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平衡者

 

職業:平衡者

我在陰暗處才願意突出自己,我會為了襯托色彩斑斕的背景而把自己調暗。我的人生都在努力維持平衡。永遠在缺失的時候挺身,在繁榮的時候消失沒落。我張開雙手,因為我要感受來自四方八面的重力。保持平衡,對我來說異常重要。我希望自己在光明與黑暗中都能擁有同樣角度的笑臉,所以總是刻意讓自己停在中遊。不落後,也不超前。不低調,也不浮誇。我以為這樣不突出的自己跟別人都一樣,卻發現原來這樣的平衡顯得離群。人們在熱鬧中熱鬧,悲傷時悲傷。並不如我那樣對平衡抓狂,在謊話連天的世代說真心話,又在打開心扉的時候,永遠躲在一角。

我知道,平衡永遠不能為我帶來什麼。但我同時明白任何擁有都意味著不平衡。可是我卻無法持續地不平衡。我必須真切感到生命一分為二,各落入兩套空間。五十五十的無所為無所得,竟然令我感到一絲安全,讓我覺得自己好像什麼都沒有,也什麼都有一些。

做反方向的行為,提醒我永遠也能走回原點。原點,傷害與快樂都是最少的。儘管,我亦不滿足,不甘停在中間。我想偶心偶愛偶食偶頭痛,但到最後,我還是貼著那條中線站好,拉手的時候放手,放手的時候拉手。

在悲觀的時候給誰支持。在誰提起勇氣時猛沖冷水打擊對方。遇到討厭的人反而更包容,看見喜歡的人卻又無動於衷。這一種平衡,令我吃不消。但我突破不了平衡的陰影。身體,總是比兩種背景拉扯。我永遠不是什麼,但我永遠也是什麼。

我在人家不願意聽不願意讀的每個晚上,埋頭苦幹。我在想起那誰心很想說什麼慰問什麼關心什麼的那刻,悄然放棄。我在朋友的支持與關心中,刻意冷淡。

然後我的一邊臉落淚,另一邊總是滿不在乎的。嘴角,我總是要求向上。

我,總是在做平衡的事。
別人,卻說我心理不平衡。

倒下來,站起來;站起來,又令自己倒下來。
究竟我是一個不倒翁,還是我早已經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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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夢想:
一切都是平衡,但好事好人好心情都向自己的生命傾斜,而沒有人會覺得那是不合理或因此不快樂。

最開心的事:
我不平衡的表現著自己,我在彩虹邊起舞,忘我了,過火了,投入了,而別人卻喜歡這個不平衡的我。

最難過的事:
因為太多感受,說話與行動都錯過了時間。不應做的做多了,應做的沒有做,因失控而失衡,只因自己太著緊。

最喜歡的事:
讓我忘掉什麼是平衡,有機會跟喜歡的人交錯連繫,不要只是無止的平行。

最討厭的事:
上天讓我勇敢地突破平衡的迷思以後,卻發現不平衡的自己會失控失常。我竟依賴雙手打開為自己預留空間。

一生中最得意的事:
贏。沒有說自己贏了但人家都知道。人家不會說出口但心中欣賞與認同,我知道的。

一生中最失意的事:
輸。明明自己輸了但人家卻說沒有,或說有。我就會努力的叫自己羸,但總是失意的。

什麼會讓你落淚:
不平衡的時候,無論是太快樂或太傷心,太冷酷或太動情,太輕或太重,也會哭,然後平衡了很快便不哭。

有什麼樣的遺憾:
永遠在重要關頭卻步。

最大的恐懼是什麼:
面對別人眼中的「應該」,而那些卻是自己心中「並不必然」的人與事與情。

受不了怎樣的自己:
想太多,做太少。不不不,想又少做又少卻希望得到世上最好的自己。

希望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
勇敢的人。勇敢突破平衡的牢籠,去愛,去恨,做好人,做衰人,做自己,不需要維持兩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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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小時候一直覺得中庸之道是世上最棒的哲學。任何事情都留有一線,似乎誰也不會不高興。可是,原來世上有很多事情需要配合時機,勇敢去盡。中庸保守,原來會為自己帶來傷害。這個世界,早就習慣了人們表達。儘管你說的未必對,人家未必喜歡,你都可以先說而後快。負責任是不需要的,「灑」走了,吹過了,求其是但講兩句,就可以了。面對一些情況,原來去盡才是忠義。有保留,人家不明白不理解,反而更容易誤會你。

而我卻從沒想過要做平衡人一輩子。我相信,要是有天我去盡了,我會選擇光明那一邊。因為骨子裡,我選擇了快樂。

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

向白痴致敬

藝術,是不是人類對現實抗爭的呈現方法之一?

對於現實一切的不滿與不安投射在藝術平面上。有人寫書,有人作曲,有人畫畫,有人拍電影,等等。藝術似乎是人創造的另一種可行的現實。在那一個空間中,作者與受眾都能享受脫離真實但又真摯無比的分享。有些作品,或者大部份作品,都於現實場景中表現超現實。我們既是如此明白吃人的現實,也知道藝術表達的未必真有其事,卻又由心的認同,激動,觸動,感動,身同感受。相信或許在地球的某一個角落某一個人,真的有力抗衡現實的無情。寧願相信只是自己無知與懦弱,不知道原來天底下仍有人敢交出便創出了傳奇。

每一個在現實生活的人,都需要擁有屬於自己一套抗衡現實的表達方式。有人消費,有人比賽,有人傷害,有人放縱,有人放棄,等等。有一群印度人,選擇了電影。

2009年出產的<3 Idiots>,我很久以前已聽過這電影的大名,口碑極好。很多人說值得一看。可我,不諱言因為封面三位Gag味什濃的印度大哥,加上「喜劇」,再加上近三小時的長度,一直未看。直到近來香港上畫了吧?朋友都說真的很好很好很有意思,於是就決定好好的看。

我跟你說,喜劇是真的,也是假的。
是喜,但引得我斷斷續續的淚。笑笑,哭哭,又笑笑,又哭哭,我怎能不愛這套電影。

劇情,簡單來說是三個白痴於大學認識,一次又一次做了很多白痴的事,直到完場。完。但當中令你感動至深的,卻是「白痴」二字。

也許有些人生來就不是「白痴」。他們「正常」,生活受教,什至被生活訓練得「聰明」「醒目」。現實告訴我們,這世上沒有什麼應該或不應該,因為人會肚餓,所以需要食物。因為人有需求,所以需要金錢。人在現實中生存,所以大多數人都跟隨現實所訂立的標準與規則。與生俱內埋藏內心的應該,可以變成不應該。而那些每天都強烈感到不應該做的事不應該浪費的時間,卻又因為現實而變得應該,應份,什至理所當然。白痴,就是這群做著不應該的事情的人。一個已經很難,現在三個走在一起,你說難得不難得?

