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

愛愛愛愛那麼多




好好記住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感覺是: 總害怕自己詞不達意。怕自己的愛在對方眼中微不足道,總覺得自己在對方的心裡沒有任何位置。所以總是落力又賣力地將好感傾囊奉獻。喜歡一個人,或會害怕自己「做多左」,但還是不能自拔地投入。情不自禁啊,情到濃時要自律是很難的。

但太愛一個人,會帶來多餘的自卑感。怕好的意圖會換來壞的結果,怕愛換到的是嫌棄。怕對方皺眉側目。慢慢討厭自己的軟弱,同時又強作堅強地表達情感。

喜歡一個人的人們特別依賴其他人替自己寄意傳情。自己有口難言了,寧願分享一首歌一本書。記下一段劇情,寫好一封情書,東拼西湊地以別人的感想取代自己的感覺。希望對方知道自己被包裝過的心意,其實也很可愛,也很美。

最想說又沒有條件說的,不過是「三個字」,換對方一個有效的承諾。

當最有力的擁抱亦未能令他興奮,當自己已經很用心唱,聲線還是不夠動人的時候,焦急的人們只好奉獻俗套與煽情。說甜言與蜜語,膽顫心驚等對方的反應。然後下一次準備更俗套與煽情的台詞,與對方約定唱遊下世紀,生生世世,至死不渝 - 在對方只不過當你是普通朋友的時候。

愛情是盲目的。但同時,我們也看見了自己的盲目。只是此境此情,我們不能以理智說服自己。埋藏在心內的愛意不能感動對方是理所當然的,只是我們自以為心內的情感顯而易見。對方無動於衷,我們才會「變本加厲」,更膚淺地將愛表達得更淺白。

太愛一個人所帶來的自卑,已經改變我們最初愛人的初衷。由希望相親相愛,到只要對方動過惻忍,可憐一下自己就夠。

變得如此不平衡不健康。期望太高,愛一個人就是煩惱。K房內,你唱歌是為了與對方在未來浸在愛河。而他的呵欠,只是因為昨夜工作勞累,從來就無冷待你的意思。但你看不出。

唱出心裡話的時候你哭了,是因為對方沒有留心細聽。太難過的時候很需要對方的手,但他一直沒有理會。你覺得房間內只有你和她兩個人,而她,卻在看著電視螢幕裡的陳奕迅。

太愛一個人,愛到失了方寸,會害怕沉默與空白。思念的時候,便宜地挪用寫在情歌的性感,在面書與短訊裡借花敬佛。偏又太在乎對方的反應,歌愈唱愈多,情感愈來愈誇張,自己愈是不敢也不懂簡單而有力地坦白流露自己的感覺。

以我所知,這樣的戀情往往不容易開花。被愛的那個一輩子也不會在乎這樣一個所謂太愛自己卻只懂高歌愛愛愛愛的過客。愛人的那個亦有一段長時間沉溺在失落中,感慨愛情虛幻。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需要被記住,那是要提醒自己,喜歡一個人只是一種感覺。喜歡一個人的行動在對方看來,也未必就是行動。儘管有千語萬言要放在對方心內,也要由時間當信差,漫天心血要一點一點傳到對方的郵箱。

浮誇的說話不要說。我們想談一場認真的戀愛。對方的反應別太在乎,因為他對你也許沒有半點好感。至少現在,他不愛你。未來未來,急不來。要來的,往往不能急。

喜歡一個人真的不代表什麼。別將自己的感情放得太大,大到一個別人難以理解的程度。

如果每次你的愛都有四個愛那麼多,大概普天之下你也不會遇上那個能第一時間回應你四個愛的人。如果每一次你都將好感與好奇說成是漫天心血,誰還能輕輕鬆鬆跟你唱遊下去?

有時候,「我愛你」已經足夠了。因為我愛你,所以想問問你工作的近況,病好了沒有。愛跟小說與情歌所描寫的不會完全一樣。我們在生活中期待發生的愛,其實有大部份都易容成平凡的友愛與關懷。愛總是在愛後才會正式被認,在你與對方相愛之前,你要提醒自己:先別「深愛」對方。

為了別人,也為了自己。如果要愛,就不要愛得太快,愛得太深,愛得太不可思議。

如果能夠。

"Slowly seduce with passion"
喜歡一個人,其實跟融掉朱古力差不多。

熱,但不能太熱。心要明確肯定自己的選擇,但表達方式不能太直接。愛,但又不能太愛。有希望,但又不能期望太高。
Don't burn love. It will be damaged and evaporated.

祝你早日遇上喜歡的人。
好好愛,也讓對方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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