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多情字作

 
胡言亂語,是因為胡思亂想。
思想與言語都胡亂起來,愁就自然多,也更善於感覺。

敏感,有時候令自己很易受傷。

因為敏感,所以感覺到更多。因為太敏感,所以總在尋找感覺。所以,很容易對號入座,很容易因寂寞而做傻事,很容易愛,也很容易愛錯。應該說,很容易以為自己在愛。也很容易誤會自己能愛。

自作多情最令人糾結的,是如何推翻之前自己對愛情對那個她所作的一切牢不可破的信任與定論。愛得愈深,要推倒愈痛苦。長大了,愛得應該比較聰明吧?可是年輕的時候,那個未試過?就連偶像隨意一個眼神與你四目交投,也縈繞大半天。幻想偶遇的情節,他送你親筆簽名CD,歌迷會上給你一吻。你只是想想,但又很想信以為真。自作多情啊你,別否認。

但那畢竟分得清楚,只是夢境。
最痛苦的,莫過於原本無情的人,因為一個人,一次似是而非的機會,自作多情起來。善感的人,不一定都對愛情敏感。可是當他們因某人而對愛情敏感起來的時候,卻又異常靈敏,什至有點神經。由無情變多情,再由多情變回一直以來的無情,中間的路應該極不平坦,而別人是不明白的。

多情,與自作多情,是不一樣的。
多情的愛,與自作多情的愛,也是兩回事。多情的人,常自作多情來完滿自己的個性。自作多情者,卻不是每個都如情聖穿花蝴蝶。正因如此,自作多情的情比多情的情,多了一份戰戰兢兢步步為營的認真,還有不合理的熱度。

每一次自作多情,到最後都不能求証,究竟這個人從前對你是有情還是無情。如果無情,你不明白何解難為自己自作多情。如果有情,如果有情......不,那就不應該有自作多情這結局了。

愛不難看。可是當一個人無對象地愛,還愛得聲嘶力竭,就很難看。那種難受也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現代人,心中滿滿是愛。可是表達出來都似是無情。友情已是極限了,還要多情,真的很「危險」。偏偏,當你遇到那一個令你自作多情的人時,你會嫌棄自己不夠多情。你會期望自己多作情,懂愛情,善於弄情煽情。只因為,其實自己天生不多情不諳愛情。在她面前怕捉不住愛情的尾巴,所以,唯有多情起來。

自作多情,自作自受。自以為是,自食其果。自告奮勇,其實自言自語,自戀自觴。獨腳戲至少有觀眾。自作多情的結局,往往只餘台上小丑一個,諧劇以後默劇接力,突然匆匆閉幕。

說這一切,並不是為自作多情者平反。他們可憐,卻不需所愛的人可憐,千萬不要。只是想說,自作多情,其實都是愛情的一種。儘管只有自己,只是幻想構作的,但都是實在的愛情。那一段有頭無尾,有始無終,單方面的愛情,我們自己還是要體諒,包容,接受,那天又寂寞又衝動的自己。沒什麼的。仍未得寵幸,幸未被辜負。你的愛,你自己知道就好。你快樂,所以你快樂。自作多情,換回自知之明,其實還好。

況且,沒多少空間與時日容許你我自作多情。更多時候,只餘字作多情,在自己日記寫寫說算。我們亦在傷痕中看憧,自己已沒有多情的豪氣。再為愛自作餘恨,再恨自己太靈敏,成就自己的辛苦,多不值得。下一次愛情來臨的時候,就讓別人當那「自作多情」的角色好了,如果仍能夠。

自作多情,自作聰明。歌詞都已經說了。
「自作聰明,實情是蠢人難清醒
其實你,曾亦再三提示我
可是我竟不察覺, 」 

至於最後那句,其實相比「誰另有內情」,我寧願一句「從沒有內情」。乾脆的沒內情,沒愛情,這算是「自作多情」的人能預期最美滿的結局。都已自作多情了,對方把話都說清楚,就相信對方無情絕情吧,從來未發生。不是喜劇,默劇完場就好了。不要難離難捨的鬧劇,不要自暴自棄的悲劇。

完場,散席。曾自作多情,亦能自作少情。
下一次,不再輕易動情。再動情,就要學懂看開放鬆。
有情就好了,再觀望與微調,份量要拿捏得好。
愛情還是要雙方自作,別以作賤自己告終就好了。
有情可作,有人可愛,還是一件美事吧?

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有傷逝無備忘

這是我讀王貽興的第三本: 寫給愛情的傷逝備忘


因為我每天只能善用乘車回家的小小空檔看書,所以到現在為止只看了三篇,但,已儲夠能量要記下一點感受。

近來,對於「相似」兩個字特別敏感。也許因為寂寞,所以對於有好感的人,總認為彼此有特多相似之處。
看書也一樣感到「似曾相識」。我發現自己和王貽興的距離其實不遠。

這是一本以流行曲為主軸的愛情小品。其實也不小,是有一點長度的愛情自白。老實說,我跟他說故事的方式有點相似。
他用一首歌作起點,幻想出劇情,幻想出主角與感覺,最後用文字把一切串起來。原來,我不是唯一一個有這念頭的人。
對於這些歌,這些詞,原來我們都有差不多的切入的角度,都好像看到差不多的畫面。相似,真的很相似。

第一篇說的:是兩個不能再相愛的人繼續同路往,沒有在一起但仍如家人般關心對方,說沒有變但都知一切已變。
第二篇說的:是被兩個不同的人,卻是相同類型的人傷害。一次又一次為愛委屈,恨自己笨,但事過境遷後發誓不再犯錯。
第三篇說的:是因為一個誤會而愛上網路上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自作多情以後才發覺自己原來太寂寞。

相似,真的很相似。不知是否太急於找個位置坐下,我由心覺得,這三篇說的我都有經歷過,而且,跟他形容的很相似。
但我又深明自己不可能與王才子有著同樣的愛情觸覺與經歷。除非,萬愛本同源,都是引向同一個地方。

我開始想,愛情其實是客觀的。主觀的是人。
而當我們嘗試說著別人的故事,嘗試借有形之物(比如說流行曲)來引証愛情的形態時,就發覺,原來大家想的都相似。
就好像叫人想什麼是蘋果,也許多數人想像的蘋果都是差不多的。分別在於味道與質感而已。
這也就解釋,為何一個作者,可以透過文章,連繫難以數清的讀者。因為萬愛同源,愛情其實放在同一地方。
作者有能力把愛情更清晰,或更豔麗的呈現,但不代表我們的愛情故事和他們的有著很大差別。
每個嘗試了解愛情的平凡人,都在同一條路上,以同一點為共心,其實我們都一樣。

相似,十分相似。記起了。我想狗公與才子的愛情也會有一樣的地方。
愛情的當局者會被粗分為追求與被追求者,眾生在愛情中,都有機會隨機被指派角色,主宰或被宰割。

讀到那三篇文章,我想到自己。每讀一篇,感覺愈覺親近。當中,以第三篇感覺最強烈。
但從第三篇中,我又發覺原來可以用第二篇來解釋。第一篇,卻竟然是我經歷第二篇後所渴望的結果。
因為,我自己沒寫成的第四篇,有更差的結局。

我一邊讀,一邊想起從前自己寫文章以後,會被別人誤會我是說自己的事。現在作為讀者的我,也會想,那是王先生的真事嗎?
可是我又不禁想起自己,假使我們是如此相似,那麼根據我個人體驗,我會說他說的都不是真人,但都有真事在其中。
應該這樣說,不是真人不是真事,但必然有真情。心中有很多真人真事作參考。也有一些個人的痛作引,先把自己麻醉,
才能寫作,以自己的情感,寫別人的故事,而過後卻又從當中暗暗觀照出自己,字裡行間在表白,在談情,在抗議,在求饒。

我有錯覺,我竟然了解才子。
又或者,是因為寂寞,才自以為了解才子,証明自己的心事已清楚寫於書上。我可以閱讀自己的心結。

嗯,我很推薦大家看這本書。對於那些曾有看我的劣文的朋友們,不彷看看此書,你們會明白以歌寫文,原來可以這樣真。
我也大開眼界,知道自己寫的,畢竟仍很稚嫩。我也不如他,沒有一些成長的機會,能讓我看到戀愛的千百層。

晚上一邊看故事,一邊想起從前,會問自己:錯愛是否愛?
錯愛,可以分為結果錯的愛和開始錯的愛。但這定義無損我對結論的一剎堅持。誠實的愛就是愛,沒有對錯。
愛作為一種行動是有對錯之分的,至少在我的立場看,追求一個有伴侶的異性是「錯」的。當第三者也是「錯」的。
但愛作為一種感覺,就如肚餓一樣,是沒有對錯之分。儘管愛上一個不能愛,或者沒有未來的人,其實也是愛。
錯,只怪想愛出結果來。隨此以外,其實愛本身是無辜的。

