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攬炒

近幾年,有一種新思維開始影響著每一個不滿現況的人。那兩個字是:攬炒。

玉石俱焚,其實不必。一直以來都覺得做事不需太盡,好來好去是行事處世的首要目標。可是現在的香港,好像已經不和諧到一個地步,讓人思考以卵擊石是可值得一試。當看見一件事情再沒有好轉的可能,當所有希望都似乎無法實現,當一切正能量包容體諒忍辱負重都不能讓這城市變得好一點,無助的人還可以做的,就是反其道而行。攬炒吧。反正好聲好氣從未得到重視,或者試試惡形惡相當頭棒喝,誰敢肯定不可能絕處逢生?這思維,從前比較少見。現在呢,或者未算主流,但說是普遍亦不為過了。

於是愈來愈多人,想這個地方亂。就多一點矛盾,多一點衝突,多一點觸動權貴神經的事件。我想有一部份人的心態是,他們其實很愛這個地方,但他們面對焦慮與壓迫,已經用盡所有方法去應對而無果。或者,唯有推倒重來,才能撥亂反正。

所謂惡搞,搞事,在好幾年前大多數人還能黑白分明地說句:那是錯的。然而今天,我們開始有一種感覺:我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有沒有實效,但反正從前做的那一套根本沒有用處,也就看他們的惡搞會否帶來什麼改變吧?這幾年,香港變了,我們也變了。當香港不是我們所熟悉的香港時,香港人也不得不變,創造一種新的香港價值。

還記得,中小學時讀書,常常聽到「政治冷感」四大字。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妥。人人安居樂業,生活如常,參與政治是個人選擇,沒有必要每個人都走在最前。或者換個說法:那時候我們想改變的事情沒那麼多。

今天,有太多太多需要變。遺憾是,有更多更多不會變。

香港人作為一個整體,其實變了。儘管香港人從來不算熱情,不似台灣日本人那樣,但至少也是大方的,友善的。香港是一個和平的城市,沒有戰爭,沒有天災,我們也沒有什麼敵對的包袱。在從前,周邊的國家都是國家而已。我們不恨殖主,也不恨內地。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生活總是迫人的,但有罪的都是無良商人,不會無止境地擴散。今天你問我們不滿什麼,其實我們什麼都不滿。可笑是,我們沒有誇張。衣食住行,大事小事,那裡都有壓力,不是說說包容忍耐就能了事。

現在,我們怨氣很深,比從前深。各行各業都要面對來自某國的衝擊。制度上,資金上,待人處事上,他們帶來的是整體的改變。收了錢,有很多事情就在變化了。記得旅行回港,在機場看著那滿臉不屑,所謂黑口黑面的機鐵員工。我是有點心痛,為什麼我們香港人總是那麼不快樂。朋友說,當看到那張臭臉,就知道回來香港了。其實我認同的,我理解,但我又想:究竟為什麼我們對人總是這樣冷漠。

我們不想攬炒。但我想這樣下去,攬炒的事情會愈來愈多,愈來愈誇張。

是。曾經很怕什麼暴動。覺得萬事有商量,以和為貴。但如果今天還對這些概念深信不疑,那就是太天真,亦太不體恤活在水深火熱中的普羅大眾了。每個人每天都背負著不必要的計時炸彈,其實大家都期待它爆炸,亦不相信它有機會被誰人折掉。雖然有人會失去性命,但總比活在惶恐中好。情況要是繼續惡化,其實誇張點說就似自殺式攻擊一樣。問題是,這不是戰爭。為什麼好好的一個人,要成為死士?當權的人其實又關心過嗎?

其實沒有人需要擁有必要的沉默。一個人沉默,必須是他的選擇。當一整個城市的人都不得不「被沉默」,總有一天他們會一同在沉默中爆發。

真令人心痛。真是荒謬。真令人氣憤。真是瘋狂。紛擾不休,與人無尤。攬炒,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愛我請留言





給紐約的你:

又再翻開手機短訊匣,重看那時你的真心真話,心中有個多疑不安的自己從暗角跑出來,擾嚷著,扔出很多假設。想努力重建真實的曾經。你說過你不會離開我,你說過會與我常在。今夜的你身在遠方,在一個我未曾踏足的都市為將來努力,已經三十一天了。我知道你從未存心欺騙,是我太認真將一時戲言變成當作神聖的承諾。而我不時從手機翻唸舊日的甜蜜句,只為回到那個將你對我的牽掛好好留存的美麗國度。如果愛如潮水,手機留言就是心牆上淺的深的刻記,印證著情感有發生過。

一直以來,我們都甚少用短訊傳情。可是現在除了Skype以外,我們還是會用文字表達彼此的感受。這段日子,你特別情深,嘴特別甜。但我卻不能從你的留言,得知你對我的真正感覺。你跟我一樣,但很掛念對方嗎?你寫的那些情話,是否都是真的?

友人曾說,你留言的長度與密度,用字與造句的心思,發送的時間與回話的速度,都側面引証是否關心在意。我相信,但不盡信。因為我明白就只有與你在一起的時候,所感受到的才是真實的。就算是假的,至少你也下過將我瞞騙的苦心。我怕那些能夠被複製與貼上的,沒有情緒沒有個性的情話。讀著這些愛愛愛愛,靜夜裡我苦思著。其實我不怕你騙我。你不會。我只怕自己欺騙自己,在重讀短訊時一次又一次為它賦予新的含意。或者你所說的根本不是這個意思。

你知道嗎?我掛念你的眼神體態,你的語氣聲線,這些都不是我能憑空幻想出來的。就算你已給我足夠的材料,發給我再多的短訊與照片,但這些都是你的「代替品」,不是你。聯想亦有限度,感覺還是不能完全被創造。儘管我喜歡你的文字和圖像,但我愛的是你。

我懷念的,是一聲不響的甜蜜。你我並肩而坐,或是四目交投。片刻靜寂不是麻木,而是無聲彷有聲的趣味與感動。我懷念的,是簡化了的情感,是那將愛意濃縮了的一聲早安。與你共對偉論鬧得熱烘。通宵達旦語無倫次聊無聊之事。我感受到愛。讀著只為表態,有立場無內容的情話,我反而多疑起來,對「愛」這一個字有多餘的警戒心。

如愛就說吧。如果你還愛我,就別留言,看著我告訴我,讓我知道吧,令我相信吧。但你還記得嗎?我曾跟你說過:愛我請不要將愛這一個字隨隨便便說出口。Only if you mean it. 我是認真的。因為,我還分不清真假。我想信的,還是六歲時聽過的愛情童話。真的很怕,將愛這個字天天掛在嘴邊,會將它稀釋。到有天我們再聽到這個字時,卻不再興奮,不再感動,不再感恩。

真的很怕。

要愛得及時,如愛就愛吧。你我都是平凡人。身邊千萬個他和她都善忘又善變。人心玉造啊,中看不中用。難得你我都是愛得認真的人。我們都不後悔交出真心。只是有時反應過敏,太過陶醉於對方的戲言,怕自己為著觸不到的戀人一個短訊,單方面堆砌希望,這個你都理解吧?

我知道,你的兜灣轉角只因不便將工事繁忙的原始說清。怕我胡思亂想,才寫出那些從來不屬於你的甜言蜜語,想我加倍窩心放心。但愛我的話,請相信我,絕不需要因為好的動機,將「愛」這一個字刻畫得太過用力。情感這回事,有時太真實反而失真。其實我們的感情不必時刻澎湃,只要大家心中互有彼此,我信幸福可以歇息可以休假。雖然,沒有你在身邊的日子,一定欠了些什麼的。但我其實還好。其實不怕失去你的愛,只怕你的愛不是愛。你明白嗎?

「螢幕裡編織關心 情深款款怎消化」。只是不習慣只能在文字中感受你的體溫,只是討厭從文字中憑空捏造你的表情。其實我知道,感觸都是真的,關心都是真的。不過我們講起愛情,一直都是比較含蓄吧?當你在面書上,寫出對異地戀的感受時,我怕你所說的其實不是我。當我看到讚好名單裡的那個異性名字時,我竟然懷疑你的動機,以為你有弦外之音,想跟同在美國的舊愛重修舊好。我為此而慚愧,但我只想對你坦白。

於是我想著你跟我發的每個短訊,會不會,會不會都能跟他說呢?同樣的真心真話,聽者的心愈冷,愈熱的話讀來愈像虛假。看著,其實理性一點想,你根本沒有錯,我亦只是將這樣的猜疑收在心底,還不至於失控抓狂杯弓蛇影活得虛彷。不過,這段日子我看不起自己的小心眼,我討厭自己因你而想得太多,而你根本不知道。

但我不敢對你坦白。

「想愛就說吧」。聽起來多麼簡單直接。直至今天擔驚受怕,就知道有些感覺是不用說的,亦不能說的。在錯誤的時機說一遍,又將它趕遠一呎。思念是船,心思可順遊逆流;文字是水,會帶人看到奇幻的倒影,有時是美化了的實像,又有讓人失足撲空的可笑的幻境。如花非花,似霧非霧,短訊裡的字字句句都是讀得懂的,對方的心意卻總是解不通。不寫出來,怕你我都無從得知。你寫了我讀了,也不見得就夠撫慰寂寥,在長夜安定心神。其實胡思亂想的我,可以在你面前胡言亂語嗎?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就像你從前教我的那樣。

愛我請留言嗎?愛我請留下。
真的想要,太想太想,是我自私。

如果能回到我身邊,就回話一聲。在再見面的那一天,我們沒有短訊。我們什麼大愛都不說。
抱著腰,碰著頭,拉著手,逛公園,點一客大意粉,坐在紅巴後座,關上手機,你留意我,我留意你,信箱沒有留言,好嗎?



