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 星期日

風吹 草動



早幾天外出。天氣雖然悶熱,幸有忽來一陣清風,是炎夏的氣味。記起「回憶的季節」。思念是一種很玄的東西,當特定的條件符合了,思念之情自然被觸發,不必刻意催迫亦不能壓抑。

風,是很中一個很重要的元素吧?風裡的密碼:溫度,濕度,速度,味道,不同份量組合成獨一無二的回憶之匙。

夏天是思念的季節,但春天秋天冬天又何嘗不是?春風秋風冬風掠過皮膚的一刻,你也會想起從前,想回到過去嗎?對照腦海內同月不同年的某個相似場景,驚覺時日太快。記憶或已模糊了,細節早已朦朧而破碎,但感覺卻仍能以假亂真,讓我們相信今天的自己與從前的生活仍是有所連繫的。毛孔底下有不少儲存記憶的細胞,那些都是只能被感覺喚醒的細胞。你想記起的時候未必記起,偏在你聚精會神向前走往前看的時候,冷不勝防一陣風一場雨,就將你拉回思念追憶的狀態。

運用一點想像力,風其實是某某的細語,是我們與某某的默契,是某某任性的溫柔。你不知道某某是誰,甚至那誰是否存在,是否仍存在。但又是否需要考究呢?風一吹過,就當是那個人給你發送的長途郵件終於到達了。但那陣風與她搭載的回憶跟偉大的大自然一樣,令人感動但又能教人恐懼。

風有時是粗暴的。她不管你當下的意願,有沒有防備,說到便到強行突入你腦內舞台的正中央。風一吹過,大光燈便影照在那一個時刻,你不能不想,心不能麻木到不驚不覺。

風有時是帶有風險的。有時候和暖溫柔的清風反而最傷人傷心,山徑吹過的疾風反令你堅強。順風推你往前但你不情不願,只記起浹背的冰涼;逆風雖令你寸步難行,但回想起那舊時日子,迎風奔走的瘋狂仍教你滿心歡喜。這一切都不可估計,直至風一吹才知道是什麼劇情。直至風一吹,你才記得自己將要記起什麼事,記起誰人。

只要風繼續吹,四季都是回憶的季節。晨風吹晚風吹,晝夜都適合回憶。

春風一吹,想起誰或忘了誰,只要不後悔就好了。風總是不息的,人不能自困在回憶內,但卻少不免帶同回憶天天前行。追過,退過,會不會都已成過去,對不對都無所謂了。

春風繼續吹,我們又閉上眼睛,看見花樣年華的絢麗。
讓風繼續吹吧,和緩地一吹再吹。

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失明

她不敢直視她喜歡的人的雙眼多於一秒。

一群同學聚會,她總是把自己安置在人潮內一個不太起眼的地方。使那個他發現她的存在之餘,又無需強行獻醜讓對方看見自己的不完美。她就這樣側過臉,聚精會神看著身邊流轉的行人,實情是用心聆聽他所說的一字一句。

她無法偽裝冷靜的眼神,她不想不自覺流露那種驚大於喜的惶恐。於是她快速地將視線掃過他的臉龐,然後強作平靜地跟友人聊東聊西。

聚會完結,她再發現,原來對他的臉相依然很模糊,腦海中只得一個大概。她並沒有鼓起勇氣了解他更多;又或者,沒有起勇氣面對自己的心結。心結原來緊不了。

有說眼是靈魂之窗。戀人間都在能眉目傳情。一個不能注視所愛的人是否注定難跟誰人相愛?

