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關於筆名與投稿的兩三事

Facebook上有一個自己一直追隨的粉絲頁出現人事變動。嚴格來說,應該是權力鬥爭吧。曾經「出生入死」的幾個人,現在各有主場,自立戶門,而且還要強調自己正宗正派,對方才是欺世盜名。想起賣龜苓膏那兩家人,不也曾為此鬥過你死我活嗎?還有賣粉麵的三哥,都有這些商業上的是非。沒想到,一個由大學生創立與營運的網上專頁,都因為「太成功」而招惹麻煩來。有錢就有麻煩,有權就有鬥爭,這不是畢業後的世界。

我信。一切都是錢作怪。無論誰是誰非,要問罪問責的一定少不了金錢利益。假如那頁面現在還是「簡簡單單」,不有名,沒有商業價值,人與人的互動和合作就會簡單多了,也少了這些因利忘義的可怕事情。這些例子,一次又一次叫我們對人性投不信任票。不是不應相信人,而是不應太隨便相信人。要用心,選擇值得相信與守護的,然後全心相信,全力守護。

人家的家事,其實我等外人,的確不可能知道內情。選擇相信誰並不是理性的過程,純粹從心。只是看到其中一頁面的Admin作出澄清:

「有人問而家page入面嘅admin係咪假扮
如果Dry Club係一齣戲,admin就係入面嘅角色,大家一齊諗好idea諗好下星期出咩,最後交比admin自己演繹。好少人知道harry potter個鄧不利多嘅演員喺拍完第二集就過左身,之後幾集其實都係另一個演員,不過重要咩?喺大家心目中鄧不利多都係一個慈祥嘅智者。 Admin都係一樣。從來無真假admin,只有真假Dry 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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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依我觀察,大概是在他們幾人反目以後,A假扮B、C和D,用他們的身份回應網友的故事和留言。上文就是A的解釋的其中一段。

我並不認同。無論任何原因,都不應假扮另一個Admin,模仿另一個人的性格和文風,以別人的名字去發表自己的意見與感想。網名與筆名跟真實名字一樣,都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資產。除非那個網名不是你的,而你在最初只是向頁面借這個角色這個名字去跟網友互動,那麼最後割席時,你才能「拿回」原本屬於這個頁面的角色。若然不是,那麼你就是貪圖別人名字所帶來的利益。

鄧不利多固然是一個角色,但演員每演一次戲,都在建構鄧不利多這個角色。正如大家心目中黃飛鴻是英雄,無論關德興還是李連杰都一樣入型入格,講清楚無問題。但從前那「角色」明明是關德興領銜主演。很多人喜歡的是「關德興所演繹的黃飛鴻」,亦有很多人認為「我只看關德興做黃飛鴻的電影,其他的我都不看。」現在關德興辭演了,你叫李連杰接力。演的卻不只是黃飛鴻,還要跟關德興的戲,讓觀眾以為寶芝琳那主持人依然是關德興演。角色的名字沒變,但內涵已經是另一個人了。 這就是問題了。

事不關己,其實也沒有需要多說什麼。但關於「網名」和「筆名」,我感受卻很深。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未經我同意,用我的名字,向其他人表達不屬於我的情感與想法,這是多麼可怕。我不管那個人有多成功或失敗,我不理那個人多受人歡迎或多叫人討厭,我都不要別人代表我。網路世界,沒有什麼是真實。所以,每一件在人心「感覺真實」的東西,背後都有作者用心經營的。也許,別人喜歡的只是那一個角色。但角色是什麼?我的角色就是我,是我為自己設計角色。我的角色,其實是我的投射。

所以除非那角色從頭到尾都只是劇情的一部份,是管理層計算後的宣傳產物,不然那角色有了一個人的真心真血,就應該受到保護。

我看見有網上有人說,認得出某Admin的文風不一樣,就覺得奇怪,心會懷疑這個Admin是否「假」的。我又想起自己,真希望自己已經發展出一套別人認得出的文風。假如,某天真的有另一個傢伙假扮自己,在寫什麼音樂啊夢想啊愛情啊籃球啊,都會有知心人挺身而出,說一句:這不是我認識的Capthefun.

