣一改,就有很多事很多人會被遺忘。走失的,最終成了道別。疏離的,我們說那是放下。我不覺得道別與放下是什麼壞事,只是忽然驚覺,我們真的有道別的一天,大家都有機會放下彼此。

原本一直想寫篇文章給各位讀者,原本並沒打算在這一夜寫成。但寫作就是這麼奇妙。寫到最尾的時候,我發現其實這些也是我想跟大家說的。離別的時候,我固然希望跟大家說聲「再見」。但筆者的風格總是那麼強作看化看通,其實最先說的應該是「我們未必會再見」。見不難,再見難。一個「再」字代表不見盡頭的延續。今天見,明天見,這邊見那邊見。見完以後,還可再見仍可再見,正如上文所言,有難度,講彩數。怕的,不是大家無心。而是筆者本人沒有擔起自己那部份責任。不寫好文字,不主動探訪,不留言,等等。但我畢竟習慣以寫文字代表我關心,這無疑與正常的雙向互動原則有出入。所以我是擔心的。將來一別,自己能寫就算超額完成。可以跟友人同行,想起來實在沒有太大信心。

講真,天涯途上誰是客?在這快要散席的時候,其實再沒必要細分。其實大家都是客。正因為大家都是客,大家才會隨意遊走,隨心作客。大家也是主,所以可以有主意,有主觀,有主旨。可以講自己演自己評自己愛自己。是這樣一個主客同體的化身,才能使人與人有這種相遇的角度。要是大家更坦誠,這樣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只會將一切Private.有些事情還是只有自己一個知道一個保守最好最安全。可是如果大家更虛偽更嘩眾取寵,那這裡也不會是一個能令心意滋長的地方。我們既是主人,主動創造;又是客人,親善探訪,是這樣的交替才能令我們一同走到今天。

要感謝。當然。但除了感謝,自己又沒有什麼實質表示。感謝說得多會有點廉價吧。再說,一方面歡喜,但又不至於狂喜。有好些我要感謝的人早已離開了。我對當天的人感謝的熱度也不似昨日高。只能說感謝是我一種內心的感受。點頭稱好,暗喜暗笑,我覺得這種乎合距離的感謝會令你我也感覺良好-至少是真實吧?有網友說他從來不是我的忠粉,但我知他能將我的文風好好定義。我想,大家雖沒有深厚的情義,但那種一路走來,一同向前走的「同班同學」的感覺是有趣而難得吧。我日記中,留得久的大多數都是這種網友。我們甚少留言交往,沒有推薦,沒有太多短訊。只是各自在日記說自己的事,但竟然日子久了,我們會互稱為網友。這個「友」並非信手拈來的稱謂,我們真真正正在這裡同行了幾百天。這個感謝,並非因為你為我做了什麼,而明顯地,我也沒有為你們做過什麼。感謝,說真的,只是因為你們繼續活著,寫自己的故事。這讓我沒有感到孤單,甚至令我不再擔心孤單創作「赤裸」示人的日子。感謝你,因為你是你。當然,如果你是曾經留言的朋友,喜歡我文字的朋友,推薦我給別人認識的朋友,我更是感謝。

有時候解釋感謝什麼是危險的。因為很容易令自己有錯覺-如果值得感謝的東西不存在,便不應感謝。不,我想,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將來怎樣,我還是有感謝的心。

淡淡交會過,各自留下印。但那不是烙印,印會淡。時日是去印膏,有些人有些印總是不知不覺便被擦去。你記得新印,忘了舊印。所以我對今天大家的說話都不會太在意。不是不上心,而是知道將來難料。再見或不再見,都要看彼此的前路如何走。水有流過,花有開過,這是一幅美麗的山水畫。如果將來我們還可以無事常相見,在面書,或新平台,或以某種方式,這固然是好,非常好。但如果不能,我們還是要淡淡相信彼此會再見,直至我們都忘記需要再見,如此甚好。能放下什麼,同時意味可以提起什麼。如果你曾經因為一個不快樂的原因而躲到網誌,離開實在不是一件壞事。