她不希望被了解。她喜歡閉上雙眼做夢,閉上耳朵聽音樂,閉上嘴巴在心內演講。但她,就是不敢分享自己的世界。恐懼甚至大得令她不敢了解別人的世界。

她只能永遠在安全距離做著可有可無的安全的事。但誰也知道,這無助加深雙方了解。

「不交心,如何深交」。是的,總不能拒絕愛情中互相信賴這重要一環。

但她還是別過臉,漠不關心地,將自己的心關起來。

她問,什麼時候人會明白自己是「堅持」而非「放棄」?一幣兩面,堅持與放棄在不同角度剖析可能是指向同一點。那些年中五會考,總有些同學重讀又重讀,讀了三年還是不能升讀中六。老師會這樣說:條條大路通羅馬,可能轉讀IVE甚至是早一點踏足社會工作,對你的發展會好一些。

那麼,不再在第四年當重讀生,是放棄了升中六的夢,還是堅持了自己人生繼續向前的信念?但放棄始終是放棄啊!照理說,三次也好三十次也好,不也「理應」永不放棄嗎?是那一點出了問題,然後我們驚覺在某些情況下,放棄不算放棄?

一次又一次,她還是不能好好看對面前男生的眼睛。她有很多故事,但不敢說。不願說,寧願獨享。

對戀愛失明的她,正走在一條擁抱戀愛的大道上。以三十歲為限,人人都在尋找那一個他,並以眼神確認。她卻總是交不出信任的目光,更別說她的心。她想,自己是否應該誠實地選擇放棄對談戀愛的期望。



她不敢直視她有機會喜歡的人的雙眼多於一秒。
直至他倆不會有任何發展可能,她自會落得大方重見光明,無話不談。



別問她為什麼。

2013年5月12日 星期日

粉紅的雪花



看了「秒速五里米」。

惆悵,鬱悶,酸軟,一言難盡但又不知應該從何說起。唏噓,遺憾,可惜,又不得不接受。有盡的緣份,無盡的思念。多餘的動作,卻又按捺不住。明知道有些事情已經完結,卻仍盼等待發展的一天。無可奈何地心痛,因為一個原因而心痛,做著很多沒有結果的傻事。總要押下眼淚才能走過那一關口,有些情感只能懸在半空,永恆地漂浮。

思念能將時間,空間,溫度,距離,通通扭曲。櫻花於接吻的一刻在風雪綻放。秒針因為焦急而跑得比時針還要慢。火花不等人,任這個你再愛她,或任那個妳再愛他,他們心中都是有一個觸不及的對象。三段故事,錄下無數遺憾。相愛而不能再愛下去、單戀著另一個單戀別人的他、尋找一個不再深愛自己的戀人的身影、辜負另一個深愛自己的戀人而毫不在乎、得知自己一直深愛的人的婚訊。

櫻花在春季盛放。但你已不在了。
十三年都放不下的人,仍有機會被放下嗎?

閃亮的婚介,幸福的笑容,她存在,但她已離開。
做著同一個夢,這是最近的距離。一切一切,只能到此為止。

你的心,還能好好愛下一個她嗎?


如果。

櫻花一開再開,但已經無法示愛。
那一個要守一生一世的約定,我們都無法完成。

如能回到最初,如果我不用走,妳不用走,如果我們仍是同一高中。如果。如果。
如果我們仍能一同在櫻花樹下,好好擁抱著。

櫻花是未完的思念。雪花是擁有過最美麗的曾經。
火車將我們拉近,同時將我們分開。

無情的時間,無情的距離。
有情的人,最後連友情都守不住。

他,她,她,都在思念一個不能與自己走下去的人。
但時間總會告訴我們真正的答案,無論接受的時候我們有多難受。
距離會無情地退回我們的感情,無論我們願不願意。
思念有時像戀愛一樣真實。但思念,永遠不是相愛。

秒速多少也再不重要。
一切都將運行得如靜止一樣。

可否將「我愛你」變成一句不可信的謊言?
可否忘記長情的緣起與詳情,割下痛心的根源?

但又捨不得你。

但又很想放下你。

一切都變了。唯一沒變的是櫻花下墜的速度。
沒有勇氣再寫一封信﹐或說那三個字。

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The Pursuit of Non-Unhappyness




快樂是什麼?快樂是擁有。快樂是得到什麼。要什麼有什麼便是快樂了,求什麼得什麼又是快樂了,不是嗎?