想念你
倫敦的我

2014年4月26日 星期六

有時灼傷眼眸的幸福

在我的創作裡,存在著如幻如真的女孩。因為她,我才能一次又一次地,將某種不可能在現實啟齒的情緒,透過文字,偷偷地舒發出來。

這個她,是一個從來未喜歡過自己,而自己卻又自覺與她有過千絲萬縷的糾纏。這樣的設定,容許很大的創作可能性。為了她,我可以愛,可以恨,可以羨慕。我必須放開,但放下又不是那麼輕易。

一次又一次,以為自己可以很大方,可以視她為一個不相識的路人。對於她的幸福,可以單純地為她高興,不帶半分酸澀。但原來,我不能夠。

他與她的結局愈是完美,自己愈是心痛。沒有半分想過自己能夠成為她身邊的人,只是覺得他倆如此登對,我又能以怎樣的心態與姿態,在心中面對這甜蜜一對。

她愛的他,改變了她,讓她變得更好。她比從前更有自信,更願意分享,笑得更甜。與他相比,原來自己一無是處,根本不可能為她帶來如此鉅大的正面影響。情人眼裡的這個他完勝了。這倒也是理所當然。只是敗軍之將,原來要輸得有風度,其實自己還未到這檔次。口服心服,卻又藏有妒心,追樣的自己連出局的時候,都得不盡自己的同情分。

由此,我明白了。為什麼友人得知舊愛快與他的女友結婚的消息後,會失控,崩潰,放聲痛哭。是因為不甘心嗎?未必。是因為不服氣嗎?沒有。那種心情,大概是發現了從前屬於自己的寵物,找到一個比自己更疼愛牠的主人。曾是別人的依靠,是同甘共苦的首選,到今天連次選也談不上,明明已經失去了,卻還能再一次完整地感受何謂失去。感覺,大概是這樣。

你的身份,以及你對他所做過的一切,不容你除了祝福對方外有其他反應。你痛心,又覺可惜。一方面,是真心誠心希望對方活得好過得好。同時,那抽心的感覺又不知從何說起。曾經與自己有可能的這個人,今天已經肯定會與自己遠離。心痛因為別離,而我們卻得不到最理想的道別方式。

他既然活得這樣好,自己實在沒有任何去懷疑他們的籍口。

而你預見,將來你會看到他們愈來愈快樂。每一次看到他們,你也想起你們。那時候,你會因為自己所擁有的幸福,而能夠真正的放下嗎?

就算未相愛過的,尚且不能自在從容的,大方地滿心歡喜的,看著她和她愛的那人。更何況是曾深愛彼此的你們?只是,只是,我們都很清楚。情緒要來便來,這一秒鐘的酸澀,其實早已注定。你避不過,亦沒有任何事情會因為我們避或不避,而有了改變。我們在某一天開始,從告別那天開始,已經是一個nonfactor。

分開了,大家覺得只要無仇無恨,又不貪望舊情復熾,就算放下了。其實沒那麼簡單。或者對某些人來說,有某些人是一輩子也放不下。只要看到對方,無論他快樂或不快樂,幸福或不幸福,心內也會泛起漣漪。這漣漪,雖然未必會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單身的人還是繼續單身,有對象的亦不會因為這一時的波紋而動搖忠貞。但問心,心知道還未能夠將對方視作平常。他的表情,他的生活點滴,讓寂寞的你有了多餘的求知欲。人是放下了,情是放下了,但有一些東西或感覺,還在心中。一但觸動機關,就會現形。

人又大了點。就知道沒有誰遺下誰,沒有誰遺忘誰。兩個人不能再愛下去,離開是很平常的,也很合理,很公道。心痛,也是很平常,很合理。大家各有新的生活,各自尋找新的對象,機會均等,沒有誰守著那失效的諾言。既然如此,只是你還多心記著,而不是對方太負心將你忘記。



「縱使我們終究會是分開
記得彼此的心
記得彼此的心 」





2014年4月19日 星期六

劏雞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大堆自己想學習的技能吧?而現在我想學的,其實都不是我最需要學的。

其中一項是:劏雞。

劏雞跟煮飯一樣,其實都是我認為有需要學懂的技能。所謂劏雞,已經不是最原始的捉雞,殺雞那層次。我是想,如果我在超級市場買了一隻冰鮮雞,我有沒有能力處理他?將它斬件,然後完完整整地上碟作拜神用?

每一年,總有幾天不得不劏雞拜神/還神。這些工序暫時仍然由父母那一輩負責。可是,他們始終會老。或者有一天,他們連刀都再拿不起了。到時候,不就應該由長子肩負這劏雞的重任嗎?

還有劏魚,同樣是一件非常實用,我們需要學懂但又似乎沒多少人懂得的技能。其實我覺得魚是挺「核突」的。如要我到街市買新鮮魚,這是有點難度啊。我不太敢碰他們,更別說切去魚頭去掉內臟。看見那雙魚眼,就混身不自在。

太習慣只吃不做,講起做飯煮菜,只想起在超市凍櫃,挑選早已處理好的肉塊。買已斬件的瘦肉,已切片的魚,還有已pack好的紅蘿蔔豬骨湯。現在愈來愈習慣吃冰鮮的。新世代可能不知道,那些年草根家庭其實甚少到超市買肉食。買雞到雞檔,買魚到魚檔,買菜到菜檔。超市只是買罐頭買已被加工的食品的地方。

近年是不是很流行學烹飪?不知道那些烹飪班有沒有將「劏」這重要工序都留給學員?劏跟切是不一樣的啊。劏,有著最接近奪去一條生命的動作。我們這些城市人,特別是將烹飪想得特別浪漫,cooking只是將東西煎蒸炸焗的女士們,都願意都敢於學習嗎?

真正識煮野食,在我心中其實還是識得買餸和處理食材。因為,煮野食對我來說,是令自己能夠生存的技能。那些花巧的可以不學,那些宴客的菜式可以不懂,但一定要有能力由頭到尾做一頓家常便飯。整牛排是後期的事,因為我們不會天天吃牛排啊。反而最簡單的那些,宗煮飯幾多水幾多米啊,蒸魚啊,蒸滑蛋啊,炒生菜啊那些,就要由「在那裡買最抵最靚」這一點開始,一路學學到最後幾時熄火上碟。這樣,才算真正懂得。

傳統中式家庭,也有很多儀式與食物有關。想想大年初一那幾天吃什麼就知道了。比如說有天有了家庭,新一年想吃好一點,弄一餐好意頭的開年飯,你要如何開始?髮菜蠔豉,甜蝦,白切雞,一條乜乜斑,還有可能出現的蒸蟹,花膠海參,還有更多似乎每一個老一輩的中國人都略懂一二的菜式,來到我們這一代,我們懂得煮多少?能夠煮兩味的,已經很好了。

如果什麼都不懂,那麼每一年我也只能和家人出街迫,吃貴夾唔飽明劏你的酒樓菜。那時我的家人也不會親身體會到,在家吃過年飯,可以吃得非常非常豐盛,而且不用大富大貴也能吃似帝王。只要有人懂得煮,有人肯煮,事情就好辦了。

或者很多人為著做甜品整西餐而著迷。當然,這些都是好的,誰人會煮東西都有分加吧?但我本人,還是會自私一點希望學懂做我最大機會天天吃的那些,然後再學有機會做給家人吃的那些。總有天,一定要學懂劏雞。

是。家父就是一個幾乎什麼都懂得煮的男人。過時過節,父母出手,買餸煮餸,一定有餐好吃。他們懂得的實在太多,而他們的正職都不是廚師。作為長子,我會擔心。他們這些一流手藝會不會失傳呢?過多一段日子,這個兒子會否仍停留在炒蛋煎午餐肉的低B班學生水平?將來過年的時候,我又能做些什麼?

跟父母相比,總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懂。不單止現在不懂,而且覺得自己就算到了他們的年紀,懂得的也會比他們少,比他們淺。可能有人說,那個年代基屠層的人懂得,都不是能夠「賺錢發大達」的本領。他們被指沒文化,不懂英文,但其實在生存這遊戲中,又有什麼關係呢?他們懂得照顧自己。衣食住行,都累積了很多智慧與知識。老人家沒有學過如何湊細路,但還不是帶大兩代人?他們誰「學」過做家務?誰上過堂「學」煮飯?還有家中那些水電煤,地板牆壁燈泡,維修與裝修,神台的紅燈,地上的拖板,有那樣他們曾比錢上堂學過?但這些他們都略懂一二。

要打理一頭家,就是要知道這麼多。

相比他們,就算懂得音樂和寫作,大學畢業,去過外國,其實也沒有什麼了不起。因為,他們才是可以照顧自己的人,我不是。就算我們自以為懂得照顧自己,那亦不過是因為有錢,是錢解決了我們的問題。賺錢固然是能力,但生活中要解決問題,太多時候要假手於人。我反而覺得那些什麼都能夠自己「搞掂」的人利害!因為假如天下大亂,他們還是能夠憑著自己一雙手自救。

如果面前有一隻雞,他們是能夠捉雞放血最後燒雞脾的人。而我,可能只是眼巴巴地看著,還怕野雞會啄死自己。

所以啊,我也應該朝著這方向努力,學習,增值。學這些,比起學炒股學打高球等等對我本人更有幫助。因為我希望成為像我父母一樣,那一種踏實老實人。我有很多地方需要向他們學習。

其實我們的父母,應該都有一些值得我們學習的特質或者技能吧?曾聽說過有個故事,故事中的媽媽得了絕症,於是每天給女兒一段錄音,教她做一件事。或者在我們眼中,父母都有很多缺點,但其實他們也有很多優點的。而且,我相信他們是最願意教的老師,只要你肯學。

當他們老了,彼此就忙於互相照顧了。又或者你照顧他們,他們照顧自己,再無時間機會讓你們又學又教。這位老師,永遠都有一顆教你的心。但你要把握時機好好跟他們學習。透過學習一門技藝,嘗試將只屬於他們的味道與感覺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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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爸爸: 劏雞你都唔掂,咁點叫你劏田雞?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這是我的「狂舞派」







「狂舞派」對我來說,核心的那個字不是舞,而是狂。

狂字的聯想,有瘋狂,發狂,還有年少輕狂。然而,狂這個字卻帶有貶義。一個失控不能自制的人,才會狂。但要是想能夠讀得懂這一個狂字,看到「狂」的美好,「狂」所帶來的溫熱能量,那就會被「狂熱派」感動。你的夢或者不是跳舞,或者耍太極,但你仍很渴望,為了自己所愛的事情,狠狠地痛快地,狂一遍,狂一夜,甚至無限期的狂下去。

在電影「那些年」裡,其中一個我們最有印象,時常掛在嘴邊的詞語,是「幼稚」。這類青春電影之所以令觀眾感同身受又帶唏噓,是因為最令我們羨慕的,其實是這個社會最不需要,最急切要我們放下的特質。是有點諷刺,我們總在電影中懷念逝去的不完美。但這種成人眼中的不完美,其實是不能取代的一種能量,是內在的火焰。

有時候,我們常說自己「老了」。其實,老什麼老!?行得走得,二十來歲,應該大把勇氣,鬥志不應輕易被透支。身體上,我們仍然年青,仍可以做我們想做的事。只要稍作操練,可以繼續打球跳舞唱歌畫畫。其實,是因為工作以後價值觀有變,將某些放下了,在某個階段亦學習放慢,不願又或不敢走得太前了,於是就用一個「老」字,來解釋今天與早幾年前生蹦活跳傻得可愛狂得有型的自己的強大落差。實在是我們不過老了三年。

老什麼老?