人人的愛都是無辜的。

我們常忘記,或本能根本不明白的一句話。他一剎愛過你,認真愛過你,就應該感恩。
我們不明白,是因為我們自己不能這樣做。每當想起自己愛過一個人愛得瘋子,別人卻很冷靜。她說愛你一剎,你不甘心。
可是,到那愛的強烈感覺都流走以後,當什麼都沒有的時候,就會記起什至珍惜呵護這一剎的愛。
因為寂寞的時候,回憶的時候,每一點愛都是大愛,都能把一個空虛的人救活。
更重要的是,我們都要面對現實。就只有心中保存她曾經的一句謊言,什至一剎幻覺,當這一切少到無從查証的時候,
你才能在一個人的房間中默默吶喊我曾被愛也曾愛得眼中只有她。就只有當份量和時間都調較至最小最小時,
我們對於愛情的厚薄才能更容易控制。我們才更能夠弄虛作假。虛情假意就夠了,我們已經滿足。
什麼家人,什麼陌路人,什麼戀人未滿,什麼最佳位置,什麼好哥哥好妹妹,都是虛情假意。
真情真心,不能表達,不敢表達,不懂表達。也許留戀當下的平靜,也許無法面對預計不能的痛,也就寧願虛情,什至無情。
心中那份真,在說出口便成了錯愛。自己是審判官,看清了便不容自己犯禁。愛情是囚奴,不得妄動。
所以說,有過一剎的愛就夠了。記住這句話吧,把再管它是真是假?就算是謊言,也得銘記。
他日受傷了,他日復元了,發覺愛情令想立即見她關心她逗她抱她,卻心知肚明不會不能不必不要不便不可能的時候,
啊,有過一剎的愛就夠了。人都走了,愛都拿走了。記憶那一點情碎,要好好保存。

酸,總比無味好。人人都有,被寵幸過,也辜負過,這一剎真誠的愛情。
一秒,百份一秒,何時,何地,都不重要。這一秒,是要給你相信,你能愛,也值得愛。
也要清楚,有些人,活在過去,你們的愛,活在過去。每一個今天,都沒有空間留過過去。完了,了結了。

執迷不悟,也是愛情。
曾執之手已鬆開,曾迷戀的名字不在線上,你說,怎能頓悟?

漸悟似是給人希望,但有一種愛情,是沒有悟的可能。就算不再執迷,花三五七年,仍是悟不出什麼。
因為那個主角是妳。因為愛上那天的妳是那天的我。因為在愛妳那時,我已經把腦袋扔走。
所以從那刻開始,不論結果,對於妳我只餘心一顆。跟妳有關的一切,都在心,只能感受,不懂思考。
所以,現在不恨妳,也不愛妳。未悟透,心一直停留在分別那一天,留住溫度速度,妳的假溫柔我的假憤怒,
由那天起,我再未遇到另一個人如妳一樣,給我假得迫真的溫柔,而我也未曾為任何一個她而憤怒,不論真假。
心就成了載體,冷酷與冷靜把當日的一切留住。沒有腦袋,我深信自己不能思考我們的關係究竟怎樣。
不悟了。最深的愛情,也許就是執迷不悟。不敢悟,但破壞愛的原貌。

啊?這篇算是我的「寫給愛情的傷逝備忘」嗎?

我仍未有資格寫。懂愛情的傷與逝,卻未懂愛情的備,未嘗愛情的忘。
一直寫的,都是愛情帶來的傷,愛情的悄然消逝,但沒有愛情的準備要點什至秘訣能分享。
傷逝備忘,應有盡有。筆下的別人,要多深情有多深情,要多坦白有多坦白,不諱言說我愛妳,或我恨妳。大方地小氣,多好!

我們都是從別人的愛情中,觀照出自己愛情的前路後路。
每一個人如果都要寫一本「寫給愛情的傷逝備忘」,內裡說的都是假人假事,卻都有真情真心。
雖說是給自己的備忘,都每一個局外人看都會略有共嗚。只因萬愛同源,我們在愛情面對都曾走同一條路。

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遺失的美好

遺失的美好,重點在於「遺失」嗎?
有一種美好,不得不靠遺失來完成。

你問,我剛把東西丟失,我剛被別人拋棄,失戀了,這個美好在那裡,你看不到感受不到。我知道,你滿腦子都是傷心憤怒或徬徨焦躁,那有美好可言。的確,失去很苦,絕不美好。但你只是失,並不是遺失。我斷章取義所指的遺失,是遺忘與失去各佔位置。除了不見了,還要不記得自己不見了。失到一個能稱作遺失的起步,就能為獨特的美好開了一線窗。可能,或許,你會因為那一份痛失,換回一份遺失的美好。因為那份美好其實包含在痛失中,而在痛失當中我們難以感到美好的存在。就只有把痛苦都遺失的時候,才見遺失的美好。

近來我又丟失了隨身聽。沒有音樂在耳邊喃喃嘮叨的我十分焦躁。想起自己很久以前曾買了一部隨身聽,卻冷待它任由塵封。好了,現在「鐘無豔」是時候出場了。我在家翻箱倒籠地找都找不到。然後嘗試在那些一直無人打理的牆邊找找看,又打開那些已經溶入家室背景的舊紙箱膠箱。用了好幾小時以後,終於找到它。可是它沒有電,又再花了個多少時尋回專用的連接線。花了一個夜晚,在插上電源後,我心中生一種美妙的感覺。五字:遺失的美好。

打開以後,我重新檢視內裡的曲目。都是好幾年前的「熱播新歌」。那時的潮流,有多少已經流進大海,再沒什麼人記起了。我同時為那些仍歷久常新,算得上「經典」的歌曲而高興。當年我們初見,歌與耳朵訂下盟約。幾年以後,我們仍認得彼此,雖生疏卻不煩厭不覺老土,這真讓人感動啊!看著那些歌,我又會想起為何我們自己那時聽這首歌,誰跟我分享,我跟誰一起聽,誰與我隨身聽分享我的右耳。我想起我一個人去旅行的時候,它跟我走過多少路,為多少陌生的國度配上熟悉的音符與慧詞。我找到那些聽了五秒就要跳過的歌,我找到那些因為「重聽一次」而有數百次累積播放的歌。我開始想起想起每首歌背後的故事,為歌曲與不同的人與事作配對。

直線折線,實線虛線,都因為重新浮面的歌曲而若隱若現。我聽著華星三寶的「大激想」,當天三個「孩子」今天都成家立室了。那時候我們仍是小學生在跑跳在追皮球,現在都在金錢和女孩的石地場上跑不停。我聽著一首又一首的組合主唱的歌曲,發現當中的組合有很多都解體了。合久必分似乎是真的,分久而合的卻需要更長日子,重聚亦如星閃般短暫。儘管我聽著「閉目入神」的時候想起蔡卓妍,「說謊」想起鄧紫棋,「不要說謊」想起張柏芝,但眼睛張開看看報紙,我又明白有很多事情要變就變。就只有歌曲不變。無論什麼時候聽,都一樣忠實的為聽者帶來情緒波動搖擺的引因。這功勞,少不了隨身聽。

我一邊想,一邊發覺自己好像很愛這隨身聽。我走到有關這隨身聽的回憶起點,記起當初買下它的理由。那是因為我舊的隨身聽丟失了,所以它就成了代替品。可是因為發覺它的音質不如舊,所以很快又買了另一部,而它就放在家迷失的冷宮中。沒想到今天自己失意時,是它來拯救,還以德報怨。

當初擁有它的時候,真的滿有怨言。因為身在外地東西都比較貴,所以只好挑最基本入門的款式。擁有中便容易跟未擁有的比較。回香港後,擁有因為選擇而變得更差-應該說:擁有因為擁有而慢慢失去擁有的理由。卻一直沒留意,最美好的東西就是回憶,珍惜保管著,這也是Treasure的雙重意味。而回憶並不偏心,他並不理會載體的價值。身為主人有投入,那些好好壞壞沉澱以後就會成為養份,充實回憶的花,結貼心的懂呼應主人的獨特的果。當下割別,無論是因為不適合,嫌棄,或破損,陳舊都好,都是一種失去。心中有失去的覺悟,未敢亦未能自然遺忘。立斷以後,似是解脫,卻忽略了擁有的其實都有美好一面,只是因為人們著急失去。

世事就是如此,明明最平凡的隨身聽,或是那個最不起眼的人,經過年月的洗禮以後,就會擁有一份因遺失而生的美好氣質。就像那些遺跡一樣。幾千年後雖然只餘下數塊大理石,可是人們卻從當中看到皇朝的輝煌。活在當下,似未能有這份情懷。也許正因為人多數時候也理智清醒,深知失去的多數難以尋回,死難復生,分多於合,散多於聚,憾多於足,所以當得到命運偶然的小祝福,尋回遺失之物,便覺份外興奮,更懂珍惜更會珍而重之。那些都是能捉得住放在手心的回憶,我們都渴望擁有。

不過,既然遺失的美好重點在遺失,那麼當尋回以後,那「遺」的意義又會急速消逝,而「失」也不再切合實況。這些歌曲帶來的回憶強烈地衝擊現實以後,帶來五味以後,亦會隨「遺失」的離開而一同鑽回腦海深處。我們又再變回那個理智清醒的人物,用眼睛,用比較,用憧憬來指引「美好」所在之處。而那一部隨身聽在三天後,對我來說不過是一部沒有回收價值什至沒人願偷的小古玩。那份香氣已經揮發,人的念舊已經夠期。物如是,不知人是否?

