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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1日 星期日

不定週記記不定

。隨筆


1。寫過幾篇借詞發揮的東西,原想寫些正面的,平衡一下。可是周中提不起勁,等下又再沒有要積極過來的心態,也就閣下來了。

2。有時候還真的不要去細問,為什麼,有什麼意義。總不會每一次每一篇都有意義的。所有創作,都是在大多數的平凡中偶有佳作。而且,寫都寫了,又無需貼堂,那就不要回想。為什麼笑,為什麼哭,過後回想其實都是情緒。繼續前行。

3。工作還是很微妙。我想,還是應該想成是幸運的。在那天沒有放棄,所以今天仍在位置上。只是,說不上順風順水,仕途也不會是自己可以決定的。我改變不了過去所犯的錯。唯有盡力以為 (但有時也不迫自己太緊,心理上)。回想畢業以後的路,來到現在,有飽飯吃,其實也是心足了。只願自己真的不是想像中那麼無力。未來難關一定有,希望自己有能力走得過。

4。家中快迎來新的電腦,哈哈哈哈!

5。收拾書桌途中,重看舊日名信卡,名片,一些節日卡,等等。有些曾很要好的朋友,今天真的沒有聯絡了。未至於失聯,而是這年紀大家都更會把時間留給家庭,或者自己。朋友,真的是久不久見見就好。有孩子的,聚舊時可以交換子女經。沒有的,連工作也不多說了。像看一場電影,看看這些舊人,活得安好,平平穩穩,已經很好。是不聯絡也沒關係的。一年三百六十多天,又有幾多時間開口約定。我嘛,連問候也沒有。就是個沒心肝的人。沒有做出來,我知就不算有。

可能不做也是對的。

不過,幾十年內的人,我還是會偶然想起。我知你不在香港,我知你有孩子,我想一切還好。可能,也沒有太多太好的事可以分享,而太壞的事情幸好沒有,或者已過,所以...也就沒有多問了。

願我們每個人都還好。

6。總覺得什麼都不容易。不只是自己,還有別人的一切,都不容易。你未做過,你點知?你與他的起點不同,條件不一,你點知容易?再者,對方容易,也許經歷過好多好多不容易的試練。現實是,不容易也要做,要做的還是要做。只是人家做到了,就不要再很輕率的說一句好簡單,其實不難,其實誰都好.... 其實不簡單的。

那當然,要學會欣賞別人也是不容易。所以說,什麼都不易。做事,做人,難。

7。六月。二六年。
此時此刻,人生已走過多少。



2025年9月1日 星期一

八月物語


0。散散亂亂的記一下,林家謙。

1。第一件(臨時加插)要記的事:感謝你,陳銘洋。你寫的那份四月物語的歌詞很美很美。我太慣性把這類型的詞都當成是林家謙手筆。希望將來繼續看見你們的合作。當然,林家謙的作曲編曲本身已經自帶故事。這也是他Crazily amazing 的優點之一。

2。今年八月,竟看了家謙WHITE SUMMER演唱會。我看的不是尾場,但想到原來尾場在八月最尾一天。完結的既是演唱會,也是暑假。從此,除了將五月留給五月天,也將八月特別的跟林家謙連結。

為何呢?因為他的歌其實不少也讓人回到青春,回到仲夏,回到還會有情緒會任性的魔力。有他陪伴每個已長大的人,再歷一次青春,再完一次夢。很好。

3。自EASON後,於我已很少有這樣的歌手。我想我很喜歡他們,不止因為他們唱歌好聽,歌詞優美,而且他們的歌,能教會自己什麼,同時又能安慰一直學不憧的我們。

他們是某一種以歌傳話的智者。當我們迷惑和變得恐懼時,能夠從現實中抽離,從音樂中被溫柔地說教,其實是很令人著迷的。但那些道理通常都很殘酷,於是歌手有充夠的大智同時足夠的溫暖和幽默,才能讓受眾不被現實所傷,同時又更接近現實。

感謝永遠有歌將心境道破,其實也要感謝有能力唱出心境的歌者曲者詞人。

4。演唱會的四月物語,但打開盲盒後空無一人,那時卻是全曲最FIRM最澎湃的時刻,編曲有將一切推向FINAL的決心,足証最後的失落並非遺憾,而是注定的落幕方式。不捨與否,其實都要發生。

對,那份感動,不只是他的這份心思。而是最後他把那種決心唱出來了。當觀眾可能還有點失望沒有尾場嘉賓,歌者用音樂與歌聲,不閃縮,甚至似是微笑地把結果唱出來,這就是令我最最感動的地方。因為我們都有過遺憾,人大了後,我們有時明白了,感激過往的某些(但不代表他們完美,但你還是會感激。)是因為有些事沒有發生,或發生過,都是剛剛好的。

青春,就是有很多好像發生過某些事,但最後又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的時期。

努力練球,最後腿傷。通夜打機,上班遲到。做了班長,下年打架。那些事,那些曾經的大事,伴隨的期待,高高低低,在一十二十年後的中老年人心中,早已變成小故事,或沒有事了。想起無限次,到承諾無下次,然而又在一個人時懷念那一次半次,我們就是長大了又不時記起舊時的那種人。願我記得,同時又忘記。

願我們打開心中盲盒時,看見一場空,又明白並非一無所有。人生總是很矛盾地,要你在失去中記住所有,然後學會放下,然後學會有時能緩緩提起。你亦由失去時哭得死去活來,到後來,後來,後來,你會靜靜一個,笑著流淚。是連自己也感動,原來大家都走了那麼遠了。但,又能一下子閃回到那天。

5。說遠了。反正這首歌,這編排的心思,實在直接封神。

6。很多人唱回憶,唱遺憾,唱放下,卻不是每個人都唱得暖,唱得夠深。怎說呢,有些歌,是林伯唱才可,林仔不能。但與歌者的實際年齡無關,更多是是歌曲堆疊而成的氣質。所以,我們才會聽得進去。你唱得讓我們都想起了自己了,

然後,我想知道像我們的你,唱下去,會怎樣面對。我們就不知不覺中,得到一點力量,一點安全感。

7。想了很多關於CONCERT的事,想說很多他的歌,他的詞。但不知如何表達。

8。對,四月物語也有讓我想起櫻花樹下。

9。也對,四月物語異常令人感動,也是因為林家謙有很多歌一直在分享同樣的青春的遺憾。所以任何一首歌,都可以引爆另一首歌的情緒。所以你在這歌裡,會有時光倒流一句話的殘影,會聯想起記得,會側憶下一位前度,等等。

願他對青春的愛恨會繼續用音樂表達下去(PS:將來大概有一首關於秋的歌,又想起落花流水的美。) 

10。對,林夕黃偉文那些年給我的那些歌詞的衝擊,好像順利地從舊一輩歌手,移身到林家謙的音樂世界。我這些老靈魂,有了新的靈魂糧食。用音樂拭拭燥乾的心,提醒自己可以為莫名其妙的小事,哭一下,笑一下。可以暫時不懂得什麼,停一下,靜一下。不懂不知的,就從音樂中出發。

11。四月物語的大提琴很好聽,整首歌很有質感。大愛那些BUM BUM BUM。

12。青春是什麼,青春是當你還會用一個詩字。那時生活有詩意,那時你會到圖書館讀詩,那時你覺得你能夠寫詩,那時你會喜歡讀詩。

會寫,其實也是青春。你看我們長大了,那還會寫關於心關於情的東西。「你著墨成圓點,我記敘成圓圈」。是整首歌其中一小段我最喜歡的。

13。是否真的從來都沒那些事呢?是否又從來未愛你綿綿呢?是有過劇情沒有故事嗎,是有過一些明天,對明天的幻想,但沒能走到最後,看到更多更多明天明年。那天,沒頭沒腦便完了。

14。我喜歡他什麼歌? 我喜歡他很多歌。上次邊個發明了ENCORE,重擊心靈,也是一次學習說再見的試驗。大愛大愛大愛。

學會道別,大大小小的,情的離去,人的離去,美好的要失去,不解的無法追,一切一切最後都以同一樣的大智面對吧? 留下來的人,還是會帶著一切活下去,老下去。望多幾次,也難改他們是悲是傷是遺憾。溫暖與溫柔,是你有力量自己保護自己,消化人世無盡的遺憾。惜那些識的,惜那些已息的,自己選擇唱一首怎樣的歌,陪伴自己走過心中那些情緒。

15。月色還好 還可以 就是太想說 我才失語 無限次

16。我們有些人早已失語了。有些情感再不會那樣熱騰騰,但心中的你仍記得那感覺是怎樣的。失語的人,感謝永遠有歌,將我們心中的世界,與這個大世界連接起來。讓失語的人,不會在失望失意中,失蹤躲得遠遠。

他把你的故事,唱得很美麗。他悄悄把你的淚借走一部份,然後體貼地帶走了,沒說什麼。

17。期待秋天。

最好每季都可以思念,每季都可以懷緬,每次停下來撫慰自己以後,都仍能迎頭趕上現實。每次自己一個太久,都或有人或有歌,記起自己。從不把你遺下。

18。這個你,是六歲那天起的你,你的故事,你的傷疤,你的怪誕,你的原點原狀。仍能被看見。

19。下次見,下章再見。也感謝你讓我聽見千嬅。她亦是那個安慰我不少的歌者。

20。當個有情感的人,感謝情感的美好,
共嗚的奇妙 和你深信 叫安歌 會安歌 保管好這團火
就算此時離了座 定有一個未來 能伴著過

2025年7月6日 星期日

讀客

早前重看自己的文字。不談質,只說量,數量之驚己,實在不能不感嘆年輕多好,青春的一份傻勁呀。我記得曾想過把自己寫過的結集成書,不為錢的,只是想留個紀念,也可說是圓夢,有過一本什麼什麼的,可笑稱自己是一位作者。然而,當很多很多很多年都過去,原來年輕和中坑的自己,中間真的會有段層。當你把一些放下,放下,再放下,慢慢就會忘記最初那份熱忱。又或者更是自然而然地過渡了。生活,太多瘋狂事,太多別人的又與自己有關的事。應付這個,計劃那個,兒時青年時的某些執著須自豪,不得不放下了。