年少多好,其一當然與我們生活的環境有關。那時我們面對的問題相對簡單,人事比較簡單,所以要負起的實際擔子也會少一點。但其實年少最好的,是因為我們擁有年少時的那顆心。那顆心,才是最令人感動的能源石。

我們曾經也如電影中的人物一樣,瘋狂過,非常瘋狂。

一個人做著自己最喜歡的事,為了它忘我投入,自得其樂,自信爆棚,都令旁觀者看得很過癮,很開心。他們散發出來的正能量,那種對生命的熱愛,實在強大到你不可能不感受到,大到你沒有理由拒絕。這一種「愛」,勝過千言萬語。如果每個人也能在自己最喜歡的事,這個世界一定會更美好。因為我相信生命與生命會互相影響互相感染。一個真正快樂,有生存目標的人,一定會感動生命裡其他過客。退一萬步說,至少可以肯定自己活著,我就是我,不會迷失,亦不怕被其他價值迷惑。

所以我喜歡柒良對阿花說的一番話。一個真心喜歡跳舞的人,喜歡到「狂」這一個地步的瘋子,他的表演會有一種魔力。所謂忘我,就是將很多社會加諸的價值都放下。那一刻,沒有美,沒有不美。只會堅信自己天下無敵,做著一件令自己驕傲的事情。所以他說得好。阿花不單止人在笑,連手腳都在笑。唯有一個狂人,可以為了所愛而放下自己,才能換來這種撼動人心的表現。與技術無關,與外表無關。一個人做事有沒有心,有沒有火,其實有心人還是會看得出的。





我想起一位自己的組女。那些年她進了Dance Soc,就這樣跳跳跳。畢業以後也繼續跳,應該都有六年時間了。其實我未曾看過她表演,但能夠想像她非常有自信地,在觀眾前,在一班隊友中,做好一件事。我為她高興,因為我知道她真的很喜歡跳舞。人生要知道自己的興趣其實已經不易,有機會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努力,與隊友一同奮鬥,甚至在有心人面前表演得到認同,更是難能可貴的奇緣。找到了,不放手。我覺得自從她開始跳舞以後,整個人也更「活」。因為她找到一樣興趣能代表自己,她亦因為那興趣遇上更多與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生命有一角算是完整了。

狂,她狂過。最幸運的是,她還未放低那一個「狂」字。畢業了,還要跳下去。閒時學小結他,學滑水,試這樣試那樣。工作時工作,輕鬆時輕鬆。二十幾歲人在負起自己的責任以後,看來還是可以低低BB地過日子。這樣有多好,大概連她自己也未必察覺。可能只是因為她經常與一群舞者一同跳舞,被那種敢玩敢說笑的氣氛沖淡了城市人常見的鬱悶情緒。很多人在畢業後,都好像不能再狂下去了。

而我深信,很多人其實從未狂過。為了夢想,他們沒有去得太盡。其實未必是因為他們懦弱。很可能,只是因為他們還未找到夢想,還未得夠提示,就要離開那個實現夢想的舞台。到他們再想狂的時候,只知道一個「老」字,其餘的都只是電影裡的情節了。

好想說一件 小事。

那組女說,她學跳舞,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因為某年在Ocamp中看我跳舞,被觸動了,所以入大學後決意入DanSoc。無論她說的是否一場戲言,這番話一直牢牢印在我瞄海,成了我心中的一根刺。在我大一那年,我也很喜歡跳舞。但我不是那種看起來很大隻的型男。喜歡跳舞,純粹覺得一班人齊心做一件事好開心。而且,跳舞時身體的擺動所帶來的能量,是很實在的,是超出言語與任何外在物質所能代替的。

而我的跳舞路,是我自己親手放棄的。為了跳舞,我去到最盡就是參加DanSoc的試玩班,學了幾堂。有次師姐說,過些日子會選拔找人一起跳MassDance,叫我記得報名。我三份一是懷疑,三份一是猶豫,最後有三份一是異常興奮。到最後,因為有了其他考慮,其他活動,還有因為我怕-怕樣衰怕出醜怕自己唔似跳舞人,所以我放棄了。從此,跳舞就與我再沒有關係了。

不能跳舞的遺憾,唯有在自己莊的Ocamp來彌補。那年為自己Ocamp帶來了Exco舞,其實只是半抄半學的,將一個很好玩的環節帶進自己莊。正式表演那一夜,我和莊友跳著舞步很簡單,跳起來只是滑稽卻一點也不「有型」的舞,得到了Freshman的掌聲與歡呼。也許真的不是那麼好看,亦不算很特別吧?但他們還年少,可能就這樣被我們蒙混過去了。之後,更有人鼓動說要我獨舞,最後我以半推半就的心情,完成那首我排的舞蹈。一分多鐘時間裡,我赤腳在小禮堂上的地毯獨個跳著,手揮動得起勁,腳蹈得起勁,甚至感覺到腳板的肉被擠壓,知道將會出現微紅。但那時候,我什麼也不管。曾經很擔心別人的看法,但音樂響起以後,那時的我大概什麼也想不起了。只是忘我的跳,瘋在地跳。

如果人生真有十五分鐘成名的話,那夜跳舞,是我現時為止,最Champ最成功的一次表演。

那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了。之後我的學弟學妹有不少都學跳舞,懂的自然比我多。慢慢我也再不好意思班門弄斧,笨拙地跳那些奇怪舞蹈。而想跳舞的心,想狂下去的心,亦隨著畢業踏進社會而消失。

有一次,我跟友人說到,其實我很想跳舞,我很想學跳舞。友人說我不是跳舞那種人。跳舞的人都很高,手腳很長,很大隻,很yo,我不會跳得好看。也許言者無心,但我一直將此話放在心上。那時候我很不服氣,我覺得自己如果學跳,如果想跳,不一定會被那些型男比下去。但這團火乾燒了幾天,就靜默地熄滅了。

家妹曾跳過Joint Hall Mass Dance,畢業後亦在公司派對與同事一起跳過舞。與她相比,一直以來我也是節拍感比她好的人。然而那次她在家練舞,被她拉過來一同試試時,我發覺今天的她其實比我好,更容易捉到節拍,關節也比我想像中靈活,跳得大概也比我好看吧?我就覺得,自己錯過了其實很多。我以「如果」作句,如果那年真的繼續跳,繼續學,又會怎樣?

早幾天回母校,那時又是練舞準備表演的日子。我看見青春少女熱血小子在鏡前練習,心又湧現一種很奇怪的感覺。簡單來說是羨慕,但又比羨慕複雜。我幻想,如果我就是他們之一,又會怎樣?

而這一切,其實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那個跳得很好,與一班人熱血的畫面,也是幻象。

時間過得很快。那組金與我亦不再是常常聯絡的好友。有時關心她的近況,都怕唐突。我怕將自己放得太大。今天講起跳舞,也許都與我無關了。

「狂」這個字,似近猶遠。現在生活每當有一些瘋狂的事瘋狂的人出現,他們都會令你討厭或不安。少有那一種令人心溫熱的狂。要全情投入,狂到一個令人驚訝的地步,可能已過了那個年紀了吧?但就此放棄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或者我開始學習甘心,但其實我不甘心。

我們生活的確很忙。忙之餘,還有更多考慮。在跳舞之前,我們選擇取了什麼?

人應該珍惜那個想自己活出真我,展示潛能的念頭。我們已經要為了生活做一些我們未必喜歡的事。既然難得找到一些自己想做的,或者真的不應該將他們活埋。如果喜歡的,應該嘗試,讓幻象變成實在的曾經。至少自己試過,玩過。我說,只要工作穩定了,就至少報一報跳舞班。不是為了什麼夢想,這樣試玩亦當然談不上「去盡」。我只是覺得,我要以任何方式去讓「狂」這一個字出現在自己的生活中。

除了跳舞,我還有其他「唔等洗」的計劃。戲裡的阿花,自覺與跳舞密不可分,跳舞亦成了自己的存在証明,成了自我的有力記認。而我,還有千萬個愛做夢的人,都與阿花一樣,將自己的身份與某種興趣綁在一起。有人長大了可以放下自己舊日的興趣。不打球就學品酒,不玩音樂就學做運動,對他們來說都不過是選擇。但,不是人人也是這樣的。

我不覺得「為了夢想你可以去到幾盡」這句話,有令我深深的感動過。因為,要去到盡,先要知道自己的夢想,相信自己的夢想。我很慚愧,我還未能夠驕傲地說這一句話。但我明白做一件自己喜歡的事,令自己驕傲是什麼感覺。我不想放手,我不想放棄。就與自己約定吧,這一輩子,記緊要給自己的潛能一個機會,讓自己証明自己,讓自己喜歡自己。狂舞也好,狂唱也好,狂寫也好,就算失去再多,都要留下一個「狂」字。心中有火,我們會變成一個不一樣的人。瘋狂,勇敢,也不應是學生的專利,不是有錢人才花得起的奢侈品。我信,我狂得起。人生至少一定要有一件事,是自己甘於亦敢於狂下去的。

也許就如黃導演所說,這不是一個講夢想的故事。確切一點說:這是有關希望的故事。

相對於夢想,我覺得自己更需要希望。有了希望的人,才會望見夢想。有了希望,才能改出改變。每一個狂人,幼稚的人,他們可能不明白什麼是夢想,但他們對於未來對於自己,不單有期望,而且有希望。我,也會成為一個有希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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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青春多好。




踏上這條告別自己的道路



如果可以,我好想回到過去,做舊日的自己。好想好想。

在別人的文字中找回自己昔日的純真與正能量,那種感覺其實不太好,有點矛盾。或者我又犯禁:我又羨慕了。但我羨慕的,明明是自己啊!我不是羨慕我得不到或我不應得到的。我只是羨慕那些我曾經擁有的美好。嗯,愈想愈不合邏輯。

就似運動員受傷後再跑不動了,坐在球場邊看場內的球員生龍活虎朝氣勃勃。場內有人自信地投球,手指手臂與籃框成一直線,就在球還在空中盤旋的時候,他己露出勝利的微笑。在場邊的那個我看著,總覺得場內那年輕人似曾相識。我也曾像這樣,青春大概相似。

而我看到的,是他會進步,變得愈來愈好。從他的成長中,彷彿折射出一個在平行時空中活得很好的自己。然而回望自身,對比之下又若有所失似的。就像自己把自己辜負了,沒有將潛能發揮得更好。看見別人成功了,深明對方付出不少心機,知道不應妒忌。只是再清醒,也按捺不住羨慕的心態。並不覺得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不過想起那肥美香甜的葡提子,心還是酸溜溜的。





情緒因為一首歌而低落,亦能因為一首歌而得到撫慰。





每次聽Mr Children這首歌,也會流淚。特別是MV裡的老頭,他們眼中都有抑壓了很久的淚水,他們表演時都得到令而言喻的滿足感。

「已經不能回頭了吧」
「前進吧 踏上這條沒有你的道路」

一個人要成長,原來也可能需要放下自己。放下某個舊的自己發黃的自己,才能重抬另一個自己,新的自己。

心要為明天而悖動。仍然期待,能夠重現看著結他滿懷希望,甜在心裡,自信可以改變未來的眼神。誠實現對自己,勇敢做回自己,發揮自己,表現自己,還會恐懼時間走得太快,要在歲月再次摧毀鬥心之前,突圍奔跑,盡情陶醉,忘我亡命,好好驕傲地活。


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老實講,有邊個唔想



謝安琪 - 衣帽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9tyt0iWAz4&list=PL1ACF7A3CCCBA97C9





「老實講,有邊個唔想」這一句,有沒有令你想到什麼?

