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這一個公字

她說對政府的批評「有欠公允」,這個公字有意思。

雖說天下為公,但這個「公」字,有些地方解「公眾」,有些地方解「公道」。相對二詞,隱約感應到當中的對立與矛盾。

簡單說,公眾有時候不夠公道,論過不評功。

只是為下層實實在在為大家努力的工作人員感到心酸。雖然大家都明白,大家也說:這就是政治與現實。但當你試過為人公僕,每天在自己工作範圍內為大眾做事,到最後卻被別人攻擊。努力得不到認同,什至被曲解,我明白當中的冤屈。公道說,並不好受。

或者因為我不習慣批判與對質,看到雙方無止境地互鬥互爭,想起誰又體恤前線硬著頭皮衝刺的一兵一卒?

這篇文章,不談政治取態,不講施政成效。只想說我心中那一個「公」字。處於對立面,針鋒相對在所難免。然而我還是不斷提醒自己,說話公道一點是修身之法,是自我要求。的確,公道雖在人心,但說出口的字被情與勢與立場加工以後,還是可能有欠公允。是以我們要提醒自己,我要提醒自己: 將心比己,也將身比己。單純幻想對方感受從來不能達至感同身受的效果,但至少說話沒那麼盡,而且尊重別人所做過的好事情,再討論壞事情要如何處理。

從工業革命到今天公民抗命,我們走過不少路了。所謂美好的將來少不了每個人恆常自省,推己及人。要達至公道自在人間的理想大同,「公」程依然遙遠。路漫漫,唯有從生活小處入手。公欲善其事,先要在文字說話裡去氣下火。知易行難,但不得不行。共勉之。

2013年1月27日 星期日

從質字說起

想起那一個「質」字。

近年非常流行針鋒相對的溝通方式,大至政客,小至情侶,通通都愛質問。除了質問還要質詢。質這個字,可以作動詞用,非常過癮。電影「葉問」中甄子丹將東洋鬼子壓在地上,一拳又一拳往鼻樑重擊,就最能帶出「質」的感覺。當「質」加上詢與問,重點還是停留在「質」。是以大家都在「質」敵對一方。美其名是展開質詢,其實問題欠質素,重質而輕問,最後只是一場又一場泥漿摔角。問題重心不清楚,答案亦因而沒有意思。大家重視過程中拳來拳往的快感,以及閃避再反擊的更大快感。原本有心要問要知的,都通通被「質」這個字打亂,最後無影無蹤了。

如果有質素地懷疑,作有質素的詢問,那麼人與人之間應該會少一點不必要的磨擦與爭執。我們疑我們問的本意,其實並不是要質死對方吧?如果只求一個答案,其實應該禮貌大方地請人家答,讓人家解釋,而不是人家未張口先掌嘴。

所謂質素(不是「質」人的質素),既在問題本身,亦在發問的人。有理地質詢,愈是心平氣和愈是寬厚容人,愈容易得出答案,而且對方無從轉移視線。反而發難地半質半詢,人家就在你亂質的時候避重就輕,乖巧地迴避問題核心這致命重擊。

有心問,其實不必咄咄迫人。提有質素的問題就夠了。質疑也一樣。人本是天性好奇的生物,有一顆疑心是正常的,但別要過而不及,多疑又多慮。論及人情與關係,希望有質變的時候,我們不能邊疑邊質,不如稍安無燥先建立互信互重的基礎,了解再拆解;如果希望有量變,也要有量度包容更多,先別著急批判什麼,多看幾次多聽幾遍,讓虛疑變成實疑,再問。

反正從來也無意動氣動戈,我寧願少一點攻擊性。

2013年1月26日 星期六

辛鮮

我開始記起了早幾天那種對改變即將來臨的恐懼與不安為何似曾相識。那感覺,就如同當年得知將要往外地交流一樣,就如同臨出發前在床上不能安寧輾轉反側一樣。面對劇變,那怕是令人興奮與期待的,我還是會不能自控地焦憂。

