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將真實執行到底

分享的意義對我十分重要。

曾幾何時,我佔據著夜靜的黃金空擋,腦海有一個題目,有感受有想法,便埋頭樁樁樁鍵盤。一直打下去,發覺自己要完便慢慢收筆。按下「送出」,重看一次,發現錯漏百出。於是又來半個重作,再修改,再加一段。再按下送出的時候,原來又已經是一小時後。天夜亮,是時候睡了。

每天就是這樣重複著。

有時候,我會反問寫作對於我的人生的意義。寫作令我快樂嗎?寫作令我感覺良好嗎?並不。我是那一種貪心的作者。寫好以後,擔心流量擔心反應,等待留言等待欣賞。我不是那種寫了就一了百了,不求什麼的文字發燒友。聆聽自己,我想自己還是有所求的。有更多情況我在要求自己,要求自己明天再看同一篇的時候仍然感到滿意,不為自己的奇怪觀點而汗顏。當然,現實並不是總如人所願。愚人所願的不簡單啊。所以我收起的文章也不少。自己心中也會感到矛盾,因為捱更抵夜寫好的小小分享,最後竟然羞於面對群眾。不來也不去,這是多麼無謂啊!

所以,我覺得我並不會單純因為寫作而快樂。因為寫作對我來說是一個過程,除了輸出文字以外,有輸入讀者感受的部份。可是,我還是一直寫。儘管有時候離開數天,但最後還是乖乖的回來。嗯,算是自願的。問題來了,每一個作者都要問的問題,為什麼繼續寫日記?

如果寫作本身並不快樂而我仍繼續的話,那麼寫作本身其實是一種「需要」吧。骨子類,寫作是分享的一種途徑。有著分享這一種需要,就自然為了解決需要而恆常寫作。分享是絕對單向的。所以我開始明白自己日記並不看重溝通(communication),也沒有想過要真實的連繫(connect)誰。到最後,不過是因為滿足分享(Share)這本能需要。而分享本身的絕對忠誠與自由,才是滿足的來源。才是我寫下去的原因。

回來香港什至工作以後開始隱約有一種「寫不下去」的鬱悶,我嘗試解釋。

因為,我不再相信我寫的東西。或者這樣說:我不相信自己。

因為,我開始懷疑真實的東西是否必然美麗。我開始質疑熱誠能否蓋過天真與稚幼。我開始覺得,我分享的東西沒有分享的價值。它沒有觸動別人的能力,它失去了自己的光環與神聖。我羞於分享。我怯於分享自己的一切。腦海的,生活的,天真的,實際的,都彷彿有千萬過被嘲諷的可能性。更重要的,卻是那個寫作的人不再相信自己寫作的價值,也不對分享和赤誠抱有信心。

結果是這樣的:
有一天下班回家,打開筆記本,開始想著一整天腦海曾經出現過,值得跟別人分享的念頭。自我審查以後,這個太小題大做,那個太老生常談。左翻右覆都沒有什麼能切合身份,登大雅之堂。於是乎,挑了那個正常讀者最易接受的題目,用最大眾化的鋪排與字數,入迷地寫下去。一邊寫,一邊覺得這樣說「太過火」了,或者擔心人家的看法,於是刪了又刪,換上平實謙厚的。老生常談啊,最後互勉加油努力。人生苦短啊,最後稍為假積極以希望沖淡傷悲。收筆,睡覺。明天一覺醒來,晚上回家以後再看,發覺文章動也不動。自己再讀,竟然不好意思起來。多愁善感,像樣嗎?於是老羞成怒,引刀成一快把文章收起來了。自己因自己的「劣文」而罷工抗議。一罷就是三四天。這些日子,心中還是很想說什麼的。快樂的不快的,都希望可以說出來,期望自己能說中讀者的心事,互助互慰。可是不敢了。怕不知不覺地丟臉。於是眼巴巴的看著空置的日記。

我跟你說,這種餓著肚子的感覺不好受。特別當你明白自己為何不寫的原因是如此「幼稚」的時候。但矛盾在,如果不相信自己所寫的東西,又如何能由衷地寫下去?

今夜我看了一本書,作者叫人收網上的社交網絡工具創業致富。當中他提到建立自己的品牌。而自己品牌的構成和一個人的熱誠所在照他的講法其實有絕對關係。簡單來說,只要你很喜歡做一件事,本能地熱愛,那麼只要你不斷努力,你也有機會在那事情成功。比如說你很愛昆蟲,如果你用時間,心血,熱誠去經營一個有關昆蟲的博客,其實絕對有可能成功,亦有利潤(廣告)可圖。關鍵在於,你先需要找到你的熱誠(Passion)。

它給我的啟發不小。因為它似乎在說:只要你忠於自己,就算本質多白痴無聊的事情也可以找到認同與欣賞。

我不禁想起:也許從前我的日記的所謂賣點,就是因為我夠「天真」,忠於自己誇誇其談的本性,說自己的見解。假使這些都是難看的,但如果我恆常地難看下去天真下去,或者我這份對「真實」的信任與熱誠會得到回報?更重要的是,我可以在這樣的寫作中找到自己的生命力。我因為我創造的那些不切實際的願望或假象而感到自豪。我也期待著偶然一篇的偶然一句能偶然引起一個偶然讀到文章的人一刻感動。此刻匆匆卻無價無與倫比。

