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 星期日

畫出我天地

早幾天跟朋友參與art-jamming。過後,發現了解自己多了。或者說,確認了從前一些對自己的了解。

1。
創作真的能反射出當事人的心情與思想,如果我們真的視art-jam為一種創作。我共試過兩次畫畫布的經驗。對上一次,心還是很灰。儘管知道應該讓自己放開下來,可還是在有意無意間,在畫中流露出一點孤寂。這次,其實在開始前已想畫一個快樂的小子,最後一邊畫一邊偏離原圖的構想,更接近自己的心思。我畫了一個有個性的小女孩,頭上有一隻得有個性的鳥。我為這圖起名為「去吧,不死鳥」,並有著很強大的驕傲感。這畫,與早前的畫,都代表著我自己,反映了我一部份的心情,一部份的性格。我想,今天的自己的心,是應該有積極了一點的吧?

2。
在創作上,我是個很不聽話的人。正常來說,不懂畫的是否應該挑一幅簡單的原圖作對照,然後好好的起稿,調色上色,最後務求讓自己的畫與原作有最多的相似點吧?而我,總是不太願意走這一條路,那怕我知道自己畫出來的會不奇怪,會「出事」,我也寧願盡量依自己的意思,創作自己。就算醜,就算死,都是死在創作,而非完全的模仿上。

我覺得創作最好是能夠這樣的。

我想起,無論寫字也好,畫畫也好,玩音樂都好,我都是照這觀念走下去。明知這樣不會有進步,明知道作品通常不比別人好?但我就是覺得,我不求什麼,只想隨心隨意,寫自己畫自己,依自己的步調。最後的成品有我,就算沒太多人理解與欣賞,至少有我懂得。

正如早前說過,我是挺自戀的。因此,我不會放棄有機會讓我喜歡自己的創作機會。

於是今天畫畫,我跟朋友的畫很不一樣。用了不一樣的「風格」完成了自己的第二次畫作。我記得老師沒有要我與我的作品來一張合作,我是有一點點介意的。可是到最後,我卻覺得不太重要了。因為我想,再過幾個月回看,如果畫得似,那是代表畫畫的人技藝很高。而這並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擁有的,是我的創作。我想再過幾年,自己都不會放棄這些畫作。不因為他們畫得好,純粹因為我喜歡他們,我自豪。就像我喜歡自己的文字。

是的,我不聽話,很盲目。對自己,有時會太尖酸。偏在創作這環節,我會把自己寵壞。

3。
這次畫作基本上沒有老師的概念在內,讓我的驕傲指數爆燈。就當是自我保衛機制好了,我覺得畫了這小女孩,比畫到那些美極的天空,更快樂。你或會笑我傻,但原來去到一個點,我真的不太在意。或者我就是那麼容易自High。

4。
我是喜歡創作的。不管成果好壞。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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