將要來臨的,是久違了的辛鮮感。它並不易入口,味辛,刺激性強,要食者多花時間消化調節適應習慣。它教你心跳加速,冒汗,面紅耳熱,什至過份緊張。然而辛辣重新喚醒味蕾,人重新對味道好奇,重拾食趣,樂於什至急於試食,再嚐百味。伴隨那份辛辣(亦可能是辛酸)的,是鮮味。煥然一新的清新感覺,教人對將來有所期待。事情也許重新被活化,每吃一次也真正覺得舌頭多活一天。這份鮮味難能可貴,少了其他食物必有的味精色素,吃起來實實在在,不會被多餘的添加物擾亂自己對味道的認知。終於可以重新出發,吃它原有的味道,欣賞一切食物原有的風味。

緊張是難免的,畢竟變化不少,風險也是存在的。但既已事在必行,就要慢慢學會在未知的前程中找來令人心安的元素。我預期那是辛鮮的味道。

年青,就是要在自己仍有氣有力好奇好學的時候,追隨那辛鮮的味道。不怕吃苦頭,最怕白白吃苦而不知所為何事。不怕淡而無味,反而怕對清淡有所誤解,最後得了厭食症,何苦?應該甜的吃苦的也吃,最重要愛吃,敢吃敢嚐。人生有了動力,天天有所進食,便不會營養不良,餓壞餓死了。

像夢一場

「很多人都努力的跟你說病是一場夢,但其實夢太久正是大病一場。」

http://www.capthefun.blogspot.hk/2011/12/blog-post_1383.html
11年末寫下的一句。

早上閱讀了那年寫下的「病態三部曲」,喜大於驚。那小伙子可算是耐力驚人,有這樣的心力嘗試鋪陳自己的想法,不忌諱觸碰不應外傳與筆錄的人情醜態,寫下一連三篇獨白,值得一年後的自己高興了。

什至有推薦給別人的衝動(當中以第二部曲比較易消化- 相對上)。

這個夢關於感情,關於妄想與遺憾,苛求與反芻。美滿的感情是否曾是,或仍是你所夢寐以求?然而夢中人被夢困住,無論是好夢惡夢也會夢下去。最後或會冒冷汗流眼淚,捱出病來。是由心靈的委屈熬成肉體的疲憊,一蹶不振。夢太久,真的猶如染上重病。人是活著,卻氣弱猶絲,無氣無神。旁人看到,怎能不心痛?

幸好,夢總會完。人嘛,亦應該醒了。難道你不希望拾回理智,睜開眼重新「活著」?

早前小病一場,得了風寒。頭重腳輕,心不得踏實生出幻覺之際,開始一天一天一點一點記起舊時。想著舊時擊傷自己的石頭,提醒自己要醒一點,從錯誤裡吸收。竟然能夠在夢中提著自己要夢醒。

人算是醒了。夢,卻不知完了沒有。然而有了知覺,也無視障,就算夢未完,也能在夢外繼續夢。好夢難完,所以最好先作心理準備。要是背後忽現發現有紅目狼群緊追,似是惡夢的開場,那就像Inception的主角一樣,讓自己失平衡跌一跤就好了。當你知道那不過是一場夢,什至可能只是一場病,便不會再以想像完滿自己的期待。進入黑森林以前,也會隨身帶著地圖與尖刀,尋寶不成,成事不足,至少有法逃命,保住自己。

病是總會好的,只是康復的過程也有不少苦頭要受。既是如此,何必貪一時快樂,換不知時日的沉痛?

人是應該有夢的。就算是感情的夢,能夢的都應該勇敢去夢。只需要在適當時候夢醒,在不想有夢的日子昏睡到天明。而且記住,那些太可疑的都只是夢一場。需要認真與投入,但要有所限制,不能期望過高,等待連夢也無法滿足的一切。夢是夠奇妙的,難怪人人也愛夢,輕易就被夢迷住了。夢本身並沒有對錯,它是一種經歷,一種體驗。人總有夢,彼此相遇說些夢話,夢遊某地,夢想不久的將來,這都是夢的一部份,不應用現實的功利眼光去批評夢中人,還有那個夢昏的傻傻的自己。

人應該醒了。夢,仍未知完了沒有。但我現在再無負擔,對此等小病不畏懼了。就再前行,夢深一層,看夢鄉內的你我,是否都醒了。是否仍願意邊夢邊醒,為夢外的一切作個答覆。相識以後得到共識,分清夢與真,是貪是痴還是嗔。不只是朋友,抑或筆紙是朋友,而已。

日出高三竿,做了一場開口夢,疑幻疑真。

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今天寫作的原因

為了什麼寫作呢?

