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大地任我行



天大地大任我行。但誰是「我」呢?

如果你是從頑童成長過來的成熟人,那麼你可以按歌詞字面的意思解讀「任我行」。沒那麼笨了,聚腳康莊旅途然後同沐浴溫泉。如果你吸收了頑皮以後碰壁的經驗,學聰明了,便不會再任性妄為。如果真的什麼都不想,你甚至可以將歌詞裡每個疑似問句的末端加上句點。別再追問,學乖聽話就對了。

但如果你心內仍住著歌詞裡那個頑童,你會不時問自己「點解o既?」。

他是一個平凡的城市人。曾嚐盡真正自由的一次,是與友人探險上山夜行。可是隊友不想撐下去,他也不得不放棄了。在滿足自己靈魂與令滿足團隊期望兩者中,他選擇將自己放在第二位。頑童反問,他們是你的戰友,隊友,朋友,還是只是偶遇的同路人?是他們令你沒趣,還是你嚐到真正自由又放手,偏要在乎別人的想法?

那次寂靜漆黑中翻山越嶺,你還不是走得又驚又喜嗎?山野迷濛,不過有霧也有燈,迷惘的人走下去,便會明白自己沒有迷路。只要敢走,不要緊的。為何長大了就要身邊人跟你一樣撐下去?你一個人撐,咬住牙關地撐,難道不能走下去嗎?

頑童問,是否真要學乖了?連勇敢也不太敢了?頑童希望他不只懂得勇往直前,在光明前路閉眼直跑。他需要有勇氣在無路的地方迂迴地走出自己一條路。如果放棄真正的自由,背棄了有理想的自己,世上還有多少繽紛樂園能讓你忘懷盡慶?餘下的那些任你亂行亂闖的地方,都只是有盡頭有邊際的人工溫室。生性好動好奇的你,頑皮的你,需要的是在樂園以外尋找安樂。

自得其樂又如何?

他聽著頑童說,忽然記起自己從何時起學會不要離群。在同一天空下,要擁抱同一個夢想,走同一條路,最後成為同一個人。小時候的世界沒那麼大,反而有勇氣率性任行。他向左走你向右走,反正最後都走得不遠。在有限的條件下,青春教我們揮灑個性,標奇立異,創一片天闢一片地。

長大後世界變大了,我們更容易失敗與迷惑,更發覺沒有同伴真的不行。沒有同伴的未知路,我們不行。面對前無古人走過的路,我們害怕後無來者,自己要一直孤身上路沒有支援。我們寧願跟「同伴」一起,走進無去路的前路,一同閃躲殺手追兵沿途伏擊。一路上,走得戰戰兢兢。

頑童問,叫人生的這個遊戲,玩家人數是多少?這個遊戲的玩家,都要依著「少數服從多數」的規則嗎?

從何時起,童伴長大。比較與羨慕令你忘掉自己的優秀,對自己慢慢失去信心,不信自己的付出能收成正果。焦急徬徨的你開始貪心,想得到別人得到的,同時不失去別人難免失去的種種。跟隨大眾走,似乎是最便捷的方法。慢慢,我們開始做一些同伴都做,但自己不知意義何在的事。有時我們在乎餐廳的裝潢與名聲多於食物的質素,跟隨大眾膜拜金玉包裝的敗絮。是的,「跟風」不是兒童的專利。吃喝玩樂以外,連人生都要似別人一樣,成功是別人的成功,快樂是別人的快樂。

可是頑童說,他不會。他知道蝴蝶想遠飛,對那個密閉的花花世界毫不興奮。他說魚兒不需爬樹,鳥兒不必賽跑,超人不需考試第一,他只要用力打怪獸保衛地球就可以了。頑童問他,是否怕迷途以後,追不上滿街低頭趕路的城市人?怕自己迷失於高樓大廈裡,或終生被困橫街窄巷一事無成。

頑童說,何不讓別人跌跌眼鏡,讓大家都意外一下?不要死守,不要浪費體內的熱血。其實可以逃,其實可以生。

合群的他,正合群地跟別人一樣,為同喜而喜,為同悲而悲。他採納「同伴」對人生的定義,以他們的標準鎖定自己要的夢想與幸福。成功是別人所得所失的平均值,夢想是那些能夠吸引讚許的耀眼明星。他再不敢在暗黑山路上提著燭光,見步行步迎難進擊。現在更多的是在康莊旅途上,閃縮在時代巨人的背影後亦步亦趨。

那誰說這是好去處,我們便漫無目的,漫遊去。那誰說我們要追夢,我們便一追再追盡力追奮力追。高舉尋夢的旗幟,但心內沒有雄壯的鼓聲,沒有吶喊。他知道自己是社會上數不盡的疑兵之一,但又不敢做逃兵。他羨慕頑童。

他與大伙一起,搜索著人生的里程碑與踏腳石。忙忙忙從來未知,反正完成一站又一站就可以了。他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對是錯,是好是壞。他習慣不再多想,因為想得太多便沒有時間前進前進進了。經理房會關門,教堂會關門,育嬰室會關門。同伴都跑得起勁,他自覺刻不容緩,要急起直追向生命的終點飛奔。關於感情,都走到這裡了,喜不喜歡都要結婚,後不後悔都好,盡量不要後退。他看身邊成家立室的同伴,又看那些形單隻影的獨行男女。別人說我們需要籍婚姻來換取評論他人愛情的資格,我們要為每個仍在尋找愛情的人而惋惜。

頑童說,親愛的,令同伴開心固然要緊。但他們如果不開心,你仍能自得其樂嗎?為何總是勉強自己在沒辦法中找辦法,為何要為自己訂下太多前設?為何不學自己一樣,頑皮一點任性一點。瘋一點,走想走的旅途,大路小徑都可以。天空海闊,不止有馬路戲院商店任你行。可以在雨傘外獨行,在赤地上獨行,只要快活地做人,一時不快樂也能承受得住,心甘命抵。

頑童想起藍奕邦「獨行俠」的歌詞。有一段是這樣寫的:「獨身都可快樂做人 何妨獨斷獨行 用一雙腳印來證實你極勇敢 脫軌的邊緣人 還是快活自由人 只差一線等你去區分」。

大了,是否就別要再追問?大了,是否就一定要如此「沒那麼笨」?誰愈乖過得愈壞?誰愈沉默自覺愈笨?任我行的那個「我」,是一條不能橫渡大海的神仙魚。魚都活在水裡,但一水不如另一水。也要魚在適合自己的水裡,才能生存,生活,浮游潛游都好,總算能暢遊天地。人和魚都有屬於他的家他的路。不進不取不等於不進取,留在原地不等於固步自封。生活總要隨波,但逐流要格外留神,小心魂斷汪洋。成長就算要隨著大隊走,也要有任我行的果敢。遊江遊湖,都能笑能傲。