從Raptitude.com讀到一篇有關快樂的文章,題為「好消息:快樂並不存在 (Good News: Happiness Doesn't Exist)。作者David以佛學的角度講述快樂。全文主旨大概是:快樂應該是無苦(Dukkha)的狀態。 (PS:關於苦(Dukkha),原來又「指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正取蘊」。詳見Studying Buddhism: 第十課)我與David一樣,無意將快樂與宗教拉得太近。只是從宗教出發,想起何謂快樂這個問題。他比喻說,快樂如黑暗。黑暗本身是抽象的,光才是可見而實在的。無光的情況我們稱之為黑暗,所以要尋找黑暗,倒不如退後一步,遠離光源。

快樂不是失去,而是不執著等到。我又比喻說:某大富豪賣地賺了十億,你快樂嗎? 我無知覺,因為與我無關,我視之為不痛不癢的閒聞一則。電腦遊戲新上市了,我們卻沒有買回家痛玩數個通宵,你有損失你痛苦嗎?我無知覺,因為電腦遊戲根本不是我需要的,我並不在乎,自然不介意自己擁有與否。不執著得到而快樂,大概就是依循類似的思路而發生的自在體驗吧?他們說,快樂不是你擁有什麼,而是減少你對「擁有」的渴望。當你不在乎Iphone,那麼你便不會因為買不到Iphone而不快樂,你更不會為了得到擁有Iphone的快樂而做更多不快樂的事。沒有「苦」,又近快樂多一步了。

你身邊都會有這樣的朋友嗎?他們常常不快樂,常常嚷著沒有錢沒有錢。可他們的月入總是傾注在那些令他們快樂的活動上。為了看得快樂穿得快樂吃得快樂,他們消費。但擁有的愈多,又不代表他們比其他人愈快樂。相反,買的東西愈貴,愈覺得自己沒有錢買更多更貴的東西。如果可以,其實快樂可以簡單一點。如果可以,沒有了尋找快樂的衝動,就少了大喜大悲的失落。

我跟大家一樣,都是消費者,都不是出家的智者。只要仍活在這社會,還是有一些規條要跟從。苦啊,凡人又怎能時時無苦呢?所以應享受時盡情享受,我們還是可以隨自己心意消費,或對人對事有所貪有求。不過人生總是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問題。有網友說得好,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讓自己活得這麼累?難道當中就沒有一些可以改變的小細節?

我知道我在說風涼話,但我很幸運,暫時活得無缺無憂。不富有,總尚算常樂。談快樂只能在快樂的時候,待自己遇上不快樂的情緒再講,便什麼都講不出,說出口的都不夠逍遙了。是的,人家說知足常樂,或者先知而後足。這個「知」字,或者包括了解與接受的意思吧?擁有更多,滿足到的是自己的欲望。但快樂不只是滿足自己,可能是反過來令少一點東西能滿足自己。當你看清楚有什麼值得快樂,有什麼不值一提以後,時間與心機都能更好被運用,應該快樂的機會更能好好把握,也少走一些自尋煩惱的冤枉路。

我本人,當然有太多欲望。所以仍沒有資格分享什麼親身經歷。但近來還是有一件關於快樂的小事,可以借此機會聊聊。

由小到大,我也很受蚊子「歡迎」。一家幾口,蚊子總是選我拚命叮!蚊咬是苦,很苦!特別三更半夜難得熟睡又被蚊子一口叮醒,又紅又腫又癢又痛,心情實在差得不得了。早前有一隻盲頭蚊,卻叮我的掌心與臉頰!古怪得令人髮指!好了,我記得從前我是很討厭蚊叮。又不知何時開始,竟能「理性」一點去理解這一點皮肉之苦。就在半睡半醒的朦朧間知到自己餵蚊了,第一反應不是大吵大罵,而是淘氣地自語「好了,叮了這幾口就夠你過幾星期了,是時候走了,再不走就別怪我動殺戒了」。然後死死地氣點蚊香,按一按腫起的地方,再睡。第二早,記得自己曾被蚊咬,但又已經沒那麼癢痛了。不開心還是會過的。如果不給自己太大反應,其實它亦沒有令我抓狂失控的能力。這是一個學習的過程。我也不是第一天便能被蚊叮以後(稍為)放慢心情。但能對這些小不幸習以為常,人生或會過得舒服一點。賺來的好心情都是自己的。

知易行難啊。但我們總是著眼於行難,知真的易嗎?我們知的夠多嗎?

