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一心二愛

如果,只是如果
你問他,或她,你愛我嗎。而對方回答:

我愛。
我寂寞時愛你,我空虛時愛你,我一個人時愛你,

那你會怎樣?
這樣,算是愛嗎?

人不可能完全愛另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愛自己。其實這也是健康的。人不愛自己,固然不能愛另一個人愛得完滿。但如果太愛自己了,那給她的又是愛嗎?萬一你不需要愛人的感覺了,覺得累了,或者你時間不夠用擔子太重,你仍愛她嗎?

長大了,真的,在愛當中連不能愛的可能性都考慮了,
怕今天很愛很愛的自己有天不愛有一刻不能愛,雙方怎麼辦。

一個太寂寞的人不應愛人,正如渴得太久的旅者不能一下子喝太多水,會不適,嘔吐,什至死亡。你只知道寂寞的時候你很愛她,但你也知道不寂寞的時候,你也希望她不寂寞,你希望她不愛你。對。你希望你愛她時她愛你,你沒空愛不願愛的時候,她也最好不愛你。
因為那時候你只想愛自己,完全地,無視那個她。而且這種獨愛並非一時三刻。我們都知道愛情不是這樣,卻都曾有這樣的妄想。為的,也許因為我們都太愛自己,卻又不願因太愛自己,而令另一個自己愛的人恨透自己。因愛成恨,不如無愛無恨。如果只是好感,就別急著愛。

愛是佔有。其實佔有,擁有,分享,都差不多。快樂時我們分享心情,自私時我們強佔對方一切,包括理智與情感。兩個人要走在一起,本來就要失去。因為失去才能在騰空的地方存放對方的最寶貴的一切。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我們都喜歡分享,但也要明白如何在被估有與佔有,被擁有與擁有中,維持愛情。不偏愛任何一方。愛她,也要愛己。不想愛人而愚己。因為不愛自己,什麼愛的感覺都會失去。我們還是需要學習如何平衡。

時間過了,走了,愛情面臨選擇。
有些愛只給到這,真的痛了。

其實我們都因為寂寞而更想被愛與愛人。
寂寞讓我們開始了遠離寂寞的路。
但不再寂寞的時候,我愛的,仍然是你嗎?

還是由始至終,我們都不是愛對方。
我們籍對方的關心,來完滿自己對愛情的幻想?

愛自己,的確很痛快。
因為愛自己,所以本能地愛上她。
但當真正愛她疼她的時候,原來不是那一回事。

因為不能言明的什麼,你愛她,更愛自己,到最後彷彿誰都沒有更幸福。
爭寵,兩敗,俱傷。任何一方贏了的,都是輸家。
每一個人的愛情,都必須雙贏。你自己與你愛的人,都應該同樣得寵。

如果你因為愛她而不能令自己感到被愛,那麼,不如不愛。
如果你因愛自己而不能好好愛她,那麼,同樣不如不愛。
除了愛以外,仍有很多表達好感的方法,仍有很多可以取替愛的表示。
心未放開,如果仍然只與自己談戀愛,容不下她,
那麼儘管你喜歡她,也別愛她。

愛,就是要一腳踏兩船。
愛,就是要一個人兩條心。
愛人和愛自己,都要專一。

355

355這一組數字,令你想起什麼?對你來說有什麼意義嗎?

在 生活內數字能代表的往往不只是數值。999不是一千減一,對我們來說那是緊急求救的電話。315勉強來說其實是下午茶時間。3是電話公司,711是便利店。數字的意義與我們的認知有關,而我們的認知又依賴記憶將其儲起及整合。正因如此,一組數字能否引起我們特別的反應,得看我們認與知,記與憶的能力。比 如說123,321,下一句你會想起什麼?你問外國人,他們未必知道。而我會很自然想起7個數字,大概正在讀此文的你也一樣:1234567。如果你看見 30624以後想起700這些數字,也許我們都分享著同樣的認知:那是林子祥的「數字人生」。

930, 曾經是極具代表式的一組數。那時候晚上九時半是電視台的黃金檔期。930,就自然想起那時段某台熱播的電視劇。人們都不會說你看了什麼什麼劇,而且直接以「930」代替。一套930劇終,另一套930接上,那是一個電視大過天的年代。和今天相比,已經不一樣了。又比如說430,後面緊接的是「穿梭機」 三字,那兒童節目曾紅極一時。今天美國的穿梭機都已經完成它的歷史任務了,430終於變回430了,這年頭還有沒有人看兒童節目?仍然天真的小孩會說什麼?

然而,長大以後,數字被賦與的意義愈來愈多,互為干擾。同一組數字,不知道應該跟那一組意義畫上等號。實際上我們記憶有限,心力不足,不想多記無聊的事。那事件不再重要了吧,有天再認不得,不需知,記不住,不需憶,那數字就變回數字,沒人知道那曾有什麼其他意思。

曾經我有朋友,他中學的學號是3號,而他喜歡班上28號的女同學。從那時起328這組數字對他就有非一般的意義。他會刻意在自己的跳字錶計時,在四分二十八秒就按停,留把那組數字凝住。當他想起她時,就會看看手錶內的3:28,然後心就自然有一絲甜。

至於那些相戀記念日,失戀哀悼日,也值得為他們預留下一組數字。我們只要想起那數字,那些人家完全摸不清的簡單數字,就能快速尋回那段被編號的記憶。只是, 我們都太易忘記。有些事情歷久以後,再沒人提沒有說,新的接踵而至,一天又一天以後,有些意義,有些感受,連隨數字被沖刷,也許有天對你對我再無真切的意思。