坦白說,我們想得到的真的不少。如果可以,我們都渴望擁有更多啊。老實講,辦一個華麗的婚禮,有邊個女人唔想?被寵愛甚至被寵壞,穿起婚紗被人羨慕,被人祝福,有邊個唔想?被愛被追求,有邊個唔想?

早前讀報,說到有新人不在酒樓裡大排廷席,反而在公園辦個派對,不收人情,但求親友真心到賀,人人玩得快樂。看著,不少人在心中都認同他們的想法,都覺得辦喜宴是一場人情的角力。然而多想一步,問及自己的理想婚禮,老實講,多數人還是打回原形。一生人一次,這可能是女人一生最美麗的時候,有邊個唔想搞得好好睇睇?雖然可能係做戲,比人睇又好比自己睇都好,都係做一次姐。

每次想起「老實講,有邊個唔想」,就覺得要突破常規脫離主流,其實需要極大的勇氣與自信心。想起別人仰慕的目光,或是預備嘲諷的嘴臉,再搬出這句金句,頓時就失去動力作出改變。還是做回那個個個都想做的人,比較好。

分別是,有些人明白想做什麼與實際做什麼是兩回事。他們願意放棄與犧牲一些要求,換作擁有其他同樣真貴美好的東西。另一種人,其因為自己的慾望,因為「比較」,而不停延長自己的要求清單。對人對事,都ask for more。因為「想」是人之常情,所以多想無害,就儘情去要求吧。

其實,這世界這麼大,無論什麼事情都好,總有人想,亦總有人不想的吧?說到「有邊個唔想」,只是身邊的人大多數想,又或者其實自己最想呢?

因為邊個都想,所以自己都想,雖然合情合理,可是在心中總覺得這想法有點不對勁。其實你自己又想不想呢?

不過曾有人跟我說,其實我們所想要的,都是別人會羨慕的東西。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的確要同時滿足別人的期望與自己的慾望,才會感到幸福。當然,有人能夠兩全其美。有資源的,就有能力教別人羨慕。然而對於本身沒有太多本錢或本事的,如果不能滿足每個人心中所想的事,那麼他們一輩子就注定不快樂了麼?

老實講,你說的那些好事情,你想我也想,有誰不曾在心中發個春秋大夢?但也老實講,有些事情是我不敢想的。要擁有,有時要付出高昂的代價。人貴自知,亦貴在知足。能夠淡泊於表面的喧騰,是講際遇的,亦講有沒有一個與你想法一致的好對手。

「彷彿知足的心態要打」
「還有面子要賺」

而有時我們所謂的「知足」,其實與實際上足或不足是沒有關係的。「知足」是與自己生活圈子相比,不會被比下去,那我們就知足,不再要求更多。但這種知足其實其實夾雜了很多別人的要求。所謂知足,還是要滿足很多人的眼光,你有察覺嗎?

或者你察覺,但亦接受了。別人是這樣看你,而你不知不覺中也這樣看別人?是嗎?

只是不想將「邊個都想」的事,直接地等同於「自己很想」的事。忽然實際起來,發覺沒有可能滿足一個人無限的欲求-無論是自己的別人的都不能。如果遇著一個人很希望擁有「別人」會羨慕的生活,我想我沒有能力滿足每一個「別人」的期望。遇上這種人,就算相愛,亦只能嘆句彼此有緣無分,我沒有對方所要的幸福。不合則離,倒也算是一個了結的方法。可是撫心自問,如果自己也變成了一個「只」求得到別人認同歡呼的人,我就覺自己太膚淺,亦怕自己會失望。

有很多我們都想擁有的,其實不是必備必需。然而活在這時刻都是比較與炫耀的時代,人似乎只會被劃分為「有能力炫耀」與「想炫耀但沒有能力」。對,能夠炫耀這感覺太美好,有邊個唔想?不過有沒有機會成為第三種人,可以脫離這種無止境的比拚,多專注值得在意的人的心,少為旁人錦上添花的讚頌?你能嗎?你想嗎?

男女的事,工作的事,人生的事,都被「比較」弄得複雜了。老實說:是我們愈大愈容易妥協,愈容易跟從單一的標準,不問情由就要求別人,要求自己。一方面抱怨社會不合理的要求和標準,另一方面又在勉強達到這些無理要求以後,以「有邊個唔想」「人人都會咁做」來嘲諷其他做不到的同路人。這種為了滿足虛榮心,不想被比下去而爭先恐後的惡性循環,其實天天都在社會上演。

有人說「到時你就會不會說得如此輕鬆」。

我還未長大。但願那人說的並不正確。對付虛榮心,最好的武器是知足。我不知道如果我有資源有條件以後,會不會變。但我知道,既然不能要求太多,就不應無止境地羨慕別人所擁有的。知足其實對自己最好。不容易實踐,但值得嘗試。

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自說自Like




請讓我緊記:Facebook上那一個"Like",與我們認知的Like,在意義上是不一樣的。

曾以為,Like的數量多少與內容質素有關。有了這個錯誤前設,人會在一個錯誤的方向,有錯誤的改變,錯誤的期待。其實,這一個"Like",並不代表對方喜歡你所貼的東西。他們Like了,但他們其實在Like什麼呢?你在乎嗎?

不如想想,自己為什麼Like?


原來,很多時候我們只是"Like人不Like事"。只要是那個人寫的貼的,我們便讚好。我們未必喜歡它的內容,有時我們甚至連內容是什麼都不清楚未了解,就先Like了再算,對方知道就好。這個Like,是一份小小的人情。說到底,誰不喜歡被Like?正如微博上的「關注」按鍵,道理亦一樣。

所謂"Like人",有因為出帖者的身份而Like的,亦有因為某人Like了出帖者照片文章的那人,而跟隨他的步伐一起Like的。那種心態大概是:他Like了,如果我也Like了,那我們不就有著同等的品味與態度了嗎?可能有人還是會認真甚至審慎地交出自己的Like,但實情是我們已經不可能假定每一個Like都等如真實的喜歡。有人以Like用作明志,有人Like了什麼就當參加俾面派對,有人Like的心態有如追星,有人Like了其實是因為不喜歡內文。這個Like字所包含的意義,實在太多太散太亂了。

「我Like Dislike你 事實等閒事」
「我Like Dislike你 事實不會知」

這是一個本應早就明白的簡單道理。只是近來再用心反思,才知道自己應該反省。別被有Like無Like弄得糊塗。喜歡你的,或者根本不喜歡Like,他們喜歡將那份認同收在心底,對你來說同樣珍貴。Like了的,其實亦不等如你得到他們的認同。正如之前所說,你我他Like的理由都不一樣,不能強求。所以,"Like"應該是一個「有是好,沒有亦無不好」的Bonus,而不能成為分享與不分享的唯一考慮因素。


不能。因為這樣想的話,你會很難滿足。長此下去,要不忘記了分享的初衷,要不失去分享的動力。在網上成為一個假人或死人,兩者都不是我們的願望。

"Like",可能與 ekiL 這種沒有實際意思的符號一樣。它是一個名為Facebook的網路遊戲的虛擬貨幣。為自己有多少Like上心,已是自討苦吃。如還對別人Facebook有多少Like太過在意,那就是在不應該認真的地方上中了咒,那近乎自尋死路。愈望,愈羨慕,愈想得到更多,愈難走出困局。

有多少人喜歡自己,能夠遇上幾多知音,可能都是「整定」的。總有改善的空間,但無必贏穩賺的把握。就算你跟足別人呃Like的步驟,別人露什麼你露什麼,別人寫什麼你也一字不漏搬字過紙,我也肯定你不會得到跟別人一樣多的"Like。那怕數量一樣,質量也不一樣。這是你我也不能改變的事。況且,呃得一時,未必能呃多三五七月。讀者觀眾是不會累的。他們只是坐享其成的第三者,你貼什麼,他們看什麼,他們是等待被滿足的一群。會累的只是刻意扭曲迎合的你。

這不是一個人人也有可能成為「贏家」的遊戲。想別人認同,唯有努力做好自己,令自己真真正正變得有才華有才能,得到的讚美都會是真心的。老實說,我當然喜歡別人Like自己。是真也好假也好,都會實實在在帶來心理反應。亦正因為心跳因為得到別人的"Like"而加速,我才更要提醒自己,不能為了想一下子得到更多興奮藥,而模仿別人,而乞討憐憫,而將本來最重要的內容置於路旁,將時間放在包裝與人情買賣帳這種事情上。包裝當然重要,市場營銷重要,只是自知暫時無力兼顧。不貪心默默寫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其實我沒有選擇。

在得到別人認同與贏得自己尊重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不想愚弄旁人,不想創造魚餌,與別人建立魚群與漁人的關係。

自勉。共勉。

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二十幾歲人

二十幾歲人,其實處於一個很想發聲又不敢/不懂/不准發聲的階段。

二十幾歲的自己,有時寫東西,心內會有一把討厭的聲音叫自己:不要寫了。因為二十幾歲人要寫對生命的感悟,總是失真的。已過二十幾歲的,會說「少年你太年輕了」。就算同是二十幾歲人,大家都迫著成長,學習成長,再想別人講起某些太天真的念頭,覺得不切實際之餘亦有人會介意欠缺實用意義。於是你會想,這樣的感悟,是寫給誰讀呢?這樣敢言,這種感言,對於這個世界真會帶來什麼正面的意義嗎?