早前,因為一些事,再被提醒自己擁有的一張沒營養的嘴。儘管我心不存惡意,但話說出後走到聽者的耳,卻是難聽又令人難受。是的,如果人大了,學會什麼問題都是自己的問題,自己都有責任,都有可改變的地方,那麼都不是孩子的自己,是應該學會更好的管好自己的嘲巴,管好自己的某些善意。你知道嗎,人大了要學如何不給別人建議,不在別人未要求以前,提供意見,分享批判。

如果對方不曾要求,也許你的一切都是沒有意義的。不要亂了事情本來應有的節奏,不要以為自己有需要下什麼定論,為什麼定性。你自然對人事情有想法,只是,你別說。別再把自己想像成一個智者或先知,或善解人意的朋友。你應該把自己看成跟別人一樣,一樣無助,一樣無力。我又是誰,我又懂什麼呢。

真的。

2025年的下半場,我會學習。我想這對自己也是好的。少說話,多靜聽。世界聲音太多,我不如聽聽。如有時間,不如好好活。世界如何運轉,報應如何應驗,公道有否伸張,一切都留給那些想知,和有需要知道的人。

文字騙人,不騙己。從前的自己愛寫為何而寫,現在呢分享為何不寫,都是同一個筆者,在不同的時間點上。不過十多年,人又變了又變。想像不了成為老人以後,如何看今天的自己。只是今天仍在十數年前寫東西的那個平台上寫東西(還竟然有人(有你)讀著),我想也是我意料不到的。

也來說說你。天秤人呀,你好嗎?我心情奇怪。因為打字時,我感覺自己與舊日的自己仍連結著。而你,大概也是從前某個時段出現過的讀客。但同時,我們都老了。你升職了(還是已經升職了好幾回了?)。跟你說,我有位朋友的兒子,已長大到我和朋友剛認識的年齡。時間是瘋了嗎?跑這麼快干嗎?

而我還是很容易連繫上舊時的自己,會比對新舊今昔的那種人。What have we done? How did we meet? How come we survived.

我想起有位朋友,他曾在上海寄過明信片給我,給我這個素未謀面的筆者。我想你不是她。這麼多年後,究竟他還好嗎?生活美好嗎?老了嗎?開始沒記性了嗎?還記得我嗎?還記得有過這明信片嗎?

又其實時間只有這麼多,有些人我們是刻意地沒有安歌的。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年輕時不知後來沒有後來。然後你覺得這樣雖不算好,卻又剛好。你喜歡那些剛好的closure. 沒有重遇Reunion所帶來的骨感,不用在他或她面前掩飾自己的緊張,崇拜,或不安和尷尬。就可以更浪漫地回想從前的我們。像看一場舊戲,再聽舊歌,是有期的回到過去。對,是思憶在旅行,但不會被困。是很安全的一次counselling.

也有些人,看著就已跟從前不一樣了。but i am no body and who am i to judge.

是的,原來我也懷念掛心讀者的年代。我記得,我在大學時,為考中六中七的打氣。我剛工作時,為讀大學的打氣。我單身時,為苦戀的打氣。我痛苦時,為了安撫別人而不自覺中堅強起來。WOW!這些都很不番工,很不實在,很作者讀者,很文青,很年輕。

很好玩,也是一些高興自己年輕有做過的事。

所以其實我想說,也沒什麼的。在外國的你過得還好,就好。相信你跟我一樣,但感覺到時間走得有多快。想起當初XANGA(或之後?)的我們,就知道了。這一切,如仍未結束,算是巧合是緣份。但如一切兒時我們所追求的,多少都會消退的吧。

我曾以為,每當自己離開,都可以好好道別。但我開始相信,總有一次,我會很灑脫地放下。但當中的一些片段,一些美好,我還是會精挑幾件,帶在身上。這種舊時代的人,寫舊時代的字,誰說得上可以寫幾多,誰知道是誰先耐不住要先走一步?道別,不能在道別那刻說出口。說了再見,然後又見的,每次都是意外。

這地方,如果不步XANGA後廛的話,必會是我的一部份,我的驕傲。而讀者,你,還有為數不多那些只來過一次的,都是字罌的一部份。

生活很大,生活快樂就好。我知,不易的。


就這樣。如能夠,我很樂意隨意寫寫。這夜聽著美好的音樂,開了一罐啤酒,完成了一篇。又年老又年輕的,又長氣又怕多說的,像回到過去,又似回到未來。我只能確認,自己寫的一直不如自己所寫的。但幸好,我可以相信,原因我喜歡寫東西的自己。不用讀得懂,寫得出,吐一場就好。


祝你你你你,安好。多謝你你你你。也多謝自己。堅持了太久。走過這一條路,年長的自己點頭中。你不用做得很好,你做過,而你曾覺得自己做得好,就很好了。


晚安。




2025年4月21日 星期一

他鄉的石

 我愛你

今天在街上走著時,想起外地一位好友。他將在新的國度展開新生。早幾天,他的太大到了當地,與他一同行超市,一同去公園,一同在家做飯。在香港的我聽著輕快的音樂,心中忽然有把聲音說:I LOVE YOU。是呢,是那種外國人語境下的我愛你。我愛你們呀,你們的生活多麼美麗,簡簡單單,快快樂樂,吃吃走走,健健康康。世上多一些美好的人,美好的事,就好了。

吸引力法則說,愛是最強大的磁場。那刻,我由衷的發生愛的磁場。我固然希望正正相吸,過豐盛的人生,享受生而為人的各樣好處。在此之前,更多的是一種欣賞。當你明白自己真的漸漸老去,朋友的孩子快快長大長高,好快又轉工,好快又退休,就會覺得看見美麗的人與事的機會難得難能可貴。遇上,沒有失聯,才有機會讓你知道他們的好。而,我們又大了,成熟一點,不羨慕不貪心,而是真心感恩。多希望在苦苦的世界,看多點甜甜的美事。

你們會回來香港,舉辦派對,那時的我會讓你地驚喜。或者你們與我一樣,都想看見一個更快樂更無憂的我吧。

在那天之前,在那天以後,好好愛自己,讓別人好好愛你們。生命儘管時有不順遂的時候,但在每個夾縫裡,就毫不講理地填滿彩色。

風和,日麗。手曬紅了,but i am feeling good.



2019年4月30日 星期二

心中的小孩

願你是我心中的小孩
在跌不痛的沙灘上自由地奔跑
追逐,而不疲累
長路在前而不覺長
有時忘形得忘了背後有人一直守候
卻又在走得太遠怕走失時回望
會有人在。關切地眺望。
想你走得遠,又怕你走得遠。
而你,想跑到沙灘的盡頭,
儘管不知那裡有什麼,
還是為沿途有的一切而著迷,
又因為對世界好奇而快快嫌棄著迷過的
彷彿一切也毫無代價
而字典裡沒有時代,沒有煙火,沒有幸福
一切都是現在,一切都是新一次嘗試

小孩還不懂怕。
未曾被巨浪捲走,跌入冷黑的旋渦。
那裡急促而橫蠻,連大人都無法張口求救
看不見的淚與聽不見的呼叫聲
都被浪濤沒收。

而你,可愛的小孩
又再一次在浪的邊緣,快樂奔跑。
你不怕,你不痛。你不累。
你如果不是我們心中的小孩,
不如也過來,拉著我的手
陪我赤足走一段路。
海水很清涼,浪也最多及膝,
沒有事的,沒有問題的。

然後或者大海怎樣也不及你眼中的美麗
濕潤的幼沙始終刺激觸感,恐懼記錄
但你,奔跑的小孩
與其他大人不一樣。你沒有問為什麼。
而在你小手拉大手那時
我無需解釋。你也沒有疑問。
單單是這樣的相伴,已經令我安慰。

願我們可。

2015年2月21日 星期六

這個大年初二開字運

羊年開始,係時候係打幾隻字,開個字運先~

1。我諗,我真係有一段時間冇寫野,講認認真真寫一篇有主題既文章就更耐了。原因唔止一個,但主因的確係忙。想到的事情有很多,但回家後根本不會有任何力量再創作。嗯,來到這一年,我寫字的欲求又好像少一點了。是因為,有時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我想吧,我快來到一個完完全全想寫便寫的不負責狀態。如果不想寫,或懶了,便放任自己。畢竟,再沒有什麼承諾。沒人在等下一篇,連我自己都不太急。於是,便慢慢來吧,有心便執筆。

其二是,我自覺心態上有點點轉變。我不知道能不能這樣說,不過從前寫的,文字底下埋下的是負面的情緒。這一年,我依然會有不快樂的時候,依然會借那道情緒的力來推動自己舒發點什麼。只是,心無病無痛,我真的不敢更要自己受苦,去浸淫在那個灰灰黑黑的世界。我不敢了,也不願了。所以,寫字也許少了。是不是好事呢?就在這一年重新考証吧。

2。情人節那幾天至今,好像很多人在search"男人不會表白"便找到我這裡來。哈哈,我自覺已到了食老本的階段。新的文字無人讀,大家都是胡亂點的便點進來了。

呀,關於投稿,我好像完全將它遺忘了。是心的問題,也是力的問題。應該算是無心無力吧?我覺得,我真的不懂再寫什麼了。那隻手,那顆手,好像真的還給了創作之神。沒有人肯定自己,我亦不敢要求別人去看看自己值不值得被肯定。寫得好的人是那麼多,他們的文字是美麗的,或有趣的。他們說愛情有自己一套,能跟世態與人性接軌。他們的文字能跟讀者互動,作者與讀者之間是bonding在內的。而我,我暫時最大的創作衝動,就是寫這樣的文章。我沒有什麼人生智慧可以分享,我對戀愛的看法也是很稚嫩,很離地。我來到了一個「我想我是真的不懂」的階段。我願意說我個人的看法,卻再不肯定這樣的個人立場會否再度走在眾人的眼球下。而如果我的文字有別人看見了,這些文字是否真的有正面地影響了別人呢?或者令大家多一份感受,多一份力量呢?還是只是在感慨世事無常?只懂在追逐追不到的東西,或去堆砌一些什麼,但其實like了以後,便算了,生命同樣是那麼無力,在等愛,在求愛,在口不對心地強裝大方成熟呢?