也許20110724是特別的一天,也許。但當11變12,13,總有一天你會對0724麻木。0723和0725,0824或0924都沒太大分別。就好像我們看見自己的生日日期,已經不再像小時候般興奮雀躍,那不過是一年的一天,那只是我們生命其中一條刻界。未過和過了,都還好,就這樣。長大了依然有生日禮物,有生日蛋糕,但我們不期待了,寧願有個快樂入心的生日派對,在任何一天因「生日」而安排就好。生日這組獨特的數字竟不再特別。

新的意義繼續補上,但與金錢掛勾的會愈益增加。五位數的薪金,四位數的皮包,三位數的晚飯,我們與數字的互動,少了內容,與時空跟回憶都無關,只餘下多與少貴與賤的分別。曾經,我們對電話號碼特別敏感。因為從前電話都比較少有「記錄」功能,不如現在方便,按兩按就能找到誰的電話。在那個人人有本電話簿的年代,我們都要記電話,而且熟能生巧。通電多了熟稔了也就自然記得。連ICQ的長長號碼也能記住。電話號碼又算得了什麼。朋友之間,就好像地下組織來往,4890還未到嗎?快致電8771!這樣無聊的逸事,現在回想竟然覺得很有趣。

生活好像愈來愈少無聊的數字無聊的意義,少了無聊的小發現小經驗,真的少了可聊的輕鬆話題。數字作為文字的一種,都是我們回憶的一個個入口。從前比賽的名次忘記了,考試得分忘記了,收到禮物的價值忘記了。仍記住的,卻是舊居門號,不值紀念的紀念日,最初偶遇與誰一起乘坐的小巴號碼,這些可記可不記的數字,雖然無聊,但都可愛。每再提起,假使未忘記,就會有很多畫面因而浮現。而這些是你獨享的。

說 了這樣久,我相信你仍知道355指的,是罐裝汽水的容量。100是益力多,250與375是紙包,355與500是罐裝與膠瓶。有天我喝汽水的時候突然感慨,罐上再找不到355的痕跡。假如五年後我跟新一代說355,他們除了數值上的三百五十五還會想起什麼?什至笑我記錯一年的日數,反問我是不是365。

我也想起369,其實是不少麻雀館的名稱,而這個世代卻成為潮語。時代變,意義也變。數字其實是沒有情感的,有情的是人,也是人為過去的一切加上意義。也許,355的消失是自然而然的。每個時代都有意義的交替。有些數字注定不能恆久,又好像從前那些過目不忘的數字,今天再記起已經不能連繫什麼,人亦一樣, 情亦一樣。當中大部份隨時間流動,來又往而已。幸好,記憶資源有限而回憶無限廣闊,年月雖總是先奪人情,再將有關的名字與數字都搶走,世界不能把帶有感情與血肉回憶的數字留一輩子,但我們心中有自己一本記數簿,收留那些在現實與當下不再存在的數字以及他們的意義。要流的讓它流,應留下的我們也要留起它,保守它。

或者我們還是可以積極一點想想,只要我仍願意,330中也會見到355的影子。我們不可能叫所有人都記住355,但當時代的可樂已經長大了變成330,我也會盡力守護那些年曾經可樂可悲可愛可撼足可回味的,那些330永無法取代的感情與經歷,鎖在「355」之中。

355,是我個人的集體回憶的密碼。
而我深信,人人也應該有一組屬於自己回憶的密碼,
教自己永不忘記,那些不應忘記,偶一為之,永不可再的感動。

醉後

為何長大了的大家都喜歡一班人喝酒?

我為「愛喝酒」找來一個理由。因為當你明明酒醉的時候,都要用醉不掉的理智令自己走出一條直線。走直線,不是因為我們怕危險,不是因為需要。而是因為旁人在看,別人在評價我駕馭酒精的能力。走直線就等於告訴別人,我沒有醉。「我沒有醉」的感覺,很好。無論是明明醉了卻硬要說自己沒有醉的倔強,還是那種因為自覺沒有醉沒有醉,所以應份擔當照顧別人角色的理所當然,「我沒有醉」這四個字,總是令人感覺良好。無論決定埋單離場或是繼續沉醉,「我沒有醉」都總是支持的。

我沒有醉代表什麼?我不會醉,我會醉但不能醉,我不會承認我醉,還是我已經醉了?

人,沒那麼容易醉。可是三分醒以外,仍是有醉意。我們,卻連這丁點醉意都不願表露人前。人們寧願清醒,還是一醉而後快?我們在酒吧內,似乎盡力令自己醉,卻必須醉而不倒。一邊喝,一邊令自己貼近醉的境界,又令自己保持清醒。至少,你要「說」只是剛剛熱身,未醉。你說,我們怎會不是充滿矛盾的生物?