某夜零晨,他與頑童回到後山,躺在草坡,嗅著久違的青草味遙望星塵。原來頑皮淘氣一下也不錯,發現每顆星也在閃著,包括微弱但堅毅在閃的那粒星塵。



默默的在天的一角閃著。

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Prison Break

「反鎖」是我們生活得如此迷惘的原因之一。

最常見的是將自己反鎖在Comfort Zone內。在這個小空間,我們安全但感到不安;無求但秒秒若有所失。外邊有去路,通向一個個新世界,只是自己怕生怕死,怕離開溫室以後受不了新奇。後無追兵,有的都是疑心所生的嘲諷與恐懼。我們說地球很危險,所以心一直躲在安全屋內,以為就會免去風吹雨打的威脅。

可是築起一道道銅牆鐵壁以後,我們還是要逄凶。

只要一天困在牆角足不出戶,我們還是沒有足夠智慧與經驗,轉危為機,以小苦搏大甜。反鎖自己以後,看見屋外陽光普照,心反而特別陰涼。看見別人嘻嘻哈哈,自己會聽到哭喊聲。屋外的危險的確沒有進來,你少了所謂的挫折,不用跟別人一樣失手和失足,弄得自己尷尬或難堪。你似乎成功逃避了失敗。但諷刺的是,別人的喜樂與甜蜜卻是你擋不過的寒氣。外面的世界愈美麗,你更自覺暗淡無光,一無是處。

所謂Comfort Zone,只是讓你不直接面對Discomfort。但是不安與無力感卻會時刻找上門,無孔不入,跟你最害怕的病原惡菌同樣恐怖。

如此想來,知足原來並非一面倒的正面。

知足與安份,有時是我們逃避的堂皇籍口。因為自鎖在斗室,沒有補給,人也不能不「知足」了。為了生存,我們不得不克制自己的欲求。節衣縮食,無喜無悲,然後跟自己說自己很知足知命,不強求。但這種知足,絕不可能令人常樂。我們沒有別人生活上擁有的姿彩,條件反射搬出「知足」的牌頭。騙得了人,難道又真能騙得了自己?

是的。心態上不強求,連行動上我們也不強求了。君不見我們七二十四都守在一角一動不動嗎?但我懷疑,自困的囚犯只是無力再追尋自己所盼所想,並不代表失去了盼望的目標與人生。長年被困令他們所去擁抱的技巧,甚至連擁抱愛人的本能都開始退化。

真正知足,就要做到在花花世界裡也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不需要什麼,而不是反鎖自己以後,因為自己不能所以深信自己只是不為。你心知肚明,這邏輯站不住腳。

真正知足的人,都曾經不知足。

曾經貪心過,心野過,看夠了看通了,才會定下心神安心靜坐一角,真正珍惜自己喜歡的東西。而不是不安又糾結地,想出走又不敢出走。

這個Comfort Zone,需要透過生活經驗才能擴建。不去接觸世界,感受真實的情感,吃喝玩樂受苦受難,那個Comfort Zone的實用面積會愈來愈小。心愈來愈焗促,愈來愈容易動氣。動怒氣,怨氣,頹氣,然後急不及待寫多幾場苦戲。自討苦吃,然後又說自己能捱苦。

令人痛心的荒謬。

這個不思進不思取的Comfort Zone,往後只能容納你一個人。你只能在一個人的時候才感到comfortable。可是我們又怎會滿足於一個人生活,演出一場一人的童話?世界正不斷演變,你的世界卻不斷萎縮。到最後,那個所謂安全與沒有挑戰的地方將會細小到容不下你的全部。它是可怕又溫柔的閘門,慢慢向你迫進,壓縮你的個性,要你放棄自己的追求,否定自己所擁有的可能性。

一個人的時候,只能稱作勉強的舒服,但身心卻沒有舒展的機會。

當然,那些反鎖的人們,他們自己的生命中一樣有別人設下的鎖。不是說他們解鎖了,走出去便會海闊天空。可是如果他們不出走,不再勇敢一點專注一點,嘗試多一遍,他們將永遠失去自救的可能。不再接觸這個世界,你所了解的就不再是這個真實的世界,看到的只是自己貼在牆上的畫像。你不必再擔心有人欺騙你,因為沒有人再有欺騙你的衝動。然而,你一輩子也得依賴自己的謊話而活,因為你已經忘了世界是什麼一回事,愛又是怎樣的一種感覺。

我們都知道,自己未必就是那個能「排斥Comfort Zone」,能夠為了前進與成長硬著頭皮突破自己的人。很多時候,如果可以,我們還是希望走回那個比較人少的地方,好好做自己的事,跟喜歡的人在一起。不,門要能關能開。

每個人都需要好好保護自己心靈。不過,堡壘與囹圄的分別在於人有沒有自由身能夠自出自入。我希望自己的Comfort Zone是保護自己價值,令自己更有勇氣出外見識的堡壘,不是一個愈住愈小,愈待得久愈黑暗的監牢。將愛軟禁,讓愛從人中抽離,這不會讓你我活得更美滿。

如果你不想再反鎖自困,總是要先付出才有收成的。無論你的Comfort Zone有多美麗,始終要踏出家門。自困,是因為對世界太不信任,總是看見人事人情的黑暗面。如要解困,也許我們真的要換一個視角看窗外的世界。誰也不會為了走進地獄而離開天堂。除非你終於明白,出面不是地獄,出面沒有天堂,是有驚有喜的人間。

我也會後悔。有時候就差一步,自然風將門吹開了,現了一道門隙。要是將任何困果計算通通扔開,跨出一步,那麼就不會多一個鄙視自己軟弱的理由了。待你猶豫完了,戀棧不前,門又關了,鎖又不知何故重新關上。人要自助,但我們始終是人啊,都要天助。上天已經為我們準備過無數機會,但你不放手,就沒有手將另一些美好捉緊。

在家千日好啊- 要是家有齊你需要的一切。不然,你還是要出去,張羅,搜索,尋覓。及時逃,及時生。最怕你怕得太早,試得太遲。

解了心鎖,牢房就是基地。把握時機,下次風又再吹起,你要在門關上以前,認認真真出走直視未知。或者你會發現,原來世上的喜一直比驚多。你不驚,試多了,就有喜。進一步海闊天空,自信自得。

不容許出現討厭自己的念頭。

我的確相信,我們需要遇上某種失敗,才會喜歡自己。我們人生有了那些深刻而實在的痛,被石頭擊傷了,錯誤才會更好更快被吸收。說到底,我們要有勇氣活得真實,愛得真實。不想再欺騙自己,不想再以為別人永不會欺騙自己。我們想天天也真實地生活,卻不要自己再天真下去。

