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自說自Like




請讓我緊記:Facebook上那一個"Like",與我們認知的Like,在意義上是不一樣的。

曾以為,Like的數量多少與內容質素有關。有了這個錯誤前設,人會在一個錯誤的方向,有錯誤的改變,錯誤的期待。其實,這一個"Like",並不代表對方喜歡你所貼的東西。他們Like了,但他們其實在Like什麼呢?你在乎嗎?

不如想想,自己為什麼Like?


原來,很多時候我們只是"Like人不Like事"。只要是那個人寫的貼的,我們便讚好。我們未必喜歡它的內容,有時我們甚至連內容是什麼都不清楚未了解,就先Like了再算,對方知道就好。這個Like,是一份小小的人情。說到底,誰不喜歡被Like?正如微博上的「關注」按鍵,道理亦一樣。

所謂"Like人",有因為出帖者的身份而Like的,亦有因為某人Like了出帖者照片文章的那人,而跟隨他的步伐一起Like的。那種心態大概是:他Like了,如果我也Like了,那我們不就有著同等的品味與態度了嗎?可能有人還是會認真甚至審慎地交出自己的Like,但實情是我們已經不可能假定每一個Like都等如真實的喜歡。有人以Like用作明志,有人Like了什麼就當參加俾面派對,有人Like的心態有如追星,有人Like了其實是因為不喜歡內文。這個Like字所包含的意義,實在太多太散太亂了。

「我Like Dislike你 事實等閒事」
「我Like Dislike你 事實不會知」

這是一個本應早就明白的簡單道理。只是近來再用心反思,才知道自己應該反省。別被有Like無Like弄得糊塗。喜歡你的,或者根本不喜歡Like,他們喜歡將那份認同收在心底,對你來說同樣珍貴。Like了的,其實亦不等如你得到他們的認同。正如之前所說,你我他Like的理由都不一樣,不能強求。所以,"Like"應該是一個「有是好,沒有亦無不好」的Bonus,而不能成為分享與不分享的唯一考慮因素。


不能。因為這樣想的話,你會很難滿足。長此下去,要不忘記了分享的初衷,要不失去分享的動力。在網上成為一個假人或死人,兩者都不是我們的願望。

"Like",可能與 ekiL 這種沒有實際意思的符號一樣。它是一個名為Facebook的網路遊戲的虛擬貨幣。為自己有多少Like上心,已是自討苦吃。如還對別人Facebook有多少Like太過在意,那就是在不應該認真的地方上中了咒,那近乎自尋死路。愈望,愈羨慕,愈想得到更多,愈難走出困局。

有多少人喜歡自己,能夠遇上幾多知音,可能都是「整定」的。總有改善的空間,但無必贏穩賺的把握。就算你跟足別人呃Like的步驟,別人露什麼你露什麼,別人寫什麼你也一字不漏搬字過紙,我也肯定你不會得到跟別人一樣多的"Like。那怕數量一樣,質量也不一樣。這是你我也不能改變的事。況且,呃得一時,未必能呃多三五七月。讀者觀眾是不會累的。他們只是坐享其成的第三者,你貼什麼,他們看什麼,他們是等待被滿足的一群。會累的只是刻意扭曲迎合的你。

這不是一個人人也有可能成為「贏家」的遊戲。想別人認同,唯有努力做好自己,令自己真真正正變得有才華有才能,得到的讚美都會是真心的。老實說,我當然喜歡別人Like自己。是真也好假也好,都會實實在在帶來心理反應。亦正因為心跳因為得到別人的"Like"而加速,我才更要提醒自己,不能為了想一下子得到更多興奮藥,而模仿別人,而乞討憐憫,而將本來最重要的內容置於路旁,將時間放在包裝與人情買賣帳這種事情上。包裝當然重要,市場營銷重要,只是自知暫時無力兼顧。不貪心默默寫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其實我沒有選擇。

在得到別人認同與贏得自己尊重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不想愚弄旁人,不想創造魚餌,與別人建立魚群與漁人的關係。

自勉。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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