男人喜歡喝酒,因為醉意滿懷歸家的時候,回家那段路總是自己一個在走。你雖然看清前路,卻避不了腳步浮浮。這個充滿矛盾的時刻,讓你清楚意識到自己在奮力掙扎與逞強,對抗本能的失重與搖晃。左一步右一步,明明不是平日那個自己,卻又要提醒自己:「我知道自己做什麼,我沒有醉」。夜半三時,屋村內已經沒什麼人,你獨佔一條內街,以不存在的鏡頭,遙距記下自己一夜浪盪灑脫。我沒有醉,一歪;我沒有醉,一倒。最後,我們總是在模糊中摸出大門鑰匙,一擊即中,不必如戲劇那樣曲折就能順理開門。你仍能理智地跟家人騙一個籍口,說道自己跟朋友吃便飯,滴酒未沾。

但你理智卻清楚,你有點醉,而且你希望好好把握這個半醉半醉的時刻,跟別人說自己是如何能幹強悍,如何理智清醒。每一天,我們都勉強很多。強迫自己提昇與忍耐,理順與屈服。而這一切都發生在無色無聲之中。除了你自己,沒人知道。什至沒半個人有興趣了解你受到的屈曲,也沒有人希望你能打回原形變得單純簡單,要要求你對別人的要求敏感。對於扭曲大家都視之為長大的一部份,是感情與世道不咬弦下的成藥。他們寧願你再沒有彈性,就此隨遇而萬變。面對感情,已經不知道真真假假的差別,也分不到什麼是愛。有人享受真的假愛,有人對假的真愛不忍放手。總之,你心中難平之意與氣,都需要一個明顯的缺口,需要一場假得不得了的醉酒戲,讓自己演下去,從而疏導自己的情緒。

酒醉回家,以己之力獨身回家,令人有一種不需言明的自豪感。而且,你能同時確認出那個明白你,體諒你與崇拜你的人,就是你自己。低頭默想,如果生活的不平不快,都只如酒精一樣,雖令你走得不夠英偉,卻不能你令你崩潰癱軟,那多好。最好就是,你所承受的一切,都如吧台上的空酒杯,五杯七杯,一目了然。而關心你的人在明知你醉了的時候,卻聽你大義的喊我沒醉。你喜歡以弱肉的身份,強食心中的不言起伏。

我們都習慣承受不順不滿,都習慣失去與失望。習慣了,所以生活中總有方法解決,但不代表我們能欣然接受。有時候,真的好想一切如喝酒一樣。在半醉半醒之間,邊嘔吐,邊耍帥說我沒有醉。一邊投降,一邊抗戰,一邊讓人看到自己滿身血痕,一邊讓人看到自己奮不顧身,兇悍依然。

就算睡醒以後,一切都被昨晚的月亮帶走,刺眼陽光又再提醒我們要做個七二十四的阿波羅或阿歷山大,我們仍然眷戀酒醉帶來的絕對清醒。就只有酒醉那時,我們會在心底中真正承認自己已承受極限以外的事與情。也只有那時候,我們才會意識到,其實我們已經處理得很好了,儘管身邊真正在乎的人都不會明白那難度。

酒一杯又一杯,看似輕盈,但累積以後,事與情還是會令人眼腫頭痛。不一定要威士忌伏特加才能令人酒醉。如果那令人吃不消的糾結竟仍令你「清醒」做人,恪遵自己的原則與責任,那麼就算只是簡單一杯啤酒,也能在工餘令你猛然搖頭。寧願只是醉了,急著要跟大家說,我還好。

大家都喜歡喝酒,因為酒精放在人群內,能令每人都各取所需,得到自己需要的放縱與安慰。因為酒,你可以醉倒而堅稱自己沒有醉,你可以未醉先醉倒隨時窩在誰懷內;因為酒,你可以籍甜美笑容媚顏柔音叫客人試試新口味,你可以享受那不真實的愛撫或不經意四目交投;因為酒,你可以因為揶揄友人酒量淡,在埋單屍橫遍野的時候拿出信用卡找數,成為英雄;因為酒,你可以因為在她到前不醉而成為王子,妳也可以因為在他面前醉倒而成了公主。因為酒,我們可以做回自己,更可以把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放縱地放到最大。

我們醉酒,卻仍未醉心。就算心醉,偏未心死。

酒,總被人說成是一種令人失去理智的放縱之物。其實,酒也能在一瞬間令人絕對清醒。酒拓出一面曠野,讓你自省反思。平日感性掩護的,感覺扭曲的,利益包裝的,恐懼的與懦弱的,都在進酒一刻,通通走光了。餘下的,是你最赤實的感覺,是純粹的快樂,純粹的滿足,純粹的委屈,純粹的心野。

然後,人才會在醉中浮浮沉沉。醉後決定的,我與你,其實只是繼續醉下去,直到醉不下去,要回到真正的生活。就算說自己沒有醉,都只因希望醉下去。「不醉」,是醉房的大通行証。在外邊的世界看,醉者醉。然而在醉者醉醺不可逆轉以前,他或她絕對有一刻清醒。我們不是因為醉了而醉倒,卻因為清醒了,而選擇醉。

以迷糊取代迷惘。杯在吧台上,永不會乾。
醉了,我沒有醉。我醒了嗎,我醒了。

下一次人家呈強的時候,就讓人家呈強。人家軟弱了,就給人家一個軟弱的機會。酒精尊重我們的情感,我們也要給身邊的酒客一點同理心。人家不是因為酒醉,才做失常的事,他們和我們一樣,也許平日被失常的事,失衡的心,失落的感情圍繞著,才會在偶然又偶爾一個下班後四份一個夜裡,做一些情緒認為是最正常,最理所當然的事。

走,是為了走到一個空間,尋回安全感,好好坐下來,放鬆。有人問,他醉了,怎麼辦?會死嗎?要為他準備冷水嗎,要搖醒他嗎?放心。只要他不死,他沒危險,就讓他盡情的真醉假醉。「啤酒跟著那受害人而泄氣 全身給扭曲扭不轉傷悲 罐殼折斷標記為愁腸銘記 隨發泄壓到扁了 被放棄」就算琉璃墯地,擲地有聲,淚灑滿地,又怎樣?