我寫文字,一直都有個自私的念頭。我想,我的文字需要呈現我是一個怎樣的人。現在,我想當一個,誠實坦白的好人。而這種人,並不是那種可以說很多金句的人,不是會寫很多令你按下like的那種人。我是想很抽離的,讓自己感覺良好地說我以為正確與對的事。分享我的生活,我的小小感悟。那些金句,那些智慧,還是會說,就當是自療的一種。但大多數時間,文字就是會這樣寫。希望有天,別人仍會覺得這些文字很capthefun - 如我還在寫。

3。 還有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多了一些新興趣。有時想玩音樂,有時想外出拍拍照,有時要跟隊友打波,有時想打機。除了上班,我真的有太多東西要繼續玩。只是練習需要時間。文字對我來說,也許不是一個要講究水平高低的興趣。我不用「表演」。 所以時間會花在其他要練習的事情上。一練幾小時,又一天了,又一周了。

4。但係寫開又有條癮。其實寫下字吹吹水都幾開心。

5。嗯,事情還是清楚一點更好。我知道有些事情你會不喜歡,而我是不能改變的,那就不能不坦白了。是很無奈吧,但,我們都接受吧。向前看,向前走,會有更好的事與人。新一年,我們都不要捉弄自己吧。到了某一點,便要想。想想發生的是什麼事。不要只感受。

因為感受是個愛被寵的孩子。你什麼都依他,什麼本來要做的事都做不來。

重點是我們學到了什麼。

6。說太多話的人,不夠型。

7。晚安各位,新春快樂。






2014年11月8日 星期六

精神絕食

關於書。

身邊愛寫的人,都愛看書。不常寫的人,都有閱讀習慣。能寫那種美麗的文字,多數有閱讀美麗文字的經驗。而我也覺得閱讀是個好習慣,是個「有型」的習慣啊。如果說認識某人常常看書,我可能會覺得他們「懂得很多,也許會是一個見多識廣,有文化的人」。無奈是,我真的不敢說自己有讀書。真的沒有。

有沒有人都像我這樣奇怪,不抗拒寫,但就是不能像別人那樣,常常閱讀?

我知道閱讀對寫作的重要。不。閱讀對做人也是很重要啊。氣質修養,以至平日閒聊交際,多閱讀都會帶來實際好處的。特別是我這樣不抗拒胡亂寫的人,不是更應該常讀書嗎?然而,我有時會借書。一口氣借幾本,可能完成不了一本,便盡數歸還。然後自動自覺的去打球,去寫字。書總是放在一旁。

如果我也讀書,我會不會更有文化呢?可是沒有如果啊。看,有時間我還不是在寫?

讀與寫,好像都是會被拉在一起的一對。會讀的人,通常都會寫。會寫的人,也不可能不讀。可我,只是很偶然地讀王貽興或林夕,一篇兩篇,只此而已。平日吸收的都是面書的新聞,最多閒時聽聽歌,吸收一下早已聽過的詞彙,就這樣。沒有入,究竟是怎樣能寫下去呢?

每當讀別人的文字便覺有差距。但又會想,會不會自己的文字也有一些特點,所謂的缺憾美?

嘿,這大概只是藉口而已。

我就是一個不常閱讀的人喇。如果一個陌生人初初認識我,會有什麼感覺呢?可我又是一個會盡量吹水寫字的人。怎麼性格那麼不統一?

就如我很喜歡打籃球。感覺也算是一個好動的人。但我就是不愛跑步,不愛做Gym,有些行山啊水上活動啊其他什麼什麼的,我不討厭,但就是提不起勁多玩多試。有時間,寧願宅在家。或打球啊寫字啊看戲啊睡覺啊。可我明明就是好動的人,我的活力甚至比一些好玩的人也要多,怎麼就不似別人那樣常常玩呢?

關於讀書。每當讀別人文字,讀到別人一些讀過書的痕跡,比如說用字,還是引句,便會有點點欣慰點點羨慕。有時小孩子氣地想:哼,如果我也愛讀書,多好! 不過實情就是沒有啊。而那種帶有知性的文字,踏實而讀來有內涵的文字,似乎都是我勉強不來的產物。

文章如果真能反映一個人的質,我想我已表達自己表達得很清晰。

不進則退。可我就是沒有再進的欲望。很可怕的說法,但就是覺得自己不再是從前的那個自己。這樣隨意的自己,可能比較適合。我也不會強作自己是個常讀書的文青。罷了,現在雖然會很直接的說自己會寫,但意義亦與從前的那種「筆者」不一樣。

其實有很多人都是這樣,照自己的意思無目的地寫著記著。有人欣賞也好,無人問津便灰機幾天便算。唉,試過學別人,學不夠一兩星期,便打回原形了。能間歇性地扮下野,但長時間要走下去,始終有赤裸的時候。你的底是什麼,便自然寫什麼字。唉唷,沒法了。

精神早已絕食很久了。可是排泄,或者說是發泄吧,是心理需要。

我想自己獨一無二,我想自己被喜愛。可是往街裡隨便走走,我絕不罕有,我從未罕有。我不比別人好,不比別人差。我跟千萬想分享的人都一樣,照自己的程度與心思,寫。只是,我不是讀書人,這裡寫的有時是幕前,有時心幕後。或者,就是這種嘗試隨心但又有勉強痕跡的文字,成為了文字裡那個我的胎記。

沒文化,也可寫字啊。我有我心內的文化。固步自封,自瘋,自成一角,自詡一國王,呢個係我既Show。







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休字符


我發覺,真的迫不來。

昨夜,竟然因為這裡,有失眠的症狀。事緣是這幾天花了時間,一篇一篇地寫,可以見到自己的狀態有提升。晚上想,可不可以維持這樣的進度,一天一篇,一個月就能有三十多篇了?於是這幾天都特別留意歌,特別留意有什麼可以作寫作用。又想到一些Facebook page的經營考慮。不過由零開始,最初的路總是走得最慢的。以後如果有幸累積了動力,再推進就能順一點。

世界很大,不必太早比較。繼續做好自己要做的事再算。

剛上找來一首歌,聽了很多次。明明已經想到文章應該怎樣寫下去,但就是下不了筆。這情況我有試過,是因為把自己迫得太緊。目標為本,太想「交功課」,於是就不能由心而發地寫。

休息對創作來說是很重要的。時間與空間能為自己的心充一充電。到時候字會用得快一點,句會用得自然一點。

所以,可以便寫,不可以便閣筆。今夜去打打球。


另外想說一件事。

很多時候我們做事,都想靠自己一人之力完成。不太想靠人,不想求人。可是如果好好回想,今天無論得到的是多是少,其實也少不了別人的拔刀相助。

我們有了這些,已經很不錯。

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我和我的影子





<閱讀>裡讀到<畫字>的一篇文章,覺得寫得特別好,感受特別深,不得不將圖畫原文記下來:

「如果某一次
    你的傷痛和疲累,
    恰好被一篇文字撫平了,
    那,就是作者和讀者的緣份。」




我想是文字成了緣份的載體。我們的共同經歷,共同擁有的情緒,讓我們能夠走在一起。
只是文字讓這種相遇有更多發生的可能。

眼淚,在心裡流。很多時候,感受都是藏在心中的。
傷痛和疲累,都不曾宣之於口。被文字安撫了,亦是一種無言的心安。
或者亦是這種心照不宣的交流,更突顯了緣份的奇妙。

同一篇文字,昨天擁有安慰你的能力,今天可能沒有。
同一篇文字,今天讀完感到千篇一律,將來才發現原來人會長大,
有些感興不能再造。
緣份換個名字是時機。在適合的時間,情緒找到懂它的文字,
有它撫摸。這是緣份。

緣份換個角度看,就是運氣。
所以,才用上了「恰好」吧?
既然是偶然的相加,其實也就明白,
能夠撫平,或不能夠撫平,
都是不能勉強的。

所謂舊酒新瓶,題材也許是舊的,論調也許是舊的,
但相信作者寫作時,感受都是新的。
而文字有趣的地方是,在不同時空不同環境下細讀,
會有不一樣的意思。創作歷久不衰,
是因為我們只要有分享的心意,憑著當下的感受,
就能寫下去。當作品流傳,如落花經流水走過下遊萬家,
遇上需要它的人,對它感興趣的人,
它就能發揮它潛藏的能力。


我想,我與讀者的緣份,有深有淺。
我與作者的緣份,我與自己的緣份,又如何呢?