二十幾歲人,處於成熟與成長中的斷層。有時我們覺得還可以再天真下去,有時卻覺得再天真下去便會幼稚無成一輩子,被同儕比下去,被長輩看輕了。

三十幾四十幾歲的人,他們說你還未有資格抱怨生活,他們覺得這些對生命的長籲短嘆都是不必要的。大概歷練多了,就算再敏銳的人都不會對生命裡每件「小情小事」反應過敏了吧。

二十幾歲,也許是一個仍願意仍需要誇誇其談,但又慢慢自覺不能再誇誇其談下去的階段。比我們年青的人,不會懂得我們說什麼。比我們成熟的人,不屑再感受我們想什麼。有時,連我們自己都會懷疑,此時此刻繼續堅守,力陳己見,其實是否值得?

一方面,我們已非十七八歲。有了在社會工作的三兩年經驗,就算天真極也會知道現實的模樣,知道它不可能似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公平那麼簡單直接黑白分明。另一方面,我們又未到三字頭四張幾,在這殘酷都市「生存」的智慧仍然未累積夠,所以還會想夢得誇張一點。講夢想,講浪漫,講心。還未完全接受現況的二十幾歲人,還相信這社會可以容得下有個性的自己。我們未至於將一切不值錢的都賤賣給社會。

我們與三十幾歲的成人不一樣。我們與十來歲的年青人不一樣。

畢業後與同儕比較,亦更易見到瘋狂的反差。左右顧之,大家雖同是二十幾歲,有人已經「完全發育」,心理質素可與三十多歲的有為人士沒兩樣。已經定性,已經懂事,已經有了很多責任,所以也不得不踏實起來了。同時,亦有遲熟得可嘆的後來者。想法仍然「幼稚」,跟大學生那時相差不遠。人生是為了自己,為了簡單的玩樂與心安。不願面對殘酷的社會,同時確信可依照心內的藍圖,平淡而無愧地過一生。早熟好還是遲熟好可圈可點,但肯定的是大家不再像學生時期有著單一而一致的目標。有人二十幾歲已經結婚育有一子一女,有人二十幾歲仍然單身,講起家庭與將來仍覺遙不可及。有人二十幾歲已經在仕途上名成利就,成了經理總監,麾下還有Fresh Grad trainee聽候差遣。也有人二十幾歲仍未抓穩職業志向,在不同行業的Junior post載浮載沉。

有人在二十幾歲自信認定了一切之後,卻要自願或被迫地放棄一切。二十幾歲人,比較多人裸辭裸婚。放棄一份做得不錯的工作,放棄一個看似合適長期發展的情人,原因只因為感覺不對,沒有太多太多涉及銀碼的考慮。二十幾歲,向前踏出的每一步都很顯眼,都會帶來特別大的成就感。同時,又容易一下子被打回原形,不得不在某一點迷惘地重新開始。

大眾覺得,十來歲人,什麼都未定;三十幾歲人,什麼都定了。倒是對於二十幾歲人,你永遠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遠,你亦不能肯定究竟想自己走幾遠。你心中總是有一個二十幾歲人「應有的標準」,但又覺得,二十幾歲應該是容許「例外」的神奇階段。有時,你想走得再快一點。有時,你怕自己走得太快。有時你覺得自己都懂得了,有時卻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懂,亦再不敢學,連裝懂都可免則免。

面對社會,二十幾歲才算是真正的「青春期」吧。在宏大的人生規劃前,我們比任何時期都容易迷失,容易自責與自我審查,容易認真,容易被別人嘲笑我們輸了。容易犯「錯」的我們,其實知「錯」,只是不想認「錯」。

原來很難總結二十幾歲的人有什麼特徵。我只知道,二十幾歲人的我們,都會被為數不少的人打擊與否定。有時候做什麼都不夠好,做什麼都會有人非議與批判,不是因為我們不努力,而是我們力所能及的就只有這些。失望與氣餒都有,仍會不滿,仍然記得不安的滋味。但願我們這一代人,早熟的遲熟的,都能站在同一陣線,互相勉勵。就算世界與我們為敵,別人說我們不懂人情世故不識時務,不懂計劃計算,嘲笑我們將無價的當寶,至少我們這群二十幾歲人四目交投,亦能心照。

只要你知道,我們其實仍在尋找中。尋找屬於自己的路。總有悔意,但無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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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朋友開了一個Facebook page : 二十幾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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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輔仁刊登了。
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4/04/14/69345

可歌可泣






情歌能夠令人感動,我原以為是因為在歌詞中找到出路,讓我們知道受過情傷後可以如何自理。可是原來我忽略了同樣重要的一部份。令人動容的情歌,總是將真實反映出來。真實的反應,真實的情節,甚至是真實而未曾講起的想法,真實而不敢對那人承認的情感,情歌都有記載。有了「記事」這一環,將當局者的我們的窘態投射出來,我們才能更好地認知自己的處境與心境。有知有覺,才有改變自強的覺悟。

所謂「塑膠歌」,或者是那種脫離人性不講人情的打氣勵志進行曲,只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告誡聽眾不能怎樣怎樣,應該怎樣怎樣。將感覺簡化,將答題的幾行虛線變成一個空方格,只由你答是或否,然後單憑那一個字判斷對錯,安排後路。膠情歌的盲點,無論是盲樂觀或盲苦情的都好,都錯過了對人情軟弱的肯定,都太急於將人性約到最簡,好讓詞中的判詞能夠更易聚焦,更易做成「感情問題必能夠輕易對症直接下藥」的草率的假象。

然而聽「可歌可泣」,不會有這樣的感覺。當然,如果聽者只是反覆被轟炸一句「可以歌為何哭 不需要等結局該滿足」,心何以能得到實在的力量?但只要明白光等待結果的人是有多令別人令自己擔心,那一句結案陳詞便會變得有力了。

我嘗試以歌中人所說的每點「不要」和「不是」,逆向推測他當下的無助。就當人都會口是心非地保護自己,抑壓與扭曲真相,透過自勉改寫過去。層層解讀之後,會得出一個為情而傷又無力無奈的主人翁。

在這首歌裡,他曾將眼淚當寶,哭了多少包紙巾了。他擔心好友被自己的負能量感染。自己訴苦太密,掃興也太多。被風沙刮損的他,其實渴求被安慰。那個扔棄自己的他,此刻其實比世界還要大,大得難以放低。不見了可歌的他,其實真的還有哭下去的空間。其實仍然可泣,可以在K房高唱悲歌,唱到聲嘶力竭泣不成聲。儘管自己已不是小孩了,就算失戀也不能要求別人無私照料,亦不想別人疲於奔命替自己白白憂心,可是偶然還是會有一個自私的自己在心內掙扎,好想任性下去,放任自己,只等別人拯救自己。

其實發洩後會得到一時快感,這不能否認。心癢還是有的,兩巴掌教訓換來的還是會教人對未來膽怯。愛過他這事實不能置之不理,心還是有笑不去的苦。有時其實會奢望得到誰人的關懷,都想不計後果地依賴別人。知道樂觀未必能夠立即帶自己逃出生天。知道自己仍為舊日的戲票耿耿於懷,每想一遍心又似被刺一下。有時甚至會傻得嫌未受傷夠,想起太多報復大計,愈想愈痛苦。明知挽留與否亦徒勞無功,一切已成定局了,而自己還是天真地等著不一樣的結局。戲都完了,就想回到最初,重新開始......

我們就是這樣。但其實我們都不想這樣,對嗎?

唯有以這麼大的篇幅,為聽者留下不同形號的座,受傷的人在歌詞中才會找到這個與自己如此相似的可憐人。他或她在第一身的受難者身份中,會不自覺地分身出一個以憐愛同病相憐者為首要任務的第三者。他以不一樣的視角回望自己,為這個只懂痛心又不想痛心的人而痛心,亦為了自己的福祉與未來,唱出不能不唱的幾句真心話。

然後歌詞中教人自教的語句才會稍為變得有力起來,它們對於受傷受苦的人才有意思。因為說教的人再不是那個一無所知,只懂在旁指指點點說風涼話的詞人。他跟自己一樣,是一個有血有肉,對自己所承受的痛苦,有過的糾結與矛盾,都彷彿能夠身同感受的同路人。他,就似以過來人的身份,提供折衷的應變方法。其實我們可以像歌者一樣,同樣經歷一言難盡的,同樣慢慢以不完美的姿態,走過去。

雖然,我們還是會從「多苦都可以笑 多苦都只有笑」與「低唱悲歌也都無謂高調」等等句子,看見主角只是無奈地順變,「被強逼開了竅」。但這才是寫得最真實的地方。沒有幾個能興高采烈興致勃勃地說放開便放開。只是,我們還是要嘗試,因為知道再拖拉下去也只是貪戀自虐的快感。是時候放棄待救的心情。自己跟自己說,就當知己說的都有道理,亦步亦趨地改變吧。

要寫一首「有意思」的情歌,而且是那種直接寫出應付情傷智慧的情歌,真的一點也不容易啊。完全不寫解困良方,怕聽眾在慘情故事中自行解讀不來,反得了為慘而慘「濫情」的評價。要是將金句道理寫得太白而沒有鋪墊,又怕太多正能量變成離地的說教,得了樂觀疲勞的人準會吃不消,不由自主地雞皮疙瘩。

一首歌保存了兩種心態,就如同每個受了情傷又希望自己再堅強一點早日重生的人,都會在自困與突出重圍的兩極中掙扎。時候未到,總有人停留於「知道世上太多種劫數」「一哭慣了 怎知你渺小」的苦情慘情中。明白的,懂得的。不過到最後,我和你還是要聽聽「不可以膽怯只好勇敢」。勇敢從來都不會是我們的第一選擇,更不是我們心甘情願的選擇。但既然時候到了,膽怯夠了,不可再膽怯下去。只好勇敢,總比膽怯好。


講o的o野俾你聽o丫



林夕寫給楊千嬅,一份名為「楊千嬅」的歌詞,竟讓無關的讀者聽眾,得到一份熟悉感,一份溫暖。你說文字的能量奇妙不奇妙?