這個ComfortZone很美,可是,我並不滿足。
我想出走,我要出走。

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

愛愛愛愛那麼多




好好記住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感覺是: 總害怕自己詞不達意。怕自己的愛在對方眼中微不足道,總覺得自己在對方的心裡沒有任何位置。所以總是落力又賣力地將好感傾囊奉獻。喜歡一個人,或會害怕自己「做多左」,但還是不能自拔地投入。情不自禁啊,情到濃時要自律是很難的。

但太愛一個人,會帶來多餘的自卑感。怕好的意圖會換來壞的結果,怕愛換到的是嫌棄。怕對方皺眉側目。慢慢討厭自己的軟弱,同時又強作堅強地表達情感。

喜歡一個人的人們特別依賴其他人替自己寄意傳情。自己有口難言了,寧願分享一首歌一本書。記下一段劇情,寫好一封情書,東拼西湊地以別人的感想取代自己的感覺。希望對方知道自己被包裝過的心意,其實也很可愛,也很美。

最想說又沒有條件說的,不過是「三個字」,換對方一個有效的承諾。

當最有力的擁抱亦未能令他興奮,當自己已經很用心唱,聲線還是不夠動人的時候,焦急的人們只好奉獻俗套與煽情。說甜言與蜜語,膽顫心驚等對方的反應。然後下一次準備更俗套與煽情的台詞,與對方約定唱遊下世紀,生生世世,至死不渝 - 在對方只不過當你是普通朋友的時候。

愛情是盲目的。但同時,我們也看見了自己的盲目。只是此境此情,我們不能以理智說服自己。埋藏在心內的愛意不能感動對方是理所當然的,只是我們自以為心內的情感顯而易見。對方無動於衷,我們才會「變本加厲」,更膚淺地將愛表達得更淺白。

太愛一個人所帶來的自卑,已經改變我們最初愛人的初衷。由希望相親相愛,到只要對方動過惻忍,可憐一下自己就夠。

變得如此不平衡不健康。期望太高,愛一個人就是煩惱。K房內,你唱歌是為了與對方在未來浸在愛河。而他的呵欠,只是因為昨夜工作勞累,從來就無冷待你的意思。但你看不出。

唱出心裡話的時候你哭了,是因為對方沒有留心細聽。太難過的時候很需要對方的手,但他一直沒有理會。你覺得房間內只有你和她兩個人,而她,卻在看著電視螢幕裡的陳奕迅。

太愛一個人,愛到失了方寸,會害怕沉默與空白。思念的時候,便宜地挪用寫在情歌的性感,在面書與短訊裡借花敬佛。偏又太在乎對方的反應,歌愈唱愈多,情感愈來愈誇張,自己愈是不敢也不懂簡單而有力地坦白流露自己的感覺。

以我所知,這樣的戀情往往不容易開花。被愛的那個一輩子也不會在乎這樣一個所謂太愛自己卻只懂高歌愛愛愛愛的過客。愛人的那個亦有一段長時間沉溺在失落中,感慨愛情虛幻。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需要被記住,那是要提醒自己,喜歡一個人只是一種感覺。喜歡一個人的行動在對方看來,也未必就是行動。儘管有千語萬言要放在對方心內,也要由時間當信差,漫天心血要一點一點傳到對方的郵箱。

浮誇的說話不要說。我們想談一場認真的戀愛。對方的反應別太在乎,因為他對你也許沒有半點好感。至少現在,他不愛你。未來未來,急不來。要來的,往往不能急。

喜歡一個人真的不代表什麼。別將自己的感情放得太大,大到一個別人難以理解的程度。

如果每次你的愛都有四個愛那麼多,大概普天之下你也不會遇上那個能第一時間回應你四個愛的人。如果每一次你都將好感與好奇說成是漫天心血,誰還能輕輕鬆鬆跟你唱遊下去?

有時候,「我愛你」已經足夠了。因為我愛你,所以想問問你工作的近況,病好了沒有。愛跟小說與情歌所描寫的不會完全一樣。我們在生活中期待發生的愛,其實有大部份都易容成平凡的友愛與關懷。愛總是在愛後才會正式被認,在你與對方相愛之前,你要提醒自己:先別「深愛」對方。

為了別人,也為了自己。如果要愛,就不要愛得太快,愛得太深,愛得太不可思議。

如果能夠。

"Slowly seduce with passion"
喜歡一個人,其實跟融掉朱古力差不多。

熱,但不能太熱。心要明確肯定自己的選擇,但表達方式不能太直接。愛,但又不能太愛。有希望,但又不能期望太高。
Don't burn love. It will be damaged and evaporated.

祝你早日遇上喜歡的人。
好好愛,也讓對方愛你。

硬推正能量!

足常樂。但要知足,先要知不足。意思是,不要放棄這個不完美的自己。

做自己總是最自然也最快樂。做自己不難,但為何不做呢?可能因為連你也不想做自己。

有些人會透過留意自己的幸福來令自己感到滿足。但這方法不一定管用。

我們看到自己所擁有的,有時卻將遺憾放大。兩種感覺加起來得出淨值,我們還是非常不安。

知足重要。但一個人也要知道自己的不足,而且要明白它,接受它。疤痕也是你的血肉,是不能分割的一部份。

你不能成為一個完美的人。無論你再努力,你也不可能重新開始,將所有設定都調到滿分。

不可能一發現自己技不如人,便想「砍掉重練」。變回白紙一張希望再以完美姿態示人。

我們沒有機會變成一個完美的人。一個更好的人不代表他是完美的。

記著不是完美的人也要自信地活著。每個人,都要認真學習如何接受自己的不完美。

不完美並非醜陋,那只是代表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過去。無人完美,所以無人如己。

