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念念不忘

或者我們都對某些人念念不忘。

但念念不忘又代表什麼呢?我們不忘的人其實不少。男的女的,親的疏的,記憶內的人物數也數不盡。記憶裡,有事自然有人,場景中總有某些角色在遊走,講過什麼對白,劇情才會完整。我們忘記的人固然不少,但記住的同樣不少。一下子將記憶內的人一個個召喚出來也許費神又費時,只是如果我們偶爾記起一個他,這又有什麼特別呢?

那些人,活在過去,亡於過去,與今天的你基本上毫無關係。你搬出「念念不忘」四大字,不過為了從精神層面上拉近你們的距離,試圖放大你們之間的緣份,好讓那些已去已逝的都會因為你「想起」而再次活靈活現。

不。腦內的影像再清晰,夢內的情感再迫真,那都只是停留在過去而無法前進到今天與未來的遐想。你不忘他,那是不爭的事實。可是又怎麼樣,又能怎麼樣?況且,若然真的不忘而念念皆見,那麼你亦應該有足夠動力再追再跑,做些什麼抒解心中的相思之情。但你沒有。你只是偶然相起,在思海裡偶遇對方,與他閒聊幾句。不過如此,一時寂寞,要說自己對他念念不忘,也許太過。

是。你只是對自己的心唸著「念念不忘」的咒,讓自己的心得到安慰,讓心內那些重要的人沒那麼容易消失。你為了他的不亡,所以才振振有詞,在心內坦言對方於你的重要性。愈想愈懊惱。愈是追悔無用,愈覺自己無用。

你的坦言,其實是客觀的誇張。你的重情,其實就是軟弱無知與濫情。對於觸不到的過去,你伸出雙手作勢擁抱。對於那個活在過去的人,你對他的心是如此貞忠不二,感情是那麼強烈而實在。那只不過因為你們已經沒有可能再走在一起,所以你才跟自己說,那個人跟你有無盡可能。你愈是以為自己念念不忘,其實就愈是借他來逃避向前進,逃避下一位特別嘉賓。

你的那些那些不忘,亦只在一念之間。一念兩念,捱不過三以後又在思念另一些事情,想念他以後的另一些令你不忘的他。我們記性不差,可是記憶裡出現什麼人,不等於對方就是你的遺憾你的追悔。再淺白點:你不忘他,不代表你們之間仍有愛。

有些事情過了,而且過得老遠了。

忘是忘不了的,但問心,我們記住的又是什麼?是記住了當時的實情實況,還是篡改歷史,美化某些殘酷的真相?

我們依然想念那些人,特別是寂寞的時候。每想一次,心深跳一次,那震盪是淺是深都好,總是無可比擬的。只是,那些念念都是他,念念也不忘他的日子已經過去了。今天又言念念不忘,其實是忽視了當天的投入。今天突然好想那個人,心中問到他會在那裡,這一切跟從前那段朝思暮想到神經緊張的日子完全不同。

冷靜下來,就要承認,心已經沒有那個能令你念念不忘的人。或者,你暫時放棄將某個人牢牢放在心上,給他給自己一個身份。

從前還會相信自己大方不畏不縮,可以誠摯地祝福對方幸福快樂。今天顧影自憐,反而覺得這種自己在「不幸」中仍要將幸福推開的思維有點病態。不如先讓自己幸福起來,一躍而下放膽感受,能夠看到每個「不是」背後的「是」,相信不可能裡的可能,念念俱緣,人來人往都是機會,這樣大概要比與回憶對話自問自答更有建設性。



有一種人,對別人放手得輕易,對自己卻是死纏爛打。你能夠忘掉任何人,但就是無法擦走往日那個無知無助無情的自己。你不愛任何人,不是因為他們不可愛,而是因為有自己有恨無愛。恨一個人,所以愛不了世上任何人。典型的因小失大,可又像非典那樣,在某時某刻是絕症,殺人於無形,患者憂心忡忡,只敢思念,不敢圓夢。

怕死。



歌詞那裡有段獨白說:「愛都識咯,學埋放手囉」。

其實,無論你識唔識愛,甚至你相信自己從來都未愛過,你都要學識放手,學識放生。唔係要學識愛先要學放手,相反,正正係因為你唔識放手,所以你唔會覺得自己識愛。放膽去愛的確唔係人人得,但係,放膽去放手卻係人人都要識。

如果回憶捉緊的是別人,那就放過別人。如果陰霾裡捉緊的是自己,那就放開自己。這或者不是「肯學就識」的事,但花時間練習,或者你會找到一些技巧,帶走一些智慧。

思憶不可能是個能夠困住甜蜜的牢籠。永遠懷念的,人也好感情也好,無論你我他忘不忘都好,要亡的都已亡。就當不忘已成定局,餘下能夠更改的,就是「念」。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念念中,也是由你去影響自己的心,潛移默化改變自己的生活,重訂感情的意義,再從雲外看新趣。這些都不由死情決定,與那誰無關。你別望過去,那邊沒有答案。你別等,勇氣是等不出來的。放手需要的,是一天一天放,一點一點放。慢慢,慢慢,原來就放了。下一段緣來,才發現自己已經可以看得很開。這是最好的結果,我想發生在你身上。

真的,再不放過自己,再拖拖拉拉拖舊人落水,愛便不夠時間發酵,那時候與最愛你的他可能有劇情沒故事,只因你當初放手放得太遲,就算愛足了全程也衝不過終點。

「就算多悔疚 自責別太久 不要戀戀心裡 那個 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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