天下無不散之延席。儘管坊間盛傳Xanga也許能夠留得住,但離心一起,大家對人來人往又有了新的領悟。記得自己曾經說過,如果朋友要走,希望在走之前能夠道別。記起這是源於Middle的網站,有一頁是留給離開的人。大意是希望網友記下為什麼離開,還有喜歡他的什麼文章。印象而已,畢竟又已經是好幾年前發生的事,模糊了。我就當自己要走,就當大家要走,在那天以後大家都會走散了。不奢望朋友什至是一路同行的多看少留言的網友能為我現形解題留個記念,純粹為了滿足我個人的好奇心。但以在這有可能的未日前,我只能安份又安心地說:我走了。

寫得不算好,但感覺還好。隨時不寫也不覺差了什麼。可以隨時收山,隨時隱形。投稿對支持人數不再抓狂,寫文字覺得唔對勁有勇氣收起。從前也說過,我覺得這樣已經很不錯了。

我不是早幾年前那個滿腦子夢想理想的熱血小子。所以反過來要鼓勵大家,總覺欠信服力失了身份。但就憑過去自己的殘影,祝願各位都能勇敢地多想多做。做個坦白知足的人,讓自己和身邊的人輕鬆快樂一點。做自己寫自己,在同一事情上多發掘不同角度,給自己一點小挑戰。還有,別看輕自己的能力。小人物如我都有機會可以寫這篇文章,你能做到的影響的應該更多更廣。我不認識你,我不知道,我只是有這樣一種原始的信念。我們都能夠改變自己。改變自己就是最大的好事。

祝好,各位前程錦繡。講分開不用憾事的口吻。懂得慶幸,才能慢慢習慣無常。有過溫柔,有過共震。泛過浪花,學做明鏡。在流水帳遇上落花,不是責任不是送運。要這麼發生的,都這麼發生了。有過的情感,都總會變得淡然。記住美好的片刻,感情人情都有幽默而雅緻的一面,值得懷念。



你我都有既定路程。不用為故事下文牽掛。

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好時代

我們不是預言家,而是生活的橋段總是不停重複著。曾經說過的,在將來總會再用得著。不同的框架,相似的體驗。

原來從前在「世界未日」來臨之前,寫過這樣一篇:最好的時代
http://capthefun.blogspot.hk/2011/10/blog-post_4467.html

一個人快樂,連末日也可以找來這麼多感恩的理由,慶祝的籍口,實在服了自己。

不過,或者那是事實呢。

未必擁有最好的感覺,但相比之下我們已活在最好的時代。有時候我想,個人感覺是最重要的。只要感覺良好,世界幻變得不可理喻天昏地暗,亦無礙我們苦中作樂。樂總是被放大好多倍,永遠要比苦難為多。但個人感覺是無法被完全監控的。有最好的感覺,亦有最壞的感覺。

既然主觀上一定有感覺上的好與不好,那麼客觀的東西我們更要盡量發掘他們好的一面。這是最好的時代,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午餐。如果說不出「最好」,也用一個「好」字代替吧。反正如果自己不快樂,什麼東西什麼事情都不見得好。那麼今天自己心平氣和,更加要嘗試讓中性的變得好,好的成為非常好。我不肯定這是不是最好的時代,但我能逆向了解自己的心情: 一個人如果樂天得相信這是最好的時代,他那天的心情應該不會差得了多少。

我們有時就是這樣跟環境互動。

今天你問我,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最好的時代。但一如以往,沒有後悔。要結束的讓他結束。最好的時代的好,其中一點是讓你能回憶過去某段最好的時光。這幾星期我們都在回望,都記起有過的快樂。