哭吧,笑吧,忠於自己。低調到消失,浮誇得霸道,總有這樣的一刻,用以拯救迷失的心靈。太陽照常升起。穿高跟鞋的會計師穿熱褲的舞女,人字拖的外賣仔膠皮鞋的高中生,都會在醉中醒過來,再過著清醒合理的生活,正面的心情上揚的嘴角,天天向上,或得過且過。出賣自己,換回自己。直至醒得倦了麻痺了,又會想醉一回。在醉意中說自己清醒,彷彿比在清醒中說自己清醒,更見說服力。

文章最後,兩個結局。
「我告訴自己 再一杯」,還是「乾了不再續 到此為止」?
醉後一次流淚,還是最後一次軟弱?

睡醒了,我們在日光的引傾下,再尋找答案。
安定,由冷水晨浴開始。重新開始。


只在寂寞時愛你

如果,只是如果
你問他,或她,你愛我嗎。而對方回答:

我愛。

我寂寞時愛你,我空虛時愛你,我一個人時愛你,

那你會怎樣?
這樣,算是愛嗎?

人不可能完全愛另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愛自己。其實這也是健康的。
人不愛自己,固然不能愛另一個人愛得完滿。但如果太愛自己了,那給她的又是愛嗎?
萬一你不需要愛人的感覺了,覺得累了,或者你時間不夠用擔子太重,你仍愛她嗎?

長大了,真的,在愛當中連不能愛的可能性都考慮了,
怕今天很愛很愛的自己有天不愛有一刻不能愛,雙方怎麼辦。

一個太寂寞的人不應愛人,
正如渴得太久的旅者不能一下子喝太多水,會不適,嘔吐,什至死亡。
你只知道寂寞的時候你很愛她,但你也知道不寂寞的時候,你也希望她不寂寞,你希望她不愛你。
對。你希望你愛她時她愛你,你沒空愛不願愛的時候,她也最好不愛你。
因為那時候你只想愛自己,完全地,無視那個她。而且這種獨愛並非一時三刻。

我們都知道愛情不是這樣,卻都曾有這樣的妄想。
為的,也許因為我們都太愛自己,卻又不願因太愛自己,而令另一個自己愛的人恨透自己。
因愛成恨,不如無愛無恨。如果只是好感,就別急著愛。

愛是佔有。其實佔有,擁有,分享,都差不多。
快樂時我們分享心情,自私時我們強佔對方一切,包括理智與情感。
兩個人要走在一起,本來就要失去。因為失去才能在騰空的地方存放對方的最寶貴的一切。
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我們都喜歡分享,但也要明白如何在被估有與佔有,被擁有與擁有中,維持愛情。
不偏愛任何一方。愛她,也要愛己。不想愛人而愚己。
因為不愛自己,什麼愛的感覺都會失去。我們還是需要學習如何平衡。

時間過了,走了,愛情面臨選擇。
有些愛只給到這,真的痛了。

其實我們都因為寂寞而更想被愛與愛人。
寂寞讓我們開始了遠離寂寞的路。
但不再寂寞的時候,我愛的,仍然是你嗎?

還是由始至終,我們都不是愛對方。
我們籍對方的關心,來完滿自己對愛情的幻想?

愛自己,的確很痛快。
因為愛自己,所以本能地愛上她。
但當真正愛她疼她的時候,原來不是那一回事。

因為不能言明的什麼,你愛她,更愛自己,到最後彷彿誰都沒有更幸福。
爭寵,兩敗,俱傷。任何一方贏了的,都是輸家。
每一個人的愛情,都必須雙贏。你自己與你愛的人,都應該同樣得寵。

如果你因為愛她而不能令自己感到被愛,那麼,不如不愛。
如果你因愛自己而不能好好愛她,那麼,同樣不如不愛。
除了愛以外,仍有很多表達好感的方法,仍有很多可以取替愛的表示。
心未放開,如果仍然只與自己談戀愛,容不下她,
那麼儘管你喜歡她,也別愛她。

愛,就是要一腳踏兩船。
愛,就是要一個人兩條心。
愛人和愛自己,都要專一,不應委曲

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偶遇不再

有一個夜晚,我看見了她,偶然地。
我們已經有三年以上的時間沒有「偶然遇上」。
我們初見,就只是偶然遇上,然後不知誰先開口,從偶遇到認識,就只是一秒。
剛認識的頭幾個月,我們總是經常偶爾-絕無取巧的偶遇。
沒有誰在等誰。我只是做我的東西,她也只是湊巧路過。

又或者,我們都在等待偶遇。所以我在做我的東西的時候,會想起她。
又也許,她是刻意繞道。在可以不交錯的必然選擇下,她選擇了偶遇。

然後不知那一天,我們再沒有相遇。沒有約,沒有應約,沒有遇,沒有偶遇。
我曾經疑問,我還是在同一處地方做著同一樣的事情。我什至更刻意留耐一點,留意街外多一點。
然而,多多少少個黃昏與夜晚,六點或十一點,都是等不到,遇不到。
我疑問的,是那「偶遇」當中的「偶」。有些事情也許不是偶然發生。
也許在當事人的層面看是偶然,但在一些更大的價值體系中(比如說緣份),不是偶然。
不然,現實怎能如此貼近關係之親疏。慢慢陌生,也慢慢不遇。無論你多費勁,奢望,都遇不上。