很羨慕林夕與楊千嬅的關係。儘管從未認識他倆本人,一切認知亦只來自主流媒體,難免有偏差。但單憑他寫給她的詞,與及她唱他的歌詞的用心,她為歌曲所投入的情感,實在不難令人作出合理聯想:他們的交情必然大大超越泛泛之交。不單止是公務上相識,私底下還相知相信,互相勉勵。詞人與歌者才會交出自己的最好,合力成就如此美麗的音樂。

其實我很羨慕,世上可以有這樣一個認識自己的人,語重心長為自己打氣。他著緊我們的前程與幸福,並且毫不吝嗇以自己最善長的方式真誠寄語。

他知我想抱住情人,他知我想快樂做人,所以給我建議,要我汲取教訓,傾聽自心。他相信我有照耀萬人的能力,鼓勵我要多點自信。他深信我可以更吸引更動人,所以支持我繼續光明磊落,在這大染缸中盡量維持真我,散發獨一無二的光芒。

又想起一句歌詞:「喜歡你是你,疼你最多」。

林夕的詞帶給千嬅和我們的,不但有愛,還有自愛的智慧。最愛你的人不會甘心只給予支持。他們最希望的,是終有一天你懂得如何為自己打氣,因為他們深信,你值得擁有更好的人生,你已擁有活得幸福的最重要本錢,或者仍欠一些成長的歷練,或一個讓你成名成功的機遇。只要將你已擁有的四散的美好特質連成一線,時明時暗光點會變成耀眼的光束,具穿透力,貫穿城市人冰冷的心窩。

「誰人曾愛過你 你盡量幻想他貪你什麼
好心地也不錯」

「誰人曾厭棄你 你問問自己他憎你什麼
或是怕你會肚餓」

作為知心人,我們明白不可能相伴每位摯友一輩子。而且替當事人分憂的機會不會因為彼此熟稔了而愈來愈多。生活出現的難題愈來愈複雜,有些問題跟旁說得太多,只說不做反而礙事。我們長大以後,在社會生存,多數時候還是要自行解更多難以啟齒的困。

成年人要做大事,成熟的要懂做大戲。邊扭曲邊適應,壓力大亦是難免。但,意見要聽,但不一定照單全收,別要太過顧忌。我們不是楊千嬅,但亦不妨對號入座。反正我相信,當中的智慧一定有我們用得著的地方。記緊。「但是我永遠愛你」。即使你不得不做大戲,但願有個他一直同行,繼續相信,堅定地以自己的方式支持你。

「講o的o野俾你聽o丫」,可以是知己在促膝談心,也可是對鏡坦白,是一次樂天的自醒與自助。
這首歌,既是林夕寫給楊千嬅的,也是楊千嬅唱給楊千嬅聽的。你,可以是林夕,也可以是楊千嬅。

但是你永遠愛你,願你永遠愛你。


2014年4月13日 星期日

一言難盡的C

仍然思考著他對「真實」的見解。

真實不是A,真實不是B,真實是有時想A,有時想B。得到A時想B,或失去B時想A。這樣的人,才算真實。這樣的人,比起那些愛恨分明,自以為有A無B,非A即B,連內心有過半分猶豫也否認與推翻的人,一定更常見。

想要A是真的。想要B也是真的。但時間與心情讓你不能完全滿足與安定於唯一一個決定,完全在思行上專一於一個選擇。一個真實的人,會問「如果」,在心內有過很多幻想,依不同的情,設望不同的境。一個真實的人的心,從未完全立定於某一點。他的思緒活躍於兩極的鐘擺中。沒有百份百的是或非。就如世上難有絕對的黑與白,總是黑中有白,白中有黑,兩極各佔一定比例,構成難以窮盡的灰色。

真實的人性,想必充滿矛盾吧?只要時間夠長情境夠多,任何決定都會至少感受過兩道力量向兩邊拉扯。有時,甚至會有更多力量,向四方八面無情拉扯,將人的決心意志扯散。一個真實的人,就算下定決心,做了決定,在人前信守自己的價值,活出自己所信所追求的人生,但無人在身旁的時候,獨處於心房的自己,還是會多疑,會猶豫。儘管在現實中沒有卻步,但心思有時也會跟不上現實的步調,沒有大步向前走往後退。

太多時候,我們不能不在表明自己時,在話頭加上「有時」二字。「有時」不是虛飾冗詞,它能代表人性的其中很重要的一部份。我們適應力未必很強,未必上善如水。心意卻像水一樣,流動不定。那裡有空間,情緒差異做成地勢高低,水就往那裡流。

所以,口是心非與口非心是的故事,總是那麼容易觸動人心,因為情節似曾相識,我們都曾如此自欺欺人。這一切,有時亦不過是最原始的條件反射。

或者,但凡真實的,都不會一帆風順,都不會沒有任何波折和枝節。一個人,一顆心,尚且會有在不同選擇中遊走。兩個人,兩條心,總會有「不一」的時候。在心中,我們有過無數真實而開不了口的念頭。一個真實的人,不一定都會講現實,在生活中為私利而生活,不管他人死活。但是,他一定會有那些「真實」的念頭,那些幼稚的念頭。對自己坦白,你會看見自己的陰暗面。裡面有我們的自私與軟弱。是人就會迷失,有正能量也自然有悲觀消極的態度。反之亦然。

一個真實的人如果對自己坦白,其實講起世事人性,就不難得出「變幻如是永恆」的結論。真實,是不會穩定下來的C。今天的C是A,明天的C是B。論結果,是A是B總有答案。過程呢?是不敢大方解釋亦太難好好解釋的  C。

2014年4月10日 星期四

林夕‧港大‧香港

總算聽過林夕的演講。而且,是在他的母校,我的母校。這夜,聽得比當學生時還要認真專心,因為「難得」啊。他難得講,我難得聽。老實說,有多少機會我們可以不為公只為私,認認真真聽專家分享自己感興趣的事情?

有很多值得記下的片段。

其中一點是關於「擦邊球」。他會以比喻「掛羊頭賣狗肉」。例子是在「你們的幸福」中,以愛情故事,包括愛情以外的課題。猶幸自己聽得懂。一直覺得,很多歌詞裡的道理在不同層面都是相通的。一首情歌不一定只能帶來有關感情的智慧。其實只要願意想像,文本可以有很多意思。

他說到在「任我行」中,刻意將離群與合群兩種取態寫得模糊。因為,這樣才真實。他說得很好。沒有人能百份百歸邊,說自己只愛獨處或埋堆。一個真實的人,就是要在兩極的鐘擺中取得平衡。人生是如此無奈,也許亦因為面對很多事情,我們沒有絕對的答案。有時這樣,有時那樣,不是三言兩語就能總結出甚麼來。也就是這樣寫,所以令讀者有大一點的想像空間。

席間有人問,「綿綿」的歌詞是什麼意思,背後寫的是一個怎樣的故事。林夕說,背後的故事如何其實並非最重要。這個我想我也大概明白。不過另一方面,其實我覺得「綿綿」的故事算是相當顯淺了。也許有些細節比較模糊,但捉得住大意,捉得住感覺,其實就沒有太大問題了。

一時三刻,都不知道還可以再說什麼。以上寫的,只是我理解後的大意。

聽歌,留意歌詞的好玩之處,是我們可以自行為歌詞賦予屬於自己的意義。詞的本身當然有很多大智慧大感動,可是林夕的詞,特別是那種曖昧的詞,往往容許不只一層的解讀。講愛情,也可講親情,講家事,又可講社會。

在「你們的幸福」和「任我行」中,林夕彷彿都沒有設下「正確」的選擇。但我想,至少歌詞一定不是「照字面解」那麼簡直。

不知所言,腦子裡有很多寫不出的念頭。就此收筆。

有一個男孩 愛著那個女孩



《後來》的最後一句歌詞這樣寫:永遠不會再重來 有一個男孩 愛著那個女孩

我在想,為什麼她在後來想起的,不是有一個女孩愛著那個男孩?如果這首歌是由男生唱的,感覺上同樣是「有一個男孩愛著那個女孩」比較順啊!為什麼呢?

男生會為了愛很多人而不講理;女生會為了被很多人愛而不講理。其實,本質都一樣。

女生最懷念的,還是被人無條件疼愛的感覺。男生,卻為曾經追求女生的勇氣與天真而驕傲。假如可以重來,歌裡那個她最渴望的劇情,還是先有一個愛自己的男孩,為了愛,為了愛自己,奮不顧身。

那女生在唱出《後來》時,也一定有過很多愛人的經驗了吧?對於「有一個女孩愛著那個男孩」,應該不會陌生。然而,女孩愛男孩,其實最終都只為了男孩愛女孩。到最後,也只要通向一點,就是自己是被愛的那一個。

在回憶的空檔裡,儘管二人曾經相愛,但講到重來,卻只說自己被愛。青春,不知道是否充滿這樣天真無邪的自私?

可能你說,這是歌詞裡早已寫定的故事。當年的她不懂愛,讓深愛自己的他受傷。然而我偏信,假如你問女性友人,他們也會覺得《後來》的最後一句歌詞應該這樣寫。有一個男孩,愛著那個女孩。對男對女都賦予最大也最容易代入的想像空間。就算當年無風無浪,誰也沒有錯過誰,女生的記憶還是會牢牢刻下當年被別人追求疼愛的甜蜜片段。男生嘛,也許都會,但需求也許沒女生那麼大。

男女既是不同星球的生物,有不同的追求也很合理。

女生嘛,女生都說,她們生來就是喜歡被別人疼惜。所以,能夠接受被別人追求。畢竟,「不可能對自己好的人說不啊!」。被愛,是一種權利。所以曾聽說,女生可以同時被多人追求,男生卻不能同時追求多人。在女生的角度,對象是可以被選擇的,自己也可以被感動。

聽著《後來》,她說後來終於學會如何去愛。但,她學懂了,是為了好好愛那一個已不在的他,還是只是惋惜自己學得太遲,因而留不住對方的愛?

但願她的遺憾,能夠在「少了一個人疼愛自己」以外,再多一層意義。希望她明白,不那麼倔強的直接動機,是為了令他更快樂,令自己曾愛過的那人快樂。妳帶給他快樂,他也會愛你多一點。愛你,是第二步。

她說,有些人一但錯過就不再。但願她不想錯過的,還有愛一個值得愛的人的難得機會。後來,我們都知道要遇上能讓你心跳加速,而你又願追求對方亦有誠意繼續交往的人,比年輕時要難。是。我們都變得愈來愈麻煩,愈來愈多不合理的要求過份。如果可以,你會不會都想自己能愛得簡單一點?但你已成長了,走進這社會中,被影響,被改造,你再不是從前的你,你想愛的,也未必是從前你所愛過的初十七歲戀情人了。

究竟回憶一段戀情,會更著眼於愛那一段,還是被愛那一段,還是相愛那一段?