容我再引用David的網友的留言:"Romance is rarer than friendship, but it tends to avoid those who aren't happy with themselves without it. Happiness, like romance, avoids its seekers, and crowds those who... well, not ignore it, but rather, let it find them. '

有試過拍蚊嗎,總是在快要拍到的時候牠便飛走。你愈大動作,牠愈易察覺。你不知道,你掌心的熱力與揮下的掌風,都早已驚動了蚊子。拍蚊,是要心平氣和當機立斷,一拍就夠。又或者用蚊香啊!你不拍牠也會走。不用急,牠留不了多久。

我想起非洲的小童,如果他們對蒼蠅蚊子的厭惡程度跟我們一樣,那是如何能活得下去?當他們習慣了飛蟲的存在,眼角總是有些黑點在撩動,反應愈來愈少,也就連帶反感亦消失,反抗亦不必。他們還是會癢,但知足常樂,蚊叮總比蛇咬好。快樂不是蛟子都死光,而是不執著那一點紅癢。如果快樂是將蚊子趕絕,那他們只會天天不快樂。每一天快樂與否都由蚊子決定。多麼可惜。

由此,又慢慢明白不來也不去與人來人往的意味。人來與人往都一樣,如果放得開其實都是相遇的一個階段而已。不執著人來,就不怕人去。不擔心人去,人又自然會來。愈求愈求不得,愈無求又往往能喜出望外。將一切視之不來不去要的智慧太高了,但對某種無關痛癢的刺激還是可視而不見。那些事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又為什麼非要在乎非要捨不得呢?世界總有太多來而復去的人與事,但歌詞寫到:看一看便夠。 Well noted with thanks.

愛情是最求不得的大事。愛情又是最難說放手便放手的難關。唯有希望年月令我們長了智慧,明白什麼是愛情。對那些純粹心動但又未到愛慕的人,對那些心底的欲望能夠淡然確認然後隨它自來自去。得不到他我們不快樂,在當下的確難受,心亂如麻。但希望睡醒以後有一把溫暖聲音說:為什麼得到他就等如快樂?為什麼我竟會因為得不到明知得不到的而白白不快樂?

得到未必快樂,失去未必不幸。而且,不盲目得到的人可以有更大空間收納更多真正希望擁有的寶物。不太在乎失去的人不會太易因小失大。當這個世界都在叫我們努力尋找快樂的時候,又不如試試走另一條小路,以減少不快樂為生活的樂趣。是減少而非杜絕,是調控主觀的感受,而不執著勉強世事世情順己意。

快樂固然吸引,但我開始懂得欣賞心安的美好。沒什麼好擔心,沒什麼好炫耀,自在自足地生活。知道自己做什麼,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不為了不可追的一追再追,留力為了應追的事三追四追五追。這樣過活是完美得有點誇張,但不失為學習快樂的人一個小小的目標。擁有不必太多,寧願多幾個擁抱。

「苦」似是無可避免,但也有分大苦小苦吧?吃得了小苦,嚐得出甘,這就是苦中作樂了。能夠作樂,就別管苦有多少,不想苦盡之期。嘿,沒有刺痛便懶知,不要問只要笑,得快樂時且快樂啊!

延伸閱讀一: Good News: Happiness Doesn't Exist
延伸閱讀二: Studying Buddhism: 第十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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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以為,寫了關於快樂的文章,讀了快樂的文章,我便會快快樂樂。
我這樣做,是為了記錄我心內一個想法,一個假設:其實快樂是可能的,是可以做得到的。
人生有一個可能,就可以再走下去,看看可能會換來什麼。

快樂。
條件非常吸引。

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愛己如人

「自己都不愛,怎麼相愛?」

想通了以後,大家都知道自愛的重要,只要愛自己就能找到最大的幸福。可他又再問,什麼是自愛呢?又為何從前沒有自愛呢?