從前寫作,是因為自己知道什麼,明白什麼,感受很深,所以記下來寫下來。今天發現寫作有另一種目的。就是因為不知道,不明白,迷迷糊糊,混亂不堪,才寫。

寫作的時候,彷彿有另一個自己同時活著。透過文字,他重新掌握話語權。當我有不明白,或是迷惘得失去動力的時候,我投靠文字。一開始我講述我的故事,我的問題與感受。慢慢,文字裡的我會主持大局,告訴我需要的答案,供予我渴求的能量。

又似求神,又像問卜。其實是求諸己,是撫心自問。

文字就是有這樣一種魔力,讓你有能力嚇自己一跳,或讓自己喜出望外,或是安撫自己。

每個時期,寫作都有它的意義。意義是階段性的。時日一過,意義會變。到有天再沒有任何意義,或代價太高昂,人便不會寫作。來到今天,寫作對筆者的意義已經變得踏實。它不一定是我向外的傳聲筒,更多時候是向內了解自身的聽筒。

如果你問,這個年代為什麼還要會寫作,還要寫作。我會說,寫作讓我富有,心靈更為富足,前路多了燭光。最重要的是,一切都由我自己創造,我感受到自我的力量。災與難面前,我至少看到自己仍未放棄,嘗試以不同方式自助。

寫作是我自救的方法。人家不能送贈的快樂,我自己寫出來。人家說不出的安慰,我自己寫出來。人家不曾理會的夢想與愛,都在我的筆下。我覺得,就算隨年漸長將有愈來愈多事情我是不懂得不明白,只要我仍會寫作,慢慢寫,慢思細想,我會從自己的心得到答案。

這就是我今天寫作的原因。

但我不相信寫作的原因能夠永恆存在。又如人活著,需恆常投入生活,從中尋找生存的意義。宏觀說,寫作的原因,也許是為了明白寫作真正的原因,並得到寫作最大的益處。正因為今天的我未明白,所以如果我仍能夠,還是會寫,繼續這尋寶的遠征。是的,現在多數人只是寫而非寫作。而我害怕的是,有一天自己連寫也捨得放棄,只讀只看,提筆乏力膽戰又心驚。假如未夠格寫作,我寧願繼續寫。

但也沒有什麼壓力。悠悠閒閒地寫。寫完了,為一天寫上句號。

2013年1月21日 星期一

如果不明白

人生,雖然我未明白,但至現時為止我依然覺得,人生有太多不明不白的事情,不明不白地發生。

忽然之間,有的變成沒有,或者沒有的變成有,也一樣令我不安,質問自己。是否做錯了什麼,才引來這突如其來的劇變。我不明白,當中出了什麼差錯,自己要負上怎樣的責任。

連問責應該從何處入手,也是不明不白。直如生老病死,聚散分離,通通也不明不白。待你發現自己已步入另一階段的時候,早已追悔無用,亦無從考究前因。後果是唯一留下來的,而人也只能猜測自己是否做錯了什麼,在將來避免犯同樣的錯誤。對於過去的,還是有太多不明不白。難問,難答。

要問,太多問題可以問下去。直至無語問蒼天,永遠不得安寧。慢慢,我明白對不明不白的事情,有一些不應再問。我開始假設是自己做錯了,源頭是在自己身上。有了這自覺,我慢慢改變自己希望從別人口中得到答案的傾向。反正不會問到答案,那就自己為自己做一個答案出來好了。

我討厭一切不明不白的事情。無緣無故地離開,忽然沉寂,忽然無影,忽然啪一下便跳到另一極端狀態。我討厭,其實更因為我恐懼。我害怕自己反應太慢,來不及應對。

完了的事情就是完了,明白也好,不明白也好,還是完了。就當自己明白了什麼,然後笑笑就是了。其實有很多事情並非不明不白。你是明白的,你是知道的,你只不過欠缺一個確認答案的機會。

如果不明白對方的動機,就暫時滿足於自己的想法與感想就夠。反正也改變不了什麼。求一個像樣的總結,當成是得體而嚴正的答覆。就這樣,我們好應該自尊自重的向前走。別再介懷別人有心無意在我們生命刻下的問號。