其實,應該是一個白痴,令二個聰明的人變成白痴。
(我不再說太多了,因為真的希望各位也看一看這套電影。)

有時候,只說這些白痴的事也會感到汗顏,也會感受到生活的壓力。做白痴需要熱誠,但遺憾是我們的成長不需要熱誠。多數時候,你只需要把一件事情做好就可以了,你不需要喜歡它,不需要為它著迷。我們從來都是著重結果,不重過程。所謂重過程,只是因為優質的過程更容易換來優質的結果。如果關係斷扣,著眼點大概已經不一樣。這就是現實。對啊,這就是現實。面對現實,無論你認同它還是反對它,對與錯,你也得接受。我不能否應,這一套標準就似地心吸力一樣,無論你想如何高飛,它還是會把你拉回地面,不論你願意不願意。世上其中二種可悲的人,一種是找到熱誠卻又要放棄熱誠的人,另一種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熱誠所在的人。尋找熱誠,某程度上是一個人一生的使命。你可以為金錢,為工程,為醫學,為魔術,為一切事情而著迷,願意為此付出一切。但現實為你定義了有什麼熱誠可以是熱誠,另一些卻不可以。於是,擁有合理熱誠對象的人,就似走在一條正確的道路。擁有不合理熱誠的人,或者以不合理途徑追尋自己熱誠的人,就是別人眼中的白痂。

在我心中,白痴並不等於失敗。只是他們的「成功」,需要以更長時間更多勇氣與耐性來建立。當然,在這個現代社會看來,「花更多時間」與「成效不顯著」就已經是失敗的証明之一。誰又管你得到的一點空間,可以換回更大的滿足與投入感?

現實中,有很多走在「正確」路上的聰明人,有時候想深一層,撫心自問,或會認為自己並不真正擁有智慧。因為自己放棄了天生所熱忱所熱愛的一切,時間與生活都花在一些自己並不喜歡的事情上,臣服於現實。而另外那些別人眼中的白痴,就算他們反問自己千遍萬遍,亦無悔自己所作所為。他們重清楚自己的「白痴」,卻活得快樂,活得自豪。每一晚閉上眼睛睡覺,心期待明天張開眼時再創造人生的意義。

聰明的人是白痴,白痴的人也是白痴,這個世界又有幾多是自己覺得自己聰明,別人也覺得聰明的人?這真是一種大幸福!

在現實的渦輪中,有人可以無夢以活,不得不踏實地為活而活。當生存與理想生活成為了當下最大的追逐,我認為這都是幸福的。因為他們的價值觀與「現實」的安排至少沒有太大差異。你可以努力工作,像父輩那樣,而現實亦樂見喜聞你的乖巧。要是誰人真的既幸運又不幸的,帶著熱誠避過輾壓來到現實的跟前,那絕對是人生的一種大挑戰。就好像電影中的其中二個白痴,既聽到自己所熱誠的事物的心跳聲,卻又不得不先隨現實的引領前行。內心是多麼的矛盾,又需要多少勇氣才能真正成為一個自信的白痴?

少數人說,大多數人做的事不一定錯,只是少數人想做的,其實也可以是對,是應該的。理之所至,因為情之所在。你喜歡什麼,你就去追求什麼。不論多人少人,權重權輕,錢途前途,你喜歡就好。這就是藝術世界所呈現的畫面。你喜歡,所以就率性而為。現實不容忍的所有,都在電影文字聲音中爆發。於是看畢電影的我們不知為何吐了一口悶氣,然後明天,後天,大後天,我們仍是懷念。等待電影中的劇情出現在生活當中,多好。

我們可以做自己不喜愛的工作,但為何更多人在過自己討厭的生活?有人喜歡計數機,有人喜歡高跟鞋,你可以喜歡原稿紙,你可以喜歡電結他,你可以喜歡爬山鞋。為何不可以?難道他們本質上有差別嗎?

電影中有一句意思大約是這樣的:變得卓越,成功就會追著你,而你不用去尋找與乞求。而我深信,每一個人都有屬於他們卓越的領域。現實都叫我們要變得成功,卻從沒提起我們要變得卓越。因為,變得成功容易得多。你只要跟著現實所設計的路徑走,在「現實是殘酷無情」的掩護下,總有人成功,另一些注定失敗。成功了的人固然高興,失敗了的人也會耗盡能量去贏得機制內的成功。因為恐懼,妒與忌。變得卓越便難得多了。要時間,要空間,要勇氣,一步步尋找自己情之所在。每一個人在喜歡的事情上都不會失敗。而現實卻不喜歡這樣的定義,似乎一定要人分高下前後強弱富貧貴賤。

很多人嘗試把現實的成功與自己生命的卓越拉上關係。有些人成功,有些人失敗。失敗那些,就是現實世界的白痂。而將自己生命的卓越凌駕現實的成功,這更是現實世界的超級白痴,卻正是我看電影後感動,感到震撼的最大理由。

我不認為每一個人在現實中都是「成功」的,因為總是有人不夠醒目不夠聰明不夠富有,或者他們仍帶著白痴的夢白痂的心摔不掉。但,電影提示我們的,是每一個人總能變得卓越。變得卓越就是你找到自己的熱誠所在,然後努力保守,孕育,扶持。為了生活,每一個人都因現實有不同程度的妥協。沒有妥協,這個世界就會失控,這我倒是明白的。可每一個人妥協的程度卻不一定一致,你可以做那個妥協較少的人,因為你的熱誠纏得更緊。如果你感受到熱誠的呼喚,如果你到了今天,仍然有點期待自己的天真。

這是一套快樂的電影,離場後你會感覺正面,感到光輝與溫暖。你流下的眼淚都是值得的。不是因為恐懼,而是羨慕與感動。這世上,還有東西值得你欣賞與致敬。

也可能是因為你知道自己將無法白痴得那樣徹底,到最後仍得借別人的熱誠生活下去。或者你不解自己為何扔掉積存已久,可能用之不絕的熱誠,卻從頭開始,在另一個國度奮力勉強自己熱愛自己所做的一切。Do what you love, Love what you do. 人們都把這兩句說話放在一起,但當中的意思卻可以是相反的。第一句強調的,是有原則的Do;第二句著重的,卻是妥協的Love.

如果兩者總得分個先後,
你會做你喜愛的事,
還是喜愛你做的事?

是的。誰說喜愛自己所做的,就必然意味成功不遠?不過要是人每天能花時間心機在自己喜愛的事情上,他的靈魂必然感到快慰。在當白痴傻瓜蠢材天真的日子裡,他總會在勞累以後,感受到自己生命的意義。
 

一個卓越的人,應該是一個辛苦的人,卻又快樂的人。

今天活得如何,滿足與否,有沒有衝勁,有沒有火,是不是一個快樂的白痂,只有自己知道。無論怎樣,Give your life life.


向白痴致敬


2011年8月7日 星期日

那一個那字


我們對那一個那字,總是情有獨鐘。

「那」代表什麼呢?代表曾經的,失去的,模糊的。有時候「那」所指的是無關痛癢的往昔,有時候卻是撼動靈魂卻你又未敢確切描述的過去。對比這一個「這」字,我們好像更喜歡那一個「那」字。儘管「這」字所指的都清晰可見伸手可及,但卻不及依附在「那」字身上的朦朧那樣吸引。我們就是如此偏愛或偏恨那時候,那地方,那件事,那個人。

我曾經想過,如果蘇永康的「那誰」變成了「這誰」,整首歌曲對我們的意義會否不再一樣。
陳小春的「沒那種命」,林宥嘉的「那首歌」,胡夏的「那些年」...只要歌名的那字變成這字,變得近一點,感覺就已經不一樣了,沒那樣討厭也沒那樣討人愛。變得沒那樣特別,沒那麼容易令人對號入座。那一個那字,是時光隧道的門。

那一些在名稱前頭有幸被冠上「那」字的一切,大多過去了再追不回。自己生命中過去了的追不回的每一件大事小事過客舊知,卻不一定值得用上一個「那」字。過去了,忘記是自然。是那些依然依依不捨不時低頭暗笑貪心回望的,才會是「那」。

