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 星期四

消失是為了燃閃

嗨,朋友。

今天重溫舊頒獎禮精華片段,某歌手曾於生日的時候躲在混音室埋頭苦幹,為的就是希望自己做的音樂能帶給別人歡樂。為此,他說不介意自己消失,什至喜歡自己消失。我聽著,忽然想起你,想起你我都有過這種寧願消失,自得其樂以後將感動分享的美好體驗。

朋友,問問你:

你會不會為了能夠長久欣賞某些事情,而刻意與他保持距離?就似為了觀賞野生動物的原始獸性,為了一睹他們不羈放縱愛自由的眼神,心甘情願將他們關於籠外。少一點監控,讓牠們都可以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我也許會,你也許會,我相信不少人都會這樣做。有種魅力在於當事人完全投入與專注,自由自在去表達自己的價值與信念。旁人必須遠觀才能感受那強大的意志力。一但人走得太近,當自己出現於對方的世界中,他們便不再是最完美的他們。為了能仰慕這種魅力,我們不能自控地保持距離,讓自己消失,也讓他們消失並陶醉於那連靈魂也樂而忘返的神秘地方。

朋友,遇上了這樣一個喜歡消失,但偏偏消失了才最閃耀的人,你會心動嗎?你會愛上他嗎?你會因為愛他,而選擇不佔有地欣賞他嗎?可能那人跟妳逛街會失去耐性,寧願撫玩結他。他討厭你的嘮叨,但迷戀自己的Solo。他是喜歡你的但也喜歡音樂。他愛你,所以藉音樂向你表達他的最深亦最真的愛。回到現實,成為粉絲與愛人是兩回事。仰望與對望是兩種眼神兩種角度兩個國度。如果是你,你會怎樣?

我想起K先生,我也想起F小姐。我開始明白,也許,有些人是好朋友,但不是好情人。他或者是好情人的材料,但不想為情自困。不獨愛他心中最愛,他隨心選擇愛更多,愛更大。他愛自由,而且要愛得自由。也許,他總會遇上那個令他做回自己的她,並刻骨鉻心地深愛著。但在此之前,他喜歡消失。他喜歡做一些令別人快樂,令大家感動的事情。又可能,他已找到她了,但為了令她愛上自己,也令自己更愛自己,他選擇做一些令她快樂也同時令更多人快樂的小事,而不是只令她一個快樂的大事。而這一切都需要他身與心的付出與承擔。

這樣的人是可愛的,具魅力的。就算他不愛你,你也會祝福他找到懂愛他,疼愛他的唯一。

有很多人,消失了便不可愛,因為他們的魅力不能持久,必須依賴實在的形象表達,依賴別人的歡呼拱照出可人的地方。有很多人刻意追逐最受歡迎的名銜,卻忘記了成就歡迎的原因,在於獨處,消失,練習,無數無盡無人知道的一個埋頭苦幹的日與夜,而不只是人前那套華麗的服飾與技藝。

說到愛,其實不應只愛他「愛自己」的一面,更應該欣賞當他未曾愛上自己,已有的信念與堅持。男男女女,都應該在生命中找到男男女女以外令你消失的事情。除了愛L,也得做過某些驚天動地的事情。我相信外表,我相信權力,我更相信一個人在沒有外表與權力的前提下,都值得被愛。可能他未懂愛,可能他未願愛,但都「值得」被愛。

值得被愛的人,就算消失了也能發光。就算看不見,別人也會認同,相信與期盼。值得被愛的某些人,能勾起你渴望被他深愛的幻想。他們從沒有花絕大部份時間在一個人身上,而是恆常地去將愛散播,以他們的方式建立愛與被愛的資本。

音樂,就是其中一種愛的方式。練習,是其中一種令自己消失的方法。有朋友曾跟我說,他很努力地練習,為的只是一場比賽,一個機會,表現這些日子所下的苦功,別人也應該會欣賞,並且另眼相看這個平凡的某某。是的,有些人並非生於舞台,死於舞台對他們來說也太奢侈。終其半生,也許都只是在後台練習與練習,消失和消失。對於他們,上天似乎不太公平。人們只看到那些表演者,或是從黑暗中走到台前的萬人迷,但似乎沒有看見默默努力的他們。我其實不知道應該如何安慰朋友,不敢肯定說練習也會有出頭天,做自己只要值得被愛,總能被愛被珍惜。

我也想過,是否跟他說從此花多一點心思取悅別人較好?練習多了,誰懂欣賞,誰在乎- 除了你自己。

不過,我不會這樣說。好的未必對,管用的不代表合適。而且我相信,人應該做回自己。努力未必有回報,但努力總能換到些什麼。努力未必得到別人認同,但努力給你一個被認同的機會。而且,努力定義了你,努力令消失了的你在背景閃閃發光。我不肯定,但一定有人看見的。

收筆前,借RubberBand於09年某頒獎禮說的一番話,給你打氣,也告訴你替我打氣的方法。我跟他們都一樣,一直相信人誠實的威力。我喜歡他們的音樂。就算有天不喜歡他們的音樂了,我也喜歡他們,並祝福他們繼續被更多人喜歡。希望他們一直相信的,你也相信。希望你相信自己,希望我值得你相信。

「…係因為由此至終我地都相信一樣野,就係,你要好坦白咁去面對自己,坦白去面對世界,坦白去做每一樣野,咁你任何困難都會解決到。」 RubberBand‧2009‧叱咤台上



就此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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