但最好的時代亦包括了向前展望的信心。如果這真是最好的時代,我們不會讓這時代停下來。將過去的好預寄到將來。今天在將來回望,也應該是最好的時代。

擁有好心情就有好時代。

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

疏離

疏離,總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來不及Say Sorry,沒有時間重頭檢討與梳理當中究竟那一節出了問題,正常也好反常也好,我們總是忽然之間發現自己與某些人的感覺不似從前親密,雖然談不上「離」,但「疏」卻是愈來愈真實。大家尚有連繫,畢竟彼此分享的回憶不少。但聯絡卻真的愈來愈少。因為新生活而逐漸變得疏離,對於彼此的近況與困難喜樂不再了解。一切印象都只停留在面書上的照片與便宜的Like.又已經多久沒有看見他真人,又多久沒聽過他的真心話。可惜是愈漸疏離以後,大多數人只能維持基本的友好,從前掏心赤誠的美好時光一去不返。你們沒有絕交,你們還是朋友,但一切都是僅此而已。

維繫,看似不太複雜不太困難。有心的不過久不久發個短訊,或是留言致電,或是相約短聚,只要持之以恆,量變帶來質變以後,植基了的關係便沒那麼容易被社會與時日連根拔起。不過,維繫原來又不是那麼容易。是因為,也許,你也失去了維繫的動力。有些時候,某個夜晚,從前的你只要想起對方,就會在Msn留意對方有否在線。邀約不需理由,掛念不需籍口。是那一天開始,你身邊出現了一些新人,他也一樣。當我們忙著了解周遭的新人新事新世界時,一不留神,發現維繫感情所需的力度比建立感情還要高。你想維繫,但慢慢你知道,你想他在意多一點,你才願意維繫。他也一樣。於是大家在面書裡互相「關心」,留意近況而默默無言。雖然你知道他的事,但你已經不似從前那樣雀躍與在意。你開始覺得這個人終要離你而去。是可惜,但似乎勢在必行。

儘管仍能挽救,你亦沒有太大心思。

我們實在沒有任何躲避的籍口,因為那不算籍口了吧。隨年漸長,我明白有時候疏離是合情合理的歷程。想對從前,對照今天,懷念過去以後難免不捨。人來人往,第一個字與第三個字的「人」,在時日洗禮與互動中已經變成不一樣的兩個人。當日那一個人如此如此,才會來;今日當那一個人成長變成這一個人,自會去。人來人往,我們慣常著眼來往。只是人已經不一樣了,是來是往其實都不應感到意外。於是人大了少見了,疏離不是性格有缺陷或為人不念舊。你變他變,總有些人要放下,自己也總會被某些人放下。

今天親密的,又有多少能一同走到未來又親密依然?面對已經落定的關係,誰在善忘的世代還會記住自己早已遺失的感情?如果可以,生命所有美好的最好也不疏不離,與我常在。但大家都明白,友誼能否萬歲,或白頭以後能否手挽手,都不是你希望許願就能成事。況且你應該記得,當生命的軌道不斷轉移,穿洲過省劃過不同境地,你會希望某些事情成為過去,你視疏離為成長的一部份。不再掙扎,不再害怕。我們自己沒有對每一個友人愛人一視同仁,既不能亦有不為。或者對方與你一樣,大概人人都要面對身邊某些人淡出。

疏離是否真的太平常?

想到「疏離」,我驚訝自己面對從前那些重要無比,能夠抽動心神的朋友,竟已經能夠淡然地讓疏離自由發生。不干預不反抗,隨它燃滅。我看見自己的不可靠與不可信,關係既是依存在感情上,而感情又是那樣難以捉摸,我實在無法保證會否在某個明天推開今天用心拉緊的人。儘管我有相信的理由,但還是不敢百份百肯定這些年來彼此累積的信任與默契,是否足夠抵得住主流的疏離大勢。我明白感情有極高的流動性,能忽然之間將兩個人帶到低窪或上游而不預先通知。只是我想,既然當日彼此也算有種特別的感應,才會做得成特別的同行者,如果有天真要步入疏離階段。希望能折衷地疏而不離。明白與接受自己對對方的近況生活認識不夠深入,但又不至於陌生得再無發問與應對的耐性。