一直以為自愛是不談條件的本能的愛,但這可能只是自戀。人自愛,還要有被愛的地方。跟愛別人一樣,愛自己也得有根有據。我們每個人當然需要自愛,亦值得自愛,因為我們都能創造一個可愛的自己。問題是,可愛的自己是需要恆常演進與維持。自愛需要學習亦需要練習。自愛不是口號,我們也可以很具體很實在地愛自己。

愛一個人要花多少功夫?就用同等的努力愛自己。給自己一個自愛的理由,而不是憑空想像一個自己,然後疊起雙手閉起雙眼,固步地依戀。比如說,你喜歡別人有上進心。那麼理性上,你是不太可能喜歡一個不上進的自己,對嗎?就算潛意識裡我們總是維護自己偏袒自己,但騙得了人騙不過自己的靈魂,實際上我們就不對這樣的自己動心。

不愛自己,就不會將自己「介紹」給自己喜歡的人。不愛自己,又怎會有信心愛人?

愛人如能如己,愛己亦應如人。假使因為愛情我們能夠勇敢地許下承諾作出改變,是不是也可嘗試以愛之名令自己變得得體可愛一點?

自愛不只是留在心中的信念,還有無數愛的承諾與行動。你愛自己,所以你做什麼。你愛自己,所以你不做什麼。我們還要說服大腦,令自己深信喜歡自己是正確而合理的決定。如果自己還是一臉頹然,光嚷自愛是不管用的。要自愛,就得好好讓自己值得被自己欣賞尊重。

人當然應該無條件地喜歡自己,但要先搞清楚什麼是自己。很多時候,那個傷心的消極的迷失的放任的人,其實未必是自己。至少我們相信,這與我們所期待的自己還有些距離,這與將來那個喜歡自己的人所信任欣賞的人還有些距離。正正因為我們要真誠的做自己,喜歡自己,所以更要學習如何將不是自己的陋習扔棄。自愛不是溺愛,愛也得有個理由。至少讓自己因自己而心動,為自己而驕傲,然後才能毫無保留地再學習愛別人。

愛自己比起愛別人,更易也更難。易在自己永遠與我常在,你總不會缺少愛自己的方法,就看你有多愛自己。難在你騙不過自己。你總是要花點心機精神時間,才能建立一些令自己心悅誠服的自愛的經驗或資本。很多時候,自以為自愛的我們其實不懂自愛,常常失敗收場。但我知道,我可以不喜歡別人,別人也可以不喜歡自己,但如果總是困在一個討厭自己的靈魂過活,生活也是太慘了。是應該為自己打算一下,做一些事情讓自己感覺良好,為自己打氣。

知難,行更難。但喜歡一個人尚且要從曖昧開始,喜歡自己也絕不是一見鐘情便能愛到白頭的童話。每個不完美的個體都要學習如何自愛。一個人如果記得自愛的必要,願意嘗試邊愛邊學愛,我想好事情是會接踵而至。

愛己,也別愛得太遲。

嗨,不開心!



林夕最近寫了一篇「鳩快樂」。顧名思義,重點討論盲目快樂的荒謬與不近人情。在我心中,林夕一直是為不快樂維權的代表人物。他的一首「開不了心」早已成為所謂悲觀者的主題曲,歌詞「不開心便不開心,也別勉強地慰問」成了抗爭的口號。他為不快樂講說話我並不出奇,只是他用上了一個「鳩」字,也許近來香港社會氾濫的正能量實在令他看不過眼吧,我猜測。

鳩這一個字,既意指生殖器官,亦有「盲目地」「胡亂地」的意思。我們說別人鳩UP,實指別人亂講胡說八道,當中還有一點憤怒的意味。一個人如果真的鳩開心,也就是說事無大小不分場合地亂開心一通,那就是失常委與不幸,是聞者傷心聽者流淚的一幕。如果一個城市強迫大家鳩開心,到頭來成功了:千人一臉,千日一笑臉,這是一個鬼城-活著都不是有血有肉的人,過的不是人生。人是會不開心的,人是不應亦不能漫無目的地自欺欺人,以正能量粉飾太平。