那誰與屬於那誰的那首歌,還有彼此相遇的那些年,都不能隨便找到代替品。

口中吐出一個「那」字,既是懷緬,亦有感動,悲喜交集。自嘲年少輕狂不分高低尊卑,同時驚訝自己的勇氣與投入。那一切都是已經流走,卻又情願留住的草青味。有酸澀與淚,也有徹底的忘懷痛快。那一切也許都沒機會放進手裡,
但每每想起都有收在手心的觸感,虛幻卻實在。那一切儘管再不好意思在已長大了的一天掛在口邊,但一個人的時候你會自言自語重提往事,專注畫面每一處細節。那一切身處其中的時候從不能預見有終結的一天,當下的燦爛與糜爛把時空凝住了,讓你心跳加速,也讓你缺氧的曾經,總是簡簡單單的,說出口卻千言萬語都解釋不了。 

回頭偷偷一瞟,這些都變成那些了。這些滴滴點點的對與錯,已經寫定了,記在青春的記念冊上。眼前這一切分秒在變,但腦海中那一年,心中那些人,那場比賽,那次舞會,那一句話.....他們在人生中大概有一個絕對的位置,無論將來「這些」如何挑戰,都不能將其覆蓋淹沒。

這一天,想起心中那一個那字,微笑又感恩。
那些年我們做過的想過的,原來都很有趣。
很愚蠢,很自以為是,但很有趣,很窩心。

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那些人那些事卻沒有變。回頭如果仍能記下那滴滴點點,其實已經幸福。


那所有所有,大多發生在青春無悔的旭日底下。回到原點,大笨蛋的我們在那時候帶著愛與夢想,有著最簡單的滿足,伴隨蝕刻血肉的痛憤。可以笑得牙痛,可以哭得窒息。比任何時間都趺得快投降得早,卻又同時反擊得更狠,堅持與無畏令人咋舌。儘管我們並不富有,但我們不需要富有。因為那段美好的時光,我們就擁有了全世界,再無所求。除了希望那一切可以平行延伸,直到我們望不到的將來,將來的將來,綿綿不止。

多年以後,我們來到將來了。從前以為永不會失去的,還是會失去。但以為失去後會忘記的,還是久久不能忘記。人總需要學習放手,但有些事情放而不忘。那些,是回憶中最厚實的部份。

好好珍惜在這一刻你仍能記起的每一個「那」字。

那首歌。

那些年。

那誰。

人生就是不停的


人生就是不停的
不停的什麼?

人生就是不停的成長。
人生就是不停的幼稚。
人生就是不停的從
幼中歸納經驗,慢慢變得老成。

人生就是不停的記起,人生就是回憶。
人生就是不停的遺忘,人生就是遺憾。
人生就是不停在遺忘的大洪流中記起什麼。

人生就是不停的享受世上每事每物。
人生就是不停的被每事每物困擾。
人生就是不停的克服困擾,享受困擾與困擾間的空隙。

人生就是不停的前進,勇往直前。
人生就是不停的停留,裹足不前。
人生就是不停的為了走更長的路而休息。
人生就是不停的為了休息,而走更長的路
人生就是不停的愛。
人生就是不停的失去被愛的感覺。
人生就是不停的感受若即若離。

人生就是不停的追求與浪費。
人生就是不停的擁有與放棄。
人生就是不停的尋找與摒棄。

人生就是不停的重複著。
人生就是不停的過著獨一無二的每一天。

台灣著名作家九把刀先生說: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

其實,人生也是不停的逃避戰鬥。
人生就是不停的覓得心中的平和。
人生就是不停的隨遇而安,因緣而合,因緣而分。

人生就是不停的定義。
人生就是不停的重新定義。
人生就是不停的創造意義,
直至完結的時候能把自己的人生與世上千萬人區分。

儘管人生就是不停的被現實規範,
但人生也是不停的選擇與承諾。

人生就是不停的問問題。
人生就是不停的解題。
人生還有好長。人生就是為了什麼,我有概念但不肯定。
有些人是戰鬥,有些人是逃難,有人要做英雄,有些人要做平民。
然而,戰鬥的人會受傷,逃避的人或會面對,
做英雄的人有天比平民懦弱,平民都有挺身而出的一天。

究竟,人生就是不停的什麼?

或者,人生就是不停的。就這樣畫上句點。
不能承諾人生總是勇敢作戰,但也不恥自己每每懦弱逃避。
人生就是不停的在世事兩極中游走,而我們的人生最終不停的做什麼,
取決於我們的信念。

只要繼續走下去,慢慢會得出答案。
現在,我想「人生就是不停的。」
只要不停下來,繼續張眼與閉眼,繼續成功和失敗,繼續戰鬥與被俘,
我信總有一天,我會知道「不停的」後面,那個屬於自己的答案。

為了心中的目標,我們就是不停的戰鬥。
寫下自己人生的每一頁每一句每一字每一劃。

熱血,是最大動力。



那點不值一提的星火

 
正因為忽然神遊想到什麼想記下來,偏偏三數分鐘以後便忘記了,所以有了「靈感紙」。其實...不過是案上的Memo紙。如果那刻可以許可的話,我會放下手上的工作,匆匆把想到的記下來。記下來的都是非常簡短,但當下卻覺得足夠了。一看到那組字,就自然會記得背後的一切反思與感覺。然而現在我看著兩三天以前記下的。咦?他們的魔法已經消失了,有一些記下來的已經忘記背後的意思,另一些記起來,卻已經覺得不需要記下了。 

記起早幾天說過一定要把想到的記下來。與其說是靈感,那不過是一種感動,一種想法。原來感動和想法都會過期,都貼上「在此日期前食用」的白色標籤。那天過後,已經是另一回事。及時記下,及時揮筆,還能用當下最貼實的心情善待那些小念頭。你寫的時候,真心相信自己所寫的。事過情過﹐心跳得快了慢了不一樣了。就算看見那些題目,你重新為題目穿鑿附會,想著這題目應該搭配怎樣的文字。人家還是看到一篇小記,但你自己清楚已經不是當天的模樣。你並不討厭自己所寫的,而是你意識到那一點不一。我們當初因為一些原因而決定動筆,最後動筆了卻忘了初衷,不刻意的扔諸腦後,怎想也想不起。這對筆者來說,是一種入心的感覺。

也許我當初想記下「靈感紙」三字,就只是因為這三隻字帶給自己溫柔的刺激。以後沒有數百字,沒有故事,沒有道理。也可以說沒有理由,當中根本沒有理的存在。就是那樣純粹,那樣短促。我們被觸動的片刻,眼前都不一定是驚天動地的大事。我們認為觸動自己的事對生活舉足輕重,這樣想只為了理順我們心中莫名的情緒波動。而其實,我們都有感性難明的時候。令自己未能忘懷,對別人來說卻不值一提。儘管興奮激動不足半天,從不天長地久,但你想好好擁抱他們,珍惜他們。

總因為想到一兩句話就能表達當下的心情而雀躍。就只因那一兩句話。記下來又已經化開幾十倍,十行百行的筆墨了。

聽過別人說,人人都有創意,關鍵在於執行。講者當時所指的是與創業與營商,而我卻深信這句話可以放在很多地方。我們都有想法,都有心情,都有感動,都有所謂的靈感。也許說出口記下來,未必驚為天人,但重點在執行,你把握最好的時機,用最大耐性表達你心中所信所愛。