就這樣,我又遺失了這一閃而過的遺失的美好。有時候,重遇曾經喜歡的人與事,也會有這一種感覺。可是人不能永遠保持亢奮,我們什至抗拒恆常的幸福。總渴望變幻,而又受不住自己渴望變幻的理由是如此膚淺。儘管我好想留住鎖住回憶的輕煙,也想冷凝重遇的那誰,或舊地重遊的上下壓與手汗,可是,都不能夠。一但發現原來曾遺失的終可永久保存再不走失,或者不斷提醒自己遺失的已沒可能回天,那麼一剎遺失的美好的還是會沉澱。我們還是會沉默地,想想那舊時日子,聽一首屬於自己,屬於我們,屬於時代的歌。那心跳重演過一次但沒有公演。

遺失的美好,重點其實應該在「美好」,對不對?
只記住美好就好,懂得珍惜美好就好。

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不可求的追


人在年輕的時候,總是感到自己在奔跑。跑過以後,卻彷彿一無所有。以為衝線,怎料又見起點。對,我們都在奔跑,但我們是為了逃避而奔跑,還是為了追求而奔跑?

因 為怕追求的人和事在下一秒鐘失去,所以不得不奔跑。因為太害怕後悔的感覺,所以本能地跑。追,一追再追。追的張力太大。在心中默唸它,慢慢淚線會發熱。你 想想自己很想追的事情,那些人那些物那些已逝的回憶,追,追,追,你看見腦海中模糊的自己急步起來,焦急想留住什麼擁有什麼,卻知道它正消逝,什至已經失 去。你不想這樣,你不想這樣。像個迷路的小孩在陌生的街道胡亂跑,拚命追,希望在下一秒鐘看見媽媽。你什至為此許下多少承諾,應允自己不再這樣永不那樣, 就只為了追得上心中所想的唯一。愈跑,愈追,愈不願面對走失的現實。淚終於忍不住,先跑出來。

人一生實在太多「求」。所以,那個能令你 「追」的人其實永不簡單。我曾經以為,人生每一個時候都會有「追」與「求」來訪。多數時候我們緩緩求,少數時候我們急急追。但原來人愈長大,連「求」都可 能會愈來愈淺淡,更別說令人揮淚的「追」。如果找到一件事,一個人,令你有害怕失去的恐懼,令你由心發出一種揹上身承諾照顧的熱,令你找到一個奔跑的理 由,那麼,恭喜你。好好記住他她它。只此一次一個機會,追或不再敢追,現在或永不。幸福地愛或遺憾地愛。

真的,不要以為那很平常,也不要 以為會有下一次。你可以對很多東西有求的心理,那是主觀的。但「追」這一回事,或多或少有點緣份。也許她對你只是求,但你不能因為別人的「求」,而輕視什 至忽視你心中的「追」。這一個「追」字,是真的可遇不可求。每一個人也會明白什麼是追與求的分別。失去所求,最多只是略帶遺憾。應追而不追,雙腿會抱憾終 生。它還是希望自己在年輕時盡情跑一回追一回,而不是因為逃避。

每一次聽這首歌,都會十分感動。心中一直為他打氣,希望他每一次也跑快一點,早一點起跑。追啊,追啊,奔跑吧。她對他來說已經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求,而是一生人一次的追。應追就要追,才能無悔。


追的另一面不是「追不到」。追的另一面是「沒有追」。

已經忘記了過去大大小小的「求」,可是,忘不了每一次「追」。那些曾追的,追不到結果,但追得上一個流淚的理由。沒有追的,一生也會記得心上,揮之不去。那些日子已經回不去,那些人已經離開,那些機會已如流星般,閃過了。

好好分清楚你心中的感覺是求還是追。給勇氣自己,叫自己說出面前的這個人是你求的,還是你追的。別再讓未來的你咒罵今天的自己。別只是追悔又追悔。男或女,友或情,人或事,生與死,都要追。奔命去追。

知道嗎?

當 現在成為過去以後,當你已經再見不到他他改地址了,移民,搬家,改電話,封鎖你的面書與MSN,跟你的朋友絕交,對你不聞不問,完全陌生,完全放下的時 候,你再怎樣追,也都追不到。你再怎樣跑,也改變不了什麼。你再痛,也得壓抑直到永遠。後悔這兩個字,你永不敢因為他而說出口,因為你清楚自己沒資格。當 他繼續升學,畢業,拍拖,蜜運,吵架,和好,結婚,一切一切都再與你無關時,你追的只是過去的自己。你追到過去那個懦弱大意的自己面前,狠狠地罵一頓。對 著空氣而已,對著幻象而已。
每一個無可救藥的「補救」只會令今天與未來的自己更痛苦,因為你已沒有方法令他幸福快樂,
也沒有半個因他而笑的理由。

可 以追,是一種福氣。但當曾經可追的因為天意或人為變得不可再追的時候,如孤兒,哭不出,喊不出,坐到地上雙腿一軟,跪倒,看著天地,無語,而千言萬言都在 心中,無言無情無緒可以讓別人知道。無淚無怨無悔可以讓別人安慰。無望再見,無勇氣說再見,無再聊的幸,無再追的理所當然。必須接受一切皆自然無疾而終, 已成無聊瑣事。說服自己緣盡情散,認不得想不起一個「追」字,要洗去擦去磨走刮走。

一號風球,地滑,毛毛雨,毛毛痛。那天,那人,那身影,那誰的味道如魂倩盪過,不經意地壓迫你,輕輕的緊箍你。

綿綿淡淡,獨特的氣味,那種只有自己才感應得到理解清楚的酸,讓你害怕緊張不由自主握緊拳頭的澀,不烈不紅,不促不湍,不痛不癢,不能言喻的一切不可理喻,明明實在卻似不來不去,才叫人不知所措。問我有沒有,確實也沒有,
確實也沒有,確實也沒有...

沒有追,留下的就是這種慢性的溫柔,陰鬱的愛撫,微苦中增添回憶的質感。最好別要讓自己發現過去未認領的希望,就簡單讓讓情感化做淡然優雅就好。直至下一次再聽到「明天會放晴嗎」,或者下一個狂風細雨的一號風球來臨時重頭細味。記起那時曾在心中的練習本反覆默寫好多遍「追」字,最終卻沒有把它放在自己的日記本。

沒有追,生活平靜如風眼。從前對愛情的純真率直被歲月烈風重重圍困。心中是平靜,是如此太平。卻因平靜而燥動,因太平而不安。這一種空蕩的清白與追一樣,是緣。時間總會為它改變寫法,變成原諒自己的原。

消極地回憶,積極地振作。
毛毛的雨,毛毛的痛。雨下了,會乾。
一追追不了,再追如何?

我們從今天起原諒彼此可以嗎?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曾一起走失那路口



聽梁靜茹的歌,沒想到原來真的很酸。

為什麼這樣簡單的動作,都顯得困難重重,心魔難破?為什麼這樣快樂美麗的事情,無論在相戀前後,都總為人預留「可惜」這個選擇?為何兩個不相愛的人會在一起,為何兩個相愛的人會不在一起,而我們又樂此不疲地追逐?為何「可惜不是你」唱出的這種酸澀會令人久久不能自己?