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微塵

人人也有不願提起,卻又渴望別人懂得,願意安撫與包容,的一段段過去。

既成往事,今天旁人看來自然微不足道。然而這一點「微」,曾經被放大。曾經無限擴張至生活每個層面,無微不至。

時間將被放大了的痛楚壓縮成不值一提的舊事。宣之於口,實在太無謂了。不是有事過境遷這說法?人去,樓空,情逝,醒悟過來以後,還要無事生非翻弄什麼? 表面上,我們抗拒表現心底裡情感的掙扎。但如果可以,我們多想別人明白,再幼的疤仍是疤,就算不痛懶知,也不代表可以冷靜面對。每次想起,還是會思潮起伏。

又似皮膚上微微下陷的一塊疤。這已壞死的組織不癢不痛,不紫不紅,你不好意思跟人家說你傷了。當傷痕漸淡,什至近乎不曾出現,不曾發生,這又是另一種刺鼻的感覺。沒有傷,怎能痛?沒有病,怎會累? 沒有相戀,一切都是自作聰明的小把戲,怎能夠說這是摔不開的陰霾,怎麼好意思搬出「為情所困」如此煽情荒誕的籍口。

所以,不願提起是有理由的。

或者當微塵再次落定,一切又再如常。偶然舊歌響起舊地重遊想起舊人觸及舊患,空中又再躍現那點塵埃。雖能止能定,但永不會失去。人是能夠放下放開向前走,但未敢停下。要到生命提升到另一層次,看待事情與感情都有新的高度,更上一層樓以後,才會將某種不順不幸不如意化作情感背景的一部份。

有天忽然記起,不為意那微塵的存在,也不在意了,可以再次起行。其實處處也會惹塵埃,人就是帶著滿身客塵徐徐上路。肩膀上拂拭不盡的風沙塵土,或者就是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人人也有太多曾經,太多陳年往事。微塵太小又太多,是很難一一掃除吧?有情者,誰又可終身一塵不染。

回頭再看,塵是不來不去,痛是不增不滅,成為了我們的過去,也塑造了我們今天的模樣。愈微小的,愈能無孔不入。那些人事既然已經蝕入回憶裡,刻得緊緊的,面對我們難以徹底忘記的種種,不如坦白接受,不美化亦不醜化它。那片記憶如果永不塵封,我們又能怎樣勉強呢?頑抗亦枉然,不如讓它來去如風。風塵一過,自會輕輕鬆鬆看見青空。

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

一起去馬斯垂克




很久沒有聽過一首深深撼動心靈的歌曲。今天,藍奕邦的「一起去阿拉斯加」令我異常感動,找回久違了的,年青的心臟的質感。心,終於是柔軟的,溫暖的,神奇的,令你愛上的。這才是我們的心,這才是我們的心意。

這首「一起去阿拉斯加」,源起阿邦的母親的一句話。據電台訪問,母親有天翻看舊照,跟他說:阿拉斯加實在太美太美,美不可言。要是她有天病好了,再舉家同遊一遍。假使有天她先走,也希望他找到一位他非常親愛的伴侶,能夠與他一同分享山河冰川的自然美,別浪費如斯美境。他說當下聽了,仍不以為然。直至有天到日本旅行,在伊豆的旅店,在一個人旅行的時候,忽然哭了,也終於哭了。他開始感到自己已準備好,可以迎接愛情了,生命也有了新的期待。

這已是一個令人感動的故事,對不對?

我想,他當然享受一個人旅行。他,也不是單身便活不下來的苦命人。我想自己也一樣。因為得了出國交流的福份,多了很多很多旅行的機會。有時一班人,有時一個人,但我知道,自己只是與旅伴同行而非同遊。能夠一同吃喝玩樂,分享逸事,但終究不能講及愛恨情慾,也不敢做回自己,勇敢去愛,勇敢要求別人愛。慢慢,開始對一個人旅行習以為常。並不是因為自己生性孤僻愛獨行,而是有些地方有些心情,太想與那位「很親愛的人」分享。有種步伐,只能要求至親密的伴侶配合。唯有愛人,讓我們可以沒有罪疚感地做回自己,因為我們相信對方愛我們,就是喜歡我們做自己。有了這樣高的要求以後,曾經有點抗拒與一大伙人去旅行。身與心都得不到休息的遠征,不及一個人自在自信地獨斷獨行獨樂。