當人家的執著都揮發,而你在那刻以任何形式將它凝住什至發揚,就已經比很多人好。你比很多任由世事流走的人,多一份不值錢不賺錢的心跳。是那將心中看不見的化為觸得到的奇妙感覺。人生美好的事,有些人深信都在身邊在環境在社會,有些人認為深藏人的內心。其實都沒分別。人生的美好,文化科技感情友愛,都是內心的與環境的美好連成一線的結果。我們想到美好的,然後建設美好的。我們看見已建設的美好,又再想到另一些美好的。當然,醜陋的都以同樣邏輯影響著我們,那一點壞還是可以令我們活過地獄的日子。想法與感動都是中性的。但記下來這一種行為,我卻認為有美好的一面,有美好的原由。

「靈感紙」最初的意義早已消逝。但靈感紙這三隻字,無疑為我打開另一線窗,讓我寫下另一篇與靈感紙毫無關係的文章。落差如此大,起初的目的地與今天終點的風光完全不一樣。總是令人始料未及,星火的力量,足以燎原萬里。

最後回頭發現
我們都因為創造而失去,又因為失去而創造。那些美妙感覺的流失,
有一些是自然而然的,也有一些是我們意識到卻無力挽回。
也有一些,是我們趕及在完全消失,就似未曾出現的一瞬來到之前,
難以放進手裡的一切,以我們的方式留下來,放進心裡。
他們已經消失了,離開了。
我們因為他,或她,或它,
創造了一種心跳。
只有你知道,當中滴滴點點,總能照亮內心一隅。
不永恆的花火,不長明的星光,不耀眼又不值一題的灰屑,
是你的,是她的,是你們的,是我們的,
我覺得很美麗,很燦爛,很溫暖。

星光會消逝,我們許願的時候將他們留住。
留住流走的。

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一心二愛

如果,只是如果
你問他,或她,你愛我嗎。而對方回答:

我愛。
我寂寞時愛你,我空虛時愛你,我一個人時愛你,

那你會怎樣?
這樣,算是愛嗎?

人不可能完全愛另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愛自己。其實這也是健康的。人不愛自己,固然不能愛另一個人愛得完滿。但如果太愛自己了,那給她的又是愛嗎?萬一你不需要愛人的感覺了,覺得累了,或者你時間不夠用擔子太重,你仍愛她嗎?

長大了,真的,在愛當中連不能愛的可能性都考慮了,
怕今天很愛很愛的自己有天不愛有一刻不能愛,雙方怎麼辦。

一個太寂寞的人不應愛人,正如渴得太久的旅者不能一下子喝太多水,會不適,嘔吐,什至死亡。你只知道寂寞的時候你很愛她,但你也知道不寂寞的時候,你也希望她不寂寞,你希望她不愛你。對。你希望你愛她時她愛你,你沒空愛不願愛的時候,她也最好不愛你。
因為那時候你只想愛自己,完全地,無視那個她。而且這種獨愛並非一時三刻。我們都知道愛情不是這樣,卻都曾有這樣的妄想。為的,也許因為我們都太愛自己,卻又不願因太愛自己,而令另一個自己愛的人恨透自己。因愛成恨,不如無愛無恨。如果只是好感,就別急著愛。

愛是佔有。其實佔有,擁有,分享,都差不多。快樂時我們分享心情,自私時我們強佔對方一切,包括理智與情感。兩個人要走在一起,本來就要失去。因為失去才能在騰空的地方存放對方的最寶貴的一切。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我們都喜歡分享,但也要明白如何在被估有與佔有,被擁有與擁有中,維持愛情。不偏愛任何一方。愛她,也要愛己。不想愛人而愚己。因為不愛自己,什麼愛的感覺都會失去。我們還是需要學習如何平衡。

時間過了,走了,愛情面臨選擇。
有些愛只給到這,真的痛了。

其實我們都因為寂寞而更想被愛與愛人。
寂寞讓我們開始了遠離寂寞的路。
但不再寂寞的時候,我愛的,仍然是你嗎?

還是由始至終,我們都不是愛對方。
我們籍對方的關心,來完滿自己對愛情的幻想?

愛自己,的確很痛快。
因為愛自己,所以本能地愛上她。
但當真正愛她疼她的時候,原來不是那一回事。

因為不能言明的什麼,你愛她,更愛自己,到最後彷彿誰都沒有更幸福。
爭寵,兩敗,俱傷。任何一方贏了的,都是輸家。
每一個人的愛情,都必須雙贏。你自己與你愛的人,都應該同樣得寵。

如果你因為愛她而不能令自己感到被愛,那麼,不如不愛。
如果你因愛自己而不能好好愛她,那麼,同樣不如不愛。
除了愛以外,仍有很多表達好感的方法,仍有很多可以取替愛的表示。
心未放開,如果仍然只與自己談戀愛,容不下她,
那麼儘管你喜歡她,也別愛她。

愛,就是要一腳踏兩船。
愛,就是要一個人兩條心。
愛人和愛自己,都要專一。

355

355這一組數字,令你想起什麼?對你來說有什麼意義嗎?

在 生活內數字能代表的往往不只是數值。999不是一千減一,對我們來說那是緊急求救的電話。315勉強來說其實是下午茶時間。3是電話公司,711是便利店。數字的意義與我們的認知有關,而我們的認知又依賴記憶將其儲起及整合。正因如此,一組數字能否引起我們特別的反應,得看我們認與知,記與憶的能力。比 如說123,321,下一句你會想起什麼?你問外國人,他們未必知道。而我會很自然想起7個數字,大概正在讀此文的你也一樣:1234567。如果你看見 30624以後想起700這些數字,也許我們都分享著同樣的認知:那是林子祥的「數字人生」。

930, 曾經是極具代表式的一組數。那時候晚上九時半是電視台的黃金檔期。930,就自然想起那時段某台熱播的電視劇。人們都不會說你看了什麼什麼劇,而且直接以「930」代替。一套930劇終,另一套930接上,那是一個電視大過天的年代。和今天相比,已經不一樣了。又比如說430,後面緊接的是「穿梭機」 三字,那兒童節目曾紅極一時。今天美國的穿梭機都已經完成它的歷史任務了,430終於變回430了,這年頭還有沒有人看兒童節目?仍然天真的小孩會說什麼?

然而,長大以後,數字被賦與的意義愈來愈多,互為干擾。同一組數字,不知道應該跟那一組意義畫上等號。實際上我們記憶有限,心力不足,不想多記無聊的事。那事件不再重要了吧,有天再認不得,不需知,記不住,不需憶,那數字就變回數字,沒人知道那曾有什麼其他意思。

曾經我有朋友,他中學的學號是3號,而他喜歡班上28號的女同學。從那時起328這組數字對他就有非一般的意義。他會刻意在自己的跳字錶計時,在四分二十八秒就按停,留把那組數字凝住。當他想起她時,就會看看手錶內的3:28,然後心就自然有一絲甜。

至於那些相戀記念日,失戀哀悼日,也值得為他們預留下一組數字。我們只要想起那數字,那些人家完全摸不清的簡單數字,就能快速尋回那段被編號的記憶。只是, 我們都太易忘記。有些事情歷久以後,再沒人提沒有說,新的接踵而至,一天又一天以後,有些意義,有些感受,連隨數字被沖刷,也許有天對你對我再無真切的意思。

也許20110724是特別的一天,也許。但當11變12,13,總有一天你會對0724麻木。0723和0725,0824或0924都沒太大分別。就好像我們看見自己的生日日期,已經不再像小時候般興奮雀躍,那不過是一年的一天,那只是我們生命其中一條刻界。未過和過了,都還好,就這樣。長大了依然有生日禮物,有生日蛋糕,但我們不期待了,寧願有個快樂入心的生日派對,在任何一天因「生日」而安排就好。生日這組獨特的數字竟不再特別。