沒有人討厭你,只是你討厭自己。

你愈討厭自己,愈想將所有污點擦去,你也愈少動力積極與主動地在這不完美的人生裡建立什麼。

實現任何創意都有風險。只有不怕輸不怕醜不怕死的人,才能夠放開限制,豁出去,盡情發揮所長而不忌短處。

人要活得快樂,生命中少不了創意。要發揮創意,就不能將失敗看得太重。

有些不足,我們可以改。有些不足,卻是永恆的不足。與別人的距離可以收窄,但差距始終存在。

你愈逃避,愈不坦白承認這就是自己的一部份,愈難在現有的基礎上,再創作新的生活片段。

為何人需要終生學習,那就是因為我們不完美。無知的地方有太多,所以要學。

這就是為何「肯學」是如此重要的成功態度。肯學的人不怕失敗,也不會抗拒必然要面對的失敗。

不失敗,試問你怎會成功?勝利,又怎會在下一秒立即發生?肯學,慢慢便會得到提示。當然,你要很努力,很努力。

可以改善的事情,一定比可以改變的多。你不能因為事情不能改變而固步自封。只要你願意,總有能改善的地方。

勿以善小而不為。面對自己的不足,我們仍是可以從微小處做起,一步一步,慢慢改進。



信心從來都不是從天而降的。有付出過,經得起考驗與挑戰,才有信心。
你想有信心,就要盡量抵受得住徬徨與失敗的日子。少作不切實際的比較,記得自己的定位。

最高質素的信心是要自己親手建立的。

每天付出一點一滴,二十一天就夠我們養成一個好習慣。

你問,信心在那裡?
其實應該問,信心不在什麼地方。

在缺乏信心的地方,要有多一點耐性與決心,要好好從實事中建立信心。

但變得「上進」之前,先要繼續前進。

愈沒有信心,愈要多練習。什麼都不做,信心只是空談。 書到用時方恨少,信心也一樣。平日要累積信心,多多益善,少少無拘。

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看你的文章

有時候看你的文章,並不是因為你寫得好。

當然,你是寫得好的。但如果要看寫得很好的文章,我去書店好了。作家,創作人,要多好有多好。

看你的文章,是因為你寫得真。

當然,你以比較優秀的文字與手法去表達你的真。然而「真」要比「好」更重要。

我沒想過跟作家做朋友,跟他們平起平坐。然而閒時讀別人的文章,心深處總是有種相逢相知的感覺。雖然我們素未謀面,嚴格來說連自我介紹也沒有,但卻在時日中變成了同行者。我們走的路雖然沒有交疊,但對彼此的出現又不會感到太過突兀。我們不是一個個在Recent Vistor上出現的Unknown無名氏。

有時候我們也說不出一些事情的優點與好處。硬要說的話,或者因為我們習慣了。

熟悉感,安全感,本身就是優點吧?

記得自己在初初投稿的時候,不明白別人為什麼會對自己的文字感興趣。畢竟,坦白說,我對別人的文字也沒有太大興趣。那時候,我是以筆者的眼光去看待自己與別人。總覺得自己一定要寫得好,大家才會相聚。於是會巧立名目,起一些特別同時古怪的題目。我覺得自己必須要「好」。

直至近來,大家紛紛離巢搬家。我看看自己Bookmark list的網誌。

看你的文章,不只因為你寫得好。已經不知多少月多少年了,今天的你寫得所謂好與不好都已經沒所謂了。看你的文章,是因為仍能從文字中認識真實的你,關心真實的你。

我知道那未必就是「真實的你」,但至少那是真實的你所選擇的,要讓我們了解的形象。真而不實也不緊要。見微知著,只要讀起來似是真的,我們便會相信。

當初是因為好文字而有好感而好奇。日子久了,習慣了,我可以奢侈又幸運地說句:寫得再好都不重要了。

看你的文章已經變成了非常平凡的閒事一則。跟登上朋友的Facebook一樣隨便。不是為了得到感動,不是希望學到什麼寫作技巧,不是要變得通透澄明。只是純粹手癢,想起了,便看看讀讀。知道對方存在,真實的對方仍有真實的情感,就夠。

我還記得在最初的日子,這一切互動有多麼多麼特別。我相信人與人能夠走在一起,必然有什麼特別的原因。

今天想,可能有,也可能沒有。最初有,但最初的原因慢慢會變得毫不重要。正如你喜歡一個人,他最初吸引你的地方固然重要,但那往往不是日後最令你深愛的地方。慢慢你發現,他的鼻骨原來沒那麼漂亮,但你卻為他面頰的豆印而著迷。

停下來也許有原因,留下來卻未必有原因。時間,是很多事情發生或不發生的唯一原因。

我是寫的人,也是讀的人。循環線的每個人都在分演兩角。一開始總是希望寫好的讀好的,慢慢習以為常,便希望寫真的讀真的。

不過老實說,人只是得一想二。如果最初寫得不動人,誰又希罕你的真?寫得好,是基本,是必須跨過的門檻吧?

所謂「好」,其實非常主觀。只要比下有餘,總有人覺得你是好的。
好是留給大眾的,真是留給你所珍惜的人。
將好的文字送給愛看好文字的新相識,將真的文字留給懂得的舊人熟客。

對方要是想看好的文字,你別強迫對方讀你的生活日記。
對方如果有心看你的真人真字,你別害怕只敢胡說八道保護自己。

2013年7月17日 星期三

不要問,只要信

九把刀‧人生最厲害就是這個BUT!‧P288‧我的商業化之路‧其中二節:

「我希望我的小說有很多人看,不見得我就會為了讓很多人看就刻意猜測大家的喜好,去寫出那樣的東西,未免也太小看了我的志氣」

「我有喜歡的商業化,也有我不喜歡的商業化」。


能寫出這樣的說話,一定是個又厲害又有自信的傢伙!讀畢以後反思,其實我們渴望別人欣賞的心情並不可恥,希望得到大眾認同亦不是什麼丟臉幼稚的事。所謂成熟,其實就是我們如何努力去賺得別人的信任與支持。

誰希望默默來悄悄去?如果生命真能感動生命,為何不以自己喜歡而又符合市場需要的方式,將熱情散播開去?以物質與價錢証明自的價值與貢獻?

這又讓我記起早幾年想到的提示:寫自己,做自己,就不會有錯。

大學唸的,不是講究絕對正確有標準答案的學科。雖然還是對功課格式有要求,但總體來說都是容許學生有較大的寫作自由,可以論述自己想針對的題目。那時候已經養成「內容先決」的眼光。一方面為自己的粗心大意不細心不注重細節規範而開脫,另一方面卻是迷信做自己能發揮不能計算的神奇魔力,能夠從平凡中引來不平凡。只要有內容,包裝還是其次。

可是踏入職場,「做自己」是非常詭異的。雖然邏輯上大家仍然認同要做自己,忠於自己,擁抱熱情,可是實際環境總是不停試探你對自己的忠誠。慢慢你開始將自己從自己中捨割。

愈迷失,愈失去自己,便愈要透過別人的反應來得到安定的感覺。如果別人要的是甲,你便努力學做甲。如果客人需要乙,你便拼命變成乙。其實問題從來不是變甲或變乙!人既為人,就是有著超強的適應力。上天下海,飛天遁地,我們總有方法做得到。只要你先記著自己的真身,然後才去擁抱你以外的各樣神奇。你不是魚,你不是鳥,你不是飛禽與走獸。你是人,你相信自己的特性與特色,然後再有信心繼續探索與學習,做那些人做不到的奇蹟。

但你依然是人。

城市人就是特別容易迷失。我們不做自己,是因為做自己沒有得到足夠的認同與讚許。我們跟隨別人的期望走向未來,是因為對自己的決定沒有信心,心想如果聽從別人的安排,至少現在會得到對方的認可。 其實,如果要比較「做自己」和「做一個受別人歡迎的人」,我想多數人還是會選後者。做自己要學的事情實在太多太廣,誰又敢百份百肯定自己是什麼,而且我們又是否真的接受自己?相反,成為別人,得到的反應更多,吸收的眼球更多,至少自己活得沒那麼「沉悶」,身邊總是有人在關注自己,這也代表自己更成功。是吧?