這其實不算自我麻醉的說話。事實上,一個人去旅行,以至於一個人的生活哲學,都不錯的。只是因為這首歌,記起自己也跟歌者一樣,有過與身邊人分享美境的盼望。好風景一個人看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如果再多一個人同行,能夠共享與互相分享感動,那就不會浪費地球上那教人驚嘆的神聖風光,也不用覺得未盡完滿若有所失了。

回想交流的日子,看過太多好風光。也會幻想如果身邊有人,就是那個人,是我的人,那有多好多好。記起朋友問我,歐洲遊過這麼多地方,最喜歡那裡呢?如果可以重遊,又會選那裡作目的地?我是個貪心的人,不懂欣賞又不懂批判的差不多先生。對於歐洲這麼多城市,我說他們都美,都特別。但正因為處處特別,只挑一個地方便特別難了。

我換一個方式問自己,如果要跟她重遊歐洲一處地方呢?

我知道,我會回到自己交流的地方,我第一個踏足的歐洲國家,入面一個美麗古雅的小城- 馬斯垂克。

也許,就在我交流的百多天裡,我已經幻想過太多次。那些一個人走的雪路如果兩個人走會怎樣,那藍得似假的天空如果有兩雙眼抬頭望又會怎樣?就這樣慢慢在城內踱步,不急趕要到什麼旅遊景點。那是一個沒有遊客,沒有名勝,沒有地鐵,平凡的小城。因為平凡,所以情侶可以做著很多不平凡的小事。比如說逛逛平價超市,看外國人喜歡吃什麼。我們走過商店,看他們賣的電話與隨身聽何其落伍。超市內人人也買得瘋狂,她又看過沒有?還有那些大學的情侶,那些交流生,都在超市打發時間,我有過很多不浪漫的小故事,我腦海有一條條平平無奇的路,交織著交流時的喜怒哀樂。我忽然發現,原來我有很多事情值得分享,有很多感受還未抒發。是留給那個我很親愛的她,與她邊走邊說。

在大自然面前,人終於感應到自身的渺小。再沒有什麼是大事,很多事情就算未能放下,也應該嘗試放下了。那時那刻,如果跟心愛的人感受山河,而我們心仍在跳,想來,難道這不是一種福氣,不是大幸嗎?一個人看美麗的事物,愈美麗的愈讓人不自覺心軟。人是快樂的,但當我們驚覺世界這麼大,人浮於事,還是會希望生命裡有人會懂得自己,值得自己交出,全心交出的人,伴隨自己面對這個奇妙的世界。歌者因為這感覺而寫出這首歌,我是因為這首歌,拾回這份感覺。

在我腦海內,能夠無視社會的節奏,兩個人慢下來,不覺突兀地一同走一同遊,這就已經很浪漫了。我想,一個人旅行既然也有興奮感動的時刻,兩個人一起探險也能夠一同被碧河感動嗎?我是如此的溺愛自己,他日是否真的能找到一個她,非親非故卻仍願相愛相親,就這樣不為別的,兩個人逛公園,遊市集,走小巷,聽故事,說故事。我們還有沒有機會回到馬斯垂克,重遊舊地,証物是人非,或桃花依舊。有沒有這樣一個人不只願意聽,而且包容得讓自己也敢於講?我們可否不笑也快樂,我們會否不哭也能被對方好好安撫。

一起去看阿拉斯加。或者先不用那麼遠,一起去一個不用理會別人目光的地方。讓周圍每事每物都成為故事的素材,讓我們自以為是地浪漫一下。開始講學生時代的小事,談及兒時的夢想,幾乎窒息的宏願,還有其實我是多麼多麼愛你,多麼多麼高興你讓我知道你的愛。

而這一切,我們都不用說。就在遊歷古城的同時,我們就知道了。或者一顆街店手製的杏仁朱古力,已是妳的吻。或者就在遠離教堂的山坡上,我們又會想起婚姻。然後從妳凝望天空的眼神,我知道妳看到我看到的遠方。我們都看不見別人看見的,我們又看見別人看不見的。默契的建立讓人默言而安,從最微小的瑣事確認自己有沒有愛錯。一個人旅行的時候,我感應出自己的心聲,更加誠實,更加脆弱而可愛。或者一同去旅行的時候,我們都聽到平日在香港聽不到的說話。對方不用說什麼,僅是她的存在,已讓自己放下防衛。好想任性,率性地,自在地,要求安慰而不被責備,要求信任而不用回報。

但我知道,這樣的夢並不易再夢一次。短期內,如何能夠回到十萬八千里外的小伊甸,我人生中唯一一個家外的家?