我與我的文字,還是比較有緣的一對。
有點像寵物與主人的關係。互為照顧彼此不同的需要。
我的情緒,有它體諒。而當作者與作品與它的讀者無緣無份時,
沉默裡,作者還是有他的文字在心中。

如果作者與讀者講緣份,我信作者與自己的作品也講緣。
就如在世間尋覓愛侶,或得,或不得,但最後發現,不能不愛自己。
文字亦一樣。它們有我,我亦只少有它們。存在著一種心照不宣的信任。
惜緣。應該感謝自己,有一個方法能夠遇上自己,然後跟自己談心。




「遙遙記憶飄遠
徐徐笑聲退落
最後還有影子跟我」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Page重光日


這一天要記的事特別多。

剛做了一件自覺不肯定能否長做的事。

話說,晚上面書收到一位陌生讀者的來信。這個他原來讀了多年前的「加油努力支持你」,想尋找那個被消失了的Xanga,未果,輾轉地找到面書。很有心。這位我猜仍是學生的小讀者,給了我一點建議。就是,不如開Facebook page吧,那句話是:「容易分享文章之餘更能促進與讀者的溝通」。

這其實也是我寫文章的目標之一。分享文章,是為了互相啟發,互相勉勵。如有機會,互相感動,互有感謝最好。開page的好處其實很容易想到,只是自己總是很容易想到一些壞點。

最核心而自己仍未搞清的問題是:究竟希望自己的文字走得多遠,接觸多少人?因為我明白,愈多人看到,自然愈多人容易喜歡,愈多人容易反對與對文字反感。我自問未能做到絕對的我行我素。記得自己亦曾因為讀者的個人意見而糾結。畢竟,不想因為寫了什麼而增添彼此的煩惱。真的好想任性的說句:喜歡的便留下,不希望的便離去。總之最後「字罌」生產的美好剩值是正數,就可以了。

我明白既然是個人博客,筆者說什麼都可以。可是每想到有人讀到自己的文字以後有負面情緒,就會想:其實自己最初的要求只是很簡單。讓人隨機隨緣地遇上某段文字,再讀,會不會更好?

可是,始終不能否認,仍有那顆希望get connected 的心。

同日,竟發現自己的文章被一個內地網站轉載。而且都是沒有link的。不知這算不算盜文,畢竟那裡已經最少貼了好幾篇了,而我一無所知。一方面固然希望自己被知會一聲,但另一方面想,也許自己有一小部份文字對部份人而言有分享的價值吧?

做人要正面積極一點!

為此,我又重開那個已開了半年有多,封塵了的page。其實我明白遊戲規則,亦知道自己應該期望什麼,不應期望什麼。而根據我對自己的了解,很有可能在其天內因為胡思亂想而再多這page關閉。我不肯定。

不過又試試看,看可不可以盡量無視那一邊。

我只是希望有些文字能遇上能欣賞他們的人。總覺得,這是身為作者最光榮的一刻。像父親看見自己的女兒嫁到好人家那樣高興與安慰。嘿,父親總是覺得自己的女兒最好的,不是嗎?

而此刻的我,仍是不敢將自己的文章推薦給朋友。所以,就不可能有什麼大規模的所謂「宣傳」。就連叫最親最熟的舊友看一看的勇氣都不夠。一不希望打人情牌,二是希望他們會發自內心的看。三是,其實我也不肯定,讓他們看更多,是不是好。有時說了心底話,想到朋友知道,會尷尬。

只是想多一點點會讀的人讀,而不是想很多人知道很多人圍觀。

不過也罷。多想無謂。看能堅持多久。祝好運。



PS:
亦感謝幾米這插畫陪伴了我這麼多年。覺得這角色就似是自己的寫照。只是想到既然把Facebook page published,怕有什麼侵權的爭辯,所以唯有把它換下來了。現在這張,的確沒什麼亮點。先用著吧,看看有沒有機會找懂畫畫的朋友給我設計一個屬於「字罌」的logo。如果你有興趣,也請跟我聯絡喇!

再見了,雙面人。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你迫我like,我就唔like

好多人話,對Facebook like不需要太認真,而我亦一次又一次地嘗試認真解讀Like的意思。今次反而想起自己,有什麼情況會按下like,又有什麼情況,不按?

不知道是因為怕自己貪心,還是不夠大方不想躲在人群中做個吶喊助威歡呼拍掌的角色,有時候看到某種看似「需要like」的照片,比如說得到了一份好工作,到一間高價餐廳吃高價晚飯,或是誰送誰收了一份名貴禮物,我其實喜歡欣賞,但不想按下like。總覺得,自己這樣做,有點俗氣。

雖然總有例外,不過多數情況下,我都會選擇like我認為有meaning的照片與文字。又或者,是除了分享與炫耀與感恩以外,還有意思的東西。比如說某某去旅行,但他有特別的旅行方式,這個我欣賞。有人用心寫一篇日記,這個我欣賞。總之,愈來愈少為了取悅一個人而like。反而,是為了真正能表達自己,而like自己更like的人與事。

所以,我發現這些日子我愈來愈少like朋友的東西。是怕這一種「人情債」似的like。你like我,我like你,沒完沒了。雖然說到尾,人人都愛like,但我選擇了這一條路。我知自己少like人,別人也會少like自己的東西。我也不會覺得別人貼食物禮物的照片就是不對。畢竟Facebook也算是半個私人空間。執著「分享」二字,我們每個人都有選擇分享什麼的自由。只是,我只敢偶一為之,以物質來得到別人的羨慕與祝福。長期發展的話,我還是希望用文字,用心思,用真意。

這就是我喇。如果我想like,我自會like。如果營做出一種氣氛,是非like不可的話,我卻會猶豫,甚至反叛。既然都有這樣多人前來為你打氣,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是真正的朋友,反而不想淪為這種夏迎春的角色。

但也可能因為,我對食物與禮物的興趣不大而已。

有著這樣的想法,我知道沒什麼人會為了我的like而lie。我正面地想,那些按下like的朋友,而至於這裡留言的朋友,在日記本留言與分享的朋友,都是喜歡內文,才會做些什麼支持我。我感謝他們之餘,亦應對自己更有信心。我們真的可以做到一些事情,實實在在地影響一個人。而不是我們的身份與關係,而不是為著不明文規定的標準與慣例。

用文字來表達自己,我個人認為,更適合我。

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

愚公的心事


其實創作不單要靈感,要有想法,更要有勇氣。
生活的瑣碎念頭,或者存在值得被記錄的人生意義。只是組織羅列不易。創作又如賭博一樣,全心全意將小事化大,到頭來可能只是縱情的無事呻吟。寫過的字,迫出來的情感,被凝聚成一篇文章以後,就被冷落。所謂有勇氣,就是有勇氣將它們帶來這個世界以後,又要他們相信自己已被遺忘。

是呢,浮誇是為了確認現在存在著。發聲是希望被聽見。創作,又是為了什麼?儘管我仍在路上,走到某天,一時心軟,或狠心認清現實後,都會想給自己一個實在的,可持續發展的,創作的理由。心口那個勇字,究竟是用怎樣的墨心寫成的。

請原諒我的無知與幼稚。在舊居Xanga寫作投稿的日子,成功擺設了單機寫作。望著那可能有水份的訪客人數,彷彿就有了走下去的一點原因。只有有誰看過了,我的自我滿足機制自會善後,或者有人讀了喜歡,或者有人讀了有盼望。「或者」,是創造希望的咒語句首。人夠正面,就可以了。

說起創作,是因為,有朋友往網上某些平台投稿,看來挺成功。

隱姓埋名地寫有一好處,就是你可以假定,無論喜歡你與不喜歡你文字的人,都是以事論事,不因交情深淺而調整觀感。他告訴我想投稿時,我聽得出他心內有一團火。想試,想創造的智慧之火。我很為他高興。特別是首次以自己筆名投稿,得到刊登,看著形形式式的統計數字,逆向反証「我得,我可以」。一不離二,二不離三,創作就是這樣順水而流,愈來愈快,愈來愈興奮,直到某天幻得幻失,重新反思自己投稿的意義。

而我,亦老早想好了新名字,一直想扔下這個自己,然後重新做人。可是,才發現自己勇氣不夠。又或者,我已經將最寶貴的一切存於這裡。我心內的能量,都需要用作維繫這裡。未敢忘舊,所以貪新亦只是一個貪字,停留在想法層面。

朋友說,我也繼續投稿吧。當下沒說,可是我卻清楚,自己跟他的最大分別是:他可以為了投稿,圍繞一個主題,要寫便寫。我,卻是隨興得很。寫了,覺得可以才投稿。朋友勇於多線發展,而我卻是會安份於單機寫作的筆者。

我知道自己與他不一樣。同時,又有點點不甘心。如果我是他,如果我有他的勇氣,或者會少一點看似多餘的反思。
如果我真的有盡力去留住創作的勇氣,或者不會久不久便停下腳步,問自己走下去的原因,以及下一步要走的方向。

我想,如果我可以多開一線,或者是以「音樂」為核,去寫一些與音樂有關係的文字吧。但其實這與我最理想的創作模式有點出入。我最希望的,其實就是這樣寫,什麼都寫。我不過濾,但交由有心人過濾。讓他們決定帶走什麼,讓他們決定留下來或離去,何時留言,何時轉載。

這大概太貪心。我知,不自量力。

於是,有時候人生在世就是這樣的了。做著很多不討好的事,事倍功半的堅持著嘗試著。很多人說,這樣值得嗎?與某某相比,人家都能怎樣怎樣,你這樣做又有意識嗎?當下,當然就有意義。因為意義總是有的。但人嘛,多多少少都會往左右看,比較一下,就知客觀上自己不算好。但,無奈也好頑固也好懶惰也好,就是學不了別人那樣。就像早已鐵定了,喜歡做這些自己並不善長的事情。你明知效果不怎好,但因為「喜歡」,又或者依賴了,長情吧,便繼續沒什麼效果的,繼續做。

愚公移山大輩子,看見旁人在山中炸穿一條隧道,幾年便能在山與山自由穿梭,那會是一種怎樣的怪感覺?

