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心在局內,總是情難自禁做著很多很多事情。心癢難當,於是朝思暮想,左顧右盼都為著一個人。成為偵探,成為劇作家,演員,社工,扮演不同角色,試圖滿足對方與自己的期望。
然後有天,熱情稍冷,抽離的你又記起愛情是多麼幼稚。可愛但幼稚,美麗而幼稚。頭腦清醒的時候,怎可能一頭熱就義不容辭義無反顧忙過不停?善於計算講求回報的物種原來還是會有失去理智的時候。思念,實在會令人抓狂。
及後,事過,情過。想想那舊時日子,你由愛到不行,變成愛到不痕。想起她,不癢不痛。你便知道對方已經不是你最心愛的那人。有說這是衝動以後失去動力,或激情過後無以為繼。也許,如果在那火紅的曖昧關係中沒有把什麼昇華,當紅腫散去,幾多曾讓你心動的人都會像歌曲「不來也不去」那樣,在心間時來時去。想起她的時候你心會甜,知道對方不想起你的時候心會酸,但一切都能解釋與安撫,這種淡然的愛其實也談不上是完整的青春的愛情。
在朋友可接納的話語中,那只是關心與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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