可要做到疏而不離,總要有做主動的一方,無事閒來將古今連成一線。如果大家都默不作聲,誰又知道大家是疏是離?偏偏步入疏離階段的人們都欠缺了維繫的主動性。大家都願意回覆,大家都渴望應約,但當中就是沒有一個先開口。於是大家下一步就是來到「離開」的關口。

絕交在成年人的世界中快要絕跡。我們不像兒時那樣「炒大獲」結下血海深仇以後各散東西。實際上現在我們都身不由己的隨環境變遷而認識與疏離身邊的人。那些與你疏而不離的朋友是很難得的。離是那麼簡單直接,誰還要在意那一個「疏」字。明知要離,也寧願疏而不離,就是對你有一種特別的感覺。感覺源於從前的感情。你可說是淡化,亦能講成昇華。感覺沒大到將一切鎖定於最華麗的高點,感覺只夠你我對快逝的聯繫多一份強留不放的小心意。我們就是那麼偏心,遇過這麼多人,就只對某些他他她她有過份的期盼。不介意自己被冷待,但希望自己不會被忘記。因為他們都是特別的過客。疏過的,還能因著什麼原因再親一次。人要是離開了,好奇揮發了,誘惑太多了,價值體系再不存在重疊的部份,那麼離開就是離開,不會再回來了。

疏,形容的是一個程度。親與疏中間,包含了不同關係的層次與級數。離,卻是一個有或無的二分詞的一部份。人來人往,我們難以控制。人親人疏,又是否總有一些在我們掌握之中?我記起身邊的朋友,我知道大家身邊都有值得珍惜的朋友。已經很久沒有講出「友誼萬歲」四大字。因為捱得到萬歲的友誼,可能只是歷史的乾屍。他們的養份早已流失,所謂友誼其實已經往生。情緣不在乎長短,要去的還是要去。但去的形態不一樣,對生命所帶來的影響也不同。對大部份人的離去我能安然接受,但想起那些心中仍有感覺的某某,希望大家真的能疏而不離地走下去。親密有了新的定義,就是我們都習慣了疏遠地連繫著。談不上親密,但不會陌生,不會否應彼此是朋友。

也為每一位已經「離」去的朋友送上無聲的問候,每一位完整地從疏到離,也許早已忘了彼此存在的過客友人,你們都還好嗎?

也為每一位正在「疏」遠的朋友送上無聲的問候。這些我們都不甘放手但又未敢提起的特別嘉賓,別來無恙?

慶與幸
今時今刻擁有一些自己由衷由心定義的「朋友」。在疏離很有可能來臨之前,珍惜每次能夠偶遇的巧合。歡笑與支持並非廉價,而是因為彼此信任而無私分享。

總要記住,人生有些朋友不會走,人生有些朋友總要走。其餘大部份的,來去自如。記得那誰特別得難捨又易離,那些特別角色都是上天臨時加插,要獎勵你並豐富你人生的情節。如果值得維繫的,別忘維繫。遇上知己,記得盡量知彼。難做發球者,或懶做發球者,都要學習做好接發的部份。深交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你說出口的那怕只是隨意隨便的問候,對方都能聽出當中的心意與支持。

為何說起疏離,因為知道自己是幸運的。有好些好人好友圍繞生命大小災難邊陲,雖不能改變事情的本質,但只少一直相隨,以語言或身影給予實在的安慰。如果到十年二十年後大家終要疏離,賁在非常可惜。希望再壞都能疏而不離,我仍會淡淡地為他們每一個人的成長與成功高興。

面書裡記下一句,在此作結:

各有各煩,各有各忙,都仲有一日可以聽下講下大家煩緊咩忙緊乜。已經走到一個不能為別人解決問題的階段,大家的問題最終都要由自己面對。唯有老土講句大家加油,大家都能夠搵到一個發泄的方法,堅持的理由,面對的勇氣,過難過的難關收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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