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活著

如果你還活著,你就要為自己的存在留下一點值得自豪的証明。令人仰慕的不只是你今天享有的,還是一切你曾擁有的。今天你可能享有很多,得到很多,但當中又有多少是你的曾經擁有?百年歸老,什至往生,又有多少東西是你樂於帶在身旁,能代表著你那一回短促的生命? 今天我們得到很多,擁有很多,但享受的一切似有期限。吃過奢華的,味道會不見。買過嬌艷,花香會吹散。享有過以後,敢說曾享有的多,曾擁有的少,能將曾擁有的帶走更少。

關鍵是在事物當中,你投放過多少屬於你靈魂的,獨一無二的情感與想法。注入過屬於自己的能量,同一件事物就能以不一樣的姿態生存,被人銘記與珍惜。吃東西如果不投入,吃過就是吃過。看電影如果沒有投入情感,也不可能帶得走什麼。自己的存在証明,並不是給今天的你自己看。它,是給將來的自己,什至已死的自己,與那時候的新生代看。曾經有這樣一個人,建立了什麼,做過什麼,當中有他的靈魂與智慧,能流傳開去,不受時日侵犯。

於是,活著於我的另一個意思是:好好展示你的情感。於有形於無形也好,在世上留下自己的氣味。生活不只享有什麼,還可擁有什麼。我擁有,因為當中有我的感覺,我的回憶。

也就無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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