每一個人都可以是追求者與被追求者。不論誰不論條件地位,都逃不過愛情中這兩種身份。什麼人,美或不美,原來在愛情面前都同樣脆弱。總在轉,或公轉或自轉。我們身處的地球幸福嗎?有一個叫月球跟著她好多年了。地球幸福嗎?她跟其他恆星在爭奪太陽的愛,一追再追。

原來每個人都應該曾經歷過被兩種引力拉扯。我們總是尋找屬於自己的太陽,也必然有屬於自己的月亮。原來地球經歷的,火星水星都嘗試過,金星冥王星也試過。或者,太陽都在圍著另一個他愛的星體轉,以光年計。就這樣把不同人不同星體拉在一起了,原來在愛面前有些事情很公平。再美的人,也會犯賤,沒有特赦,無一幸免。再庸的人,仍是不惜福,望得太遠,錯過眼前曾經的最美好。

呼風喚雨不難,但要找到屬於自己的那顆星卻難又難。你愛她,她的引力便大了。不自覺在她身邊圍著轉,像圍巾一樣給她溫暖。可是呢,她不接受,因為那個人不是你。一晃頭,她又在另一處演你的角色,在追另一顆星,自以為能令另一個他溫暖。遺憾,那也不是,他不接受。這種引力的循環,一個接一個,公轉自轉,構成了愛情的銀河。可惜不是你,但感謝那是你。這一種感覺真的很酸。受的人酸,唱的人更酸。

是誰在酸呢?地球月亮太陽都無條件付出,他們都有勇氣,可是他們都被地球月亮太陽傷害了,無意的卻是無情的。有引力又怎樣,對方很有吸引力又怎樣?月亮跟地球就算天天見,但好朋友的關係已是極限了。太熟又太近,怎能在一起?地球可愛啊,但她卻愛遠遠的太陽,什至願意付出更多。每一轉就是三百六十五天了。可是,她心中絕對沒有忘記月亮為自己轉了多少次,而他也不介意自己做過的一切,因為都是快樂的。雖然已經知道地球不會跟著他轉,但他還是一天一天默默的守護地球。

曖昧很難受,因為如果在當下你不想改變,而過後你發現需要改變關係的時候,已經無能為力,那個點過了就過了。時間錯過了,距離太近了,關係太好了,日夜都在一起,反而把愛情的焦點模糊掉。百年一遇的機會錯過,最後總是任何一方負了另外一方,可是大家都彷彿明白了什麼,都不需強求,還會心微笑。一切如常,現在已經不愛了,人仍是那麼討人厭,認識了七年還是不懂得照顧自己。

美麗的地球,總是要追尋屬於她的太陽。但面對身邊的衛星卻又不忍放低。當中引力未大得要愛他圍著他轉,但又不能想像失去屬於他這種絕對的安全感的痛,這關係也許無可取代。她不能放棄來自太陽的戀溫,可是每天總有好幾次心情被月亮不經意勾動,會胡思亂想一兩遍如潮起潮落,然後又再風平浪靜。等待天明,看見太陽的臉。

地球來的歌聲:可惜不是你。心中,是感謝多於可惜,真的。

或者若干光年後,銀河系中大家都老了,想安定下來。太陽終於找到另一顆星,在太陽系以外。他會向著八大行星唱著「分手快樂」,然後獨自離去,一夜間傷了九顆星的心。月亮想著這樣的告白:或許我不懂發妳愛的那種光,可要是到世界未日那天妳仍未找到妳的太陽,我願意與妳一同隕滅,就只有我們兩個吧。

地球心中就是怕,怕再找不到好像月亮這樣好的知己。太陽走了又不敢跟著月亮走,連她自己也覺得怪怪的。再者那時候月亮誠懇的說要地球跟他走,她以為他說笑。今天再想,已經沒有愛的衝動,只餘下友情的單純引力。吸引力還是有的,而且親切得令雙方都不排斥,但地球想,一輩子這樣已經是最好了。算了, 青春還有好長。地球已經看開了,月亮也不再執迷了,這一切都自然心照。不說出口,因為已經聽見了。閉上我雙眼,我還看得見。

每顆星再美麗閃爍都有卑微的時候,也會遇到願為他而卑微付出的衛星。原來生命中自己曾經傻傻的對一個人這樣好,原來別人也曾經傻傻的對自己那麼好。各有各轉,各有各的追尋,在寂靜漆黑的銀河中眼睛因誰一閃一閃,留下笑中有淚的星軌。在夢中回味星光燦爛,幻象般美麗又似是永不幻滅,想起來,應該感謝。感謝那是你,不要可惜。

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傾情

別人說的一句話,聽起來格外心酸。她說:感謝不是愛情。

男生為了追求女生,總是會一相情願做很多事情,希 望打動女生。對,我們都知道這些不能兌換為愛,但心中又有期盼。因為覺得愛情需要付出才能得到,所以就會盡自己力所能及什至不能及的一切,取悅女生。雖然 沒有常常計較,不是希望做什麼做到「達標」了兩個人就在一起,但還是希望這一切恆常又微妙的關心與付出到最後或許能打動一個人,只少有好感吧。然後,好感 再多一點會不會成為喜歡呢?喜歡再多一點會不會成為愛呢?我們兩個都一同經歷同一件客觀的事情,我對妳好。如果我心中是如此激動不能自己,那就算打個折, 對方也會有相類似的感覺吧?

男人為了女人,總會付出的。計較多少會有程度的差別,但總不會有人是大愛的那種,對未來全無期盼,就只想付出 付出付出。因為知道沒有可能直接得到「愛」,所以就會做很多側面的事。希望她「快樂」,「感謝」,「感動」,「注意」,「欣賞」。我們數口不精吧,雖然知 道就算是自己也不會因為別個女生這樣做而愛上她,但來到第一身時,就更身不由已了。比如說,為了女生寫一首歌,在音樂會唱給她聽。留意到她的喜好,偷偷滿 足她的需要又好像只是順手不經意等等,男人或會覺得這樣做,其實都是為愛情的來臨而鋪路,而且相信會看得見彼岸的。愈喜歡這個人,愈相信這一套邏輯:我的 付出是會有打折的回報,當回報累積到一個地步或者她也會嘗試喜歡我吧!可是,現實好像不是這樣了。某某專家說的:感謝不是愛情。女生收禮物自然會感謝,男 生為她做事會為之感動,但那跟愛情是兩回事。

朋友曾經說過的一句話,我總是記得心中:如果她喜歡你的,你做什麼都不重要。如果她不喜歡你,你做什麼都不會重要。

然 後總有旁人出來說,你要看清楚啊!別做個苦好人,要自己憧得收手。怎會這樣笨!可是問每一個當局者,如果你知道努力「或」會有回報,你怎會放棄?當愛一個 人的時候,連她的感動感謝都想要!卻又不滿足,所以仍是有一種盼望,希望水漲船高令自己一點一點的升到不同的高度。自以為掌握了什麼,相信會「看」到終 點,所以不會離場。

說愛情,寧願做一個絕對的笨人,愛便愛到盡,付出付出,打死無怨,勇者無懼,還是如一個情場智者,看透機關,什麼時候 扭一下壞一下抖一下,不過是場遊戲,樂在逍遙?我相信兩者都會找到愛情,都會比其他夾在中間的人更容易得到戀愛的機會。可是我知道,不是人人都做到。不夠 絕對大方也不夠絕對頭腦冷靜。紙上談兵人人都會,可是多數人都沒有遊戲人生的自信,也沒有當冤大頭卻樂此不疲滿足感自然而生,那一種對愛情的天真與單純。

舉個例子,多數人都知道「投其所好」的威力所在。對女性更為奏效。笨笨的那一種男人,是完全不買這一套,卻會死心塌地
單 純想她快樂想她笑。如果她喜歡就腦熱去了解,無怨無悔。太聰明的,就憧得用一些小技巧,讓妳以為他跟你真的很投緣,可那畢竟不持久,妳明知他騙她可是又覺 得窩心,奏效了。更多夾在中間的,是左又想一點右又想一點,結果兩頭不到岸。什麼都擔心太多,不能老實付出以後無期望,又不能為了得到期望而奸奸的付出, 這樣的困境或者很多人都有過。

投其所好的好原來有很多種,也有很多重,有一些好永遠不能達標。只能帶來感謝的好,沒有愛情的好,我聽上去是有點心酸。與可是,這又是事實。

我 相信,男生如果喜歡一個女生,他個人心理層面上一定有為她付出什麼,而她是不知道或覺得這不算什麼一回事。當然反轉過來其實男女都一樣。但要人真心明白感 動與感謝什至有一點感覺都不是愛情這一點真的很難。文字上大家都明白清楚,可是那一線之差,會因為感性而變得模糊。繼續付出也許會得到你想要的,也可能只 是折磨自己。這時候外人說什麼都沒有用,有些關口還是要自己過。如果你覺得面前這個她有被你感動而變為愛的可能,儘管去吧。如果你明知她不愛你,可是你不 能壓止自己去做她感動快樂的事情,你也繼續吧。