這一年,由上年八月至今,過得很特別。是大於難受,多於難受,很陌生很脆弱的一年。或者是適應力太慢,其實到了今天,我還未完全放下Xanga。我很難放下那些對我好的人和事,是因為自己太貪心的緣故。足足一年,三百多天,持續地迷惘,由生活,到網上;由做人,到寫字,環環相扣,反思的是完整的一個我。無力之時,只敢反感。反感自己某些,反諷自己某些。且進且退的,走到現在。有時,就像今天,會停下想,究竟怎麼了。既然事倍功半至此,堅持的理由是否充分?所謂的放棄可以不是完全放下。決定「離開」,意味著寫少點,寫精點,寫疏點,寫得淺一點。簡單說,付出少一點,離去易一點。

但又想過自己說過,想起認同自己的人說過:這裡有難得的「堅持」。而我,的確只有堅持這一點而已。

早前有朋友在面書做了一個Page,經營不夠半年,當初幾乎每日一文,現在看來是荒廢了。我明白也體諒。我本人也嘗試在面書出Page,連一個月也捱不夠,就自收了。這也讓我了阿Q的想起,原來自己也有堅持過,不也很好嗎?

但當我想起他頁面的文字每篇都有幾十人讀過,而我又總是自言自語而不改變改善,冷靜下來又動比較的念頭:堅持下去的絕對平庸,與一時三刻的大放異彩,誰更有意思。

以日記的形式,單機地寫,寫了不只十年了。就當從投稿開始,亦五年了。其實客觀而言,有沒有一個成就的標準?一個寫了五年的普通人,究竟看到什麼,得到什麼,然後便能跟自己說:這五年的光陰,這些字,這些心血,都值。

又當一個人畢業了,畢業五年,其實又應該得到什麼呢?一脈相承,想起就會迷惘。特別當你看到很多根本從來沒有寫的人,都得到你想要的種種。你會懷疑,雖然自己不會後悔開始,但會嘆息自己可能一次又一次錯過告別的時機。放手的時機。重新開始的時機。

我捨不得。離去了,我還有什麼光榮的感覺可以送給自己?

到最後,我又斷斷續續的,寫完了。愚公寫字,我就是這樣。希望事情快一點轉好吧。

ps1:沒什麼,純粹想推一推自己一篇舊文章。我發覺,這種自寫自推的愚公行為,類似自給自足的勉勵系統,已經不下幾次讓我喜歡自己。我好奇,自己舊日能寫到這樣的東西,為何今天不能呢?就這樣,占占一番,又傻傻的在一個人的房間,寫。
http://capthefun.blogspot.hk/2012/08/whats-going-on.html

嗨!繼續努力!

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

寫遍心聲的記載


忽然懷念MSN。

是夜,忽然想重看舊居網友給我的留言,可恨Back System只將文章與文章內的message存底,那些獨立的message卻找不到了。

嗯,其實應該早知道的。只是再想起,還是有點不快樂。很可惜,很想再讀一次,你們曾經給我的意見,替我打氣的說話。

一不做二不休,回到舊居的留言部份看看吧。那時候,我還是中七學生,還未投過稿。才重新記起,從前跟中學同學很熟。而且還有一些朋友的朋友,校外的朋友,會閒時參觀留個言。當中,大多數已經失去聯絡。反正沒有任何一個會出現在字罌。

我想,如果我仍是中七生,這個時候會做什麼呢?應該打開MSN,看看誰在線,有的沒的跟朋友吹水。當然,我也會在大家的網上日記中潛行,一如以往只讀少留言。

其實我知道,一直也有有心人,各方好友,以留言示好。很久以前,我已知道如果只收留言而不主動到別人網誌主動留言,友誼注定要淡的。回望從前,原來有很多人一直也很好,在那些日記中留下足印,只是自己也許太被動,太保守,或者太懶太刻薄,話大多都只能以回覆的方式講出。未幾,友情當然會變淡。加上大家工作的工作,升學的升學。在大三投稿以前,這裡有一段無人路過的日子。

原本想怪自己,可又想到時至今日,自己還是CD rom。這樣的怪,好像意義不大。雖說有些壞習慣,有心就能改。但,這習慣這根性實在習慣得太久太久了。那怕現在想改,亦不復見當日的情境。是的,沒有如果,有心的話沒有如果。只能懷念。

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心理,但想感謝那些年給我留過言的人。我也提醒自己,不要因為說了句感謝,就渴望多聽一遍從前的說話。

中七的我,應該在MSN吹水中。今天沒有MSN,原來我沒有什麼吹水的途徑。當我想了解一個人,當我想被別人了解的時候,原來沒有什麼方法。是我太老土嗎,還是人人大了都一樣,好像愈來愈少communicate?少了吹水,少了說點不著邊際的東西,少了聊星座,少了講未來。所謂少,近乎沒有。我很想double click某人的頭像,重讀對聊的History,然後有的無的打句Hello,做緊咩。我不知道電腦與電話打字的分別是否這麼大,但我總是習慣在電腦跟友好聊天。

或者可能因為我總是打得太多,打得太長。

早前跟友人飯聚,講到自己小時候「好多野講」。被他重新提起,我再記得自己有一段好多野講的時光。說話也好,文字也好,都愛說不停。文字中的自己,總是非常不到題非常長氣。但我又幸運地,一次又一次遇上不介意我長篇大論,甚至以長文字作為記認的朋友。聽著,就覺....不懂形容。大概我的本性就是愛說話,愛分享,愛想愛寫。不過長大了,平台轉了,身份變了,也就再不能「說」那麼多。不可說,亦沒有太多可以公開說。不值說,還有更多不應說。於是想說的,有很多都留在這裡。

請別誤會我在呼朋引伴。原來中七那時,我寫日記是沒有「自言自語」的感覺。文字中,總是有很多明顯的受眾,就好像我肯定有誰會讀,讀會留言似的。啊,我真懷念那種感覺。不覺我又知道,我只會懷念,沒有好好珍惜。有太多謝意,放在心中。枯萎。

中學那些年的大事小事,因為有被記下,今夜瀝瀝在目。多年前的留言,今夜重讀,仍然窩心,仍然為遇上這樣的客而感恩,亦有感慨。

今早聽了一首歌,聽得自己很感動,很感動。有些話,有些千奇百怪的想法,有些感受,有些無理的要求,好像都再不易說出口了。有幾次當我遇上朋友,我也不知道話應該從何說起。有時,想說大家也感興趣的話,說一些說完至少不會減分的話。-是呢,從前我覺得,不切實際的說夢話,分享見解,是會加分的,是優點。有過客說過,覺得我是一個有想法有很多感受想分享的人。今時今日,我不肯定自己在人前是否如此。又或者,我一直希望成為這樣的一個我,而與中七相比,今天彷彿與目標漸行漸遠。

其實也沒什麼。可惜我愛懷念。聽這首歌,我想起很多很多。到最後,也是感動的多。

「哪知你只要大門願開放,只知你畫了畫一屋放」

「我多麼了解你,無需說話」
「我愛的你,言語都恐解說錯」

靠文字去 寫遍心聲的記載

2014年7月6日 星期日

寫到哭了



早前看了志雲飯局有關林夕的訪問。林夕說到他曾寫過一首歌,邊寫邊流淚,那是梁漢文的「七友」。

七友這首歌對你我都不會陌生。從前聽,也許捉到了感覺,可那感覺只是表面的,片面的。直到聽到填詞人親身剖白,有了背景,有了最原始的情感,再聽就有更深的感受與體會。

我的理解是,不妨就當林夕是歌曲裡的主角,他是詞中那個總能以理智勸慰他人的小矮人。如果你明白「最開心的人」真正不開心時更不開心的話,如此理智,被友人視為情感社工的他,在自己痛心時卻找不到能勸慰自己的朋友,天下之大唯獨自己感慨,自己默默承受,有話無言,不敢呼天搶地,心又在無聲掙扎,徘徊於自制與自殘,自救與自虐......我想說,我有一點明白。

談天論愛,慰解他人並非本性。只是既然生來對情感敏銳,又有了經歷,見她歷劫,為友者力所能及,也會安慰幾句。不過,有時我們亦只是在勉強,在振作,嘗試從他救中練出自救的本領。從別人的情愫滋潤枯竭的心,也提早為自己抄錄一份慰解他人的說話自用。對感情,既有無所謂的大方,亦有無可奈何。

有情人變成失戀者,患難時想起自己,失了愛情,想起真友情。一個又一個小矮人,因為悲劇忽然與白雪公主親近了。呢喃「沒有情人時還可自愛」,希望她捱得過,希望她受得住。助人之時,忘了自己亦要人助。其實心底有多暗,暗得連求助的勇氣也沒有。在別人面前,可以事不關己地冷靜分析,旁觀者清疏導緣裡機關。誰知道,這是最奢侈的優點?助人之愛心,有時只是被扭曲改造過的痛心。

記得自己也有權利愛人,可是誰有義務被愛?只能為人操心,誰又會為你掛心?



我想最令人痛心的是,當你快要崩潰的時候,你找不到一個願意幫助你的朋友,又或者你有很多願意幫助你的朋友,但你不知如何開口,不敢開口,不想開口。有時,很多時,很多都想有人懂得自己。明白自己不是想不通執迷不悟的當局者,可也不是完全沒有情感包袱沒有眼淚不會心痛的局外人。人來又人去,同病相憐,無病不見。明白的。只是寂寞時就不想太理智,別人需要自己的時候,我都在。我需要別人時,我需要溫暖時,人又在那裡,安全感又在那裡?



