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

緣結

死刑與酷刑的分別是什麼?想起有些人受了酷刑,他們最終還是要死啊,酷刑與死刑的分別大概是行刑方式的差異。

既然都是要死,處死者如果體恤受刑者的感受,也應該選擇死刑而非酷刑。行酷刑,令人在通往死亡的道路上生不如死,這是何等不仁不義。人有惻隱,假使他朝位置互換,你又是否寧願劊子手引刀成一快,手起刀落,至少留生命一點最後的尊重? 既已判刑,卻將死亡的過程延長,將痛楚倍大,看受刑者掙扎,扭曲,直至心力交瘁,遍體鱗傷,你雖然是下令終結的判官,但死路不只一條,你是不應該將自己的安樂建築在別人的痛楚上。

終結一段感情,亦應該是死刑,不是酷刑。

感情關係要是來到非結不可的關頭,要散要斷,這死刑是免不了。但如果雙方當初愛得真切,既因合得來而來,自然亦會因合不來而去。沒有罪人,沒有罪名,所以亦沒有要彼此活受罪的必要。感情已死,關係亦是名存實亡,判刑者為了曾經的愛人,也為了自己,應該好心分手。就算難以一言半語便分乾脆,也不要在分手的過程混淆不清不進不退。有時候,將應該結束的事情結束,可能是一種向前走的功德。感情之死刑,亦可以是淡然而得體,成熟而不嗜血嗜淚。

古語云:未知生,焉知死? 淘氣地偷換一下概念,開展感情關係,卻是要知死而後生。決定開展情侶關係的一刻大多數是感性默許,是賀爾蒙發揮作用的結果。結束感情,要由理性接力,作出最難最痛的判決。如何完結,如何鬆手,如何在彼此糾纏虛耗得死去活來的時候,在最好的時機談分開而不再抱怨報復什至嫁禍他人,這些都要在開始戀愛之前,有充足的心理準備。愛情裡你給予對方與自己第二生命,也就有可能因為舊情不再而被月老收回這份奇妙的感覺。分清死刑與酷刑的分別,某程度上,是學愛的重要一課。

談戀愛,過程當然重要。好頭好尾恩恩愛愛固然值得高興歆羨。要是緣份始終差一點點,或發生了一場讓人難堪失望的誤會,或是開過甜蜜但虛妄的玩笑,散席時至少也好聚好散。注下句點,完整地揮別。不加長彼此在悲劇裡的戲份,也不多留自擾的懸念與餘悸。完結的時候,再不多說話。心內奏起音樂,然後放下紅幕,燈也徐徐熄滅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你在想什麼?

可能你可能感興趣的: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