別人的力量對我們是很重要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由衷的喜歡「商業化」。不過,商業的產品實在太多,成功厲害的角色就是用心機與誠意將他們包裝成不完全純粹商業的產品。包裝工具有很多,最有效的一種其實就是「做自己」。

知易行難,講易做難,但我對「做自己」的認知原來不知不覺中又有了改變。原來我們是需要先做自己,然後才可更順利地做一個不太自己的自己。一個人如果為了得到別人認同而寫商業化的文章,他的文字很快便會失去魅力。作為讀者,很快便會看出他的空洞與不安份,會看穿他為自己改頭換面的花招。我們愛看花招,但心底中總是對耍花招的人有點要求。在眾人面前,他們不是「自己」,多數都不能完整地做自己,但至少他們有一個「自己」,他們的內心依然有代表自己的東西:熱情,執著,希望,喜惡,原則,等等等。有了自己,有做自己的覺悟,然後別人才會接受這個形象百變的人。

想起早前Rubberband,他們沒有做自己,但同時,也在做自己。有人說他們很真,有人說他們很假。我只覺得他們都有自己。有自己又記起自己的人,才能選擇如何做自己,在那裡做自己。

自信是王道。你不做自己,因為覺得做別人更好。我想九把刀做自己,不單因為想做自己,而且一定確信做自己會更受人歡迎,更討人喜歡,自己也更快樂。這就是自信的表現。一個沒有自信的人,是不可能全心全意地信自己。沒自信的人只能口說信自己,實際是希望別人信自己。

有自信的人是看到了自己,然後做自己,直到身邊的人都相信你自己。以後無論你走的是大路小路,寫的東西受不受歡迎,你都能驕傲地說聲,這是我自己!下一刻再做自己,改良自己。他不是要求別人接受自己,而是做好自己以後讓別人接受。這樣的志氣才夠大。

做自己真的不易。因為只要一踏進社會,你便會突然之間認不到自己是誰。愛一個人,或對方不愛你,都會帶來極大的衝擊波,震懾著你對自己一直以來的認知。當你不知道做自己能換回什麼的時候,你便會做其他人,只是模仿,而不能學到神髓。記著,做自己的人並非一生人只有一面一個角色一種情緒,只是因為他們擁抱了自己,所以更有動力去挑戰不同的關卡,試不同的新東西。得到的一切都不是要改變核心的自己,而是成為周邊的加濃炮與磁力刀,讓你更有力量。

仍然年青的這些年,我們最需要學習的,不是如何扮成別的角色在人前表演搏掌聲。反而是,好好表現自己。要表現自己,就先要有值得表現的地方。要不尋找可以表現的,要不努力建立能夠表現的。有時候都會擔心自己一事無成,想自己的不自信是否合理呢?每想到自己可能是真的不夠能幹,心便會灰灰的。做自己,但又不信任自己,甚至恨自己。因為你做不了別人,卻只能做一個別人不愛自己不愛的自己。這心情,我懂。

但沒有自信,一切都不會成事。有自信,才能在不同環境下表現自己的獨特性。我們常常羨慕別人可以做自己,但多想一層,其實是欣賞別人相信自己。他們以行動來支持自己,結果也沒有讓他們失望而回。或者我們就是需要作一場很大很大的賭博。孤注一擲- 信自己。

可能你覺得,信自己是基本要求吧。可能你以為,世上每一個人就算再不自信,也不會走到一個害怕表現自己的地步。不過我知道有些人要經歷更多的事情才可好好自信。他們現在需要的,是一個小提醒。提醒他們,不要再問自己,先信自己好不好!?

究竟是成功了才能自信,還是自信了才能成功呢?我不敢說。只是現在的我如果要令自己更成功,我想也要提醒自己深呼吸,跟自己反覆打強心針「I Think I Can」一百枝。對,也要做好落空的準備,期望不要太高。既然最差的不過由頭開始,那先不要質疑自己。

我不去猜測別人的喜好,但願自己有一個表現的機會。告訴別人,我有你欣賞的喜好,我亦樂意與你分享。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緣故




要做到「忘掉愛過的他」,最大的難關是,當你不肯定自己是否愛過,心中仍有問題要追問下去,便很難忘掉他。是嗎?

對於那個已經不愛你的他,你想知道什麼嗎?自己對他已談不上愛了,仍想查問什麼嗎?愛過的人在愛過後,都想知道自己是否曾經被愛,愛情是否認真實在。明戀的暗戀的,勾手指承諾過口頭確認過,都在愛過以後對愛懷疑。如果愛是那麼確切不會消失,大家便不會分別了。如果愛是真的,你應仍愛我,我亦仍愛你。只有愛,沒有愛過這回事。

剛剛分手,或是對方終於戀上他人,我們心內有數不盡的問題。可是隨時日掠過,有些問題再不重要,有些答案已無意義。來到「忘掉愛過的他」的最後一段路,就只想他告訴自己感情有發生過,然後自己就可安心上路了。

可是我們都知道,愛過的對象甚少有機會回頭跟你說說舊情。當日既然分開了,其實或多或少早已注定,這是一條不可能得到答案的問題。

對於舊愛,我們都不願忘記。可是如果對方的一切都被牢牢記住,這對記憶與心靈的負荷未免太大了。那人已經走了,你與他再沒可能,可還是要視對方如生命唯一,在心內依賴對方,籍幻想企圖讓對方活過來,你知道在記憶內的感情與愛毫不紮實,自己不能無日無之地因為等待對方再愛一遍。所以我們才退而求其次,求一聲「愛過」。