偶遇你心中想念的人,比起邀約然後他/她應約,感覺更妙,更難得,更想剎有介事的好好珍惜。

三年以後的一個夜晚,我偶遇她。

我繼續在做我要做的事,頭往外看,發現一個類似她的人在外邊,走過。
夜深了。其實我看不清楚她的臉,但從她的身高,束起的長髮,以及她的專注,直覺告訴我:是她。
在我意識到那是她的一剎那,我急忙別過頭,不想與她四目交投,不想被她認出。
直至她從我的後方慢慢緩跑至我的右前方,我才放心把目光放在她的背影。
是如此熟悉,應該是她吧?

我想,為何她不過來跟我打聲招呼呢?既然我認出她,她也應該認出我。
究竟為什麼。她選擇不再偶遇的原因,是否跟我一樣?我們都寧願各自努力嗎?
妳有妳既生活,我有我既忙碌,聽起來不再無情,反而感到一份情義。

妳不必忍守我的忙碌,我不佔據妳的生活。飛起,需要羽翼一雙。

但直覺告訴我,她會回來的。今夜她會再一次在同一條路出現,會再看見我。
已經很夜了,但我不甘心。我好奇想知道會不會有一場「偶遇」將要發生,我不想錯過。
我留在原地,心中還是專心的做自己的事。入神之際,她果然又回來。

其實不應說「回來」。她其實有自己的路,只不過同一條路她要走幾次而已。
根本,就沒有「回來」,我也沒有「等待」。

最後她來,又去。又再消失。

我不知道我是否應該再等待,等那不知有沒有可能發生的第三遇,
可是最後我還是走了。因為我覺得偶遇不上,可能是因為我們已不可能再偶遇。
我們再一次在晚上偶遇,不知應說什麼,不知應該繼續走自己的路做自己的事,還是留下,像從前一樣。
我們坐下來,無邊際的聊。妳剛到那裡去,我剛完成了多少瑣事。然後真的很夜了,我們道別。
回家後,打開MSN,跟對方再問好。然後我們會將未完的話題繼續下去,送彼此一兩首歌。
直到那個不得不睡的時份,才閉上眼,思念足夠了,才把無意識的思念搬進夢境中。

這樣,才是我說三年前的那一種偶遇。

來回兩次,當中夾著四個沒有。我沒有,她沒有。再遇,我再沒有,她再沒有。

或者,這三年內,其實並非沒有遇上。
只是,就算我們遇上了,還是刻意讓彼此不再偶遇。
偶遇,畢竟太不真實。

曾經想過,可否籍此打開久違的話匣子,在網路問一句:剛才我好像看見了妳。
然而,我更怕她先問我的時候,我不懂得反應。不想說謊,更不想說實話。
而且,就算是她又如何?如果我已不是我了,就算是她又如何?

良久,我在線上慢慢等待她確認我們「偶遇」的証據。但她沒說過半句話,沒有在線,沒有留言,什麼都沒有。


我知道,只是我認錯人。
偶然遇上,不能因思念而觸發。

感謝這個疑似的她。讓我寫這篇文章時,再想感謝她。
那些偶遇,原來已猶豫或遺忘,或太專心,或認錯人,就沒有偶遇。
就算看見,就算知道了,就算心中仍是關心,都不必要費勁讓彼此偶遇。

流水其實是注定,偶遇那落花。
日後流水依舊,桃花依然,但現實不會過份地童話化。
流水繼續流,落花繼續樂。

這就是我們的既定路程。
原來我們都已習得灑脫。
就算留下印跡與共震,都是淡淡的輕輕的。

少得,足僅夠一個他誤以為真有其人。
如此不著邊際的幻想,想起從前那個人,感覺總是又暖又溫柔的。
眼睛張開,身邊竟是誰。是那誰,沒福份再各自呼應互相配合而偶遇的那誰。

這身影,放進心裡。

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夏一個天亮

一個又一個天亮天亮,一天又一天提醒自己。
我與你的故事,不必說給每個人聽,不必籍由旁人的憐憫,証明自己無可否應的執迷。那些情緒,就知道難以繪形繪聲再說一遍。因為已經過去了,當事人也無法留住動魄的每秒曾經。

那個懂的人,是自己。
懂。雖然不理解,但體諒。
說了千遍,迷迷糊糊,到最後還是自己最懂自己。

無論是派對內起伏的背影,還是友人跟你訴苦那哭泣的心,其實都無法把心中一直糾結的解開。為別人分擔愁緒,或分享喜悅,就算別人的情緒多得把生活淹沒,可是在每一個夜深,還是同樣寂寞。我們聆聽與關心,嬉鬧又娛賓。吵嚷以後,仍是沒嘗試聽懂自己的心情。我們等待別人來懂自己。我們寧願委曲,懂別人,懂世事,都不相信自己可以負起懂自己疼自己的重擔。

那個懂自己的人,是自己。

談那厚重的往事,人家的眼睛再深邃還是看得太淺太近。而我們聽自己的心,總是比看別人的事困難。所以我們才安心放心去安慰別人,籍人家的事情沖化焦點。自以為這是能帶自己重回絕對的幸福,其實只是令我們更接近迷失。

每個人,都要給自己懂得自己心事的機會。那些錯過的人與過錯,都要被自己看見。

不能苛求人家會以熱淚
憐惜自己。這世上不可能有另一個人,比你更激動,比你更明白激動的意義。身邊友人的支持,世界的花樣刺激,都只能鎮痛。人要是諱疾忌醫,不自行求醫,痛還是如風濕症一樣,隨風雨來襲。常說要勇敢,常說要努力。叫自己勇敢努力的人有好多,能身體力行教自己勇敢努力的,其實又是誰?