或者男女有別。如果唱過後來,就能夠回到過去,我不奢求會再被她愛多一遍。她已經愛過了,而自己太年輕幼稚,多愁善感,無意中傷害了地方。如果真有遺憾,如果真要回到過去彌補自己曾經的倔強所做成的錯誤,我想就不如著眼於自己如何改變,如何令對方的愛得到相應的回報吧。

是以報答那個愛自己而自己又愛的人的心態,讓她少一點失望,少一點無奈。既然學會了如何去愛,應該把握時間,好好愛。因為從未來回來的你知道,當你們長大了,現實必然會將你們分開。到時候就算想愛,也不能再愛他了。被愛與愛同樣難得。而今天的我們冷漠麻木慣了,對被愛反而有一點莫名的畏懼,有一點怕承擔不起招架不住的猶豫。愛一個人的機會,這種甜蜜的負擔,卻是愈來愈少。不是沒有遇上可以愛的人,而是心還沒到達那個投入去愛放膽去愛的地步。就算學會了如何去愛,也應用不了。正因為學會了,才知道不能什麼時候也去愛一個人。

她記得,他曾輕聲說「愛你」。但願在我們的記憶中,也有一句大方的「我愛你」。不是我們不渴望被愛,而是能夠真心說出這三個字,比吸引多幾個只因熱情因為外表或神祕感而「愛」上自己的追求者,更難得。你跟那時候的年輕人不一樣。你,已經學會了如何去愛。意思是,你也比他們更難交出愛。所以,你要珍惜。

一個人對你好,與一個人愛你,年輕時分不清,長大了也應該有概念了。作為單身的妳,有很多人對你好,妳是知道的。可是當中有多少人愛你呢。你,又愛得了他們幾多個?

有沒有發現,你學會了如何去愛。但現在你只是嘗試讓自己相信,自己愛上其中一位。反正曖昧是那麼有趣,那麼用作調劑枯燥的生活也未嘗不可。倒也是的。只是如果對方不只是對你好,還是認認真真的愛上你,那麼你就要想清楚,自己是否也在埋下傷害他的伏線。今次不是倔強了,但任性仍會傷人的。

男女不同,面對感情,各有各的特權。女生天生愛被愛,在被疼惜與掛念中得到安全感,滿足了虛榮心,我想我能了解吧。我不能說這是對感情的「玩弄」。可能,男女之間由來往直到交往,當中總是會出現這些意象不明,令人想入非非的缺口。你得到被疼愛的感覺,他亦滿足了追求別人,消費愛情的機會,看起來是各取所需吧?

但你唱,後來你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那麼,你學到的是否也足夠指引你,在真正愛一個人與接受一個人的愛以前,彼此都有不得不守的界線?你可以認真對他好,他也可全心對你好。但你別以小搏大,更不要因小失大。一個成年人的愛應該是最寶貴的。我們都受過傷,我們都明白無條件對一個人好,背後有多大的能量。能夠愛,記得把握。能夠被愛,也要珍惜。如果不能接受的,不要讓對方泥足深陷。

在這相似的深夜裡,我們都在想,有沒有人能讓我們不寂寞。我們也知道,人甚少對消失在人海的某某所付諸東流的感情而追悔感傷。是的,我們有選擇接不接受被愛的權利。我們學會了,深愛的人受傷,是不分年齡的。只要有愛,就有受傷的風險。我們最記得自己深愛的人不愛自己,忘記了不讓自己不愛的人愛自己。其實我們都懂得。

最恐懼永遠不會重來的,是中間的那一個「愛」字。

我們互相支持對方,互相逗對方高興,互相照顧彼此生活,一起旅行,一起拍照……男孩為了女孩做很多事情,女孩也為男孩付出與犧牲了很多。但當中,卻沒有愛。那個女孩,身邊不乏對她好的男孩。也許,還是有一些愛她的男孩。但女孩自己,卻已經不能以愛來回應愛。這樣的不會重來,才是最值得擔心的。

應該恐懼自己不敢再愛,多於再沒有敢去愛自己的人。因為總算學會了「愛」,如果不能以愛來呼應愛,那段關係不會長久。會愛到若有所失,會愛得令自己的人生貶值。填滿了空白的,只是空洞。

所以,女孩們,下次再唱《後來》,你要記得「有一個女孩 愛著那個男孩」的寶貴。前題是,這些年來,你真的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 當男孩女孩都迫著成長,男人想著性,女人想著婚姻家庭的時候,我們會愈來愈難捕捉到愛的感覺。就算有,也會被一大堆現實的誘惑與限制嚇跑,一閃而逝,淪為好感,甚至好奇,或者一場誤會。你們說,女人最珍惜愛。請你也要相信,愛與被愛同樣重要。

有些人,愛你的人,你愛的人,願被你愛的人,敢愛人的你
一但錯過,就不再了。

只要和你的心在一起




友人說,有時我們會期望自己的伴侶與自己「合襯」,兩個人走在一起會生出令人羨慕的,幸福的感覺。兩口子在面書貼上甜蜜合照會有讚好。我們,其實都介意別人看中的自己。很現實,但大概也是事實吧?

其實我不肯定,愛情有沒有純粹過。我們常說,年輕時,愛得簡單,有太多自以為是的計算,但也是無傷大雅的計算。那種猜心與曖昧,是青春獨有的小情趣。那時候,我們仍少,還未懂得計劃,還未知道什麼是「將來」。生活圈子不大,人生閱歷不廣。很容易滿足,很容易被瞞騙,很容易追隨信奉別人呼擁的愛情觀。喜歡外在,明碼實價,美男美女優先,將什麼男神女神的標籤掛在嘴邊。這一切,在已成年好幾年了的青中年人,就是純粹了嗎,就夠純粹了嗎?

失去熱情,令人惋惜。失去了愛與被愛的熱情,忘掉了最單純的心動,失去了那種對「愛」這個字著了魔似的崇拜與渴求,儘管是一種進步,但也會是令人惋惜的進步。

聽這首歌,聽著歌詞裡每一個「愛」字,有一種陌生的感覺。不單陌生,還有點疏離與不真實。是否我們已經回不到「只要和你在一起」所述的那種景境界,還能大無畏地繼續愛,繼續愛這一個愛字,愛愛這一種感覺?

夜城喧鬧,這城市有太多「愛」。我無權為愛定義。為愛判別真偽的權力,留給每一個有愛的人,我沒有身份。我只是忽然覺得,我們已經來到那個無愛的斷層。城市充斥著很多不真實的愛,那些不治本的愛,讓人消費,由人自慰。然而,「愛」只是一個標記,猶如格仔紋與剔號。掛在身上,別人看見,心生羨意,就是最大的目的。不。與其說羨,不如說是安心。特別對單身的人來說,他們都想在自己心安以外,令旁人心安。要是有愛了,有一個人跟自己在一起,他們就沒那麼擔心。不用每次飯聚,也剎有介事地旁敲側擊,問:你最近如何。

其實我明白。牽著一個人互不放手,應該是一種很甜蜜的感覺。從前的我,聽著情歌,慢慢會聽到代入的角度。今次,卻還未能打開這道門。「愛你是我的一線光」「現時只想吻得火燙」,讀得懂,可是卻幻想不到當中的激盪。曾深信,愛是人的本能。現在我仍相信,不過更信愛的層次分很多種,表達方式也有太多。不是有過愛,就懂得愛。成長以後,懂得某種愛之餘,原來同時會遺失某種愛。對它失去了觸覺,不再敏銳。

這夜城,這危城,也許有太多懷疑眼光閒言閒語,令每個人迫出心事來。所謂未能釋放,其實只是釋放亦無用。那些眼光閒話,還是存在的。面對需要勇氣,還有骨氣。其實一點也不簡單。愛一個人,不愛一個人,愛不特別的人,愛特別的人,都會不存在的旁人說三道四。問心,閒言來自何處,還不是自己?

我們介意別人怎樣看自己的同時,其實,也以差不多的眼光看著旁人,審視與批判別人。年齡,性別,膚色,地位,外在,內在,我們都不想別人介意自己的伴侶,我們都希望得到別人的祝福。可是心底中,我們並非那麼願意交出真誠的祝福。是以現在,明明我們成長了,知多一點愛一個人的真義,卻又走回頭路,回到小時候所謂最「純粹」的年代,卻在計算以外,加上計劃這一項。

戀愛,是否從未純粹過?

關於戀愛,開始害怕我們都在追逐「應該出現」但「不可能出現」的甜美幻象。要遇上一個人,天地襲來攜手抵抗,有勇氣與毅力撐過過雲雨,究竟有多難?

不管沿途障礙,埋頭閉眼雙雙撞向未來,而又不會落得「兒戲」「衝動」「玩世」「天真」的罵名,究竟有多難?究竟要經歷多少,人要有多盲目,才敢閉上雙眼,不再打量,閉上呼吸,將自己的生命交付於另一位的同時,自己負起生存與照顧自己的必然責任?

我們何時才會歷值得的劫?意外何時才會稍稍公平一點,在驚與喜之間取得六四比的平衡?撞向未來不太難,是因為還未撞到能夠一同撞向未來的人,還是其實未來的壓力早就把我們撞低了。危城中,一個一個,獨坐獨候,在未來面前,默守著。一方面,想愛得更純粹,心跳得更快。另一方面,又不能不愛得再複雜精準一點。不敢失,不容有失。喜歡上誰,那人多數喜歡別人。沒有要求的條件,卻在心中有張長長的清單。

其實,我覺得要將「戀愛」分裂成「選擇男朋友」和「選擇老公」,是很荒謬的現實。

你說無名無姓愛得不須交代自然嚮往。可是你敢放棄在別人看中的那個你嗎?旁人沒怎麼對待,會否只是我們太渴望得到旁人的禮待?同伴的追問不令人失喪,友人至親都只會以第三身看戲的角度,婉轉而又極有保留地多言幾句,誰都不會認認真真多管別人情事,畢竟我們都成長了,明白愛與不愛都是個人選擇,太多時候說了白說之餘,還傷了彼此交情。他們也許在你背後炮轟,可是卻從沒明刀明槍將你迫進窮巷啊。是你得不到他們的夾道歡迎,大街太冷清,你置身其中得猶如被困窮巷而已。

不理會流傳的所有理論的同時,我們又道聽途說得來誰的「親身經驗」?我們又真的對旁人的標準不理不睬嗎?堅信兩個人很適當的原因夠強嗎?那種以感覺簽下的不明文的承諾,你有信心信守嗎?每當我們評論,別人的理論其實也在影響我們。看得太多毒男港女,世界觀也會有所扭曲。對人,少了最簡單直接的信任。每一步,都在盤算對方的動機,都不得不先計較自己的付出。最可怕也可惜的是,原來這種計較竟是需要的。你遇上一個人,最初愛得投入,熱情火燙,當然不怕被愛淹沒。那時候,什麼理論都不談。只是相識相愛有一段日子以後,誰還可保持最初的單純,堅信曾經堅信的?究竟是什麼令我們猜疑愛情?