有人可能不明白,或者未曾體會過,究竟邊寫邊哭是怎樣一回事。坦白說,我亦很久沒有寫過令自己流淚的文字。多數,是因為自己想流淚,所以才寫字。但從前,我試過邊寫邊哭,故事到了某一節,想起筆下的主角,想起自己,心酸得要死,於是真的會寫不下去。未必是因為自己寫得好,而是太無情地寫出了自己的軟弱。無助的作者,卻主宰著故事的下文與結果,異常諷刺。

我不知道有誰明,我不知還有誰明白。我不知道應該對「七友」裡的主角說什麼。

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多謝字罌


寫了一篇關於舞台音樂劇的小分享,竟然被那劇的作者分享,實在驚喜萬分。同時,感恩。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989567795736&set=a.10150101313910736.272257.632585735&type=1&theater



想自私一點,寫一件事。

當林奕華先生在Facebook post 說了句「多謝字罌」,那一刻有一道暖流由心湧出。很感動。很感動聽到自己博客的名字,會出現在別人的口中。那種感覺,就好像聽到老師在學校禮台喊自己兒子的名字,叫他上台領獎。作為父親,為他驕傲之餘,還有百般滋味在心頭,不知從何說起。當我發現有人search「字罌」,然後來到這裡,那種興奮與滿足實在很難用文字完整地記錄下來。

這,令我想起自己曾經很努力地經營自己的筆名。當看見別人說「我的文章很我」時,那一種滿足,那一種榮譽感。

我感到,好像有人多謝自己似的。更深的意義是,自己終於做了一件什麼好事,寫了有一點點意義的文字,會讓別人有感謝與分享的欲望。我很榮幸,亦很感動。終於有這樣一篇,會有人喜歡。久不久有一篇,就是對自己一個非常重要的肯定。

或者很多遊人點進來,讀了,也覺得「字罌」不外如是。這裡畢竟和藝術無關。寫字的人,亦只是一個沒有什麼文化的著普通香港人。

我知道,一定有人失望。或者,如同從前被Middle轉貼了自己的文章一樣,我亦是在這些巨人的帶領下,才有機會認識更多人。我很高興自己的想法能夠走進別人的腦袋,如能走進心坎那便更好了。但最想說的是,身為作者,看見「字罌」有這一天,儘管只是一天,一篇,我也很為你驕傲。平白的文字,普普通通的感想,就算不會驚天動地,只有用心,只要機會來到,也會正面地影響別人的。一個也好,十個也好,都要重視珍惜,都來之不易。

最後我想說,有位有心的過客曾留言,可是留言又不見了,大概是你刪去了吧。但可惜的是,卻讓我看見了:p因為你是匿名的遊人,我無法給你回覆。只想說聲謝謝你。我的見解,亦只是這個城市一個小人物的一點個人感想而已。我有,你也有。相信你也一定會得到更多。想,實踐,生命就以這樣的循環進步了吧?

又會重遇熱情以後的空虛。空虛完了,一切如常。寫,繼續寫。繼續努力。

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給送過我鵝毛的人

因為一篇舊文,讓我重遇舊居的客。

這位匿名訪客,又令我想起「匿名」這話題。其實,不開名有不開名的好。說到尾來者分享意見,作者回應意見,一切就停留在文字上的來往,本來是很純粹的。不過啊,如果可以,還是寧願知道名字。有名字的人有過去,名字是一個檔案夾,存起我們的身份,還有做過的種種。有了名字,故事會比較豐富。就像打機一樣,開了新角色,有了名字就能Save and load。欲前的能夠重提,以後的將會記下。如果無名無姓,匿名就是那些一次過試玩的User22679。這麼一來,無甚重要,就去。既然有心來到,花這麼多功夫留下感想,我想值得讓這些感想與名字走在一起。就算只是一個名字,認識的陌生的,也有個檔案開了,存在心中。或者將來會忘記-不諱言。但至少在還有記憶的今天與明天,那些感想都會被妥善收藏,跟著你提供的那個名字。

不認識一個人,就當那人是「匿名」,其實也沒太大問題。最不要得的,是將匿名的人想成其他人。因為角色模糊,所以自我猜想。一但認定了某人是那人,意識裡會將那人的個性與背景加在某人身上。明明不是他,你卻以回覆他的心態,回覆。不但自己想起來覺得可笑,讀的人也會覺得莫名其妙。

所以啊,有一個名字不是必要,卻是重要的。有了名字,知道是男是女,有了圖片,又可以猜猜是那種性格的人。有了博客,又會參觀一下看看對方平日的生活,喜歡寫什麼啊,多久會寫一次啊,等等。如果只是匿名,那什麼「線索」都沒有了。男的想成女,性格積極的又以為消極,講笑又當真,那這樣的交流便會很奇怪了。其實我也不需要知太多。一個名字就可以了。

但我本人,卻喜歡匿名出現於別人的網誌。其實我經常過門不入,通常都只讀不留言。有時忍不住說幾句,又怕自己太多事。沒有名字,就算被罵打頭也不會禍及真身啊。

原本我這樣喜歡讀留言的人,是應該多一點給別人留言才對。將心比己嘛,就當是投桃報李都好。可憐我這德性就是沒心肝。所以常常想,自己這樣儼如死城,也是活該。

無論如何,這幾天竟讓我重拾從前寫Xanga的感覺。人與人之間互動,的確能刺激感覺與思考。而且,少一點憑空想像的寫歌寫詞寫故事。有一點動力說說自己,有多一點推動力去分享,這感覺其實很不錯。

這就是所謂的日記吧。

有客說,因為讀了這裡幾篇,好像又想再寫點什麼。我想啊:多好多好!除卻貪功的劣根性外:p,至少我知道你是做一些自己不會後悔的事。不。其實是喜歡看見人堅持,那怕是堅持在這些無關痛癢的事情上。如他說,我們這一批都是「舊人」了。我很想很想知道,昔日那一批友人中,有幾個還在寫呢?或者我不會是你的常客,而你亦一樣。但至少我知道Bookmark裡有一個人其實跟自己一樣。久唔久寫一寫,仍未遺下這個地方。我就覺得安心多一點了。

根據我的猜想,會來這裡而我又認識的人,不過五個。這篇文,就算是留給你們的了。這五人以外,當然也有我關心我等待的舊人。不過我知道,他們不在了。也不能假設他們會來。那就算了。人嘛永遠不夠多,有新加入的,有我相信仍留下的,那就可以了。勉勉強強,又寫多一篇,又過多一天。

記起了。為何常覺得寄明信片有著特別意義,原來是因為小時候學過一句「千里送鵝毛,物輕情意重」。很老土的一句,但卻影響自己很深。我不敢收重物,亦沒有條件送重物。如能夠在輕物之上添上情意,那就是既方便又環保了。今天沒有人送鵝毛了。在網上世界中,千里之遙不算什麼。一條光纖接起天與地。真正的千里,是人與人之間的心的距離。大家不想說,不敢說,就是似近猶遠。留言又如鵝毛,你說它物輕可以,君不見某某名人Facebook中,留言有幾多。可是對某些人來說,在某段時間而言,鵝毛卻是非常寶貴。猶似雪中炭。曾多次因為別人的留言,而放棄不寫的念頭。

相比留言,我更願意留下footprint。因為就算無言可留,其實留下路過對作者來說,其實都是一種小安慰吧。特別是那些你認識的人肯為你而留下,單單留下,讀了,也很好。

是的。我們也不是要求對方要一輩子留下。雖然我們都想。但如果走了,在另一處其實繼續分享,這也是一個好終結。自私一點想,原來自己並不孤單。

煙花過後,人去樓空。我預料緊隨的空虛。當這個亢奮又患失的周期圓結了,或者其實我沒有變了什麼。還是一樣,寫寫,停停,寫寫,為有客人偶然欣賞文章而自豪半天。

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必要的沉默


「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情,當時我曾經想力陳己見,最後選擇了沉默。我認為沉默是必要的。」 以上是文章的開首。試以「必要的沉默」為題,續寫這篇文章。




周一的晨早東鐵線非常繁忙,月台與車廂內迫滿上班上學的市民,還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旅客。我亦是其中之一。每周五天,我也會乘坐地鐵回校。然而今天卻發生了一件事情,令我糾結非常。我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否正確。

今天,我在車廂內,目睹一宗非禮案。

那時候,我坐在長椅的一角,睡眼惺松地聽著音樂。我抬頭看看前面的白領儷人,她面有難色。心生好奇的我想著她是否需要幫忙之際,她身後的中年男人竟在光天化日下,對這位女士手毛手腳。我看在眼內,目睹整個過程,心內極不舒服。那女士既驚慌亦憤怒,只怒目斜視了那男人一眼。我很想阻止他,但既然那女士亦沒有開口駁斥,我又何必小事化大多管閒事,反倒令那位女士尷尬起來?於是,我選擇沉默。

事情並沒有因為我們沉默而變得圓滿。相反,那男士變本加厲,以為無人看見,於是又在擠湧的人群中混水摸魚。她最終打破沉默,轉身對那男人說:「色狼,別再碰我!」那料到他強硬否認之餘,還說是她疑心生暗鬼,冤枉好人。我看著那無助又無奈的女士,很想站出來指証他,好讓他不能再得寸進尺。

然而最後,我選擇了沉默。

沉默是必要的。我有千萬個沉默的理由。從少家人就教導「別管他人閒事」。這種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令我對於指証他人的想法猶豫起來。再說,要是出言指証,為什麼是我這樣的一個平凡中學生的責任?車廂內除了我以外,還有很多看似有學識有修養的成年人。如果他們都不多言,為何要我那麼傻,挺身而出為不認識的人發聲?最重要的原因是,那時候已是七時五十分。如果再多說甚麼糾纏下去,我一定會遲到。我想,遲到是不必的,所以沉默便變成需要了。

回到家中,我跟家人講起今天自己的決定。我認為,沉默是正確的,是需要的,但我想起那女士極其無助的眼神,與及對周遭沉默的目擊者的失望表情,我很懷疑,究竟保持沉默是否必要?然而家人給我的答案是正面的。母親說:「這樣就對了!人家的事人家會自理。你幫了人,又不會有獎!再說,你幫了人,誰來幫你?你遲到了,成績表上扣了的操行分誰還給你?」