人生第一次發現這些美好的時候,身旁還未有一個能夠分享的對象。或者來日重踏火車站,會與她一起,什至是小男孩小女孩。當年爸爸就在這裡學習,遺憾那時還未認識你們的母親。所以你們要加倍愛她,替爸爸追回愛少了的那部份。如果是兩個人回去的話,我會告訴她,這是歐洲最棒的地方,因為她有一個最棒的導遊,講的不是一個城市的背景,而是一個年少無知的平凡人的歷史與故事。 也希望她遊玩得快樂。希望她不會見怪。至少希望她會喜歡馬城,就像當年的自己一樣。恬淡的日子,偶然悶一下,又再出外探險。人人也有自己的空間,有屬於自己的單車,有很多很多的不一樣。這樣,你才認得自己,記起自己,尊重自己,並且希望找到遇到捉緊自己由心親愛的種種。

PS:




從沒有學過攝影,對光影色全無概念。這幅偶然在市公園拍下的照片,卻讓我喜出望外。原來美麗的照片既在拍照的人,也在被拍的人。我在他倆後方,偷偷地,站了很久。那時我觀察他們,實情是由心底羨慕他們。這樣好的風光,正好讓一對戀人靜靜地,聊點不著邊際的小話題,然後生出最實在的感動與幸福感。他不必吻下去,他不需多講什麼驚天動地的甜言蜜語。就乘著山水如畫的黃昏,與她一起分享。這樣就夠了。這也成了我旅途上其中一幅最忘不了的合照。

祝福你們。

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英雄熊

今天吃早點的時候,看見一篇文章。內文是這樣說的:

英國攝影師Gordon Buchanan在北極躲進一個透明的玻璃安全罩拍攝野生動物。期間,一隻饑腸轆轆的北極熊發現Gordon,遂在安全罩外飛禽大咬,張牙舞爪地奮身欲整爛安全罩將獵物Gordon飽餐一頓。但北極熊未能如願,半小時強攻未果後失望而去,只留下滑稽又可愛的凶相在Gordon的攝影機中。
我在冰屋內讀著這段新聞,替阿堅不值。對,他,文章裡的那頭北極熊叫阿堅。名字是我為他起的,讓我永遠不會忘記他堅定的意志。阿堅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救命恩熊。沒有他,我不可能繼續在北極做著各種研究。沒有他,我或者早已成為腐肉,成為野狼野犬的晚餐。

二年前,我獨個走在雪地以北的地方,採集樣本。初春的北極危機四伏,雪非雪,看似堅固的冰山隨時崩坍,如山洪一湧而下,將人活埋。那年,我就這樣被積雪困住,動彈不得。那時候我想,大概快要看見天上的母親與我的戰友雪橇犬波波夫。雪實在太重,我亦冷得絕望,早已放棄求生。

阿堅就在那時出現,不停唬叫,然後張牙舞爪地在雪上亂抓一通。我心中暗叫不妙,因為我寧願無知無覺地冷死,留下全屍,也不願被野蠻嗜血的北極熊或野狼群將自己撕成四分五裂。但我快昏厥,無力反抗,也就在不知不覺中閉上眼。

待我再有知覺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正在阿堅的背上。他的三個孩子緊隨著他。我在熊背上不敢妄動,因為他的力量之巨大是我不敢輕視的。走也走不掉,身體受傷也反抗不來,只好抖動地躺著。然而,出奇地我並不感到阿堅對我有敵意。他的毛髮與體溫也讓我虛弱的身體暫時頂住嚴寒。

未幾,他把我揹到實驗室門前,將我隨隨放下。他的小孩一湧而上,胡亂地嗅著我的身體。我心想死期終於來臨,又被嚇得動彈不得,只敢閉上眼一動不動裝死。阿堅走近我,他鼻孔靠向我的鼻孔,然後移向我的左邊大腿,用那帶有微溫的厚掌往傷口輕輕一拍,我痛得大叫起來。這時候一大三小望向我,彷彿確認了我仍然在生,然後又一同別過臉去,就這樣逆路而回,消失於大風大雪裡。

