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上集》- 打回原形



再美麗都好,誰又可潔白無比?
你知道每一個人,妳我他,都有隱秘。

所謂怪人,不一定三頭六臂或面容扭曲的那一種。怪既是客觀亦能主觀,以「正常」為標準,有別於正常的就是怪了。所以野獸在野獸堆中不怪,但與美女一起就是怪了。野獸在遇到美女以前,大概不會覺得自己很怪。直到遇上喜歡的人,一心想走進對方的生命中,就發覺自己是怪。起角的,過敏的,原來會嚇怕對方。仍是一個人的時候,自己可以包容自己好多缺點,接受數不盡的陰暗面。但愛上一個人,就得與這一個她分享。很愛很愛一個人的時候,好想一切都變得完美。又因為面前那個你喜歡的人總是比較完美,你就對照出自己不完美。這種怪就會變得名正言順。看見對方,你就想起自己不完美。

每一個人都有隱秘,但未必每一個人都覺得自己怪。怪這形容詞包含的情感很複雜,有討厭,有委屈,有無可奈可。如果你接受自己,那怪的地方就不會再用上「怪」這標籤。定是因為連自己都不喜歡這樣的自己,才會說怪。再細問,為何你不喜歡這樣的自己呢?也許,是因為那個你喜歡的人不喜歡。她應該覺得怪,所以,你自覺怪。人總有盲目的時候。正如陽光明媚的時候你能盲目的相信自己天下無雙,在失望時也曾深信自己怪不可耐。一開始是從別人的反應中觀照出自己的怪,以後怪感內化,有色眼鏡是掛在自己的眼前,這怪,如影隨影了。每一個人都有隱秘,所以在好些別人不覺得怪的地方上,你會覺得自己很奇怪,很不自然,如驚弓鳥。

怪或者是一種習慣。比如說有人不喜歡聊天而獨好短訊來往,這行為未必怪,但如果主流行為與他有別,而他在意的人又偏喜歡聊天,那麼他就一下子成為怪人了。很多事情人人都這樣做,都做得妥當,而你不做,又錯得曲折,這就是怪了。當別人不接受的時候,我們只好以「怪」作護盾。因為有時候難以忘記過去,洗擦痕跡。怪什麼,總是有一個答案。但找不到原因,亦找不到解決的出口。時間雖是萬能,但在怪面前,總是欠力。

怪人,都很怕別人因為好奇心而親近自己。因為怪人本身比「正常人」更渴望別人的認同,同時又更怕別人在他們的怪點上撒鹽。就好像電影的橋段,那些「怪人」總是散發出一種神秘感,大概因為他們太特別,別人不易理解他們,所以在最初會吸引了好幾個好奇的天真路人。他們總是希望親手解開怪人心中的迷團,想剖析他怪的原因。諷刺地,若你喜歡怪人的時候,其實怪人可以很美。因為他們獨特,有種屬於自己的本色,有自己的見解與愛恨。他們的過去很複雜,同時培養出很怪的價值觀很怪的個性。他們本身是一本厚厚的書,但又從不外借與人分享。

可惜是人的好奇心很快會冷卻,模糊只是片刻。要不怪人親手說破自己,要不旁人慧眼看出真身。穿了見底就不愛了。「解迷」與「關心」其實很相近,「好奇」與「喜歡」也是很易混淆的。怪人的怪,大概是太在意自己的怪。怪人自己一個時,從不覺怪。但與喜歡的對象靠在一起,意識也好肉身也好,都會高度意識出自己的怪。而且,他更在意對方親近自己是因為自己的怪。拒絕而且保持距離,是怪人自保的權宜之計。

他不怕對方不接受自己,反正外在的自己早就略有乾枯。他不在乎眼光,都習慣了。他擔心的,是怕對方不接受真正的自己。是臉皮不夠厚,怕自己掏出真心,把一切光怪陸離的都交出來以後,事情原來不是期望的那一種。

這些怪習慣,怪想法,怪情緒,不易明白,又太難解釋。說來無理,但內心早就臣服。說來話長情長,總之就是怪。從前不怪,但有些事情發生了以後,改變了當中的平衡,就有怪的可能了。當然,有些是基因使然的怪,但有更多是後天做成,卻又牢固得如基因設定的怪。人為的烙印,留下一個個變得古怪的原因。過去,有令人變怪的地方。這些怪實在怪,怪在我們有時候什至接受了,不再催迫自己忘記改掉。就好像被封印了的咒,長久安活於生命中。當然不是每一種怪都這麼嚴重,但感情的荒謬可以固執非常。門沒有鎖上,但人自困。