新的意義繼續補上,但與金錢掛勾的會愈益增加。五位數的薪金,四位數的皮包,三位數的晚飯,我們與數字的互動,少了內容,與時空跟回憶都無關,只餘下多與少貴與賤的分別。曾經,我們對電話號碼特別敏感。因為從前電話都比較少有「記錄」功能,不如現在方便,按兩按就能找到誰的電話。在那個人人有本電話簿的年代,我們都要記電話,而且熟能生巧。通電多了熟稔了也就自然記得。連ICQ的長長號碼也能記住。電話號碼又算得了什麼。朋友之間,就好像地下組織來往,4890還未到嗎?快致電8771!這樣無聊的逸事,現在回想竟然覺得很有趣。

生活好像愈來愈少無聊的數字無聊的意義,少了無聊的小發現小經驗,真的少了可聊的輕鬆話題。數字作為文字的一種,都是我們回憶的一個個入口。從前比賽的名次忘記了,考試得分忘記了,收到禮物的價值忘記了。仍記住的,卻是舊居門號,不值紀念的紀念日,最初偶遇與誰一起乘坐的小巴號碼,這些可記可不記的數字,雖然無聊,但都可愛。每再提起,假使未忘記,就會有很多畫面因而浮現。而這些是你獨享的。

說 了這樣久,我相信你仍知道355指的,是罐裝汽水的容量。100是益力多,250與375是紙包,355與500是罐裝與膠瓶。有天我喝汽水的時候突然感慨,罐上再找不到355的痕跡。假如五年後我跟新一代說355,他們除了數值上的三百五十五還會想起什麼?什至笑我記錯一年的日數,反問我是不是365。

我也想起369,其實是不少麻雀館的名稱,而這個世代卻成為潮語。時代變,意義也變。數字其實是沒有情感的,有情的是人,也是人為過去的一切加上意義。也許,355的消失是自然而然的。每個時代都有意義的交替。有些數字注定不能恆久,又好像從前那些過目不忘的數字,今天再記起已經不能連繫什麼,人亦一樣, 情亦一樣。當中大部份隨時間流動,來又往而已。幸好,記憶資源有限而回憶無限廣闊,年月雖總是先奪人情,再將有關的名字與數字都搶走,世界不能把帶有感情與血肉回憶的數字留一輩子,但我們心中有自己一本記數簿,收留那些在現實與當下不再存在的數字以及他們的意義。要流的讓它流,應留下的我們也要留起它,保守它。

或者我們還是可以積極一點想想,只要我仍願意,330中也會見到355的影子。我們不可能叫所有人都記住355,但當時代的可樂已經長大了變成330,我也會盡力守護那些年曾經可樂可悲可愛可撼足可回味的,那些330永無法取代的感情與經歷,鎖在「355」之中。

355,是我個人的集體回憶的密碼。
而我深信,人人也應該有一組屬於自己回憶的密碼,
教自己永不忘記,那些不應忘記,偶一為之,永不可再的感動。

醉後

為何長大了的大家都喜歡一班人喝酒?

我為「愛喝酒」找來一個理由。因為當你明明酒醉的時候,都要用醉不掉的理智令自己走出一條直線。走直線,不是因為我們怕危險,不是因為需要。而是因為旁人在看,別人在評價我駕馭酒精的能力。走直線就等於告訴別人,我沒有醉。「我沒有醉」的感覺,很好。無論是明明醉了卻硬要說自己沒有醉的倔強,還是那種因為自覺沒有醉沒有醉,所以應份擔當照顧別人角色的理所當然,「我沒有醉」這四個字,總是令人感覺良好。無論決定埋單離場或是繼續沉醉,「我沒有醉」都總是支持的。

我沒有醉代表什麼?我不會醉,我會醉但不能醉,我不會承認我醉,還是我已經醉了?

人,沒那麼容易醉。可是三分醒以外,仍是有醉意。我們,卻連這丁點醉意都不願表露人前。人們寧願清醒,還是一醉而後快?我們在酒吧內,似乎盡力令自己醉,卻必須醉而不倒。一邊喝,一邊令自己貼近醉的境界,又令自己保持清醒。至少,你要「說」只是剛剛熱身,未醉。你說,我們怎會不是充滿矛盾的生物?

男人喜歡喝酒,因為醉意滿懷歸家的時候,回家那段路總是自己一個在走。你雖然看清前路,卻避不了腳步浮浮。這個充滿矛盾的時刻,讓你清楚意識到自己在奮力掙扎與逞強,對抗本能的失重與搖晃。左一步右一步,明明不是平日那個自己,卻又要提醒自己:「我知道自己做什麼,我沒有醉」。夜半三時,屋村內已經沒什麼人,你獨佔一條內街,以不存在的鏡頭,遙距記下自己一夜浪盪灑脫。我沒有醉,一歪;我沒有醉,一倒。最後,我們總是在模糊中摸出大門鑰匙,一擊即中,不必如戲劇那樣曲折就能順理開門。你仍能理智地跟家人騙一個籍口,說道自己跟朋友吃便飯,滴酒未沾。

但你理智卻清楚,你有點醉,而且你希望好好把握這個半醉半醉的時刻,跟別人說自己是如何能幹強悍,如何理智清醒。每一天,我們都勉強很多。強迫自己提昇與忍耐,理順與屈服。而這一切都發生在無色無聲之中。除了你自己,沒人知道。什至沒半個人有興趣了解你受到的屈曲,也沒有人希望你能打回原形變得單純簡單,要要求你對別人的要求敏感。對於扭曲大家都視之為長大的一部份,是感情與世道不咬弦下的成藥。他們寧願你再沒有彈性,就此隨遇而萬變。面對感情,已經不知道真真假假的差別,也分不到什麼是愛。有人享受真的假愛,有人對假的真愛不忍放手。總之,你心中難平之意與氣,都需要一個明顯的缺口,需要一場假得不得了的醉酒戲,讓自己演下去,從而疏導自己的情緒。

酒醉回家,以己之力獨身回家,令人有一種不需言明的自豪感。而且,你能同時確認出那個明白你,體諒你與崇拜你的人,就是你自己。低頭默想,如果生活的不平不快,都只如酒精一樣,雖令你走得不夠英偉,卻不能你令你崩潰癱軟,那多好。最好就是,你所承受的一切,都如吧台上的空酒杯,五杯七杯,一目了然。而關心你的人在明知你醉了的時候,卻聽你大義的喊我沒醉。你喜歡以弱肉的身份,強食心中的不言起伏。

我們都習慣承受不順不滿,都習慣失去與失望。習慣了,所以生活中總有方法解決,但不代表我們能欣然接受。有時候,真的好想一切如喝酒一樣。在半醉半醒之間,邊嘔吐,邊耍帥說我沒有醉。一邊投降,一邊抗戰,一邊讓人看到自己滿身血痕,一邊讓人看到自己奮不顧身,兇悍依然。

就算睡醒以後,一切都被昨晚的月亮帶走,刺眼陽光又再提醒我們要做個七二十四的阿波羅或阿歷山大,我們仍然眷戀酒醉帶來的絕對清醒。就只有酒醉那時,我們會在心底中真正承認自己已承受極限以外的事與情。也只有那時候,我們才會意識到,其實我們已經處理得很好了,儘管身邊真正在乎的人都不會明白那難度。

酒一杯又一杯,看似輕盈,但累積以後,事與情還是會令人眼腫頭痛。不一定要威士忌伏特加才能令人酒醉。如果那令人吃不消的糾結竟仍令你「清醒」做人,恪遵自己的原則與責任,那麼就算只是簡單一杯啤酒,也能在工餘令你猛然搖頭。寧願只是醉了,急著要跟大家說,我還好。