都是那個懂自己的自己,才會知道對於受傷的人來說,嘗試重過新生,那怕只有一秒,成功一秒,已是勇氣的表現。

然後就有二秒,三秒。二天,三天。過程中也許受不了,又再回憶,崩潰軟化。旁人總是特別留意別人的痛,他們也痛心起來了,從旁安慰,或在你身旁聲討數落那人的不是。別人還是會叫你勇敢努力,揮斬前塵。你喜歡別人口中所說這樣的逃生路徑,因為你深明他對你的意義,而你根本沒有這一種選擇。
因為再親的局外人也沒有可能懂這個感性到迷失的你,所以你大可以每天重覆別人口中的什麼勇敢努力,然後繼續依戀痛感。痛感與淒美是令人上癮的,特別當你以為這一切都無藥可救的時候,就更會虛耗時日等待神醫打救。只是等待,還有放棄。縱情頹廢,什至自虐。

但你知道,真正的心情沒有人懂。逃生門只有自己能推開。

所謂勇敢,不一定要霸道專橫把過去每分每秒都洗擦乾淨。懂的人明白,那沒可能。那空間不再無菌不再真空。懂的人想,勇敢的人也可以依舊柔情。以堅韌的心來面對舊情新傷。就似急流中兀出的小石塊,雖擋不住水的沖刷,卻能嫣然讓他從身旁流過。沒什麼不能被磨平。

勇氣,是因為懂得。因為懂得,所以誠實。明白不可為的不必為之,但可以做的微小幸福,我們願意嘗試。
我發誓要更努力更有勇氣。我努力讓自己更具勇氣面對自己的流言蜚語。我的勇氣,讓我更努力去依賴自己,用幸福的感覺取代痛苦。我很勇敢,我強壯,因為我不再掙扎。不需再強作硬朗。原來我也可以,柔而不弱。

躲在溫室的日子來到第四十七天,差不多了。朋友的日光燈都很溫暖,可是這些日子,我總是看不見陽光,看不到迷宮的出口。我在等待別人,等待他回頭再愛我一遍,或者另一個他憐惜我。我想就這樣把朋友的關心都永久留住,以我的陰暗醜態與無助作交換。但那些都不切實際,因為我不敢面對自己,冷待了那個真正懂得的自己。

其實我可以很努力,
也可以很勇敢。
等下一個天亮,感受太陽的大愛。
不怕了。就算天陰有雨,都相信雨過會天晴。
因為心中的太陽,已經慢慢從回憶的後山重新升起。
朝陽,代表新生。

聽懂了的人,要相信自己。
其實夏一個天亮,早已悄然來臨。

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洪爐邊的火鳥

早幾天看書,想起「分開」的形態。我們會形容為「斷」。比起「斷」的清脆,「裂」的慢慢撕破更為驚心。比裂更痛心的,也許就是每一分秒都明瞭已經守不去,但卻無斷與裂的勇氣,只懂繼續沉淪。痛感,或者真是最近似愛與成功的代替品。比起分開分別的痛,留戀痛感的荒謬與不捨其實更痛。寧願繼續自毀,寧靜濕透身子拿著一把已穿洞的傘等候,都不敢放手一搏,突破雨點,離去。

鼓勵人在廢墟中奮力逃生,掙扎求生的歌曲有很多。近來比較留意的是楊千嬅的「火鳥」。林夕先生的詞,解釋了劫後重生中那個「劫」與「生」的意思。一邊讀者火鳥的歌詞,一邊在腦海中聽智者講述重生之秘,原來都先得經歷至深痛楚。假以時日,還是可以重生。無論多大的困難與困擾,人執迷不悟,鳥亦受斷翼之苦,總有天還是看得開,飛得遠。

這歌詞很秒,其實每一句也是智慧。


「掃去記憶裡的鴻毛 逃離未蒸發的薄霧」

記憶總是美好。或者,記憶中的那段情那只是幻象,還是未蒸發的幻象。

「放棄跳不了那場圓舞 遺忘是過程沒壞與好」

三拍又三拍還是不能跳到終結,何不及時抽離,無恨無愛,遺忘,讓好壞同亡。

「過去給拋進熔岩的心灰飛了 浮塵沒帶來天動地搖」

血淋淋的情感輕放烈焰之中,化作餘灰隨熱氣四散以後,才明白自己曾以為永不動搖的最終仍得動搖,唯天地,依舊安祥。

「近鏡的一切化為長鏡 閉目 然後 微笑」
有發現嗎?當生命與身體的一部份變成眼球以外的陌生,漸行漸遠,直至點滅,連那一點都不想再糾纏在視線以內的時候,雖然它並未消失,但我們能選擇閉目。一雙淚眼,勉強閉目,嘗試閉目,學習閉目。然後才記起如何微笑。