究竟是否每一個人都是怪人呢?如果我們從未相愛,從未感受愛情,從未喜歡與被喜歡,沒有對比,我們是否就能潔白無比?我們生命中的怪感的源頭,究竟是否都能一一追尋?今天你討厭一個地方,或聽到一套戲名失控地笑,是因為什麼?你單身,或你不能獨身,你玩弄,你愚癡自虐,又是因為什麼?你怪,但你都能找到那個要被怪罪的人嗎?是否生命中每一處陰暗,身體每一吋班點,都有根有據?又是否每次都能興師問責,回復無罪之身?

再美麗都好,誰又可潔白無比?可能對方沒有愛你的準備,你也許都未有愛人的準備,何苦還要打壓自己的怪?有時候我也分不清接受自己的怪是否一種消極的逃避,我又應否如別人那樣,正視,對症,用重典。但我想,誰又敢說自己不怪?分別只是我們理解怪,排解怪的方式。可能你怪得自在,你怪得不痛不癢。但不代表你就從未受過別人的傷害,每個人一生都會有過「打回原形」的自卑感,我確信。同樣,都有負過別人的時候,都是因為你的怪,你的自以為是,生出「於心有愧」的無心傷害。這些怪自從走進你的身體開始,就已經是你的一部份了。它從何來不重要,往那裡去也是很長遠的事。一個人由不怪變成怪,當中所經歷的事必然是主觀的動魄驚心。你不一樣,是因為有不為人知的經歷。可不可以就單純地接受自己的怪,找個喜歡你怪點的人?

潔白無比,是太過份了。偏偏愛人,就想自己潔白無比。而實際上,人世間都是怪人與怪人的相戀。我們不應恨自己怪,反而應該張開眼睛留心做配對,找個自己臭味相投的人。找個喜歡怪人的怪人,找個著了燈看了真身都沒有離開,不是因為可憐而是因為體諒的怪人。找個不能被你嚇怕的怪人,找個能走得很近的人,找個不需要你重組的人。找一個明白「怪」的人。

美麗是你能將本我盡情坦白流露。愛應該令人驕傲而非自卑。人性交流固然要互補體諒,但失去真我就沒有談情的基本。打回原形是很可怕的,所以對於汎汎之交,我們一身光鮮,自信成功,可以理解。但沒有人能扔開自己過去留下的智慧,原石是怪,除了在那個有耐性淘寶的可人兒眼中,會看得見獨特與可愛。怪都不能愛得悲賤委屈。大不了用長一點時間,以多一點耐性,花多一點氣力,遇上好一點更適合自己的怪。怪配怪,門當戶對,不好嗎?

試問誰可潔白無比?
我不知道《上集》最後帶出的,是否仍是一片荒涼,要怪人孤芳自賞,等那個欣賞怪人的怪人等到天荒地老。但我最想最想說的,其實就不過是「試問誰可潔白無比」。這個誰,包括你我。

相愛難,當中也因為人人心中的一頭怪。人人愛都有一個理由,不愛,不去愛,不能愛,都有理由。無論是理由還是籍口也好,在分析前又有沒有認真想過「試問誰可潔白無比」的背後意思?不要去怪責別人的怪,不要去怪罪自己的怪。能改的去改,但不要怨,不要嫌棄自己。兩個人既是走在一起,就有心理準備要接受對方的怪,也要有勇氣把心頭的怪適度的帶出來,讓對方適應。人夾人,似有定數。因為心怪有人不能在一起。因為不接受彼此的怪,分開也是無可奈可。世上也許真有緣合這回事。不合,就要想處理方法。解決不了,那就只能說大家怪怪不相容。何苦勉強,天天折騰愛情?

有時候,寂寞讓你更快樂,是因為在一個人的時候,你能大怪特怪。是過去傷太深,才讓你根本不能相信永恆,罪犯是那個要你為愛乞憐的他。但怪人如你,罪無應得,應該釋懷。你的手那麼冷,總會有人搶著為你加溫。是他是他是他也是我,和你。左手包著右手,右手包著左手,你要先為自己暖手,給那個正在路途為你暖心的人,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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