我愈想,愈覺母親有理。反正成人們是這樣,他們說這是做好本份,安份守己。這樣就夠了。

有了母親那一番話,我更加肯定「沉默是必要的」這個想法。將來,我也會這樣教導我的兒子。面對不公不義,不要作聲。有人被欺壓,不要多事。人這麼多,就由別人來關心,將處理的責任推給別人就好了。要是有新聞工作者為了捍衛真相而被害,我們也要有必要的沉默,免得行兇者發現自己舉報,殺人滅口。如果發現有商人貪污,也最好閒事莫理。投訴?只是想想也不能。得罪權貴對自己沒有好處啊,他們又不是貪自己的錢,就由他們吧。

原來除了非禮案,有很多事情我們都可以選擇沉默。只要微調好價值觀,將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凌駕於公眾利益與普世價值,那麼很多所謂的必要責任,都可以是不必要的負擔。我預見這個世界可能會愈加冷漠,不法不義的事情在這社會會變得普遍,人與人的關係也會變得愈來愈脆弱,沒有人再願意為了同住這城市的人而站出來,保護弱者。大家都走到高牆那邊,就由那些雞蛋被一個利字輾碎好了。

必要的沉默,也有必要負上的代價。不過,代價是由社會負上的。現在回想,那女生被人非禮了,其實也與我無干啊!下一次,我會閉上眼睛,視而不見。閉上嘴巴,獨善其身。準時回到學校,我想這世界就算多一兩宗不公義的事,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如果,面對不公義沉默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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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會考。已經考了多少年了?亦很老實說,太久沒有這樣跟著一個題目寫作。不知自己寫得如何呢?不過,至少不用面對評卷員了。好與不好都沒所謂。

看著那三段題目,原來從前考作文也不是這樣難。我知,我未必能考上好成績。但面對這種開放式的題目,相比於英文寫作,或是數理化那些有標準答案的題目,我還是比較有信心的。這三條,也很好「吹」。

不過,我發現自從開始在電腦寫作,認字是好了,寫字是差了。意思是,常常執筆忘字。在電腦打字,習慣了用關聯字。而且,有了寫卡的經驗,發現在電腦上寫得出的,在紙上寫又是另一回事。

曾經,會考,對我來說,還不算太遠。畢業不久時,新入學的學弟學妹都是剛考完會考高考的新鮮人,再加上從前有不少年紀輕的讀者。講起會考,還是能夠有身同感受的可能。

現在,真的,開始遠了。

啊,忘了說。我想這些年來的訓練對自己的寫作是一定有幫助的。至少我肯定,中六的我不可能寫出上文。

就這樣。試試看有沒有機會把其餘兩篇都試寫。其實,也挺有趣的。

2014年3月23日 星期日

我們一直寫下去的意義

「因為有不同時期不同面貌的你,你才有必要把他們好好記下,讓這變化進步甚至退步的過程,都讓他人和自己清楚明白,讓你能夠通過重讀那時期的文章,重尋那個無法重現的你自己,讓你更珍惜任何時候的你自己。

這,才是我們一直寫下去的意義。」 - <一路走來2> 王貽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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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幾天,寫了很多。很少寫有關政治的文章。寫好了,又覺得其實不算什麼,於是又將文字留在這裡。

就當是練習,就當是一個証明自己的機會。儘管還是有更大的奢求,但亦不急。做任何事,只要堅持,到最終都會有人看見。努力過的,盡力再多一點點,一定會有人懂得的。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關於筆名與投稿的兩三事

Facebook上有一個自己一直追隨的粉絲頁出現人事變動。嚴格來說,應該是權力鬥爭吧。曾經「出生入死」的幾個人,現在各有主場,自立戶門,而且還要強調自己正宗正派,對方才是欺世盜名。想起賣龜苓膏那兩家人,不也曾為此鬥過你死我活嗎?還有賣粉麵的三哥,都有這些商業上的是非。沒想到,一個由大學生創立與營運的網上專頁,都因為「太成功」而招惹麻煩來。有錢就有麻煩,有權就有鬥爭,這不是畢業後的世界。

我信。一切都是錢作怪。無論誰是誰非,要問罪問責的一定少不了金錢利益。假如那頁面現在還是「簡簡單單」,不有名,沒有商業價值,人與人的互動和合作就會簡單多了,也少了這些因利忘義的可怕事情。這些例子,一次又一次叫我們對人性投不信任票。不是不應相信人,而是不應太隨便相信人。要用心,選擇值得相信與守護的,然後全心相信,全力守護。

人家的家事,其實我等外人,的確不可能知道內情。選擇相信誰並不是理性的過程,純粹從心。只是看到其中一頁面的Admin作出澄清:

「有人問而家page入面嘅admin係咪假扮
如果Dry Club係一齣戲,admin就係入面嘅角色,大家一齊諗好idea諗好下星期出咩,最後交比admin自己演繹。好少人知道harry potter個鄧不利多嘅演員喺拍完第二集就過左身,之後幾集其實都係另一個演員,不過重要咩?喺大家心目中鄧不利多都係一個慈祥嘅智者。 Admin都係一樣。從來無真假admin,只有真假Dry Club。」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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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依我觀察,大概是在他們幾人反目以後,A假扮B、C和D,用他們的身份回應網友的故事和留言。上文就是A的解釋的其中一段。

我並不認同。無論任何原因,都不應假扮另一個Admin,模仿另一個人的性格和文風,以別人的名字去發表自己的意見與感想。網名與筆名跟真實名字一樣,都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資產。除非那個網名不是你的,而你在最初只是向頁面借這個角色這個名字去跟網友互動,那麼最後割席時,你才能「拿回」原本屬於這個頁面的角色。若然不是,那麼你就是貪圖別人名字所帶來的利益。

鄧不利多固然是一個角色,但演員每演一次戲,都在建構鄧不利多這個角色。正如大家心目中黃飛鴻是英雄,無論關德興還是李連杰都一樣入型入格,講清楚無問題。但從前那「角色」明明是關德興領銜主演。很多人喜歡的是「關德興所演繹的黃飛鴻」,亦有很多人認為「我只看關德興做黃飛鴻的電影,其他的我都不看。」現在關德興辭演了,你叫李連杰接力。演的卻不只是黃飛鴻,還要跟關德興的戲,讓觀眾以為寶芝琳那主持人依然是關德興演。角色的名字沒變,但內涵已經是另一個人了。 這就是問題了。

事不關己,其實也沒有需要多說什麼。但關於「網名」和「筆名」,我感受卻很深。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未經我同意,用我的名字,向其他人表達不屬於我的情感與想法,這是多麼可怕。我不管那個人有多成功或失敗,我不理那個人多受人歡迎或多叫人討厭,我都不要別人代表我。網路世界,沒有什麼是真實。所以,每一件在人心「感覺真實」的東西,背後都有作者用心經營的。也許,別人喜歡的只是那一個角色。但角色是什麼?我的角色就是我,是我為自己設計角色。我的角色,其實是我的投射。

所以除非那角色從頭到尾都只是劇情的一部份,是管理層計算後的宣傳產物,不然那角色有了一個人的真心真血,就應該受到保護。

我看見有網上有人說,認得出某Admin的文風不一樣,就覺得奇怪,心會懷疑這個Admin是否「假」的。我又想起自己,真希望自己已經發展出一套別人認得出的文風。假如,某天真的有另一個傢伙假扮自己,在寫什麼音樂啊夢想啊愛情啊籃球啊,都會有知心人挺身而出,說一句:這不是我認識的Capthefun.

是呢。我的名字已經變過幾次。但我從來不覺得「我」是一個角色。就算是,那些角色都只能是我本人的分身,我本人對人生不同領域的期盼和幻想。每一面的我,都得來不易。我在別人心目中建立得來的每個印象,都是一字一字無聲累積。這一切一切,都是我人生的資產。

這個名字不單代表我自己,更代表別人所了解認識的我。坦白說,我還是能重新起一個名字,然後寫文章,講事情。對我來說沒有分別。無論是Peterpan,還是TracyMcdona,我都是我,我也認得我。但如果真的放棄從前建立的所有所有,舊有的網絡也會一同消失。你更難找到我,我也更難被你發現了。人海茫茫,相遇只是偶然。是很老土的說法,但那的確是有一點緣份在內。假如我換了新名字,在其他平台投稿,我猜很大機會再不會吸引你的眼球,讓你停下來。我沒有變,或者你都沒有變,只是那一刻你沒有讀文章的興致,我們就會自然而然擦身而過,過目即忘。

我還沒有勇氣,重新開始,讓曾認同欣賞我的人再一次由零開始認識我。我知道,有很多美好都只是偶然。有原因,卻不是捉住了原因就能無限複製。我知道,只要放下了,這一切餘下的都會消失。舊的去了,大家都會找新的。與新的相比,卻不相信比新的好。再加上舊有平台的消失,我想我不會再有同樣的機會,認識這麼多人,可以高高興興地,寫一些有人喜歡的文字。

上年七月,寫了一篇「看你的文章」。那時候寫著寫著,心想的是一位網上認識的友人。今天,他已再沒有繼續寫作了。其實,很多我認識的朋友都沒有了。至少也改變了寫作方式,不似從前那樣一天一篇了。今天讀來,卻想起自己。那時寫了一句,我覺得寫得很好:「停下來也許有原因,留下來卻未必有原因。時間,是很多事情發生或不發生的唯一原因。」

應該說,留下來和不留下,都未必有原因。在時間帶走好奇心以前,我們每個人都在努力經營著自己。支持沒有永久,人氣從不永恆存在。相對之下,筆名能夠留守得耐一點。或者有天,人去了。但樓也不會空。伴隨著這個筆名,會有很多篇文風統一的文章。能夠獨特地存在於這個充滿假身分身的世界中,那就是筆者所追求的小成就。小人物做小事,也追求這種小小的認同。



最近在輔仁網投稿,文章也刊登了。我看著那三百多個Like,想起這是在Xanga以後,第一次在香港的平台成功投稿。曾經,我在自己的面書裡看見朋友投稿,有很多朋友喜歡,欣賞。我羨慕得不得了。是因為自己未必有這樣的才能才華去寫那一種好文章。如果自己能寫,面書裡究竟誰會給我一個Like呢?至少讓我知道自己還能寫,多好?