「從頭細數命運由甚麼鑄成 心境每秒在註釋生命」
生命與命運,其實都有心境作記錄。境內萬家燈火,豪宅危樓臨屋與祖屋,既人來人往,人又自出自入。所有買賣合同,都是有期限的租約。心境每秒在變,我們的租客也一同自己的生命的下註。

「密雲外還有清空 眼淚哪可遮掩眼睛」

打開不設鎖的牢門,天空就再不會被鐵枝覆蓋。當眼淚勇敢一回放下眼睛,一躍而下,眼睛看見未散密雲旁邊一角清空。

「沒有光末路憑目光照明 火花擦碎後更加豐盛」

假如有天前路只得黑暗,但心中留起火把觀照從前,就有勇氣說服自己:沒有光的只是未知,不是末路。

「天國近才會記得不死本領 你也痛醒請做証」

某些事與情,有死有亡,有失有去,有痛有苦。不死的是人。一天有人,總有心,總有情,總有愛。沉淪地獄,雖生猶死。還是應記起自己有不死本領,再勇敢尋找天國之門。痛中怕死,痛醒,才自知能痛而不死。

「太固執所以也痛苦得很可愛 從前樂意地死去活來」

樂意地死去活來,為的是那個痛苦也自以為可愛的自己。如此固執。

「我縱使可以燃燒下去 誰來為那場趣劇致哀」

悲劇換人愁腸,趣劇卻非悲劇。把青春意志
燃燒,對他與你來說都是恐怖片。你知道無人致衷,連你自己也不會。會否想到火爐上是應該化灰的舊情。不,舊情已逝,要燒毀的,是日復日消磨自己生命色彩的痛感。

「曾經 盲目到望晚空等黃昏 麻木到願發生的蠢事持續發生」
跌盪黑洞裡,再無日與夜,生活只餘下痛苦的開端-他的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背影,還是他的無言或澄清或道歉。二個人的生活少了另一邊,鏡頭只拍到自己頹廢的生活。我們依著劇情,自演淒美,以為那個人,會感應到自己心的抽搐。

「床前無明燈 提示每日重新做人 我不變 怎改變一個人」
原來不死的本能需要提醒。原來我們都需要時間的聲音每天在耳邊回盪,提示我們就算重傷,仍可重新做人。就算過去一切的信任都失去,給無情掠奪,或大意遺失,亦可重生再尋再累積。不能重生為新人,但可學習重新做人過新生。我不變,怎改變一個人。我不變,怎改變那個最不願變,最固執,最敢愛而不敢恨的那一個人-那一個自己?

以上只是我對火鳥的感悟。聽火鳥的人心中都會看見自己的火鳥。

鳳凰涅磐
並不簡單。火鳥這歌不易唱,火鳥的道理不易明。化灰,就怕真的灰飛煙滅。舊情,總妄想舊情復熾。分開總是痛。生活在痛中,但又痛不欲生。只因我們忘了自己的不死身。從前那段舊情彷如五百年前發生一樣,曾經愛得轟烈,最後還是涅磐再生。
 

今天從頭細想,曾水深火熱,仍能置身洪爐外。曾絕處無路命懸一線,仍能飛舞懸崖上。曾因為失去那個密不可分的另一半,於幽暗的心境中自閉起來,不見天日,只待密雲將自己埋葬。到最後,眾使大雨滂沱仍能見星。你擦乾淚確認不是淚光。微笑,閉眼低頭憶起鏡花水月的一切曾經,當所有火柴都擦光,就讓枯木化灰。你們留下來的灰燼,,好與壞甜與苦,其實是難得的養份。焦土能種出更美的花。

哭清的嗓子,淚潤的雙目。
火鳥展翅高飛,化作流星,在烏雲拍出曾經的閃爍火花。那仍未知要痛到何年何月的人抬頭見星,聽著「火鳥」,想起火鳥。

要從人家的籠遷回自己的巢。
決心為自己收集重生必須的桂枝,從新許願。與其心如火灼,磨擦燒蝕的瘡疤烙印,等待何時被毀,不如狠心一搏,對自己仁慈一點。

「今天火鳥在洪爐外飛舞在懸崖上看雲裡有星」


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

一次機會

如果

你有一次回到過去的機會,跟過去一個人說一句話,或者做一件事情,你的選擇是什麼?
你所做的一切,並不會影響未來。這個回到過去的機會,是給你一個答案,或令人生少一次後悔。

你有過這樣一個時刻,好想好想回到從前,找出一個答案,解決一次後悔嗎?

有,也太多。
要是你只有一次機會,你又如何取捨?
啊,那些你想知道的答案,你真能承受嗎?
那些事情你決意要做,你真能承擔後果嗎?

我知道不應該,但,人人也想一試。
過去本來是過去,但人啊,有太多過去出現在每一天每一秒。
我們,放不下過去。

因為太習慣那過去,所以把空間都留給過去,將來只得寸土。
就算現在生活得很迫,都寧願委曲自己的情緒,讓過去的悔與恨,惑與痴,繼續專橫。

我們都很想痛快的把一些過去解決。
可是我每想到如果自己知道答案後,可能會更後悔,也就在時光機面前卻步。

愈美麗的,愈不可碰。雖受不了「神秘」的折磨,但又不自禁在它面前跪下臣服。
連過去那一段令人提心吊膽的經歷,都令人難離難捨。想一刀斷之,但又眷戀幻象的完好。

人總有想知道答案的問題,始於昨天,卻遙遙未見能終於何時。
你想回到過去,把這一切來個了斷,讓今天的自己不再沉思過往,
還是到最後,你有信心,明天以後,你會為自己找來一個自己相信的答案?

