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欠了的,是一種精神。
是一種比眼前所見的更具力量的精神。是那精神給了我們信念,不為不適合自己的停留,不因目前的挫敗而放棄。
是一種說不清的模稜兩可的精神,給了我們心照不宣的自信與決心,為每一個充滿風險的決定帶來理由。
不是單純因為長大而失去精神。假如這「精神」是一個人,他會來,他亦會去。失散了以後,我們能把它尋回。
是長大的過程中,我們沒有好好規劃,在生命中為這精神預留空間,讓它生根,讓它歸屬,讓它相信這裡是家。
沒有精神的人,也可以心存最堅毅的精神。這樣的人,就算累,也會有方法捱過去。
我們今天仍然相信夢想,只是不再將追逐夢想,守護夢想,變成我們的精神。
變成那圍繞身軀的薄薄氣場。我們的眼神裡,沒有太多機會讓人感受到精神的偉大。
我們沒有機會反覆去証明自己的精神。我們愈來愈把心神都放在眼前的起起跌跌得得失失。
浮沉於轉變之中,而那精神就在無聲色中,自然離去。
不太敢問自己相信什麼。那是因為,原來自己所相信的,愈來愈不值得提起。
其實是自己所信的,都不是自己情願相信的。只是生活久了,習而為常。
眼見為實,亦愈來愈少求証的勇氣。獨個守著這精神,面對世界,也會有恐懼的時候。
精神守護不了我們,我們不守護精神。
但一個不去相信的人,會活得很累。
相信,就是無盡。愈敢相信,便愈有可能,愈有機會,愈有奇蹟。
不去相信,便到盡頭。處處都是完結,那裡都可總結。今天就是一切。
輸了的,你不敢贏。羸了的,你又知道自己一定會輸過。
明明磨練自己的精神力是很重要的大事。
偏在現實面前,任由精神離去,害怕離離合合。
懷著心底信仰,跌傷千次萬次。
精神欺騙我們,我們冷落精神。
對很多人來說,旅途並非無盡。從我們甘心失去精神之時,旅途已經終結。
我們早已放開能夠閃閃發光的黃金衣,變回平凡的一個個普通人。
就只有想尋找精神的,想保護精神的人,
才會明白無盡的意義。就算路漫漫,也會堅持。
因為我就是我的精神。
想做一個發光的人,其實不需做發光的事。
重拾精神,先問自己:你相信什麼。
活於這裡,為了生活,你相信什麼。
人浮於事,外表為先,你相信什麼。
人來人往,真假難分,你相信什麼。
你,我,總要在這個看來什麼都不值相信,不值以自己一生作賭注去証明的世界裡,
找一些值得相信的東西。
一些價值。
一些習慣。
一些沒有人能証明對錯因而十居其九都說是錯的原則。
一些看來大多數人都想做,但實際在做的人不多的目標。
而精神之可貴之處,就是將自己與別人區分。
你的精神力愈強大,散發的光芒愈會令別人驚訝,或讚嘆。
你的精神,要能夠生存於這個很實際的城市。
你的精神,會被壓制,會被嚇退,但他一定會回到本位。
你的心,就是你的家。你的精神,不會離棄你。正如你,這一輩子,
工作上,感情上,家庭上,都要與你的精神,你的信念同在。
人生最大的成就,是用自己的一生去証明,自己活的是自己的命,是有精神的生命。
最後不會有完美句號,就算過程是怕,也走下去。
夢想,是有很多淚水,很多失意,很多負能量的。
追求夢想,守護精神的人,只是從外在看來金光閃閃。他們自己每一個,都要恆常掙扎,受到挑釁恐嚇。
但你要做的,不是閃閃發光的事。那事一過,光芒會盡。
精神的光,還有他的溫熱,他那形像化的笑容,才是無盡的。
你不會知道他的力量,直到遇上被你感動過的人,感激有過你這樣的精神。
然後你便知道,自己不可放棄。
你相信什麼。你敢去堅持下去嗎?就只為了自己。
讓自己做一個會發光的怪人。讓那氣場在刺傷別人的過程裡,
照亮你希望影響的某人。
還有,讓你認得你自己。讓你的精神,代表你。
而不是你的外表,你的地位,你的一切可更換的東西。
有精神的人,是美麗的人。
不。
我知有精神的人未必都是美麗的。
有精神的我,是我所相信的最美麗的自己。
對。
我要留住那讓人溫暖的純粹的微光,那不規律的熱力。
沒有人會喜歡,但我愛死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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