既是如此,我便找到保留那點「真我」的理由了。我還是可以像一個留學生一樣,自信地自以為是,看這個荒誕的世界。為自己麻醉,好讓自己可以繼續放大官感,寫自己的感覺感受。也試圖猜讀者的感受,以小搏大,希望偶然「說中了心坎那句」。其餘時間,至少寫了也不用後悔。不用怕這樣的東西「太行」「太爆」「太灰」「太積極」。如果自己是這樣,如果自己的文字也是這樣,為何不相信自己?又為何不相信自己的文字?

我不知道為何自己會這樣想,但我覺得喜歡寫作的人,心底中總是有一種強烈的自我意識。
文字是他/她投射自我的媒介。他就是感覺到自己的存在,對自己的想法著迷和有觸動的感覺,才會希望廣播傳揚。有人說這是一種創意的覺悟,其實與其說創意(Creativity),不如簡單一點,是創造(Create)的能力而已。自我意識到有創造的可能,是生命的証據。腦袋在轉動的感覺,好比血液在流動。同樣真實。你知道,你不會死,因為零可以變做一。儘管一可能一文不值,但一還是一。

我不太清楚,為何我對文章的自己與真實的自己連接起來的念頭如此抗拒。或者因為這個地方太「複雜」了。它介乎日記與Blog之間。介乎獨男與演講者之間。有一些曾經太真實。真實得入骨入肉。當自己也不願重看時,自然想從此不見天日埋掉算數。原因有很多,說出來不易明白,但卻是真實的。真實的不安與考慮。偏偏,諷刺的是我名字既然沒變,要找到真實中我是誰也沒有難度。到頭來其實也暪不了誰。我還會把這裡的文字放到面書裡去,卻又不大方介紹。這也是古古怪怪的。但這也是真實的。因為面對真實,我其實沒有勇氣。寫文章講心聲,是衝動而已。

為此,我認真想過像其他成功的作者一樣,多開一個地盤。把文章放好,然後多多推廣開去。我想,這是一個比較兩全其美的方法。讓更多人看到我想他們看的東西,讓這個「我」的身份清晰一點。我有想過從此放棄自己的名號,事實上對於我和大部份人說,它的價值不過是一些回憶而已。但我又覺得可惜,畢竟這類有血有肉。要我放棄自己,我做不到。要我分身比較易辦。所以,這類繼續故我。那邊就算是一個新我好了。到時候把link都貼在這裡,還望大家繼續支持那個初生嬰兒。他要長大,要自信的跟其他大哥大組站在一起,等待愛他的人,仍是需要很多鼓勵的。我會鼓勵他繼續真實,繼續分享,繼續自說自話。讓這種自我意識氾濫無休。

無能者終會因為堅持感動眾生,才華是一種專的吸引力。熱誠的吸引力更廣更白。
我寫作,寫得再棒,大概也不能為我掙到一千幾百。但為了快樂,為了自我滿足,這個就算不值得我還是會做。記得曾經說過,既然仍能寫,就寫下去吧。讀者的存在無可否認阻礙了自己對熱誠的專注,可是只要我幻想在跟別人分享,文字就自會由心而發。也許,最難看的地方就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因為別人不及你這樣難看啊!

那本書有一句說得很棒,我節錄下來:
「任何一個地方,能讓你覺得快樂,那就是你的家。」-西藏諺語

人一生尋覓的勇氣,或者源於一個安定的家。就是因為那個永恆的後盾,才有探索的動力。
我們都是這樣吧?今天寫好這樣一篇文章,明天的我不會突然聰明起來,我也不會刻意讓自己愚笨一點。只能說,我會繼續自在的,讓自己做回自己。如果文章那個自己因為什麼原因而做不了自己,最好也是因為誠實。感到快樂,感到滿足,做回自己,是人不言自知的追求與使命。沒有人說這是容易的,但不代表不能衝破。

對我來說,寫作並非永恆。分享亦非永恆。他們只是生命的一部份。
但誠實,真實的價值觀,最好是永恆的。那份因為誠實而有的坦白和胸懷也最後永留存。寫什麼,分享什麼,跟誰說,有誰看,從前說過現在再說一遍,不重要。重要是,說你想說的事。說「自己」。每天重新以不同刀片解剖自己的腦袋。積非成是,有何不可?真實,往往超出是與非的判決,只是我們沒有信心,硬要放自己在別人的顯微鏡下。

又一個零晨四時。今夜說的也許有點沉重,有點怪。卻是我對我的反思。假如一覺醒來我不再喜歡寫作,再沒有信心翻起筆記本記下腦中光怪陸離的一切,我覺得,以這一篇文章作為結尾十分適合。又如果,我醒來後仍然決定要開一個新地方,重新易名出發,我覺得,以這一篇文章作為開首,也是最佳選擇。

真實不知時日過。原來面對自己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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