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

教人難受的無心之失



今日題目:「保護自己」

愈大,反而覺得愈不懂得保護自己。小時候,寶寶龍教我地要大聲喊唔好,仲要同信任的人講。那長大了的我們,面對那些無形的傷害,語言暴力,精神壓迫,又能如何說不,如何應對?

性侵犯是不對的。無論何時何地都不會有分別。然而世界還是存在各式各樣的傷害,不同人有不同解讀。你受不了的,別人認為不過說笑。你忍不到的,別人認為你不能不忍。可能因為彼此太熟而不介意玩過界,可能因為彼此根本不熟所以不在乎是否過火。總之都會在某個時候受到「攻擊」,而那些攻擊你的人,要麼不認為自己在攻擊你,要麼認為自己有權攻擊你。面對兩者,有時我會反思如何保護自己。

當然,最理想的是將攻擊視作鞭策。不過是某某的玩笑,是個人意見,能夠一笑置之就好,何必認真。當然,我們不能動不動便受到傷害。社會是殘酷的,要鍛鍊自己的抗壓力。同時,要相信身邊人並非存心嘲弄,應該對親情友情愛情多一點信心。

不過,有時,我們真的再受不了。那時候,你又能坦白說不嗎?

不。你不能說不。但你不表明自己的感受,對方又會視之為平常,當作小事一則。沉默不是懦弱,忍耐不是麻木。你呢,你又會選擇如何「爆發」。

其實誰又希望在沉默中爆發?如果真的不痛不癢,誰又會無事生非?每想到這裡,總覺得人與人的相處中,存在一種基本的無奈。就是,我與你的標準永遠不會一樣。兩個人要走在一起共事共樂,甚至要相親相愛,究竟要怎樣收窄分歧?究竟是我錯得太離譜,還是你的對要求太高?是我太任性不聽別人的說話,還是你說了太多不應說的東西?誰可做個公正人?但誰又可同時改變兩個人,讓他們跟從第三個人的標準價值?

有心之過,反而可大聲說不。合理而不合情的無心之失,這些更最教人難受。無心,但也是有意的,只是你在意的地方與他們不一樣而已。他們說,如果你做對了便不會再對你怎樣怎樣。可是,是否做錯了,就應份受到別人的怎樣怎樣?人應該要求自己,責無旁貸。但如果他們覺得自己無責,那又如何是好?

原來,說不都不是那麼容易。因為對方大方地無禮,這反而讓你不敢「先發制人」。就好像,他們做的都是平常的,自己需要先沉澱一下,再想究竟誰是誰非。不過每個人能夠容忍的都有極限。遺憾在這個有千億種價值觀的大世界內,都尊祟沉默是金,百忍成金。

記得幾年前,朋友跟我說過:如果覺得唔妥,記得出聲。這說話我記住了,可是要實踐卻有難度。所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那個犯字,你我他都有不同理解。而當我嘗試是行動說不的時候,非但不能讓對方明白自己的行為過火,更被別人看作情商不夠反應過大。是面皮太薄,還是應該練就一身銅皮鐵骨,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才算真好漢?

明白人人也有不同個性,有不同表達方法。就算同一個人,對不同人亦有不同態度。記得某某說過,你要是接受他成為朋友,他就是那種人,好的壞的你都要一併接受了。你要是成為他的下屬,公司支薪,你是打工仔就不能要求什麼了。想著想著,都覺矛盾。然而人大了,的確不會再多言去改變一個人的性格了。他就是他,你就是你,都定了。再多講,他還會懷疑你人身攻擊。然而又不能抱著「合則來不合則去」的教條動不動便絕交分手辭職。地位不同,相識太久,都令一個人難以改變自己。

不能磨合彼此價值觀的關係,不斷觸及對方底線衝擊禁區的關係,不滿又不能直接說不,忍耐又覺委屈的關係,真令人洩氣。不想恨你因為知道你心內的不是恨,又未愛你到能夠放下一切盲目包容。人啊,那些令你抓狂的,往往是你信任的至親朋友戀人,還有你不得不建立互信的伙伴拍擋。「話比你信任o既人聽」-講就易,但講完之後如何收科,在我看來還是一個難解的大迷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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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練習:難題
圖片來源: http://skylinebloggers.edublog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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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聽聽歌: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
方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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