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微塵

人人也有不願提起,卻又渴望別人懂得,願意安撫與包容,的一段段過去。

既成往事,今天旁人看來自然微不足道。然而這一點「微」,曾經被放大。曾經無限擴張至生活每個層面,無微不至。

時間將被放大了的痛楚壓縮成不值一提的舊事。宣之於口,實在太無謂了。不是有事過境遷這說法?人去,樓空,情逝,醒悟過來以後,還要無事生非翻弄什麼? 表面上,我們抗拒表現心底裡情感的掙扎。但如果可以,我們多想別人明白,再幼的疤仍是疤,就算不痛懶知,也不代表可以冷靜面對。每次想起,還是會思潮起伏。

又似皮膚上微微下陷的一塊疤。這已壞死的組織不癢不痛,不紫不紅,你不好意思跟人家說你傷了。當傷痕漸淡,什至近乎不曾出現,不曾發生,這又是另一種刺鼻的感覺。沒有傷,怎能痛?沒有病,怎會累? 沒有相戀,一切都是自作聰明的小把戲,怎能夠說這是摔不開的陰霾,怎麼好意思搬出「為情所困」如此煽情荒誕的籍口。

所以,不願提起是有理由的。

或者當微塵再次落定,一切又再如常。偶然舊歌響起舊地重遊想起舊人觸及舊患,空中又再躍現那點塵埃。雖能止能定,但永不會失去。人是能夠放下放開向前走,但未敢停下。要到生命提升到另一層次,看待事情與感情都有新的高度,更上一層樓以後,才會將某種不順不幸不如意化作情感背景的一部份。

有天忽然記起,不為意那微塵的存在,也不在意了,可以再次起行。其實處處也會惹塵埃,人就是帶著滿身客塵徐徐上路。肩膀上拂拭不盡的風沙塵土,或者就是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人人也有太多曾經,太多陳年往事。微塵太小又太多,是很難一一掃除吧?有情者,誰又可終身一塵不染。

回頭再看,塵是不來不去,痛是不增不滅,成為了我們的過去,也塑造了我們今天的模樣。愈微小的,愈能無孔不入。那些人事既然已經蝕入回憶裡,刻得緊緊的,面對我們難以徹底忘記的種種,不如坦白接受,不美化亦不醜化它。那片記憶如果永不塵封,我們又能怎樣勉強呢?頑抗亦枉然,不如讓它來去如風。風塵一過,自會輕輕鬆鬆看見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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