大家都喜歡喝酒,因為酒精放在人群內,能令每人都各取所需,得到自己需要的放縱與安慰。因為酒,你可以醉倒而堅稱自己沒有醉,你可以未醉先醉倒隨時窩在誰懷內;因為酒,你可以籍甜美笑容媚顏柔音叫客人試試新口味,你可以享受那不真實的愛撫或不經意四目交投;因為酒,你可以因為揶揄友人酒量淡,在埋單屍橫遍野的時候拿出信用卡找數,成為英雄;因為酒,你可以因為在她到前不醉而成為王子,妳也可以因為在他面前醉倒而成了公主。因為酒,我們可以做回自己,更可以把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放縱地放到最大。

我們醉酒,卻仍未醉心。就算心醉,偏未心死。

酒,總被人說成是一種令人失去理智的放縱之物。其實,酒也能在一瞬間令人絕對清醒。酒拓出一面曠野,讓你自省反思。平日感性掩護的,感覺扭曲的,利益包裝的,恐懼的與懦弱的,都在進酒一刻,通通走光了。餘下的,是你最赤實的感覺,是純粹的快樂,純粹的滿足,純粹的委屈,純粹的心野。

然後,人才會在醉中浮浮沉沉。醉後決定的,我與你,其實只是繼續醉下去,直到醉不下去,要回到真正的生活。就算說自己沒有醉,都只因希望醉下去。「不醉」,是醉房的大通行証。在外邊的世界看,醉者醉。然而在醉者醉醺不可逆轉以前,他或她絕對有一刻清醒。我們不是因為醉了而醉倒,卻因為清醒了,而選擇醉。

以迷糊取代迷惘。杯在吧台上,永不會乾。
醉了,我沒有醉。我醒了嗎,我醒了。

下一次人家呈強的時候,就讓人家呈強。人家軟弱了,就給人家一個軟弱的機會。酒精尊重我們的情感,我們也要給身邊的酒客一點同理心。人家不是因為酒醉,才做失常的事,他們和我們一樣,也許平日被失常的事,失衡的心,失落的感情圍繞著,才會在偶然又偶爾一個下班後四份一個夜裡,做一些情緒認為是最正常,最理所當然的事。

走,是為了走到一個空間,尋回安全感,好好坐下來,放鬆。有人問,他醉了,怎麼辦?會死嗎?要為他準備冷水嗎,要搖醒他嗎?放心。只要他不死,他沒危險,就讓他盡情的真醉假醉。「啤酒跟著那受害人而泄氣 全身給扭曲扭不轉傷悲 罐殼折斷標記為愁腸銘記 隨發泄壓到扁了 被放棄」就算琉璃墯地,擲地有聲,淚灑滿地,又怎樣?

哭吧,笑吧,忠於自己。低調到消失,浮誇得霸道,總有這樣的一刻,用以拯救迷失的心靈。太陽照常升起。穿高跟鞋的會計師穿熱褲的舞女,人字拖的外賣仔膠皮鞋的高中生,都會在醉中醒過來,再過著清醒合理的生活,正面的心情上揚的嘴角,天天向上,或得過且過。出賣自己,換回自己。直至醒得倦了麻痺了,又會想醉一回。在醉意中說自己清醒,彷彿比在清醒中說自己清醒,更見說服力。

文章最後,兩個結局。
「我告訴自己 再一杯」,還是「乾了不再續 到此為止」?
醉後一次流淚,還是最後一次軟弱?

睡醒了,我們在日光的引傾下,再尋找答案。
安定,由冷水晨浴開始。重新開始。


只在寂寞時愛你

如果,只是如果
你問他,或她,你愛我嗎。而對方回答:

我愛。

我寂寞時愛你,我空虛時愛你,我一個人時愛你,

那你會怎樣?
這樣,算是愛嗎?

人不可能完全愛另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愛自己。其實這也是健康的。
人不愛自己,固然不能愛另一個人愛得完滿。但如果太愛自己了,那給她的又是愛嗎?
萬一你不需要愛人的感覺了,覺得累了,或者你時間不夠用擔子太重,你仍愛她嗎?

長大了,真的,在愛當中連不能愛的可能性都考慮了,
怕今天很愛很愛的自己有天不愛有一刻不能愛,雙方怎麼辦。

一個太寂寞的人不應愛人,
正如渴得太久的旅者不能一下子喝太多水,會不適,嘔吐,什至死亡。
你只知道寂寞的時候你很愛她,但你也知道不寂寞的時候,你也希望她不寂寞,你希望她不愛你。
對。你希望你愛她時她愛你,你沒空愛不願愛的時候,她也最好不愛你。
因為那時候你只想愛自己,完全地,無視那個她。而且這種獨愛並非一時三刻。

我們都知道愛情不是這樣,卻都曾有這樣的妄想。
為的,也許因為我們都太愛自己,卻又不願因太愛自己,而令另一個自己愛的人恨透自己。
因愛成恨,不如無愛無恨。如果只是好感,就別急著愛。

愛是佔有。其實佔有,擁有,分享,都差不多。
快樂時我們分享心情,自私時我們強佔對方一切,包括理智與情感。
兩個人要走在一起,本來就要失去。因為失去才能在騰空的地方存放對方的最寶貴的一切。
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我們都喜歡分享,但也要明白如何在被估有與佔有,被擁有與擁有中,維持愛情。
不偏愛任何一方。愛她,也要愛己。不想愛人而愚己。
因為不愛自己,什麼愛的感覺都會失去。我們還是需要學習如何平衡。

時間過了,走了,愛情面臨選擇。
有些愛只給到這,真的痛了。

其實我們都因為寂寞而更想被愛與愛人。
寂寞讓我們開始了遠離寂寞的路。
但不再寂寞的時候,我愛的,仍然是你嗎?

還是由始至終,我們都不是愛對方。
我們籍對方的關心,來完滿自己對愛情的幻想?

愛自己,的確很痛快。
因為愛自己,所以本能地愛上她。
但當真正愛她疼她的時候,原來不是那一回事。

因為不能言明的什麼,你愛她,更愛自己,到最後彷彿誰都沒有更幸福。
爭寵,兩敗,俱傷。任何一方贏了的,都是輸家。
每一個人的愛情,都必須雙贏。你自己與你愛的人,都應該同樣得寵。

如果你因為愛她而不能令自己感到被愛,那麼,不如不愛。
如果你因愛自己而不能好好愛她,那麼,同樣不如不愛。
除了愛以外,仍有很多表達好感的方法,仍有很多可以取替愛的表示。
心未放開,如果仍然只與自己談戀愛,容不下她,
那麼儘管你喜歡她,也別愛她。

愛,就是要一腳踏兩船。
愛,就是要一個人兩條心。
愛人和愛自己,都要專一,不應委曲

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偶遇不再

有一個夜晚,我看見了她,偶然地。
我們已經有三年以上的時間沒有「偶然遇上」。
我們初見,就只是偶然遇上,然後不知誰先開口,從偶遇到認識,就只是一秒。
剛認識的頭幾個月,我們總是經常偶爾-絕無取巧的偶遇。
沒有誰在等誰。我只是做我的東西,她也只是湊巧路過。