這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啊。我不知道為什麼阿堅不把我吃掉,也不肯定是否我的氣味讓他尋路把我帶回幾十里外的家。雪原中的受傷人類,絕對是北極熊小孩的最佳食物,我至今依然反問,為何我沒有死去,為何我仍活著?或者當中有太多巧合發生,但無論如何,我以性命擔保阿堅是一頭有人性有愛心,願意救急扶急的北極熊。他是絕對不會吃活人的!


也許,阿堅是以為哥頓被困了,所以拼了老命展開營救。他以為好奇又大意的人類再次被困風雪之中。當人類也救不了人類的時候,他作為北極熊挺身而出。他大概沒想到,自己的一番善意會被人類誤解。也許只有蒙恩的人才會記起外表的不可靠,任何人都物都可行善,都可成為別人生命的白衣天使。同樣的事情,有人相信是弱肉強食而未果的有趣畫面,我視為英雄又出動奮戰不懈,解救被困人類的感人故事。

而這位英國攝影師哥頓永遠不會知道,面前的這頭北極熊的來意。

雖然我也只是猜測阿堅的意圖。看照片他好像少了一位小孩,也許為了養家保護幼小,他也開始要吃人肉了?但得人恩果千年記。我願做阿堅的証人,為他作求情信。不,他是應該被歌頌的。至少兩年前,他實實在在地拯救了我。

多謝你,阿堅。亦祝你和你的小孩安好。我亦會以研究好好報答你,叫世人還你一個家,一片沒有盡頭不會下陷的白天地,讓你們一家無憂地自由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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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與文章出處: http://www.mydcc.hk/message/detail/ca1b77b6-5d3e-4ac7-ba12-6fde7feed7db?source=main&mod=public#app_2013011010432523689324101

聞還是問

不知道。也許有種關係必須依賴距離來維繫。彼此不是說沒有好感,也不是已生厭,而是每次走得愈近以後想起「然後怎樣」,大家不但語塞而且心酸心痛。實在而模糊的關係教人手足無措,都不太清楚是下一步進是退。以退為進太不近人情,而且心癢難耐。最後都因為太熱情,因進而退。揠苗助長弄巧反拙,始料未及。

那種關係對雙方都是特別的。進展未如理想,只有如夢似真的回憶,又看不出彼此可開拓怎樣的將來,最後雙方都會淡出感情世界。「離別」以後,聞還是有的。從旁見聞聽聞,還有在腦袋裡建構的緋聞與傳聞,我們對對方的事情還是有心的。



但就算有心也不會再問了。



有人以為我們在意又不問,是因為愈問愈傷心,怕自己問出傷口來,所以我們從此絕口不問。可是我以為對於激情冷卻的舊人,應該再問不出什麼傷心的答案了。當對方答不答,何時答,如何答,我們都不再在意不會為之狂熱的時候,再問不會傷心,但也不會開心了。

熱戀期與曖昧期的問與答,其實要比正常狀態的問答較不理性,亦更不受控。那時那刻,我們明知有些事情有些感覺應該不問不問,卻又衝口而出。這証明「問」的底蘊裡是極不穩定的情緒。太在意,太心急,太想確認,所以提早送出問句,有太多問號。

不知道,但如果人是真的放開了,無情可戀,或戀無可戀,懂得泰然接受愛情不進則退的小法則,那麼很多情況下我們都只有聞,不會問。

問問題答問題,是一種人與人連繫的方式。彼此有問有答,答中有問,彷彿對答沒完沒了,關係就在來回的字句眼神音律中變得實在。彼此若然有願景要一同追尋,問答應該是無止境的平行跑道。特別是已動情的人,一頭熱為對方的心事,他的現在過去將來通通神往,才會按捺不住一問再問三問,窮追不捨。

有天感性消散,理性回歸,就算心中有問題也不會提問了。當懂得駕馭問答的時機,亦証明關係慢慢蛻變,不再是最初的兩顆熱心痴心。如若愛情令人盲目,不盲目或者意味所謂的愛情已經完結。

