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需要被需要

想起一句話:我需要我需要的人需要我。或者這句:我想要我想要的人要我。

道理其實很簡單。我愛愛我的人,愛我的人的愛才是愛。情感往往不在於付出了什麼,而是誰付出。我不是需要別人需要我,而是需要我需要的人需要我。就是如此偏愛。又正如人只愛自己愛的,卻不能愛愛自己而自己不愛的。明白了,便發覺,得與失,從來不是客觀。不好的得是失,失去不好的是得。正如有negative reinforcement 和 positive punishment 一樣,別說生活沒人愛。不是的。只是,生活沒有你愛的人愛你而已。

理性過後,由感性作主。我愛的人不愛我,和我不愛的人愛我,同樣都是不愛。
世事很公平,對感情事卻很不公平,對有情人更不公平。大概我們早已明白,只是殘酷得難以接受。


二個人走在一起,尚可開心見誠把一切抑壓,期望都說出來。社會上有更多情況,不論朋友,工作伙伴,什至是暗戀曖昧中人,他們對於什麼是「需要」,「被需要」的概念很模糊。和男女朋友一樣,名份為大家定了一個框架,普通朋友,兄弟隊友,都會想知道自己的定位,但卻沒有開口審查的理由。從來,只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卻永遠不會知道別人是否需要自己。日子久了,當這份所謂的愛長時間出現在單一點上,沒有對頭人,你便懷疑,當中的關係有多深,又是否值得繼續堅持。

畢竟,你需要那個你需要的人需要你。當你需要的人好像不需要你,你也覺得,不需要再需要這個不需要自己的人。我們骨子類,都是需要被需要。可是,對於我們不需要的人的需要,我們什少關心。而對方視我們為不需要的人時,也無需關心我們的感受。一切,也因有情而無情。只能小愛,偏愛,獨愛,而放棄大愛,不能兼愛,亦不會無條件接受別人的愛。

愛是偉大的,愛也可以是殘忍的。二面銅錢,應該看清楚。

四種
我需要的,我不需要的;對方需要我的,對方不需要我的。
如果彼此也不需要對方,這是最好的,因為大家不會交錯,或只是淡淡交會。
如果我需要你你需要我,大家共同建設關係,也是一件美事。
人生的大部份關係中,有一半機率,
是誰有心誰無夢,誰付出又落空,誰收成又覺負累的惡作劇。

這個遊戲最難玩的地方,
正正在於,我們無權控制「需要」。
不論是自己的需要,還是別人的需要。
我們只知道需要感情,需要安定。
感情需要的,安定需要的,卻往往不能帶來感情與安定。

我認同愛應該帶來快樂,關懷。
可是,愛不是一件普天同慶的事。
成就一件美事,自要等價交換。

可惜
需要我們的人不多
可幸
我需要的人也不多

朋友也好,什麼也好
做人也不應貪心。
誠實,有時比愛更為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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