不快樂本無罪,正如快樂一樣。兩者皆人情,都應予以同等尊重。罪的是那一個鳩字。人生活,最重要是隨心。隨心喜,隨心憂。只要平日儲夠正能量,早準備一塊看得見陽光的透鏡,那麼不快樂沒有什麼大問題,反正早晚會快樂過來。當下如果不快樂,怎樣也不能勉強自己快樂,愈想快樂只會愈不快樂。

其實為何要逃避自然的不快?不逃避不抗拒,至少少了名為「恐懼」的負面情緒。了解多了,下一次再不開心便沒那麼崩緊擔心。你明白不開心其實也是真心,是此時此刻的心理反應。你聽到自己的感受,然後應似朋友一樣為他分憂,而不是無視他的不快,令他繼續有口難言繼續抑壓。為了開心而鳩開心,換來的是既非開心亦非不開心的空洞。明明嘻嘻哈哈地鼓勵自己,過後卻猶如被誰恐嚇威迫一樣,這樣的快樂又有多快樂?到頭來心底還有一把尖酸的聲音嘲諷自己:你做乜鳩?

持久快樂絕對需要不快樂的存在。這不是所謂的選擇,而是前人對生命的陳述。正如林夕所言,「幸福既不是必然,則必然有不幸的時刻」。快樂人生需要的不是逃避而是面對。當不快樂成為現實以後,誰也不能改變不快樂這事實。快樂的人沒有將將世界想像成美麗童話,他們不奢望人人常歡笑無人眼淚掉。快樂的人之所以快樂,是他們在遇上大大小小不快樂的情緒以後選擇不一樣的理解方式。他們忠於自己的情感,不鳩笑鳩哭,拒絕活在遐想自困自虐自導自演。他們只希望一步一步經歷不能逃避與逆轉的傷悲。痛是必然就只能默默感受那點痛。但只要痛定了捱過了,必然會勇敢地揮別負面情緒。積極地思痛,讓自己在明天更能抗逆抗壓。

快樂的人知道,鳩快樂是最危險的沉淪。當一個人鳩快樂,他其實將快樂神化,將不快樂妖魔化。他妄想快樂能夠解決一切問題,他以為笑一笑聽日就會好天晴空萬里。興高采烈在雨中疾呼「其實落雨又有咩好怕喎」,卻自討苦吃臥病在床,在下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在家養病無法在綠茵場上飛奔,這是多麼諷刺。落雨的確沒什麼可怕,但你還是要順著天時,在有瓦處靜候再靜候。我們不是要對負能量緊抱不放,亦不是將正能量奉若神明,憑快樂二字淨化世界。不鳩快樂,是提醒我們不需害怕不快樂;不鳩傷悲,我們要珍惜由衷喜悅的每個時刻。

有一種快樂叫處之泰然。對壞事情看輕一點放輕一點,其實不快樂與快樂一樣,不過是一瞬間的情感變化。快樂又如何,不快樂又如何?人既是要活在當下,當然包括當下的不快樂。活卻不等於單純被動的接受,你還可以客觀踏實地將極痛極悲的不快樂,轉化為刺痛與癢痛。

情緒如水,自流。危險的是人的盲目與偏執。將水儲起,一旦缺堤便一發不可收拾。他要流便流,不要強留。快樂時自討沒趣不快樂,跟不快樂時鳩快樂,難道都不是留難自己嗎?我深信林夕所寫的不是要我們擁抱悲痛,收集負能量做個怨夫怨婦。我們不需迎向痛苦,不需將整個世界描繪成灰黑的煉獄,只需「灑脫地尊重我的傷感」。痛好了別忘記每個人都能擁有生趣,無論當下的你快樂或不快樂,無論下一秒鐘你過得順利不順利。

鳩快樂的人似服無味的慢性毒藥。以為自醫,實情自傷。還不如讓自己誠實而受控地不快樂一下。不開心就不開心,不用小事化大。人有擁抱快樂正面生活的智慧,就不怕負能量由小擴大。不用依賴一面倒的歡欣麻醉自己。