是呢。我的名字已經變過幾次。但我從來不覺得「我」是一個角色。就算是,那些角色都只能是我本人的分身,我本人對人生不同領域的期盼和幻想。每一面的我,都得來不易。我在別人心目中建立得來的每個印象,都是一字一字無聲累積。這一切一切,都是我人生的資產。

這個名字不單代表我自己,更代表別人所了解認識的我。坦白說,我還是能重新起一個名字,然後寫文章,講事情。對我來說沒有分別。無論是Peterpan,還是TracyMcdona,我都是我,我也認得我。但如果真的放棄從前建立的所有所有,舊有的網絡也會一同消失。你更難找到我,我也更難被你發現了。人海茫茫,相遇只是偶然。是很老土的說法,但那的確是有一點緣份在內。假如我換了新名字,在其他平台投稿,我猜很大機會再不會吸引你的眼球,讓你停下來。我沒有變,或者你都沒有變,只是那一刻你沒有讀文章的興致,我們就會自然而然擦身而過,過目即忘。

我還沒有勇氣,重新開始,讓曾認同欣賞我的人再一次由零開始認識我。我知道,有很多美好都只是偶然。有原因,卻不是捉住了原因就能無限複製。我知道,只要放下了,這一切餘下的都會消失。舊的去了,大家都會找新的。與新的相比,卻不相信比新的好。再加上舊有平台的消失,我想我不會再有同樣的機會,認識這麼多人,可以高高興興地,寫一些有人喜歡的文字。

上年七月,寫了一篇「看你的文章」。那時候寫著寫著,心想的是一位網上認識的友人。今天,他已再沒有繼續寫作了。其實,很多我認識的朋友都沒有了。至少也改變了寫作方式,不似從前那樣一天一篇了。今天讀來,卻想起自己。那時寫了一句,我覺得寫得很好:「停下來也許有原因,留下來卻未必有原因。時間,是很多事情發生或不發生的唯一原因。」

應該說,留下來和不留下,都未必有原因。在時間帶走好奇心以前,我們每個人都在努力經營著自己。支持沒有永久,人氣從不永恆存在。相對之下,筆名能夠留守得耐一點。或者有天,人去了。但樓也不會空。伴隨著這個筆名,會有很多篇文風統一的文章。能夠獨特地存在於這個充滿假身分身的世界中,那就是筆者所追求的小成就。小人物做小事,也追求這種小小的認同。



最近在輔仁網投稿,文章也刊登了。我看著那三百多個Like,想起這是在Xanga以後,第一次在香港的平台成功投稿。曾經,我在自己的面書裡看見朋友投稿,有很多朋友喜歡,欣賞。我羨慕得不得了。是因為自己未必有這樣的才能才華去寫那一種好文章。如果自己能寫,面書裡究竟誰會給我一個Like呢?至少讓我知道自己還能寫,多好?

文章登出後兩天我才知道自己成功了,心中有點雀躍。那時有二百多個Like,數量不是最必要,但也是一種肯定。有二百多人在閱讀以後,會有表態的衝動。所謂「遺憾」是,不夠多,不能再成功一點。然而自己也是高興的。

這也算是一個特別的時刻,我決定也在自己facebook wall上留個記錄。其二,也是想一試水溫。心想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想跟朋友分享自己這份驕傲。沒有耀武揚武的意思,只是覺得我找到一個自豪的理由了,想跟真正認識我的朋友分享。

結果卻是,非常冷淡的。或者題目真的太老土,或者行文太長,或者很多原因,我得到兩位很少與我互動的朋友的Like。我冷靜下來,又記起從前一次又一次登文章的經驗。其實我的朋友不喜歡我的文字。或者未好到一個地步,他們會讓我知道他們喜歡。經過多返驗證,我還是不應再多想什麼。

其實我也不肯定,那些投稿的Like代表什麼。我想,每個人只要給予一個平台,一個機會,總會遇上喜歡你文字的人吧?在「閱讀」幾十萬人中,有千多人Like了。「輔仁」二萬多人中,有三百多人Like了。我想過,Like是因為自己寫得還可以?還是存在著一定的隨機性?我不能肯定。不過到最後,我也會看看我自己所擁有的。任何回應,甚至是一個View,我也會當作是自己努力的成果。有時因為比較而令自己失去信心。如果單純去看每一次投稿,其實只要得到刊登,就算是好事了。

不知道下一篇什麼時候會在其他平台出現?但這些還重要嗎?我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只是有最原始的一個目的。就是,我想用文字,去連繫一些本來不會連繫的人。自我的目的,我希望文字令自己驕傲,我希望自己能創造屬於自己的資本。沒能夠寫出更多走入群眾的文字,也得接受。沒有目標地寫,有時會迷失灰心。至少要記緊目的。

現在,我已把平日會讀的博客日記通通放進了Bookmark。對方,或者正在閱讀的你,大概不知道我仍是你們博客的常客。很可惜我們不能相認。然而反過來想,我還是希望有人也一樣,匿名地成為了某人的讀者,又等待著能夠留言的機會與話題。這個,不能強求,愈求愈走。唯有耐心等候吧。

帶著這筆名,繼續走下去。請跟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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