先利益申報,我是那種紙上談兵的人,只是作個分享。

但我想說,我覺得你不 在海中,很難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懂得游水。當然可以分享,但很難把自己說成是權威尊家什麼吧?有些事情很難的,不是「好死」,不是「自然識做」,不是「明眼 都睇得出啦」。那個環境其實充滿未知,你還真是要試過,或有類似的耳聞目睹,一次又一次蒸餾以後,才知道自己能還是不能。如果理想重環境出現了而不能,那 就不要為「不能」包裝成「不為」了。雖然會有「不為」的因素,但「不為」本身也是心理上的一種「不能」。再者,能與不能在這裡解只是一與零的分別,但現實 的能有程度之分。如果「能」的程度太低,那就算是相對的「不能」了。特別是愛情這回事,超級主觀又感性,每一個人都在嘗試與摸索,初生者又怎麼說知道一加 一等於二所以自己是數學家呢?自己固然未敢肯定,別人的情愛事也不難說得絕荒鐵定。聽了別人的情況,還是要在親身實戰中,才能知道自己做的是會令一個女生 愛上你,還是只有迫她急急道謝各不留下印的份兒。

所以我總是不太習慣聽到網上有人說:這個他他他她她她條件這麼好,如果願意一試怎會沒伴 侶?第一,人家可能真的不需要伴侶,你不能在網上看見別人的照片是帥哥美女就覺得他們一定很想拍拖啊。再說條件好或不好都是一種相對,有時候一種不好會令 千萬樣好都化為烏有。這沒有什麼殘酷不公平而這是感情的本質。他是博士但很悶,她是美女但很粗魯,他很平庸但很主動體貼,她身材不好但氣質非凡。外人來 評,怎知道有機會還是沒機會,這條件就算有客觀的因素在內,還是有主觀的評斷,男女雙方都有?如果說心理問題,可能是自己的問題,也可以是對象的問題。自 己反思的才是答案,跟友人談起愛情事,人家都是在給你一點善意的意見。但意見是意見,始終不一定必然發生的。

同樣情況反一反是另一個情 況:我啊條件還不差啊,要找的一定沒有問題,也沒有什麼需要改變改善的了,時來就運到,憂什麼。我得先說這是每個人的決定,所以大家應該掌握自己愛情的價 值觀與取向,這是肯定的。但作為一個引旨,我想我們都要搞清楚什麼是感動,什麼是愛,感動與愛當中的距離又有多遠。

我相信感動與愛是兩回事,而且愛與被愛也是一種需要尋找磨練的能力。有人說其實我只是穿衣品味不夠好啊,或者說我沒有什麼才華,只有我買好衣服學唱歌就一定把到妹。好了,究竟 女生對於模特兒與歌手的感覺,是欣賞還是愛呢?我知道好感很重要,也可以累積下去,但兩個人能否走在一起我深信是有一些內在的東西需要搞清,不得不想,不 得不反思,也不得不透過自省實踐才能令自己進步變得更憧愛。外在的膚淺的一定,一定有用。但假設你現在就已經很有fasion sense了,唱歌很棒,那是否又和身邊那些不缺愛的朋友一樣,對兩性關係掌握有加呢?這就是問題了。如果一直在「我能夠感動他/她,引起對方注意所以愛 情對我來說is way too simple and naive」的迷思中自慰,也許到最後吃虧的是自己。因為一直躲在「不」這一個字中守候,可能到最後是不為還是不能已經再分不清了。當你找到那個很愛很愛 的人,把一切都「付出」了,才發覺原來自己只是在感動她而已,她對自己只有一點好感與報恩的需要,卻完全談不上愛,那對
追求者也是一件心酸的事吧。

畢竟,不是不愛,而是有很多事情比愛情來得更重要。就算單身,就算喜歡一個人,也可能單純因為她快樂而滿足。心中固然對愛情有憧憬,也可以一試,但不願意以 友情作賭注,或者自知贏面太低,會輸得很慘。也許這些人對愛情來說是初哥,但他們也有自己一套價值面對生命。是自吃其果,總是嘗到自己「感謝」的酸,但也 沒法子。人人也有自己的關口,怎樣過,能不能過,都是自己的心理決定。人家不明白你猶豫什麼似被拉扯,但我深信幾乎每一個人都明白,有些時候真的好難說清 楚。如果是別人我一定會叫他怎麼怎麼,但自己就是做不了那個決定,或不得不狠一點做一次最後的決定。最重要的,還是同路人在旁邊的支持與鼓勵,為朋友帶來 一些衝擊,令原本的價值觀更堅固或有改善的空間,都不錯啦。

討論的特點在於,人永遠都是在談論別人的問題時,才會張開眼睛打開心,聽出自 己的問題,有自己的反思。每一個反思,可能都是無聊的。但只要願意,無聊的還是可以好好聊下去,就看你怎樣把話題切入消化。我認同朋友一句,有些問題不能 不想,不然下一次就會繼續痛下去傷下去。愛真的不難,但也絕不是我們隨口說說的那樣簡單。因為根據我們身邊人的啟示,問題其實仍不少,都是每一個人在戀愛 路上未被衝破的盲點。不是真的盲點,而是暫時未看得通。經驗問題,經濟問題,經營問題,都實實在在的。非魚之身,只能抱著開放善意的心去討論浩瀚愛海。假 如時晨未到,遇不上,遇上錯的,也就讓交心友一同分擔這場浩劫。我們在當中,也會因為旁觀者的身份而學到更多。

你吐露一點,我們也討論一下。你傾我們來聽。苦沖開了便淡吧,這個沖字有好多方法,你說跟朋友分享如何?

人, 那個不是在錯誤中吸收?你我他都在當中成長,聽友人同一段經歷,只因我們身處愛情不同的階段,所以留意到不同的地方,也學到不同的東西。成人是必經的,成 功卻不一定。中間包夾的,是成長與成熟,透過與別人討論,與內心從後果開始理論前因,繼而進步變得更好愛更懂愛,也許是永無休止的。

都在學習。
學怎樣跟戀人說愛,也在學習如何跟友人談情,盡傾聽的本份。

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是否已經完結了?

是否已經完結了?我們是否真的要說一句再見,乾脆的?

是否已經完結了?
可是我連妳的一句再見也未曾聽到。妳是誠實的。從前說了再見以後,改天晚上還是會看見妳在線。或者早上,或者午後,我看見妳的回覆,我知道妳仍想再見,就正如我想見妳一樣。而這一次卻沒聽到妳親口說出的再見,我想,難道已經完結了?

是否已經完結了?
可是我仍懷念跟妳徹夜未眠暢談的美好時光。是否因為妳害怕再面對我﹐是否妳尷尬,還是怕我尷尬,所以再不能聽到妳的聲音?我已經習慣了那把天真的聲線,成為了我生活的背景。一杯雪糕,一把傘子,也有妳當旁白。我想,難道就這樣完結?

是否已經完結了?
我真的不是刻意隱瞞我在香港有一個她。也許,好了,我是不主動讓妳知道的。但如果妳問,我會老實的跟妳說妳比她好。在我離開香港到新加坡工作之前,我已經知道她不是那個跟我走一輩子的人,她也知道的。但妳是,妳也應該知道的。這半年我們相處難道不快樂嗎?

是否已經完結了?
就 算房間內只有我和各方神明,我還是無所保留地說妳是我的最愛。不是因為身處異地人會寂寞,不是因為之前那一段感情不穩所以草草決定重新開始。而是緣份吧。 解釋愛妳的理由也許太庸俗,誠實說愛妳的一切也許太浮誇。我不懂說,但我知道。我決意在此生根,與妳組織家庭。妳聽說過,我認真的。對妳我言無不盡,只是 沒說她的事情。我不想傷害妳,真的,真的。

是否已經完結了?
我沒想到她知道我在新加坡認識了妳以後,竟然突然對感情認真起來。我 知道她從來好勝愛生事非,卻沒想到她乘飛機過來,在公司同事面前給妳狠狠的一巴掌,還有那些難聽的說話,害妳被公司停職。我制止了她,但我知道已經制止不 了什麼。在聯絡不到妳的那些日子,我跟她說清楚了。我決定跟妳結婚,而且我已叫律師安排離婚手續,在香港那房子還有車子都給她好了,反正都是因為她爸的關 係。我只要妳一個。終於什麼都說清楚的時候,妳不再出現。

是否已經完結了?
如果妳知道我因為妳的離去而看到世界未日,因為妳的臉 而失眠,因為曾同遊的每吋角落都佈滿妳的氣息,與我呼吸糾結在一起的証據隨處可見伸手可及而神不守舍,妳會可憐我,回心轉意嗎?如果妳沒有忘記,妳說過我 是妳的下半生,如果妳還記得那一夜,如果妳仍記住我給妳的體溫,如果妳被「唯獨妳是不可取替」感動而落淚,妳會回來,說一切仍可以重頭開始嗎?

是否已經完結了?
因為我怕。我怕妳走了以後,我也一同受重傷。因為家族生意而勉強跟一個我根本不喜歡的女人一起已經很可怕,是妳讓我明白婚姻應該與愛情掛勾。有愛情,什至可以放棄婚姻。是妳一個改變了我,我期待與妳開始,等待開始,希望開始,難道現在只能結束嗎?

