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

由《日影行》講起



近來在聽香港電台podcast的有聲好書。最新連載的是小思老師的《日影行》。

啊,如果去日本之前就拜讀過這本散文集,那麼遊日的感覺又會更加敏銳了。雖說這本書已有點歷史,寫了幾十年了。可是在二零一四年的今天讀來,還是挺寫實。我們這一輩,沒有上一輩人對日本那一種大恨。這不代表我們忘記國仇家恨,而是我們出生以來所見所聞的日本,都與戰時那軍國日本有點不一樣。歷史不應忘記,然而同時亦不能對日本人的民族素養視而不見。那種禮貌,還有那解釋不來的一陣陣文化味,都是我們所欣賞甚至羨慕的。

對小思老師,其實了解不多。然而對他名字卻十分深刻,原因有二。首先,中學其中一位我最喜愛的歷史老師,他唸中大的時候的老師就是小思老師。心底中,就自覺地尊敬這位老師的老師。及後曾因工作關係,能跟隨上司訪問小思。在錄音室外仔細聽著老師對日本的描述,聽得入迷,神往。印象中,他說過作為中國人一定要到京都走一走。大意是,那裡好好保存了古中國的建築與文化,甚至比中國保存得更好。我聽著,也在那時有了遊日的念頭。是因為老師一番話,我決意一定要到京都好好走走。

草草走了五六天,就知所言非虛。日本這個地方,不令我抗拒,不令我惶恐。看著那些漢字,還有大多數有禮友善的臉孔,我必須說遊日本比遊中國更放心,亦更有樂趣。讀到《日影行》中其中一章:四個印象。說到小思對日本人的四個印象其中之一是:愛旅行。的確,那邊的學生,無論是幼稚園的,高中的,他們都很愛旅行,而且不單是去遊樂場,而是去寺廟,去博物館。我又想,如果我在中國,又有沒有膽量讓他們像個小隊四處探險?大概不敢。怕被擄走,怕被坑,怕遇上各式各樣的壞人。為此,我其實真的欣賞日本。

讀了一些小思老師的訪問片段。他說到,寫作的動機是因為有話想說。「不單止分享,還有分擔」。聽來字字入心。我問我,為什麼想寫呢?其實最簡單直接的答案就和老師一樣:有話想說。想跟多一點人說,分享所見所聞所思所感,而且有更多的是分擔,想遇上一個同路人,幾位知音,能夠肩負這些生活的大大小小的心情事情,一同走下去。

我問,究竟我的寫作動機,包括著多少比例的分享和分擔?

我知道,多數人想聽的,都是別人的分享,而不願為別人分擔什麼。假如每次過來,作者都要你伸出援手,停下來為我掃掃背,那麼願留的人肯定愈來愈少了。有件事情我不願相信但又不得不相信的是,沒有人願意為你而生,無條件地拯救你。除非他們找到能夠身同感受的一點,否則你的擔子還是由你自己負起更合理。所以嘛,理智提醒我們,應該多以分享的心態,寫值得分享的事。有什麼值得分享呢?新發現新知識,又或者是一些快樂的事情吧。

哈哈,如果有這樣簡單就好了。

寫到某個關口,其實是分享還是分擔都分不清,都分不開了。苦樂參半,其實想找到讀得懂的人,能在不快樂的文字中看到生機,又能在正能量的文字裡,體恤筆者心底有多暗。我知,我要求太高。

關於寫字,特別是這種以寫博客形式的寫字人,我覺得只有兩種。一種是為了一班人寫,一種是為了自己寫。很多人都說過,就算只有一個人看,我也會寫下去。然而或者自己年資尚淺,習慣了為一班人寫的人,到最後如果真的只餘下一個讀者,我想他說寫不下去了。一個讀者,不是不好,而是不夠。因為寫作最初的目的是為了「一班人」嘛。多少人才算一班可以由作者自行決定。其實我的意思是,如果一心為了取悅別人,呼朋引伴來讀的話,總是對讀者人數有期望的。

除非你心中,還想為一個人而寫。你想為自己寫。那就沒所謂了。分享也好,分擔也好,至少有自己這個讀者。

很久沒寫過「為何而寫」這樣老土的題目。看見舊友人很久沒寫文,最近寫了篇長文,有朋友給他留言。然後又在其他平台看見相對新的作者,我又多口多手給他留了言。都是圍繞著寫作這話題。

很懷念,也有微微的痛心。寫這篇文章,寫得酸溜溜的。好像現在只能以懷念的姿態去寫關於「寫作」的種種。如果說為自己而寫,其實還過得去。只是如果還希望為自己以外的人寫,我卻時不時猶豫和懷疑。相對於其他筆友,我想自己所分享與希望別人分擔的,都還不夠。

就只好這樣有的沒的,寫幾篇,休一休,再寫幾篇,緩慢地前進。如果還在寫的,還能寫的,仍認得在讀的那幾人,那是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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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3.bp.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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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今天的香港,非常非常令人心痛,憤怒,不安。

大家都說,這不是我們熟悉的香港。大家都覺得,我們的家不應該會出現這一種惡行。然而,它發生了。

這個世界,人類,政治,都有很可怕可恨的一面。有人說過,要記得動物的最大敵人是人類。其實,人類也是人類最大的敵人。沒有人比我們自己更懂得傷害自己的同類。

世界應該多一點善良忠厚的民族,多一點善良忠厚的人。

請記得,記者是個值得被人尊敬的專業。朋友說得對。他代我們發聲,他代我們捱刀。他們付出很多,換來的不是自己的回報。他們工作的成果在推動社會在進步。長見識,明是非的是我們,得到最大回報的是這個社會。

記者在我心中,一直都是吃力不討好的。明明懂的知的這麼多,入職要求這麼高,社會回饋他們的總是很少,無論是地位與薪水。所以我覺得願意憑良心頂住各方壓力在傳媒機構工作的人,都很棒。除了有能力,還有魄力,去為大眾的知情權而努力。然而我以為只有做戰地記者才會有性命危險。換個角度想,原來戰地已變得這樣近...

做記者很辛苦,在我看見那些用心做事的朋友時,也算是了解。但做記者有生命危險,這在香港不能接受。

做記者同做警察消防,在某些地方上都類似。都是那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然而做記者卻從來不能自衛,沒有炮,沒有氧氣筒,就這樣拿著一枝筆一部相機往地雷陣衝。或者因為,他們相信法律會保護他們。

我很短視。但這一刻在想到言論自由之前,我記起那些做新聞的朋友,或者會講政事的朋友 - 一個個我認識的人。我只希望這個城市的法律還能保護這些在大是大非前無暇保護自己的人。因為他們都是盡忠職守的,都比我們勇敢。儘管沒有人把金子贈予他們,感謝他們的付出。但至少,讓他們免於刀子的恐嚇。有形的,無形的,都不要。我們的家,不應是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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