如果對方終於坦白承認,三五年前對你有著最大的好感,就等你多走一步,一小步,多見一面多問一句,然後你們擁有的就不止是好感那麼簡單了。

如果對方心平氣和講到,現在心有所屬,但那天的確愛過。已成往事了。無論分手的時候有多狼狽,但也有愛過,毫無疑問。

但對方愛過又怎樣?那的確不怎麼樣,畢竟昨天改變不了今天。對方已有新生,你也不是昨天的自己了。愛過與否,都不是再愛的理由。

可是知道「愛過」,往往能減去「忘掉」所需的時間。只要是愛過而不是愛著,人是有足夠智慧與心神放下放開,再度前行。所需時間人人不同,但始終會放下的。我們知道自己愛過,自己清楚。到最後我們沒有得到什麼,或得不到我們最期盼的結果。當愛不再的時候,愛過是我們所能得到最美好的結語。如果對方愛過,喜歡過,有好感過,好奇過,留意過,那麼自己付出過的一切都至少有一個原因。

其實我們怎樣也不會完全忘記那一個人。忘記再多,至少也不會忘記那一張臉。他是你的一部份。記起舊日的自己自然會記得當時的對象。所謂忘掉,其實是摔走對對方的精神依賴。對方再不應該是那個安慰你令你快樂的人了。再不忘掉這個你愛過的人,舊情太重負擔不起,便再走不動愛不起了。「忘掉他」,是理性的需要;「忘掉愛過的他」,卻是對感性的自己一點體恤與妥協。

兩個陌生人相遇,沒有直行直過,反而停下來,點頭示好,總是有緣有故的。只是誰得到過願放手?付出過的,更不願無故鬆手。所謂灑脫,就算不需可見的回報,亦要得到心靈的安慰與坦然,才夠灑脫。「愛過」,其實就是我們所需要的全部。

一開始總是這樣的。想忘掉他,最初在意的是對方有沒有愛過。時日真的夠長,便會聚焦自己的心,問到自己有否愛過。記得自己愛過,然後自會忘掉愛過的他。我們也由追問「是否愛過」,變為反思「愛是否已經過去」。只要你仍愛,對方愛或不愛都無阻你的思念。但只要你明白愛已過去,人便自然會決心忘記,想記也記不起,心再勉強也濫造不了戀愛感覺。

忘掉一個愛過自己的人而未果。給一點時間,待彼此成長更成熟。他再愛,你再愛,然後要忘掉的就是一個愛過的舊人。這會容易得多,自然得多。

小時候,我們總是推崇長情。覺得長情的人很浪漫,盼望自己也有幸遇上一個長情的他,深愛自己寵愛自己。可是長情也要分對象,慢慢我們開始害怕自己對「舊愛」那無盡的糾結與懷緬。分手要狠,「忘記」都不能太拖拉。又再惋惜有用嗎?小時候覺得喜歡的人一定可以跟自己走三輩子,可是現實沒有那麼完美。再依依不捨下去,便難自醫。再再依依不捨下去,更難他救。多少人因為愛情而令自己不得不放棄愛情。幾多人因為愛人而不敢再愛人。

長大了再慢慢學習愛的成份,原來缺少不了斷捨離。忘掉對他的情感依賴。重新找一個能夠依賴與分享的人,或者好好成長學會照顧自己。只要有愛過,就要學習忘與掉。

不能再抱著回憶不放。
不依,也都不得不依。




忘掉愛過的他,是為了再愛自己的他。
忘記愛過的他,是要自己重新愛一個他。

何必麻木不快

有時候,看見別人投入時我們會更投入。但對本身不能投入的人來說,別人的投入並不會促使他投入之餘,他更會因為自己的不能投入而有了多餘的反思。情感不似預期那樣跟大眾一致,沒有同喜同悲,心還是會有所察覺,問為何自己跟別人不一樣。

舉例說,跟友人看一套近期大賣的喜劇。隨劇情推進,笑聲此起彼落。你看戲,又聽到那些難以自控而發出的哈哈笑聲,明白自己的認知大概與別人有所偏差。「真的有這麼好笑嗎?」,你腦內多了一個問題,伴隨你欣賞這套喜劇。有時候你也會笑,但卻沒有旁人笑得那樣開懷盡慶。二小時多的電影播放完了,友人盛讚電影「好好笑」。你微笑點頭表示專重,卻沒有大力拍手表示認同。

明明欣賞電影是很個人的事,好笑的電影可以令你哭,惡劣的電影或會令你笑,可為什麼因為自己的情緒與別人不一致,我們便多餘又不智地自擾起來?我們甚至有掩飾自己的衝動,不想對方知道,其實那並不算太好笑。

你邊懷念從前看電影笑到抽筋的時刻,邊質疑自己是否愈來愈麻木愈來愈不易滿足。看這一套喜劇而反應冷淡並沒有什麼大問題,你想起的是,怕自己失去了笑的本能反應。又或者,在笑以前多了更多繁複的步驟,要過更多關卡。一個人笑,多數情況也因為快樂吧?又如友人所言,「輕輕鬆鬆笑下,唔需要太講究」。輕鬆的人容易笑,隨和易滿足的人容易笑,多笑的人有福。如果明明好笑,自己卻不笑,這就是一個小小警號。

生命都是一場一場戲。仍為觀眾如果不懂得看喜劇時放鬆一下,那麼在電影院的日子便難捱了。

當然,這樣的質疑是不必要的。因為這次不笑,下次大笑就可以了。看電影作為消閒活動之一,實在不應該讓人因為自己笑不出而帶來煩惱,那怕只煩惱一秒也不應該。

又或者,那電影仍算「好笑」的。不過我們表達喜悅的方式不同。有些人容易笑,有些人容易在心中笑。我們只要不忘記什麼是快樂就可以了。既然自己不是麻木,就不要因為笑不出而懷疑自己。要如何証明自己不是麻木呢?閉上眼想想快樂的事情,令你快樂的人,只要還想笑,什至笑出了,對喜悅還有反應,那就不用擔心。

做一個懂快樂的人,便會知情識趣,麻木亦不代表不快。人生有這麼多劇目,通通都是故事,能長觀眾的見識。笑不出沒相干,裡裡總有有意思的橋段。欣賞過,學會感謝,保留歡愉的心境,再看下一套戲。

橋頭

這一星期,未免太過驚心動魄。唯一肯定的是,什麼都未肯定。現在唯一需要的,大概就是一顆平常心,而且要提醒自己生活如常工作如常,就看上天的下一步棋開什麼。

今天回家在升降機內,發現前方中年男人的衣領寫了幾隻中文字,整個畫面甚有電影味。就似某人有心給我傳話,特意用這種方式透露玄機。

Polo衣領上寫著七字:船到橋頭自然直。

不能不佩服前人的智慧。船只要能捱到橋頭,自自然然會直。未到橋頭前慌慌張張,怕左怕右怕翻怕歪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只要到達臨界點,要下決定了,要作改變了,船在橋頭處也自會順著水流,又過一半月拱。