回來吧,跟我說我猜的不是真實的,妳會說還未結束吧?
我 沒有家了,沒有曾經的家,沒有了未來的家。坐在冷冰的套房中,枕頭,牙刷,手巾,我,都在等妳。門外有響聲,我急打開門一探,只是誤會。有一段時間我什至 把門打開,但風大,一個人很冷,我把門關上。網上的一切都在流動,但妳沒有出現,沒半個長信短訊。我真的很害怕,我怕妳跟我有同樣深的傷痕。曾被第三者傷 害的妳倔強得可愛,討厭第三者更不能接受自己當第三者,是我迫妳負上不義之名。我們曾經在愛情中犯錯,所以找到注定的人以後我們全情投入,不想再錯過每分 每秒,我是感覺到的。而現在受傷的不只是我們的關係,更是我與妳的自尊。

我不知如何補救。我想我錯了,我原想逃避,可是愈要逃的,愈要跟著,壓迫,衝擊。我不想說對不起了,除非妳願意聽。我想任性,我需要妳的愛,難道真的完結了嗎?

是否真的完結了?
就算我愛妳?就算我知道妳也愛我?只是因為一個我不愛妳不恨的人無理取鬧,就要連再見也不說便離開?是否?痛,哭,倦,頹,憂,一切壞情緒如影隨身到已經令人生厭的地步了。是否真的完結了?

難道還未完結嗎?

是 時候跟公司要一個長假期,回香港把過去放下,離婚,分開。然後到那裡都好,台灣,英國,剛果,總之先不要回新加坡。如果仍想問的,代表仍未心死。繼續問 吧!你儘管問吧!是否真的完結了?Is it over now?問夠一千次,一萬次。去吃你的酒店早餐,去看你的鐘樓或雨林,去繼續在另一個國度哭個夠,或用盡任何籍口令自己沉淪麻醉。

每天早上,我要問自己,是否真的完結了。
一天,十天,一個月,三個月,或現在。

總有一刻,這首歌再唱不下去。妳已經徹底完全絕對肯定離開我的生命。那時候,也許我對妳的恐懼不比妳的少。也許我跟今天的妳一樣,因為其他情感的影響,不得不放下曾以為天長地久的愛。然後我會回到我的工作,我的生命,我自主驕傲的人生。

由小到大,事情總是順順利利的,學業與事業都是得償所願。唯獨愛情,出生沒天份,經驗累積不到總是碰壁,一錯就是三十二年。快半百了仍未有愛情的半點智慧。也好。總有一天,那個她,這個她,都應該,已經,完結。

而我從那天起應該可以擺脫丘比特的無情作弄。我想,再沒有一枝箭能打進我的心。老了,不敢了。玩玩好了,風流好了。或者安心的擁有女人,放棄愛情。因為忘不了這兩個她,所以有種心動的感覺,只好永久封存。但凡有感情的都不會開始,都不得不完結。

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不一定光明旅樂

關於旅行,特別認同林夕這一段:去旅行,不一定是為了尋開心。

對啊,人人需要的東西都不一樣。儘管說來風 涼,但要是論單純的開心,實在有更多便捷的方法,那用長途跋涉?知道朋友去旅行,回來後初見都會問一句:旅行開心嗎?如無意外,標準答案都是「OK啊」。 但這個OK是什麼意思呢?又是否真的跟開心劃上等號?未必。那一種感覺可能連旅行者自己都搞不清楚,再說要費唇舌解釋一大輪,只是徒添是非。算了,旅行還 可以啦。

剛吃完晚飯,看了某旅行社的電視廣告。啊,近二萬元的預算,足夠遊十數天東歐南歐南法的團費(任擇其一而已)。花得起錢,無度揮 霍一下寶貴光陰,夠膽奢侈,就可以遠離這毒熱的城市,多好!一邊說南法的美麗城堡,那邊又說東歐的異國風情,幻想著自己身處其中,跟金髮洋妞說句How do you do,人都突然西化起來,生活也一同優化。旅行就是如此啊,正常人聽著,也許都會構想出童話般的劇情,這樣的探險,怎會不快樂?而且也浪漫。

但 我卻不是這樣想。第一個想法很俗:「救命,二萬大元,才去這十幾天,還未算吃喝玩樂買手信,這下子可出血了!再說歐羅升了,行程都是三個買一個看,不買不 痛快,買卻快快痛,是有點幸災樂禍」。第二個想法也是俗:「點算!離開公司十數天,回來堆積的是一個月的工作和臉色。走之前又是要強行壓迫自己工作超頻, 算是仁至義盡把本份做到極至吧!紅日剛過去,才堆積三天的工作已經如此吃人,一個月豈不要了老命?想想已經心疼,像買一個計時炸彈折騰自己一樣」。繼續數 下去的理由仍是俗,俗,俗。這可是身在曹營心在漢的現代版本,是另一種悲情。俗人始終要為俗事煩惱,人長大了什麼都顥得困身。工事人事情事,通通都如影隨 身,摔不掉撇不開。放假,是何等的奢侈不安份?就算放了,心仍未放,這所謂假期都是假的。

朋友說去旅行其實可以很簡單。只要有去旅行的身 心準備即可成行,不一定要到南法才可以喝醇美紅酒。但我們怎能要求這樣多,如果做到時間與金錢的準備已經覺得時晨到不得不走,那裡還有多餘意志催眠自己要 放鬆?所以說,去旅行也可以很複雜很麻煩。去得愈遠,花得愈多,要求愈高,問題愈複雜考慮愈要周詳。雖然觸動也可以愈大,但那畢竟看旅行者的修為與造化, 還有一點外遊的緣份與運氣。

每個人對旅行也有不同的期望。而我很早已把旅行和購物分開。旅行也不一定是單調的快樂與享受。去旅行對我來說 也沒有所謂散散心這回事。因為人要是想不通或者不願想通,到那裡都是看見同一窘境。境隨心轉,反其道而行難度更高。又如林夕說,去旅行的,始終要回來。而 我覺得,旅行的最大得著,是我們的遊客身份。因為我們無根,所以可到處碰到處吻,可以大方做與別人不一樣的事,可以貧窮,可以核突,可以浪蕩。當然也可以 大胃,可以文雅,可以作大豪客一擲千金。最重要的都是自由的感覺。在外地可以盡情幻想,盡情隱姓埋名,做遊客。安份地只做客人,以遊歷為樂。如果能把俗務 放下的同時,徹底將自己想像成拿破崙或魯賓遜,那麼旅行應該比開心更複雜。會有辛酸辛勞,但都是值得的。

當然,人去旅行,尋開心,天經地 義。我只是說,去旅行,不一定必然快樂。有時候,明知有憂慮心危險也願往,那是勇敢與刺激,與快樂是兩回事。未試過的,很難告訴你是什麼一回事。我旅行不 多,但就已有的經驗看,能為旅程總結的肯定不是快樂。但我又不會說不快樂,而是比快樂更複雜的情感。就好像在異地結識了誰,打得火熱,然後不得不散,電話 也沒記下,只餘一張即影即有的合照。這怎能說是「快樂」?我們什至哭起來,想得出神暗自抓狂。但過後回想,旅行始終是值得的,因為得到的通通都買不到。

我 是俗人,骨子類對旅行的大氣度已過。回來後偶爾幻想異地風情,對交流的一切朝思暮想,可是很快就被一個個俗字打散了。求職的時候沒月入,又怕那天有來電要 見工,心不安定,寧願不去旅行。有工作的時候,必然工務繁重,錢少無時間,只能盼著那天紅假出現。偏偏假期到了,最遠都只是到長洲-另一個旺角而已。計劃 旅行,訂青年旅館,看地圖查網頁,流浪迷路,很遙遠。現在想旅行,只為快樂,為舒適,做個大爺吃好住好,跟交流的自己一比就覺得俗。又因為曾經試過那種旅 客的人生,所以每當想起付出金錢時間,不過換來一個個不堪衝擊的美麗印象,就覺得不值。說實話,是自己不敢再任性,又未憧好好享受生活,未會掌握疏與密的 節奏。說到尾都是太貪心又太吝嗇。太貴的時間,太貴的勇氣,不太敢花。

如果有天我轉工,我一定會試試在等待開工的小空檔中來一次不只為尋 歡的旅行。一個人成行,一鼓作氣帶著相機和字筆(當然還有錢!)到處蹓躂。途中忘懷,只記得今天。早早起床,徒步走到夜深。夜有夜的好,累有累的滿足。要 是在碼頭酒醉的話,連旅館都不用回去,與星空同眠如何?