是彼此的愛情真的出了問題?還是愛情根本從未純粹過?

到最後,進或退,怎樣過,我們都不可踐踏愛,都不可羞辱愛。我很想知道,究竟怎樣才算是愛。因為唯有明白了什麼是愛,才能避免自己對它踐踏與羞辱。能夠唱出這幾句,敢於高呼愛是最大權利,多麼難得。這首流行曲,一轉十,十傳百,很快便成為大家隨身聽裡的熱門曲目。我也一樣。我太喜歡這一首歌的旋律,亦相信歌詞有它所代表的價值。只是,我真的很想知道,那個「愛」字,究竟所指的是什麼。

我說,可能我們已踐踏過愛,亦羞辱過愛。最大踐踏與羞辱,莫過於將不是愛的當作愛。

或者,只要和誰在一起,排除萬難,無視群眾,這樣就是最勇敢的,守護愛的方法。不過,會不會,在我們選擇這一位對象以前,我們已經放棄了「愛」,或是在降低了「愛」的純度,參進了一些現實的計算?有人說過,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家人的事。想深一層,無論戀愛與婚姻,都有可能我們身邊的親朋好友茶餘飯後的話題。當愈來愈多人的意見與想法干預甚至干涉了自己最本能的愛的決定,這樣的愛,也是愛嗎?

因為我不懂得,踐踏與羞辱愛是什麼意思。連詩雅唱得動聽順口的這幾句,對我來說一點也不易理解。

愛,有多大的妥協空間?愛,究竟能否純粹地存在?令愛變質的,是否關係?但沒有關係的愛,還是愛嗎?從前,愛是一種感覺。現在,愛需要體現,需要載體。青春期中有好幾年,我們自以為懂得愛,有愛無愛都好,都知道愛是怎麼一回事。現在呢,性與慾加入戰團,與愛扭作一團。愛這一個字變得沒意思了,具體一點的「談戀愛」甚至結婚才有意思。啊,如果「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愛的話,為什麼太多人不感到自己有愛呢?

和你在一起並不足夠。能夠和你的心在一起,而你不抗拒不反感。你的心與我的心,相容,相信,這樣,危城裡的人都應該滿足了。

然而,每一個人都有名有姓。我們是一個人,是身份與身份的重疊。要做到真真正正守護愛,保護「愛」這一種感覺,要作出的努力,犧牲,堅持,不會少到那裡去。如果不曾預期自己會經歷什麼,投入什麼,全心信任什麼,不將自己設定在不由自主的無重狀態中,不好好去與一個人交換某些心事與心聲,讓更多感覺能夠對流,不患得患失,不杯弓蛇影,沒有百般滋味在心頭的糾結.....至少在感覺層面上,我想這不算是我所認知的「愛」。

是的,相愛很難。「只要和你在一起」是很難的,在一起一輩子,更難更難。這亦難怪,對於愛愈來愈糊塗的我們,會將「只想和你在一起」放大再放大,大得到了愛的神聖的地位。一方面,我們以不與現實接觸的單向想像,維護一直相信的所謂「愛」。但實情是,這種更單純而同時動人依然的愛在現實在不到降落點。是這一種「愛」,在兩個人真心相愛以外,還有更多難題與難關要應對。不是我們不能或不懂面對,而是不願。寧願一步到位,犧牲一點愛,換回更美滿的婚姻。不知道,這是否就是愛?

「愛」,令人太多幻想。一直以來,我們將「愛」神化,為它賦予太多意義,相信它無所不能。有一班人,還是相信「愛」應該是法力無邊的天仙子。其實,如果「愛」有生命,她亦只是一個平凡人。別懷疑,愛也要呼吸,要生活。我們變,愛也會成長。是以我們不能好好定義愛,只因成長的經歷與社會的價值也在不停定義我們。

但願將來某天,會聽得懂歌曲的意味。不只懂得,而且能夠感覺到它的脈搏。

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必要的沉默


「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情,當時我曾經想力陳己見,最後選擇了沉默。我認為沉默是必要的。」 以上是文章的開首。試以「必要的沉默」為題,續寫這篇文章。




周一的晨早東鐵線非常繁忙,月台與車廂內迫滿上班上學的市民,還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旅客。我亦是其中之一。每周五天,我也會乘坐地鐵回校。然而今天卻發生了一件事情,令我糾結非常。我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否正確。

今天,我在車廂內,目睹一宗非禮案。

那時候,我坐在長椅的一角,睡眼惺松地聽著音樂。我抬頭看看前面的白領儷人,她面有難色。心生好奇的我想著她是否需要幫忙之際,她身後的中年男人竟在光天化日下,對這位女士手毛手腳。我看在眼內,目睹整個過程,心內極不舒服。那女士既驚慌亦憤怒,只怒目斜視了那男人一眼。我很想阻止他,但既然那女士亦沒有開口駁斥,我又何必小事化大多管閒事,反倒令那位女士尷尬起來?於是,我選擇沉默。

事情並沒有因為我們沉默而變得圓滿。相反,那男士變本加厲,以為無人看見,於是又在擠湧的人群中混水摸魚。她最終打破沉默,轉身對那男人說:「色狼,別再碰我!」那料到他強硬否認之餘,還說是她疑心生暗鬼,冤枉好人。我看著那無助又無奈的女士,很想站出來指証他,好讓他不能再得寸進尺。

然而最後,我選擇了沉默。

沉默是必要的。我有千萬個沉默的理由。從少家人就教導「別管他人閒事」。這種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令我對於指証他人的想法猶豫起來。再說,要是出言指証,為什麼是我這樣的一個平凡中學生的責任?車廂內除了我以外,還有很多看似有學識有修養的成年人。如果他們都不多言,為何要我那麼傻,挺身而出為不認識的人發聲?最重要的原因是,那時候已是七時五十分。如果再多說甚麼糾纏下去,我一定會遲到。我想,遲到是不必的,所以沉默便變成需要了。

回到家中,我跟家人講起今天自己的決定。我認為,沉默是正確的,是需要的,但我想起那女士極其無助的眼神,與及對周遭沉默的目擊者的失望表情,我很懷疑,究竟保持沉默是否必要?然而家人給我的答案是正面的。母親說:「這樣就對了!人家的事人家會自理。你幫了人,又不會有獎!再說,你幫了人,誰來幫你?你遲到了,成績表上扣了的操行分誰還給你?」

我愈想,愈覺母親有理。反正成人們是這樣,他們說這是做好本份,安份守己。這樣就夠了。

有了母親那一番話,我更加肯定「沉默是必要的」這個想法。將來,我也會這樣教導我的兒子。面對不公不義,不要作聲。有人被欺壓,不要多事。人這麼多,就由別人來關心,將處理的責任推給別人就好了。要是有新聞工作者為了捍衛真相而被害,我們也要有必要的沉默,免得行兇者發現自己舉報,殺人滅口。如果發現有商人貪污,也最好閒事莫理。投訴?只是想想也不能。得罪權貴對自己沒有好處啊,他們又不是貪自己的錢,就由他們吧。

原來除了非禮案,有很多事情我們都可以選擇沉默。只要微調好價值觀,將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凌駕於公眾利益與普世價值,那麼很多所謂的必要責任,都可以是不必要的負擔。我預見這個世界可能會愈加冷漠,不法不義的事情在這社會會變得普遍,人與人的關係也會變得愈來愈脆弱,沒有人再願意為了同住這城市的人而站出來,保護弱者。大家都走到高牆那邊,就由那些雞蛋被一個利字輾碎好了。

必要的沉默,也有必要負上的代價。不過,代價是由社會負上的。現在回想,那女生被人非禮了,其實也與我無干啊!下一次,我會閉上眼睛,視而不見。閉上嘴巴,獨善其身。準時回到學校,我想這世界就算多一兩宗不公義的事,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如果,面對不公義沉默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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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會考。已經考了多少年了?亦很老實說,太久沒有這樣跟著一個題目寫作。不知自己寫得如何呢?不過,至少不用面對評卷員了。好與不好都沒所謂。

看著那三段題目,原來從前考作文也不是這樣難。我知,我未必能考上好成績。但面對這種開放式的題目,相比於英文寫作,或是數理化那些有標準答案的題目,我還是比較有信心的。這三條,也很好「吹」。

不過,我發現自從開始在電腦寫作,認字是好了,寫字是差了。意思是,常常執筆忘字。在電腦打字,習慣了用關聯字。而且,有了寫卡的經驗,發現在電腦上寫得出的,在紙上寫又是另一回事。

曾經,會考,對我來說,還不算太遠。畢業不久時,新入學的學弟學妹都是剛考完會考高考的新鮮人,再加上從前有不少年紀輕的讀者。講起會考,還是能夠有身同感受的可能。

現在,真的,開始遠了。

啊,忘了說。我想這些年來的訓練對自己的寫作是一定有幫助的。至少我肯定,中六的我不可能寫出上文。

就這樣。試試看有沒有機會把其餘兩篇都試寫。其實,也挺有趣的。

2014年4月5日 星期六

選擇題

朋友聚會。他問她:你現在需要的,究竟是男朋友還是老公?

席間,大家熱烈討論男朋友與老公本質的差異。比如說,男朋友是會跟你吃高級的自助餐,買花買車,跟你說甜言蜜語的人。老公是比較悶,卻會打算將來,儲錢買樓,能夠共渡餘生的人。有人說,為何天底下的好老公都不是最好的男朋友?

又有個他說:好男朋友還是會變成好老公的,但要看時機。兩個人合得來,在戀愛與婚姻兩關都能手拉手走得過,也許是雙方的成長曲線差異不太大。當一方想定下來,另一方也有定下來的條件。

單身的人,想得太多,不是遇上悶得可怕的老公型,就是仍未定性花花公子般的男玩家。有沒有兩全其美的呢?總會有,可是自己還未遇上,遇上了的又不喜歡自己,或是已喜歡上別人。

於是,一個女人尋找另一半,是否都會自然地走進這二元選擇題中,在男朋友型與老公型中掙扎?是否或多或少,也開始考慮對方有沒有成為老公的條件?若然沒有,不如找個能夠逗得自己開心的人?

於是,席間的男友人都問,自己究竟是那一型。選擇題有四個選擇:男朋友,老公,兩者皆是,兩者皆非。

我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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