又或者,我們都在等待偶遇。所以我在做我的東西的時候,會想起她。
又也許,她是刻意繞道。在可以不交錯的必然選擇下,她選擇了偶遇。

然後不知那一天,我們再沒有相遇。沒有約,沒有應約,沒有遇,沒有偶遇。
我曾經疑問,我還是在同一處地方做著同一樣的事情。我什至更刻意留耐一點,留意街外多一點。
然而,多多少少個黃昏與夜晚,六點或十一點,都是等不到,遇不到。
我疑問的,是那「偶遇」當中的「偶」。有些事情也許不是偶然發生。
也許在當事人的層面看是偶然,但在一些更大的價值體系中(比如說緣份),不是偶然。
不然,現實怎能如此貼近關係之親疏。慢慢陌生,也慢慢不遇。無論你多費勁,奢望,都遇不上。

偶遇你心中想念的人,比起邀約然後他/她應約,感覺更妙,更難得,更想剎有介事的好好珍惜。

三年以後的一個夜晚,我偶遇她。

我繼續在做我要做的事,頭往外看,發現一個類似她的人在外邊,走過。
夜深了。其實我看不清楚她的臉,但從她的身高,束起的長髮,以及她的專注,直覺告訴我:是她。
在我意識到那是她的一剎那,我急忙別過頭,不想與她四目交投,不想被她認出。
直至她從我的後方慢慢緩跑至我的右前方,我才放心把目光放在她的背影。
是如此熟悉,應該是她吧?

我想,為何她不過來跟我打聲招呼呢?既然我認出她,她也應該認出我。
究竟為什麼。她選擇不再偶遇的原因,是否跟我一樣?我們都寧願各自努力嗎?
妳有妳既生活,我有我既忙碌,聽起來不再無情,反而感到一份情義。

妳不必忍守我的忙碌,我不佔據妳的生活。飛起,需要羽翼一雙。

但直覺告訴我,她會回來的。今夜她會再一次在同一條路出現,會再看見我。
已經很夜了,但我不甘心。我好奇想知道會不會有一場「偶遇」將要發生,我不想錯過。
我留在原地,心中還是專心的做自己的事。入神之際,她果然又回來。

其實不應說「回來」。她其實有自己的路,只不過同一條路她要走幾次而已。
根本,就沒有「回來」,我也沒有「等待」。

最後她來,又去。又再消失。

我不知道我是否應該再等待,等那不知有沒有可能發生的第三遇,
可是最後我還是走了。因為我覺得偶遇不上,可能是因為我們已不可能再偶遇。
我們再一次在晚上偶遇,不知應說什麼,不知應該繼續走自己的路做自己的事,還是留下,像從前一樣。
我們坐下來,無邊際的聊。妳剛到那裡去,我剛完成了多少瑣事。然後真的很夜了,我們道別。
回家後,打開MSN,跟對方再問好。然後我們會將未完的話題繼續下去,送彼此一兩首歌。
直到那個不得不睡的時份,才閉上眼,思念足夠了,才把無意識的思念搬進夢境中。

這樣,才是我說三年前的那一種偶遇。

來回兩次,當中夾著四個沒有。我沒有,她沒有。再遇,我再沒有,她再沒有。

或者,這三年內,其實並非沒有遇上。
只是,就算我們遇上了,還是刻意讓彼此不再偶遇。
偶遇,畢竟太不真實。

曾經想過,可否籍此打開久違的話匣子,在網路問一句:剛才我好像看見了妳。
然而,我更怕她先問我的時候,我不懂得反應。不想說謊,更不想說實話。
而且,就算是她又如何?如果我已不是我了,就算是她又如何?

良久,我在線上慢慢等待她確認我們「偶遇」的証據。但她沒說過半句話,沒有在線,沒有留言,什麼都沒有。


我知道,只是我認錯人。
偶然遇上,不能因思念而觸發。

感謝這個疑似的她。讓我寫這篇文章時,再想感謝她。
那些偶遇,原來已猶豫或遺忘,或太專心,或認錯人,就沒有偶遇。
就算看見,就算知道了,就算心中仍是關心,都不必要費勁讓彼此偶遇。

流水其實是注定,偶遇那落花。
日後流水依舊,桃花依然,但現實不會過份地童話化。
流水繼續流,落花繼續樂。

這就是我們的既定路程。
原來我們都已習得灑脫。
就算留下印跡與共震,都是淡淡的輕輕的。

少得,足僅夠一個他誤以為真有其人。
如此不著邊際的幻想,想起從前那個人,感覺總是又暖又溫柔的。
眼睛張開,身邊竟是誰。是那誰,沒福份再各自呼應互相配合而偶遇的那誰。

這身影,放進心裡。

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夏一個天亮

一個又一個天亮天亮,一天又一天提醒自己。
我與你的故事,不必說給每個人聽,不必籍由旁人的憐憫,証明自己無可否應的執迷。那些情緒,就知道難以繪形繪聲再說一遍。因為已經過去了,當事人也無法留住動魄的每秒曾經。

那個懂的人,是自己。
懂。雖然不理解,但體諒。
說了千遍,迷迷糊糊,到最後還是自己最懂自己。

無論是派對內起伏的背影,還是友人跟你訴苦那哭泣的心,其實都無法把心中一直糾結的解開。為別人分擔愁緒,或分享喜悅,就算別人的情緒多得把生活淹沒,可是在每一個夜深,還是同樣寂寞。我們聆聽與關心,嬉鬧又娛賓。吵嚷以後,仍是沒嘗試聽懂自己的心情。我們等待別人來懂自己。我們寧願委曲,懂別人,懂世事,都不相信自己可以負起懂自己疼自己的重擔。

那個懂自己的人,是自己。

談那厚重的往事,人家的眼睛再深邃還是看得太淺太近。而我們聽自己的心,總是比看別人的事困難。所以我們才安心放心去安慰別人,籍人家的事情沖化焦點。自以為這是能帶自己重回絕對的幸福,其實只是令我們更接近迷失。

每個人,都要給自己懂得自己心事的機會。那些錯過的人與過錯,都要被自己看見。

不能苛求人家會以熱淚
憐惜自己。這世上不可能有另一個人,比你更激動,比你更明白激動的意義。身邊友人的支持,世界的花樣刺激,都只能鎮痛。人要是諱疾忌醫,不自行求醫,痛還是如風濕症一樣,隨風雨來襲。常說要勇敢,常說要努力。叫自己勇敢努力的人有好多,能身體力行教自己勇敢努力的,其實又是誰?

都是那個懂自己的自己,才會知道對於受傷的人來說,嘗試重過新生,那怕只有一秒,成功一秒,已是勇氣的表現。

然後就有二秒,三秒。二天,三天。過程中也許受不了,又再回憶,崩潰軟化。旁人總是特別留意別人的痛,他們也痛心起來了,從旁安慰,或在你身旁聲討數落那人的不是。別人還是會叫你勇敢努力,揮斬前塵。你喜歡別人口中所說這樣的逃生路徑,因為你深明他對你的意義,而你根本沒有這一種選擇。
因為再親的局外人也沒有可能懂這個感性到迷失的你,所以你大可以每天重覆別人口中的什麼勇敢努力,然後繼續依戀痛感。痛感與淒美是令人上癮的,特別當你以為這一切都無藥可救的時候,就更會虛耗時日等待神醫打救。只是等待,還有放棄。縱情頹廢,什至自虐。

但你知道,真正的心情沒有人懂。逃生門只有自己能推開。

所謂勇敢,不一定要霸道專橫把過去每分每秒都洗擦乾淨。懂的人明白,那沒可能。那空間不再無菌不再真空。懂的人想,勇敢的人也可以依舊柔情。以堅韌的心來面對舊情新傷。就似急流中兀出的小石塊,雖擋不住水的沖刷,卻能嫣然讓他從身旁流過。沒什麼不能被磨平。