其實過去就是過去。人們都覺過過去現在與未來是活在同一線上,其實沒關係的。
至少在某些角度看,過去離開了,就好像外太空的殞石。他們殞亡了,就與仍在自轉公轉的現在無干。
過去的問題如果影響著現在,就算解決了仍然會影響現在。
有些人如果曾經在過去交心,到現在都仍是交心的。就算分手了絕交了,心都有一格留著。
過去是無情的,任何現在只要成為過去,就改變不了。就算回到過去,把東西修正,
但當你回到現在時,也許一切仍是一模一樣。

過去的一切,是最精密的巧合。就連你最不忍看見的,也許,都有其意義。
後悔,以及一生的不心息,似乎不能改變。人手改變不了,唯有時間才來把心態重置,或升級。

就似別人說的,那些似是而非的話。
時候未到,改變了的仍似沒有改變。
時候到了,不作改變也會感到一切都改變。

如果今天的我仍活在過去,如果我的機票上未有回程日期,那麼,我就不要急著回去。
反正,急不來。而且就算離開,還是會回來。心在此,就算已無結果目的,仍走不得。
等等,再待一會兒。時間到了,我就往機場,行李都輕便的,一切都看夠了想夠了痛夠了甜夠了,就歸心似箭。

每個人體內,總有一部份活在過去。或在過去沉溺受難,或迷失流浪。
活在現在的自己,總是不屑自己如此戀棧過去,或為如此天真不值一提的小事小人物而裹足不前。
啊,如果看開了,不強求了,就讓自己那一小部份每天都哭,自在地狶痛快地,流著感情的淚,
那也許有天流夠了,它就會回來。你不用擔心,因為現在的大部份時間,你仍是一個稱職的城市人。
工作,娛樂,做自己要做和想做的事。

過去,對於你來說是難忘的。走過「現在」容易,走過「過去」難很多很多。

或者真的,你仍想念。那時那地那人。
可以,只以第三身看,如戲迷。不心動,不淚眼,不再在心中掙扎。

Let it flow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有時候我不明白,為什麼人,特別是男人,特別喜歡炫耀自己酒量好。
酒量好代表什麼?懂喝酒代表我們是男人嗎?還是我們夠灑脫?
如果我說,我能不停喝可樂,喝橙汁,喝水,那意義又有什麼不一樣嗎?

啊,酒量好,代表我不會醉。我不會醉,代表在別人都醉了的時候,我仍有理智照顧自己,也照顧身邊的人。
酒量好,所以無論喝多少,我也不會失控,不會說不應說的話,表達不應表達的情感。酒量好,就是那麼好的一件事。

然後,我們都很喜歡跟別人說:我從未醉過。
我喝了多少多少了,可是仍是睜大眼睛一步一步走回家,而且還照顧同行傷者。你要知道,我沒醉。
我忽然覺得矛盾,不知道不醉,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不懂醉的酒鬼,是否太過沒趣?

如果說不醉是一種能力,我想,醉也一樣。
那些人,不是不能喝,而是不想喝。他們不是怕醉,而是不願令自己醉。他們不需要在喝酒後強充自己清醒,
他們在進入酒吧之前,已經清楚自己應該以怎樣的姿勢離去。但如果要醉,他們亦可大醉。開放地,痛快地,一醉迎千愁。

自以為不醉的人,總以為身邊的人都醉了,自己看到一個比較貼近真實的世界。
其實,就因為你自以為不酒醉,才會被酒情以外的東西影響理智。那些酒醉的人,心中其實一直清楚那些不容模糊的事與人。
醉與不醉,其實都是能力一種。而所謂千杯不醉,亦不過是一種自欺。因為你已經醉了,才能坦然面對自己的不酒醉。

有時候,能酒醉,能放後一點看感情,是一件幸福的事。

酒其實如感情。酒量好不好,不見於酒杯滿溢或清乾。
喝多了,醉死,何苦?喝多了,清醒,無聊。
理智或感性,就似一杯酒。喝或不喝,醉與不醉,都與酒無關。
就讓自己痛快喝一回。快樂就好,如果不醉能快樂就不要醉,如果醉了才能快樂就醉,立即醉。
酒量,就似問一個人的承受能力。
不同情況,不同場合,各有不同。

每一個看似最不會喝酒的人,都可以在某些日子,喝到頭腦眼熱,而淚眼汪汪,就這樣的空白,唯有酒精在血脈流動。
他酒量不好,可是那刻他卻醉不了。你說他酒量不好,但他喝了很多。

一個人喝酒的時候,酒量最好,喝得最多,感受最深。
你在那晚一個人在住宿舍喝了很多酒,努力叫自己不要頭痛,努力把自己灌醉。
你已經喝了很多,瘋得想哭了。自以為醉了,天旋地轉,正想倒頭大睡。
卻發現酒醉了,卻沒有醉。心中有罪,恨自己。

往後日子,你不喝這樣多,只是怕頭痛,怕那實在的痛與連繫痛感的人的殘影出現時,自己又要強充冷靜。
在外,你都不喝這樣多。但在一餐晚飯,你喝了紅酒與啤酒,腳步略浮,你開始想起那一天,那一地,那一個人。

早叫你,別渴太多。不是怕你酒醉,而是怕你酒醉的時候,不醉反最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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