船到橋頭這段路,真的不好走啊。左搖右擺隨波逐流的日子,不嚇壞人才怪!投河自盡是行不通的,人在船在兩位一體,可是人是小的船是大的,浮於市亦浮於事,實在不知道如何將船擺直。就似北方人策騎技術了得,在那叫青春的大草原,海闊天空無邊無際,想怎樣跑便怎樣跑。奔馳是天生的,追逐是應該的。不過當北方人走到南方,放下從前遊牧的粗豪與無知,又要開始學習南方人的商城生活模式了。船是少不了的謀生工具,可是駕船這回事,對北方人來說並不駕輕就熟。不諳水性的,是船也是人。

水,人人皆見。水流,卻是有經驗的船夫才看得懂,看得通。

初來報到,又有幾多人能夠坦然過著歪斜的日子?大河茫茫,漫無目的與方向地漂流,心底仍真心相信「船頭橋頭自然直」的又有幾多?我們甚至連什麼是橋頭也不清楚,船要如何過橋也是一無所知。當下眼見的,只是不見盡頭的急流,水土不服令人昏悶作嘔,天旋地轉得令你懷疑世界的存在。

橋頭在那裡?是堅持看得見,還是勇退才能遇上?沒有人知,也沒有人能夠為你作答。不同的船,不同的船夫,不同的水流,不同的季節,拼出無限可能。

大家這幾年,都在不見橋頭的河道上掙扎著。我也從行船三分險中慢累積了一點小經驗。比方說,逆水行舟的船夫再如何力爭上遊,有時亦難敵既有的設定。畢竟,你的船沒有馬達,划船如要划到寸步難行,這不划算。如果想得開,如果繼續行,如果能承受著對未知的恐懼,撥霧尋徑重新上路,橋頭就在你決定調頭的一刻便會出現,然後只要你的爛船還有三根釘,不入水不泄氣,水流又會慢慢帶你到另一河道,穿過橋以後再見識不一樣的風浪。

何時前進,何時後退,何時堅守,何時退守,這就是行船的智慧。當然,智慧只是開始,最重要的還是打造一艘經得起風浪的船。任重,道遠,無間。

這個自然直的過程,總會帶來不自然的感覺,有不自然的不安,不尋常的反思與反應。我想,「船到橋頭自然直」這句話總是要留待過橋以後才聽得懂。船夫們,各位要加油。「擁有一個目的比到達目的地重要」,但願如此。

河一直都在,浪一直都在,橋頭一直都在。

我都死過,又活過來。
別怕累,別怕水。迷惘的時候,盡辦法搜索下去。
相信自己,留下或離去。深呼吸,永不知道未遇見什麼。



2013年7月7日 星期日

點燈‧上路

還要害怕到什麼時候?還有什麼是保守便能守得住的?

我一直知道承諾是很重要的,因此對許諾這回事份外認真,同時也給了自己無數逃避不負責任的理由。不有百份百把握的事情不做,凡事只願說我嘗試而不敢大聲勇敢講聲我可以。我們是多麼渴望成全自我,可在發展自我的過程,卻避重避輕,避吉避凶。是那麼弱小而怕事吧,至使對自己的能力沒有合理水平的信心。

以為只要接納自己的弱點,要求少一點,生活自然會過得順遂一點。可是,如果人成長真的要明白一些事,首先要看通的是世上再無完美的安排與際遇。就算有,也不應有任何奢望會輕易發生在自己身上。朋友說得好,Life is Hard. 將夢想掛在嘴邊是容易的,可是要追,要將夢想實現,這是一場殘酷的戰爭。不是有夢想就能得償所願,不是心地善良便看不見牛鬼蛇神。小朋友可以只是「明白」,但活得依然任性。成人長大了,除了明白,還要接受,應變,適應與更正。我們需要活得更加勇敢。面對需要勇氣,改變需要更大勇氣,但至少不是逃避。沒有嘗試,往往只能坐以待斃。人要有勇氣作出改變,無論是什麼改變也好。

勇氣何來呢?因人而異。有些人當初根本沒有勇氣,只是為了生存,再膽小的人都要向現實低頭。他們一步步穿過難關走下去,是他們最真切地演繹了勇敢的意思。有另一些人,需要一個原因而堅持。他們總是希望找到那個原因以後才去堅持。可是,成熟的意思是當你發現再無去路的時候,堅持就是唯一。因為事情已經走到某個關口,不容後悔了。既然是自己決定的,就得硬著頭皮衝。當然,如果你仍有時候與空間,你還是盡一切努力去確認自己堅持的原因。

究竟留下是勇敢,還是離開才算勇敢?我想都要看留下或離開的原因,還有究竟是值得離開,還是值得留下。又有沒有什麼原因非留不可,又是否已經到了非走不可的存亡之秋。這一切,應該好好再想。不只是想,還要了解。查詢,探問,研究,什至試驗。不要信而不問。信是不夠的,你要知多一點,才知道所信何事。知道愈多,才知道自己堅持與堅強能換到什麼。

我討厭規範。可是開始工作的這些年,愈來愈依賴規範。可能知道自己不是個利害的人物,寧願走大路,或大眾都覺得好的路,這樣至少對別人有個交代。但心底裡其實從不合作。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有太多,又不敢勇敢認真去接觸有興趣的事情,心就是猶豫但不知猶豫擔心什麼。但我明明不應這樣,我也是從各種逆境中走過來的人,為何我會忘了絕地反擊的意義?

我的弱點就是我的盲點吧?

此刻,我依然迷惘。有時以為自己想到了,有時又覺得只是空想。我對自己的不信任,間接縱容自己繼續令自己不信任。彷彿我就是如此不能被自己看重依靠。這不是我的期望。而我最需要做的,就是成長。成長不再只要求你想,還要你做。這個世界從來都不是想像的簡單與完美。每人的人生,都是荊棘滿途。人人都要面對現實,但要有勇氣適應,自己做生命的主人,主宰自己的路。只要是對的,難堅持也要堅持。如果不對,那就重頭出發。

我們都不應怕輸。又只要不怕一切化為烏有,敢於重新出發,累積了的就是面對生命的智慧。人成長了,會看到不一樣的世界。

人生在世,不怕辛苦,最怕迷失。反正,人生在世誰不辛苦,但不迷失的人,能看見每次辛苦痛苦的盡頭。人生是苦,就看苦值不值得吃。

其實真的沒有什麼大不了。永遠向前,路一直都在。就怕人不敢向前,限死了自己的出路。行前不只用念力。如果決意前行走生命的高低,就要用力用心。這一段路很長,需要慢慢走。找到方向,走下去再算。

或者人生沒有那麼悲觀。你要走下去,才會有驚喜。多走一步,肯走那一步,才有機會打開新天地。你不會活得比從前輕鬆,但至少,你的辛苦勞累都有價值,這一切在未來回望,也會有回報的。不要抱怨,不要比較。Life is hard, Face it.