一年後,歐遊已經踏實的由現實變回夢想了,但我深信,我總會再重踏我曾經住了百多天的地方,踏單車,
吃Kebab喪隊啤,還有到Jumbo喝免費咖啡,在旁邊的大市場吃滿滿一大包暑條,還有對騙子的每一句「您好」充耳不聞,必要時對於不識趣的流氓什至笑笑口回禮港式四字真言。

旅行,其實都是尋開心的,旅行當中有開心,不過更多在旅行完結以後的回憶。當旅行當下的興奮疑惑都淡溶以後,回頭會看到遍地微笑。是回憶還是幻想都好,一年以後,仍然開心。

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言之尚早

聽「言之尚早」有一句歌詞這樣寫:在最壞時候遇上最好的人。

你覺得這樣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不妨問問自己。好與壞,我想視乎你怎樣看時候與人的比重。我曾經親身試過,在最壞的時候遇上最好的人,儘管這個人很好,但我在最壞時候自顧不暇。那時候好不了。在最壞時候,萬事皆碰壁,人失去信心,生活變得內向,就算遇到一個最好的人,也是最美中不足的事。當然,你也可以反過來說,在這個最壞的時候遇上最好的人,讓低處永未趺至最低,只因有他撐住。豈不幸運?啊!其實你可以在最壞的時候遇上最壞的人。如果上天讓你遇上一個好人,而且是最好的,這不已經很好嗎?也許壞時候未過,好事未發生,但這個最好的人的出現畢竟縮短了主觀的受難時間,你也有一點最真實的滿足。陰差陽錯的相遇,可以很好,可以很壞。

又正如在最好的時候遇上最壞的人,有人說幸運,因為在最好中一切都能承受,我快樂,我受得起,我忍得甘心。但或者,有一個最壞的人出來掃興,剎風景,觸動一個人回憶最可怕那一段,這最好的時候便要立即結束,這事真差勁!

總是聽到很多隱藏對比的句子,「在對的時間遇上錯的人」是另一句常聽見的。這樣的一種緣遇你說對還是錯?都看你怎樣看,那有絕對的答案?至少遇上一個錯的人,日後更容易知道何謂錯。這時間真對,至少受得住風險,無穿無破。如果在錯的時間遇上了對的人,也不賴。至少你遇上了。你認識了這樣一個「對」的人,於願足矣了嗎?

人,真是一種天生善於自圓其說的生物。要是你願意相信,其實「在最好時候遇上最好的人」可能是壞事,因為人往往失去危機感,或完美往往星短,一閃又不見換來更大失落。而「在最壞時間遇上最壞的人」卻可以是好事,既然倒楣的寧願徹底。見底了的楣氣流光了,便發現幸福已經成熟了。

有些對比永遠是錯的,也不會給人一個絕對正確的答覆。時晨未到,大概言之尚早。好與壞,對與錯,都是一種經歷。好不好,人自然會感覺到。何用旁人替你細分?走下去,自會看出是紛擾或繽紛。劇已開始,喜或悲還未定案呢。請看下去,請演下去,一切言之尚早

你還可愛麼?

今晚看了「你還可愛麼」的計劃短片。其實多說無謂,大家到youtube搜尋一下,看了以後有共嗚的,自然會聽到說話。http://www.youtube.com/user/Lovemorehk。計劃是這樣問的:香港人,你還可愛麼?正如卓韻芝說:不是你不可愛,而是,你不再愛,不再笑不再哭,不再懂愛,無力愛。

衝口而出的時候,多想答她:我不可以。我可以愛,但我不得不選擇不愛,或者有時候怕傷害,不知不覺間愛到一個地步,連自己看都不覺得是愛。明明愛,很愛很愛,但卻覺得愛這一回事在別人眼中不可愛,面前也失去了愛這一個選擇。

在心中,可能什麼都愛。說出口,連好感都不願透露,善意也是罪惡。怕對人好,怕把別人想得太好,渴望愛,以為自己懂愛,以為自己已經很愛,

但其實不可愛。你感覺不到愛的強度。

可不可以?當然可以。人生在世,只要你信,沒有什麼不可以。最後一個字決定了一切,什麼是愛?

你知道的。

可愛這詞語意義之深,在於我們愛的,不一定是可愛的人或事,但只要我們肯去愛,那一份赤誠的感情就已經是可愛的美事。

總會有人說香港人其實不可愛。又或者因為我們是香港人,所以在眼內才習慣有這樣多不可愛。我還可愛嗎?我們總在想為何我可愛(Why i am lovable),而不是為何我可以愛(Why i can love)。我們只願愛可愛之事,以可愛的方式,用可愛的途徑。只要有所偏差,我們就不愛,不去表達愛。我們總在判斷被愛之物之價值。我們懷疑他們究竟有多值得我們去愛。同樣道理,我們也反問自己,別人為何愛我。

習慣了。不是我不愛,而是不值得我這樣愛。於是可愛變成了冷冰的形容詞,而不再是單純的動作與本能。同樣,當我們發覺自己不可愛的時候,也不願被別人愛,更不敢表達自己的愛。扭曲了的價值,怕沒資格愛,沒本錢愛。

人可以做很多事,七情六慾,彷彿通通都可能。香港人可愛,但有時候也可悲,可恨,可惡,可怕。在云云選擇當中,我們將可愛排在最後。我們不是不可愛,更不是不可以愛。我們能,我們也為,而是在怪責埋怨冷與藏以後才愛,有些愛的機會已經失去。

每一個關起自己的人,都會大聲說,我愛,我懂愛。但打開門以後,你還可愛嗎?你可以愛人嗎?你敢於被愛嗎?你覺得你可愛,但你認為不需要可愛。但如果你能愛而不愛,也將變得不可愛。愛沒有門檻,沒有標準,沒有規則,沒有終點。

如果可愛,請現在愛。
有愛的人,每天都可愛。

我們很可愛。我們可愛。

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文不‧聊身


這一個「不」字,與我甚為有緣。

印象所及,「不」總跑得比「是」快。隱藏感到一層叫缺失的霧氣套在身上,框住自己每個行為想法。不好了,不做了,不試了,不要了,不去了,不快樂了,不了,不不 不...我能愈數愈多,同時感覺親切。偏偏親切的並不必然討好。至少我骨子裡並不喜歡它,只是習慣了,無謂冒險轉口味,怕心負荷不了,脈象過於詭異自己活生嚇死。 與這個不字一路同行是有緣由的。我不相信他是與生俱內的,但它畢竟是我意識中的常用字,硬要在生活中探頭搶點曝光一下。我們不知何日開始糾結一起了。

不這個字不好嗎?不太好。雖然未放進口,但已感應到它的苦味。偏偏苦得真實,就如黑啤一樣,總有懂欣賞它的人。所以,我也把另外的網誌命名為「記不本」。有時候我想,如果我腦海中盡是「是」,很多事情早已發生,但很多文章卻不會出現。人總是追求自己缺失的另一 半,從來不安份。靜想動一下,動想靜一下。安全想探險,流離想歸家。有片刻平衡,過後還是恆常追尋。這個「不」字,原來不知不覺中為我帶來不少「是」。因為不快樂,所以在日記中留下自我打氣的痕跡,紅色的絲帶白色的字。因為不安,所以能妄想出安定的烏托邦,愛人愛己,誠心愛己,無所不愛。因為失去,所以叫自己要勇敢 尋回。因為怕,所以勇敢。就是這份永遠的不安穩,驅使自己從文字中為自己開藥,或扮個鬼臉逗弄臭脾氣的自己。哭時為自己寫一張面紙;疲累時寫一條毛巾;寂寞時送自己一個吻。

林夕說他愛寫,他愛人,也因為愛人所以愛寫。而我和他的理由有點相像,不過要為字的次序做點手腳。我愛寫因為我愛被愛的感覺。我喜歡自給自足,不假外求的美滿。所以愈缺什麼,愈寫什麼,文字的回憶便愈富裕,愈想愈興奮,再想便不氣憤了。

既是筆者,我也是一個不者。這一個不字雖然有一點慘情,但將不的能源轉移到筆上,卻會筆出一件件虛構的似非而是的事。就是因為愛自己,才當仁不讓充先鋒為自己說話,包庇自己,或為自己包紮,到最後都是一件樂事。狂歡盡興還是苦中作樂也好,都留下証據。寫下記下了才知道,原來一切盡在「不」言中。

成功快樂的時候,比比皆是,什麼話都可以衝口而出,澎湃的積極如香檳氣泡,不但要爆,更要濺濕旁人。但烏雲殺到的時候,還能暢快的說什麼?只能快快草草的 喃喃自語幾句,或者唱出心事來。要安安定定跟別人說不什麼很難,筆下的不卻比較天真可愛。所以還是寫出來吧。把不困在文字中,感覺殺傷力少一點。而且放它出來餓它一會兒,狠狠給它一兩藤積極,它就會妥協。說到尾,「不」因比較而生,「不」也因比較而亡。只要把不寫出來,給自己看清不的平常與渺小,失去了好奇心,沒有沉淪的誘惑,也就寧願為自己說一兩句好話,安撫一下自己寂寞的靈魂。

日記有這樣的好,作者無需過濾什麼,畢竟是自己的事情。是的非的,都記下來,打擊還是打氣都親切。自己會感謝自己。這樣的日記的確好。作者可以隨意過慮。突然想起生活中一點不,世界一點不,心癮起,就可長書一番。
問一下自己何苦糾纏難為自己痴纏不通氣不識時務,對於「不」看不過眼,決意在睡前寫一篇文章,以文記下那只值四筆的不字,又借機聊聊自己。憫一下自己,吻一下自己。

在空白框忘我踢躂,留下自己一個人一組腳印。前後左右都有,深刻疊加矛盾都有。明天風一吹,就如沙一樣散,是不是?