文章登出後兩天我才知道自己成功了,心中有點雀躍。那時有二百多個Like,數量不是最必要,但也是一種肯定。有二百多人在閱讀以後,會有表態的衝動。所謂「遺憾」是,不夠多,不能再成功一點。然而自己也是高興的。

這也算是一個特別的時刻,我決定也在自己facebook wall上留個記錄。其二,也是想一試水溫。心想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想跟朋友分享自己這份驕傲。沒有耀武揚武的意思,只是覺得我找到一個自豪的理由了,想跟真正認識我的朋友分享。

結果卻是,非常冷淡的。或者題目真的太老土,或者行文太長,或者很多原因,我得到兩位很少與我互動的朋友的Like。我冷靜下來,又記起從前一次又一次登文章的經驗。其實我的朋友不喜歡我的文字。或者未好到一個地步,他們會讓我知道他們喜歡。經過多返驗證,我還是不應再多想什麼。

其實我也不肯定,那些投稿的Like代表什麼。我想,每個人只要給予一個平台,一個機會,總會遇上喜歡你文字的人吧?在「閱讀」幾十萬人中,有千多人Like了。「輔仁」二萬多人中,有三百多人Like了。我想過,Like是因為自己寫得還可以?還是存在著一定的隨機性?我不能肯定。不過到最後,我也會看看我自己所擁有的。任何回應,甚至是一個View,我也會當作是自己努力的成果。有時因為比較而令自己失去信心。如果單純去看每一次投稿,其實只要得到刊登,就算是好事了。

不知道下一篇什麼時候會在其他平台出現?但這些還重要嗎?我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只是有最原始的一個目的。就是,我想用文字,去連繫一些本來不會連繫的人。自我的目的,我希望文字令自己驕傲,我希望自己能創造屬於自己的資本。沒能夠寫出更多走入群眾的文字,也得接受。沒有目標地寫,有時會迷失灰心。至少要記緊目的。

現在,我已把平日會讀的博客日記通通放進了Bookmark。對方,或者正在閱讀的你,大概不知道我仍是你們博客的常客。很可惜我們不能相認。然而反過來想,我還是希望有人也一樣,匿名地成為了某人的讀者,又等待著能夠留言的機會與話題。這個,不能強求,愈求愈走。唯有耐心等候吧。

帶著這筆名,繼續走下去。請跟我來。

舊文:看你的文章

輔仁網的稿:疏而不離

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

由《日影行》講起



近來在聽香港電台podcast的有聲好書。最新連載的是小思老師的《日影行》。

啊,如果去日本之前就拜讀過這本散文集,那麼遊日的感覺又會更加敏銳了。雖說這本書已有點歷史,寫了幾十年了。可是在二零一四年的今天讀來,還是挺寫實。我們這一輩,沒有上一輩人對日本那一種大恨。這不代表我們忘記國仇家恨,而是我們出生以來所見所聞的日本,都與戰時那軍國日本有點不一樣。歷史不應忘記,然而同時亦不能對日本人的民族素養視而不見。那種禮貌,還有那解釋不來的一陣陣文化味,都是我們所欣賞甚至羨慕的。

對小思老師,其實了解不多。然而對他名字卻十分深刻,原因有二。首先,中學其中一位我最喜愛的歷史老師,他唸中大的時候的老師就是小思老師。心底中,就自覺地尊敬這位老師的老師。及後曾因工作關係,能跟隨上司訪問小思。在錄音室外仔細聽著老師對日本的描述,聽得入迷,神往。印象中,他說過作為中國人一定要到京都走一走。大意是,那裡好好保存了古中國的建築與文化,甚至比中國保存得更好。我聽著,也在那時有了遊日的念頭。是因為老師一番話,我決意一定要到京都好好走走。

草草走了五六天,就知所言非虛。日本這個地方,不令我抗拒,不令我惶恐。看著那些漢字,還有大多數有禮友善的臉孔,我必須說遊日本比遊中國更放心,亦更有樂趣。讀到《日影行》中其中一章:四個印象。說到小思對日本人的四個印象其中之一是:愛旅行。的確,那邊的學生,無論是幼稚園的,高中的,他們都很愛旅行,而且不單是去遊樂場,而是去寺廟,去博物館。我又想,如果我在中國,又有沒有膽量讓他們像個小隊四處探險?大概不敢。怕被擄走,怕被坑,怕遇上各式各樣的壞人。為此,我其實真的欣賞日本。

讀了一些小思老師的訪問片段。他說到,寫作的動機是因為有話想說。「不單止分享,還有分擔」。聽來字字入心。我問我,為什麼想寫呢?其實最簡單直接的答案就和老師一樣:有話想說。想跟多一點人說,分享所見所聞所思所感,而且有更多的是分擔,想遇上一個同路人,幾位知音,能夠肩負這些生活的大大小小的心情事情,一同走下去。

我問,究竟我的寫作動機,包括著多少比例的分享和分擔?

我知道,多數人想聽的,都是別人的分享,而不願為別人分擔什麼。假如每次過來,作者都要你伸出援手,停下來為我掃掃背,那麼願留的人肯定愈來愈少了。有件事情我不願相信但又不得不相信的是,沒有人願意為你而生,無條件地拯救你。除非他們找到能夠身同感受的一點,否則你的擔子還是由你自己負起更合理。所以嘛,理智提醒我們,應該多以分享的心態,寫值得分享的事。有什麼值得分享呢?新發現新知識,又或者是一些快樂的事情吧。

哈哈,如果有這樣簡單就好了。

寫到某個關口,其實是分享還是分擔都分不清,都分不開了。苦樂參半,其實想找到讀得懂的人,能在不快樂的文字中看到生機,又能在正能量的文字裡,體恤筆者心底有多暗。我知,我要求太高。

關於寫字,特別是這種以寫博客形式的寫字人,我覺得只有兩種。一種是為了一班人寫,一種是為了自己寫。很多人都說過,就算只有一個人看,我也會寫下去。然而或者自己年資尚淺,習慣了為一班人寫的人,到最後如果真的只餘下一個讀者,我想他說寫不下去了。一個讀者,不是不好,而是不夠。因為寫作最初的目的是為了「一班人」嘛。多少人才算一班可以由作者自行決定。其實我的意思是,如果一心為了取悅別人,呼朋引伴來讀的話,總是對讀者人數有期望的。

除非你心中,還想為一個人而寫。你想為自己寫。那就沒所謂了。分享也好,分擔也好,至少有自己這個讀者。

很久沒寫過「為何而寫」這樣老土的題目。看見舊友人很久沒寫文,最近寫了篇長文,有朋友給他留言。然後又在其他平台看見相對新的作者,我又多口多手給他留了言。都是圍繞著寫作這話題。

很懷念,也有微微的痛心。寫這篇文章,寫得酸溜溜的。好像現在只能以懷念的姿態去寫關於「寫作」的種種。如果說為自己而寫,其實還過得去。只是如果還希望為自己以外的人寫,我卻時不時猶豫和懷疑。相對於其他筆友,我想自己所分享與希望別人分擔的,都還不夠。

就只好這樣有的沒的,寫幾篇,休一休,再寫幾篇,緩慢地前進。如果還在寫的,還能寫的,仍認得在讀的那幾人,那是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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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3.bp.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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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今天的香港,非常非常令人心痛,憤怒,不安。

大家都說,這不是我們熟悉的香港。大家都覺得,我們的家不應該會出現這一種惡行。然而,它發生了。

這個世界,人類,政治,都有很可怕可恨的一面。有人說過,要記得動物的最大敵人是人類。其實,人類也是人類最大的敵人。沒有人比我們自己更懂得傷害自己的同類。

世界應該多一點善良忠厚的民族,多一點善良忠厚的人。

請記得,記者是個值得被人尊敬的專業。朋友說得對。他代我們發聲,他代我們捱刀。他們付出很多,換來的不是自己的回報。他們工作的成果在推動社會在進步。長見識,明是非的是我們,得到最大回報的是這個社會。

記者在我心中,一直都是吃力不討好的。明明懂的知的這麼多,入職要求這麼高,社會回饋他們的總是很少,無論是地位與薪水。所以我覺得願意憑良心頂住各方壓力在傳媒機構工作的人,都很棒。除了有能力,還有魄力,去為大眾的知情權而努力。然而我以為只有做戰地記者才會有性命危險。換個角度想,原來戰地已變得這樣近...

做記者很辛苦,在我看見那些用心做事的朋友時,也算是了解。但做記者有生命危險,這在香港不能接受。

做記者同做警察消防,在某些地方上都類似。都是那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然而做記者卻從來不能自衛,沒有炮,沒有氧氣筒,就這樣拿著一枝筆一部相機往地雷陣衝。或者因為,他們相信法律會保護他們。

我很短視。但這一刻在想到言論自由之前,我記起那些做新聞的朋友,或者會講政事的朋友 - 一個個我認識的人。我只希望這個城市的法律還能保護這些在大是大非前無暇保護自己的人。因為他們都是盡忠職守的,都比我們勇敢。儘管沒有人把金子贈予他們,感謝他們的付出。但至少,讓他們免於刀子的恐嚇。有形的,無形的,都不要。我們的家,不應是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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