如果你試過,你也許會明白我的意思。

問是第一身的關心,聞是第三身的關注。這也算是彼此退而求其次的妥協,也算是彼此無緣更進一步發展的昇華。或者有一天,不問的人會重新問起。前緣值得再續,只因前情錦繡。又可能,不問的人有天將那人那感覺通通放下了。不問亦不聞。談身份,彼此可能還是朋友是故人是舊知。講感覺,大家都已是陌生人了,不再好奇,不會再為他感情用事了。

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眾生相

小時候中文課作文,總有一個以「眾生相」為主軸的題目。什麼地鐵眾生相,餐廳眾生相,等等。場景儘管不盡相同,但眾生之相總是不一樣的。有的這樣,有的那樣,相映成趣。

旁觀眾生,花樣百出,千變萬化,看著也會驚訝相相不同,感到奇妙。但當自己成了眾生裡的一員,在眾生中看眾生,又會看得出什麼,有什麼感受?

眾生裡的她說,頒獎禮不公平。眾生外的人看她,卻是說她年少氣盛不知規矩。我不能評定她所言是對是錯。只是籍此回應主題: 她無論受歡迎與否,至少仍是眾生裡的一員。眾生相有別,眾生所唱亦不同。有不同的歌者,有不同的聽眾。在同一斗室裡,沒有可以一概以論的東西。她就是與其他他他她她不一樣的歌者。這就是描繪眾生總會出現的畫面- 有人歡喜有人愁,有人得志有人不得。

歌者唱的,不只是歌。正如眾生之相,不只在容貌。歌者高歌的,更是一套價值,一套原則,一首首應該代表自己想法與感受的無字之歌。幸運的,你唱的與主流和應,自然平步青雲如魚得水,由人變星,閃閃發亮。而其他人,或者默默無聞的繼續我唱我歌,或者事倍功半吃力不討好,或者終於發現此路不通,離開此眾,生於他土。無論怎樣,既活在群眾內,每一個參與的人都是「眾生」的一份子。記住我們描寫眾生相有多光怪陸離多麼教人意外嘖嘖稱奇,那就要明白人人也有自己的相,有自己所信所唱所寫。任何一個人都沒有可能被所有人完全接受,人人也總有被冷落與無視的時候。

以歌者為喻,筆者於以字為家的眾生群體中,亦會懷疑自己的長相。假使另有一個筆者於局外往內看,他會如何評價自己這樣一個無名的小小筆者?

每個歌手也都曾賣力地唱落力地唱,但這是歌者的部份,與聽眾無關。努力是有回報的,但回報卻不一定成正比。得到的也未必就如我們所預期。我們沒有方法肯定自己的音樂可以招來多少粉絲做出多大迴響,只能希望用心做的好音樂有樂迷用心聆聽,有知音人能支持自己。眾生,是一個很大很大的市場。有人的路比較好走,技巧應用得易,或有伯樂賞識,或者因緣際會,他們成了世界中比較顯眼的人。揮一揮衣袖,雲彩都通通被他引領。他們的出現,總是絢麗的。然而其他在局內的人又能如何自處?面對自己明明用心用力用情用字,卻彷彿原地踏步自說自話,那種自我懷疑與不絕的猶豫又可以如何消化?

我只好記住「眾生相」的故事。眾生有字,而字字不同。不是人人也幸運地在需要努力時及時發奮圖強,又或者錯過了相識相知相珍重的時機。但你始終是眾生裡的一員。你又是台下眾生的其中一個選擇,只因你是一個創造者。你有你獨特的文字,正如她有她特別的音樂。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我們本能地羨慕別人,但羨慕過後亦要先做好自己的本份。畢竟,小眾的認同與大眾的欣賞同樣吸引,小眾的擁抱什至比大眾的歡呼聲更加體貼窩心。

無緣成為眾生裡那個被鎂光燈照射的主角。但幸好字裡字外亦有自己的角色。我是繼續寫我心的平凡人。拉起平帆,乘風破浪。就算無風無浪無聲無色,也要照著航線,漂過,浮過,流過。畢竟,我們就是這個模樣,天下無雙。或者欣賞一直都在,就在那裡,共嗚一直也在,就在不遠處,你所擁有的的不多也不少,你所期待的不近也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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