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意綿綿

那天你問我最喜歡聽什麼歌。

這是一首有故事的歌。旋律是一個故事,編曲是一個故事,歌詞是一個故事,歌者的聲線有一個故事,他的表情看來又是另一個故事。當然,當一切走過聽者的耳窩,又被重新編成一個新故事。聽一首歌等如讀了幾本故事書。這是我最愛的歌曲。

也許妳不知道,我有一個寫作習慣。習慣借音樂把寫作的情緒勾引出來。大概我是一個善感而不善於表達情感的人。音樂是一個讓我取巧的捷徑,讓我在需要某種情感時,他們就能隨傳傳到聽候差遣。「綿綿」本身包含的劇情大概已經寫定了,可是它所包括的感情之多,多得我不能總結羅列。有時聽出失望,有時聽出希望。有時聽到愛,有時聽到不應愛。與其說複雜,其實是豐富而層次分明。那是一種特別的味道,是一種叫「綿綿」的味道。

我是一個表面不好奇但會暗裡多事的怪人。對於「口是心非」的歌詞,尤甚著迷。別人快樂與不快樂都是原因,可是要了解的就只有一層。如果快樂說成不快樂,或不快樂就成快樂,對我來就就存在了兩層探究的可能了。當然,我不會問,亦無從問起。可是想像有時比問出口更實在。有時候,言語已經不再可信,歌詞寫的都是煙幕。你唯有用直覺試圖透面背後的插曲。假如你真能聽懂歌者的心聲,這首歌又被賦上全新的意義,與你有一種不一樣的連繫,是其他流行曲無法給予的。

能夠給我故事與詩感的音樂也不少。只是千迴萬轉,還是聽「綿綿」最多,而且還要是Easy Ride的演唱會版本。不是說其他音樂不好。人在每一個時期也會遇上一首Favorite Song,著魔似地著迷,欲罷不能地反覆細味。可是不是每一首都能長駐心中,百聽不厭不止,還能愈聽愈懂得體恤自己的一時軟弱,愈聽愈有默契。音樂一播起,你就能放下防衛,不再掩蓋心內的糾結。

有很多沒有人知道的大城小事,音樂知道。有些我們沒有開口的對白,原來我們曾經輕談淺唱而不自知。

他了解我的,相信亦早已比我了解他的深了。每次響起綿綿,也像看見老朋友一樣。當我快忘了自己的時候,他的某幾段音節,某些詞句,總會及時提醒自己。

人心玉造。有時美麗,有時卻中看不中用,易碎得很。



2013年7月1日 星期一

The King's Diary

有時我們以為文字是自己親手縫製的新衣裳,披在身上好不華麗,但猶如故事「國王的新衣」的結局一樣,文字沒有修飾擁腫體態之餘,還將我們「自以為」穿得風光以後意氣風發的心態表露無遺。試想像,你以為自己披上深啡皮褸,自覺好不帥氣,實情是赤裸的你無自知地搔首弄姿不知所謂。想像而已,也不難同情這樣入世未深的國王。

如果文字如衣服,除了有穿衣變成脫衣的荒謬,還有寬衣卻在添衣的虛偽。風和日麗的清水灣海灘,眾人都決意放開懷抱,比堅尼與三角褲是人們餘下的最後防線,在陽光下人人都解開束縛,投奔初夏。同行的你作勢脫光,卻將襯衣外套一件件置在身上。你自以為投入,可是卻從未成為Amazing Summer的角色與道具。大熱天時,汗流浹背還說沒事沒事。白恤上用黑色箱頭筆畫著腹肌線......

自欺欺人。

寫得不少了。每說一次「真誠」,你似要放下一層防衛。可是,人人也知道你駐重兵,擺出假空城,雖不見人但殺氣重。你心內第一道門的確開了,但閘也更多了。打開大門以後更通風,可自己又在人後設下無數落地玻璃幕門。你以為人家看不出,可是玻璃反光,大家反而更容易看見你的倔強與不安。

總是這樣吧?有心栽花花不開,有心摧花花不凋,簡單一句是「事與願違」。你的心意你自己知,可是來到表達這一環節,總是笑料百出。你弄虛作假,只騙得了自己。藏頭的通通露尾,欲蓋的無一不彌彰。

這樣一個一角之君,一個寓言故事裡的角色,談不上可悲,只是也未免太詼諧了吧。

但在這城市裡,誰是赤裸的胖國王?許是夜夜盼星的小王子?

解釋一件事,可以愈辯愈明。分享一種情感,卻是愈寫愈亂,愈想愈無謂。文字嘛,有理的不會說不清。但關於那些無理可喻之事,感覺也好感情也好,愈貼近自身總是說得一塌糊塗。愈想寫得清楚愈要將自己抽離。你可以成為一個為國王縫製華衣的裁縫。你是別人的形象顧問,設計出一個一個適合不同場合的性格模組,讓國王套上,大方得體。可是,你不能成為國王。

朋友看見國王,亦不會當面講明真相。跟那寓言故事不一樣,市民不當面指出他的笨拙與無知,並非因為屈服於他的權力與地位。相反,市民與他成了好友,都不忍心打擾這個明明赤身露體但以為自己layering搭配很有心得的國王。既然他自己不知道,就由他不知道好了。

「國王的新衣」中,最後不是有一個天真的小孩,將真相說穿?我在想,如果我們都是國王,誰會是那個小孩?誰知道每個國王想取悅的就只是那位小孩,偏又是小孩看穿而又直斥其非?往往最想騙的偏偏騙不過,最不應該知道的人總是第一個看穿。

但其實國王也會長大的。我們由從前打扮招展,執意要得到別人的欣賞與讚美,漸變成今天隨性而忘我,愛穿什麼便穿什麼,反常便反常,掩飾便掩飾。畢竟明白了,有穿衣沒穿衣的都是國王,真真假假都是自己的心聲。真有真的質感,假有假的心思,寫下的無論真實或強裝,都是你心的一部份。創作原因在讀者眼內永遠未明,但他們不需知道背景資料。只需寫下去,脫下去穿下去,別人最終會認得,這個愛試新衣的就是國王。真的假的,都不重要。這是國王遊戲人間的方法,這是他與國民的溝通方式。誰傻一下,誰笑幾聲。習慣了,愚常了,也就沒什麼大不了。


美好的,浮遊一會又沉澱了。
沒有火花不要燒。我口是心非。
沒有火花不會燒。我忽然認真。

哭了,你知道嗎?


「失戀太少」是國王最愛的別針,扣在心前當眼處。
就當普天之下,情人節只得數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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