勇氣,是因為懂得。因為懂得,所以誠實。明白不可為的不必為之,但可以做的微小幸福,我們願意嘗試。
我發誓要更努力更有勇氣。我努力讓自己更具勇氣面對自己的流言蜚語。我的勇氣,讓我更努力去依賴自己,用幸福的感覺取代痛苦。我很勇敢,我強壯,因為我不再掙扎。不需再強作硬朗。原來我也可以,柔而不弱。

躲在溫室的日子來到第四十七天,差不多了。朋友的日光燈都很溫暖,可是這些日子,我總是看不見陽光,看不到迷宮的出口。我在等待別人,等待他回頭再愛我一遍,或者另一個他憐惜我。我想就這樣把朋友的關心都永久留住,以我的陰暗醜態與無助作交換。但那些都不切實際,因為我不敢面對自己,冷待了那個真正懂得的自己。

其實我可以很努力,
也可以很勇敢。
等下一個天亮,感受太陽的大愛。
不怕了。就算天陰有雨,都相信雨過會天晴。
因為心中的太陽,已經慢慢從回憶的後山重新升起。
朝陽,代表新生。

聽懂了的人,要相信自己。
其實夏一個天亮,早已悄然來臨。

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洪爐邊的火鳥

早幾天看書,想起「分開」的形態。我們會形容為「斷」。比起「斷」的清脆,「裂」的慢慢撕破更為驚心。比裂更痛心的,也許就是每一分秒都明瞭已經守不去,但卻無斷與裂的勇氣,只懂繼續沉淪。痛感,或者真是最近似愛與成功的代替品。比起分開分別的痛,留戀痛感的荒謬與不捨其實更痛。寧願繼續自毀,寧靜濕透身子拿著一把已穿洞的傘等候,都不敢放手一搏,突破雨點,離去。

鼓勵人在廢墟中奮力逃生,掙扎求生的歌曲有很多。近來比較留意的是楊千嬅的「火鳥」。林夕先生的詞,解釋了劫後重生中那個「劫」與「生」的意思。一邊讀者火鳥的歌詞,一邊在腦海中聽智者講述重生之秘,原來都先得經歷至深痛楚。假以時日,還是可以重生。無論多大的困難與困擾,人執迷不悟,鳥亦受斷翼之苦,總有天還是看得開,飛得遠。

這歌詞很秒,其實每一句也是智慧。


「掃去記憶裡的鴻毛 逃離未蒸發的薄霧」

記憶總是美好。或者,記憶中的那段情那只是幻象,還是未蒸發的幻象。

「放棄跳不了那場圓舞 遺忘是過程沒壞與好」

三拍又三拍還是不能跳到終結,何不及時抽離,無恨無愛,遺忘,讓好壞同亡。

「過去給拋進熔岩的心灰飛了 浮塵沒帶來天動地搖」

血淋淋的情感輕放烈焰之中,化作餘灰隨熱氣四散以後,才明白自己曾以為永不動搖的最終仍得動搖,唯天地,依舊安祥。

「近鏡的一切化為長鏡 閉目 然後 微笑」
有發現嗎?當生命與身體的一部份變成眼球以外的陌生,漸行漸遠,直至點滅,連那一點都不想再糾纏在視線以內的時候,雖然它並未消失,但我們能選擇閉目。一雙淚眼,勉強閉目,嘗試閉目,學習閉目。然後才記起如何微笑。

「從頭細數命運由甚麼鑄成 心境每秒在註釋生命」
生命與命運,其實都有心境作記錄。境內萬家燈火,豪宅危樓臨屋與祖屋,既人來人往,人又自出自入。所有買賣合同,都是有期限的租約。心境每秒在變,我們的租客也一同自己的生命的下註。

「密雲外還有清空 眼淚哪可遮掩眼睛」

打開不設鎖的牢門,天空就再不會被鐵枝覆蓋。當眼淚勇敢一回放下眼睛,一躍而下,眼睛看見未散密雲旁邊一角清空。

「沒有光末路憑目光照明 火花擦碎後更加豐盛」

假如有天前路只得黑暗,但心中留起火把觀照從前,就有勇氣說服自己:沒有光的只是未知,不是末路。

「天國近才會記得不死本領 你也痛醒請做証」

某些事與情,有死有亡,有失有去,有痛有苦。不死的是人。一天有人,總有心,總有情,總有愛。沉淪地獄,雖生猶死。還是應記起自己有不死本領,再勇敢尋找天國之門。痛中怕死,痛醒,才自知能痛而不死。

「太固執所以也痛苦得很可愛 從前樂意地死去活來」

樂意地死去活來,為的是那個痛苦也自以為可愛的自己。如此固執。

「我縱使可以燃燒下去 誰來為那場趣劇致哀」

悲劇換人愁腸,趣劇卻非悲劇。把青春意志
燃燒,對他與你來說都是恐怖片。你知道無人致衷,連你自己也不會。會否想到火爐上是應該化灰的舊情。不,舊情已逝,要燒毀的,是日復日消磨自己生命色彩的痛感。

「曾經 盲目到望晚空等黃昏 麻木到願發生的蠢事持續發生」
跌盪黑洞裡,再無日與夜,生活只餘下痛苦的開端-他的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背影,還是他的無言或澄清或道歉。二個人的生活少了另一邊,鏡頭只拍到自己頹廢的生活。我們依著劇情,自演淒美,以為那個人,會感應到自己心的抽搐。

「床前無明燈 提示每日重新做人 我不變 怎改變一個人」
原來不死的本能需要提醒。原來我們都需要時間的聲音每天在耳邊回盪,提示我們就算重傷,仍可重新做人。就算過去一切的信任都失去,給無情掠奪,或大意遺失,亦可重生再尋再累積。不能重生為新人,但可學習重新做人過新生。我不變,怎改變一個人。我不變,怎改變那個最不願變,最固執,最敢愛而不敢恨的那一個人-那一個自己?

以上只是我對火鳥的感悟。聽火鳥的人心中都會看見自己的火鳥。

鳳凰涅磐
並不簡單。火鳥這歌不易唱,火鳥的道理不易明。化灰,就怕真的灰飛煙滅。舊情,總妄想舊情復熾。分開總是痛。生活在痛中,但又痛不欲生。只因我們忘了自己的不死身。從前那段舊情彷如五百年前發生一樣,曾經愛得轟烈,最後還是涅磐再生。
 

今天從頭細想,曾水深火熱,仍能置身洪爐外。曾絕處無路命懸一線,仍能飛舞懸崖上。曾因為失去那個密不可分的另一半,於幽暗的心境中自閉起來,不見天日,只待密雲將自己埋葬。到最後,眾使大雨滂沱仍能見星。你擦乾淚確認不是淚光。微笑,閉眼低頭憶起鏡花水月的一切曾經,當所有火柴都擦光,就讓枯木化灰。你們留下來的灰燼,,好與壞甜與苦,其實是難得的養份。焦土能種出更美的花。

哭清的嗓子,淚潤的雙目。
火鳥展翅高飛,化作流星,在烏雲拍出曾經的閃爍火花。那仍未知要痛到何年何月的人抬頭見星,聽著「火鳥」,想起火鳥。

要從人家的籠遷回自己的巢。
決心為自己收集重生必須的桂枝,從新許願。與其心如火灼,磨擦燒蝕的瘡疤烙印,等待何時被毀,不如狠心一搏,對自己仁慈一點。

「今天火鳥在洪爐外飛舞在懸崖上看雲裡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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