延伸閱讀一: 鳩快樂 -林夕
延伸閱讀二: 鳩悲傷 - KevinYam




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悲約期滿



「不爭氣,有誰憐惜你?」

就算愛不到,也不應重複折磨自己。雖然痛苦很熟悉,悲劇既嘩眾又似能取寵,
不過,你要對自己誠實。只有自己不再以傷者自居,才能放心開心重新開始。
不要說不能,不要說不可能。將內心那些假設通通拋走。先改你對悲劇的執戀。

難道你不厭倦自己只能以被害者的姿態出場,只能乞討愛,等待被誰憐愛。
這樣的愛情健康嗎能夠持續嗎?這種愛人真的存在嗎?
應不應愛,愛要有多深有多真,是我們的選擇。但你繼續心痛,我們只會在旁氣憤。而已,又能多做什麼?

新對象實在沒有責任要替你前度修復你的心傷。
每一個人,是你是他,都希望下一個人更愛自己。我們都希望下一套是看得到大團圓結局的喜劇。
痛心的,即管痛心。誰能阻止?實情是無從避免。但有幾痛便哭多少淚。
你終會明白與承認多愁無益,濫情有害。

想想將來你最愛的那個人,希望看見一個怎樣的你?
想一想,那個人快將出現了。你是否覺得對方要半輩子戰戰兢兢地呵護你?
他很容易無心觸碰你脆弱的神經,你很容易幻得幻失。你們很容易捱不住,但你會以為這是命運。

我們都有責任將自己還原成一個可愛的人,然後交給下一個我們決定愛的人。
我們或會短暫失去這能力,但重拾要自己動手重拾。舊的那個人不會幫,新的那個人為何要幫?
愛是需要付出的。你細心想,在你能夠為對方付出之前,有很長的一段路程,你要學習如何自愛。

如果你已經做得很好了,到最後感情還是未開花沒結果。至少你仍能抱怨。你有抱怨的根據。
要是在最初你早已選擇了當個悲劇人物,以後悲劇接悲劇加場不止,其實又沒有什麼出奇難料。

如果你決意出發,就要做好出發的身心準備。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箱,問自己是否可以嘗試愛?
願不願意多走一步將困難的慢慢變作容易?生悲以後重頭開始,再尋樂極的感動?

你能嗎?你能的。

沒有一個人能比自己愛得自己更完全,沒有一個人比自己傷得自己更深;你叫你最快樂,你也叫你最心痛。
是的,有一些因他者而起的情緒困擾,亦能由自己終結。要談對象,先做一個對的人,試試做對的事情。

愛情不能勉強。他有他不愛的人,你也有你不愛的。不是嗎?但別做一個被別人討厭看輕的人。
更別討厭自己,別看輕自己。別可憐得以為每個不愛你的人,都將你恨之入骨,詛咒你孤獨終老。
說到尾又不過是愛情而已。合則慢慢來,不合快快去。人世是個人來人往的派對。拒絕無壞,只少點過頭握過手。
就算對方沒有展露歡容,至少你有報以微笑。就算留下的只是一個印象,也是美好的印象。

能夠令自己開心,才有信心逗對方笑。安全感來自我們的氣場。能夠獨立不怕獨身的,才不會中苦戀的慢性毒。
為什麼不怕獨身,因為快樂。為什麼能夠獨立,因為有信心。不能變成二,一加一也很好。

人到無求,心自然安又靜。求得太多太密,要他救自救都難。我們知道有些事情是求不來的。
喜歡的,應該爭取,不應無為自困掙扎太久。得不到的,自己學會開脫。
有些事情沒有問責的必要,他沒有愧疚,你無需思過。夕陽西下不是月亮的錯。

愛情是一套有無數悲劇情節的喜劇。演活角色要投入亦要抽離,眼淚應流則流,信心應給便給。
我們不做悲劇人物。劇中每個難關也是挑戰,心傷養傷,心痛止痛,將心意留給心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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