很久以前傳說中那個人

傳說中的人和事,都富有色彩,浪漫中帶點激情。多少傳說的開頭都是這樣開始的:「在很久很久以前......」。別人的傳說就這樣在朦朧中開始,由對傳說著迷的人流傳開去。這邊傳傳,那邊說說,又成就出比傳說更為傳奇的傳說。

傳說中那個黃毛小子,其實和你我他都一樣。在屋村長大,無發達大志,知道有安份守己的需要,偏又衝動任性。鬧劇的序寫成,源於一個無論怎樣看也不理性的決定。他決意往外走,決心開自己的路,決定了便要做,頑固無比。開始時總不被看好,旁人不信任,自己也有失去信心的時候。客觀環境難捱,問題難關處處,彷如一場時刻直視挑釁的戰爭。然後,他因為一些最原始的信念,什至是本能,怕輸而不肯認輸,他將周遭的大奸大惡一一趕走。又過一關了,傳說又開新一章。到黃毛小子變成白髮老翁的時候,鉅著終於完成。這是一個傳說。多少黃毛小子聽著,感到遙不可及。

我在想,我們可否成為傳說中的那個戰士?過傳說中的生活,有傳說中的經歷,看得見傳說中的結局?為何我們不可以是一個傳說?為何傳說總是遙不可及?

很久沒有這一種「很想很想要」的感覺。我得承認自己是個絕對感性的人。如果喜歡,我會令自己比喜歡更喜歡,盲目地愛。看著天空,感受到心中渴望的張力,真的,有一點要哭的感覺。聽著周華健的「言之尚早」,弦樂是感動在呼叫。


我天生不是一個戰士,黃毛都變成黑髮以後,仍是怕死,怕事,怕。夢想這一回事,只在傳說中聽過。但今天卻隱約看見他的背影。我想再走近一點,看他是否向我招手。我想拿著這一顆夢想手榴彈,恐嚇恐嚇我的人與事。


這世界有很多角落我們未看見,人與時間戰鬥不一定會輸,如果擁有夢想作利器。擁抱夢想,就等如在腰間掛起幾顆手榴彈。危險,因為他有力量。沉重,因為你要承擔。認真,因為你要握緊。

傳說中,傳說的主角都是一個個不甘平凡的平凡人。因為一句「我想要」而變得堅定起來,在漫長的承轉中提醒自己「我說過我想要」而堅持,最後也能以「我得到我想要」作結語吧?作戰是殘酷的,但傳說中的戰士寧願含笑而終,也不願哭著逃跑。

人只有一生,只有一次編寫傳說的機會,特別是屬於自己的故事,他日能否觸動旁人,由他們再傳再說,都看今天有沒有夢想做,做夢想的大志。崎嶇的路,妖言與惑眾都是傳說必備的。但你是傳說中的主角,隨身的榴彈內藏火藥,將刻板炸得稀巴爛的時候,閃爍的滿足,舒暢的一口氣,你不會後悔。

對症下藥,以火作藥;及時行樂,對得住自己。樂在勇於挑戰失敗,和志同者合於狹道,合力衝出一片天。樂在永遠有人,認同無謂不如無為。寧願做個有為青年,為所欲為,將後悔趕盡殺絕。傳說中,每一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傳說,都有淚痕,都曾猶豫,但終會海闊天空,雲開月明。

一切美麗,總是以「在很久很久以前」起首。
現在再聽,終於似遠猶近。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來一點「林夕說」

林夕在自己所著「曾經」的序中有一番說話,寫進我的心坎。


「多虧我曾經把那些專欄當日記來寫,因小眉小目而留下了這麼多感受的碎片、生活的片段,現在才能觀照從前的我,原來是這樣看人,看事,看物,看情。」

「我曾經寫過這樣的歌詞:“我們每一天成長,難道就是為了遺忘?”不,可待成追憶的當時,都是我們的親生骨肉,就算從前太天真太浮淺太過敏,都不容眼睜睜看著這斷章流失,萬一有天又悔又恨變得太現實太世故太麻木,說不定能從回憶中重拾隨興飛翔的力量。」

「.......我發覺,曾經寫下的惘然,亦早已預伏了答案,同一樣的風景,不一樣的看法,得出不一樣的解讀,只因我們都在莫失莫忘中邊走邊唱,邊唱邊成長。」


其實我明白,大概沒多少人有條件把專欄當日記來寫。別人真金白銀看專欄卻不介意看作者的日記,必然因為日記有著專欄的元素,什至比專欄更具可讀性。但我想這一種把公事與私情混為一談的福氣,應該是每一個文字人共享的。原因亦只如林夕上說,「才能觀照從前的我」。

觀 照從前,每一個年輕的我總是很愚蠢的。厚道點說,他只是天真。我的日記本是無聊之作,記無聊之事。但記下來的是文字以外的事,自己重看,看到的遠比寫下的多。從專欄的角度分析,雜亂地記碎事的日記的確難登大雅,狗屁不同。
至少在旁人的角度,日記多為別人私事,實在與讀者無干。然而每一日仍是有人在日記記每日之事,或輕逸或沉重,然 後分享,無非都是為了二個字:回憶。是啊,日記與專欄孕育的,就是作者與讀者的集體回憶。

我會讀林夕的「日記」,不單因為他是林夕,而是 林夕的文字有能力有吸引力令我觀照到自己的存在,不論過去現在或將來。他說自己的事,但我能感應到共享的情感。那一頁,是我們這些素未謀面的讀者共享的。 也許,我們感受會不一樣。林夕搬家,我從未搬家,他說來淡淡的有一份清香,我卻略嫌輕口,期盼再煽情一點。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看到那篇文章對林夕的重 要。他觀照出自己,我也從他觀照的過程中,督見自己曾經的笑與淚。當年的日記,在每一天都可以是讀者的專欄引旨。這就是文字的電流,穿梭時空。

曾經有朋友說過,如果要寫就干脆寫好了,清脆果斷去寫,為什麼總是要解釋自己為何要寫呢。對於這番話,我由心底中認同。有時候,從第三者的角度,沒有人會 希望了解一個寂寂無名的人為何寫為何不寫。所以,我也知道自己將不會再以此為題,刻記自己的心事。不過,在往事如煙的時候,林夕的這番話觸動了已死的嘩眾 的我。原來,世上至少仍有一個人,會下筆說自己日記的前世今生﹐解析什至解剖文字與自己的關係。這種異地異時異人的連繫,感覺令人釋懷。

林夕那一段話,也是送給每一個仍在文字世界中打轉的人。我說文字最好真實,從林夕的話中我發現了具趣味的代替品:忠實。真實的確太殘酷,鐵面將一個善良的人 打得半死,恐嚇他不得不成長。忠實不一樣,實之餘仍對作者有一份忠心。寫日記的人應該好好懷抱忠實,畢竟文字不是第三者的,是自己的。所以說出口的一切也 有自己的血,也應為己而生。

忠實的作者好,寫來貫切始終不變臉。忠實聽眾也好,怎樣都仍是支持你的。唯有忠實的人,更容易在文字中尋得感動。這篇文章對我是一個善意警號,提醒我要好好平衡專欄與日記,捉緊每一個觀照自己的機會。開動感觀,記下平凡事,不過度擔憂自己的稚幼,反而嘗試呼應隱藏的積極與率真,在未來也許更能感動老成的自己,什至觸動難得一兩個忠實聽眾。

回憶過去是未來的事。又也許,在幾個月以後我再看今天這篇「日記」,已經失去興趣,不願花力氣回憶,寧願忘記放下。幸好,及時行樂的我習慣一邊寫一邊傾聽自己的內心。原來我是這樣看事,看人,看情。看寫日記這一回事,看分與享的這一種福。

在我把最後一句都打完的時候,我觀照出今天自己的天真,也為明天累積了隨興飛翔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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