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

拒絕

拒絕一個人的最好方法,
莫過於你找到一個真正愛你的人。

任何真心喜歡你追求你的人,
都會因為你找到你喜歡的人,每天總是快樂開懷,
而不讓自己糾纏。

你不能控制他心中是否仍想你,但畢竟你是打退了他。

你的快樂,打敗了他的愛。
他的愛算到最後,都是想你快樂而已。
要是你快樂了,他繼續追求,卻發現你不快你煩惱你感煩厭,
他還是會離開的。

又或者,告訴他你喜歡的是什麼人。什麼類型,出現了沒有,愈清晰愈好。
愈清晰的明示暗示不是他,更好。

我深信有時候,男孩喜歡女孩只是純粹喜歡她好。
如果他知道自己沒有她要的好,他就自然會離開,或者找到以後再回來找你。
卻不會硬把自己這「貨色」塞到你面前。他也不好過。

拒絕一個人的最直接方法,
莫過於讓他知道,妳心中只為那一個人死心塌地。
而那一個人不是他,不可能是他。

故事完了,幻想完了,完滿解決了,誤會一場。

雖然你所謂的「
死心塌地」設有期限......
但關心你的人,還是相信了。千言萬語,不及妳一個幸福的笑容具說服力。
一臉甜蜜由心而發,散發出一種圓滿的氣息。
喜歡你的人,心雖不甘,卻情願這樣將好感收回。
雖然不是Happy ending, 至少是 good ending。

這是在眾多拒絕別人的方法中,其中一個最仁慈又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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