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終於友誼萬歲

我知道,這世上有很多事,說過便過,逃不過結終。
但從沒有人說過,結束了的便不可能再開始。

在這一點結束,在下一點開始。
在另一線發展,以另一面繼續。

那天,我在,你在。我們不在一起,我們沒有開始,結束了情愫。
今天,我來,你來。我們仍然不在一起,但我們開始了。開始了純淨的友誼。
平又淡又穩的友好,在十年重逢以後開始。

一個他一個她要再續前緣,因為大家都放不低。

因為,我們是真的有緣,是真友緣。因為大家對於投緣的知己,都不想放手。
握著你,好好拉拉手,做個好朋友,一世一生。
做那種年輕相約舞池,老了酒樓閒聊的好朋友。

那時候仍未太懂得愛,仍是戰戰兢兢的跟對方一同承受急速的心跳。
在仍迷惘混淆,搞不清對方心意之際,卻同一時間被二個第三者打擾。
大家什有默契,都同時離開,雙雙與別個成雙。有異性沒人性,好友「分手」收場。
一別又是十年。再度重聚,又熟練地難離難捨。
彷彿觸電,可是大家都再沒心癮,亦沒必要重拾那久遺的一點點愛。
更多的是友情。雖然並不完全單純,但大家都知道是友情,最好是友情。
友情是最好。

友緣人,連情人也羨慕。
因為情侶分手後,往往難以快樂重聚。
友緣情重又深。千里再會仍如故。離座以後,也可再同座,未夠深動但久遠。
而且大家都記得,也感激,對方曾經的愛護。大家都不曾欠大家什麼,沒負誰。
那時候在承諾或謊話編成以前離開,說過就過。
所以回憶中沒半點不快樂之事,是一面倒的溫暖與甜蜜。
分別有分別的好,巧合地把不應發生的都止住。

到今天,年度之歌只是過去一首歌曲。
它不再流行,但它並未死。
它的生命跳到另一點另一線另一面上。

我不再是那個說粗口逗妳笑的小四生。
妳不再是那個因為我壞而留意我的天真女孩。

我不再心動要送妳CD。
妳不再心動要送我小說。

我再也不會問你現在的情事。
妳也再不會問我過去的情史。

我終於不再擔心誰是與妳熱戀的男朋友。
妳終於不再關心失戀後的我有沒有女朋友。

因為再聚也永沒有可能成為情侶,所以我不管好醜,分享未停。
因為一別以後有可能再做不成知己,所以妳也積極反應,偶有反思。

我跟妳說我當妳是朋友。
妳一直當我是朋友。

我沒說所以妳不會知道。
妳沒說,但我早己猜到。

好久不見,近來如何?
那一點不應份消逝以後,終可誠實地唱著友誼萬歲。
一個她有人愛。一個他已經忘記愛她的感覺,只餘下對她的慣性心動。
情變,友還是不變。長大了,友緣難求。

「回憶裝滿的抽屜 時光機裡的光輝」
聽著年度之歌,想起友誼萬歲。
朋友啊,看著妳幸福的樣子,我還要擔心什麼?

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聲嘶力竭的鬧鐘

 
為什麼渴睡的人要鬧鐘?

其實,沒有時鐘,時間也一直存在。看不到的二十四小時日復一日,日積月累以後,年輪刻劃了時間的軌跡。時間這概念在肉眼以外獨立存在,並不依賴時鐘。人創造時鐘,就是要讓時間變得具體,變得有跡可尋。可劃刻,可預計,可展望。時鐘似沉默寡言的管家於城市各處靜侯。他默然不語,看著人們如何利用每一吋光陰。有心之人會留意時間,反思自己生活的進度。如果不留神,時鐘就這樣乾等。時間卻從不放慢腳步等待任何人。時間這手推車上的一切機會與經歷,也說走便走。

有時鐘,人便珍惜時間嗎?
人畢竟太糊塗了。就算有時鐘也會因為各式各樣的籍口而忘了時間。對,忘了時間的只是人,時鐘一直安守本份。如果時鐘有生命,他也必然為年青又茫然的主人而憂心。假使時鐘有響鬧功能,提醒主子,人們便會留意到時間流逝之快,急起直追了吧?

直到這裡一切也是清楚。但我不明白的是:為何鬧鐘叫鬧鐘?可以不鬧嗎?
一秒以後發覺,原來不可以。沉睡之人,唔鬧唔得。

沉睡的人雖在時間內,卻感到時間的虛幻空間的模糊。在夢中營役,夢外人卻跟你說那是自我麻醉,醒後你將一無所有。這個時候,或者最好有一個鬧鐘。把你從迷失與籍口中拉出來。給你一個警號,讓你知道自己再沒有時間沉睡,沒有時間迷失。因為沉睡的人既迷失又失去方向感,溫柔的問候反而是籍口的溫床,只會讓人繼續沉睡下去,什至無了期沉溺放縱。有時候,還是要狠下心腸好好被鬧一下。或者感覺不好受,你鬧脾氣,但只有這樣的壓迫才夠真實,才能迫出現實的面孔,喚醒心中的英雄。

入夢以後倦意惰性作祟,有千萬個理由令人對時鐘視而不見。光陰竇貴,每一分每一秒也是生命的一部份。日出了,天亮了,要為自己奮鬥的時候到了而你仍夢一樣逃避現實,這時候需要的不只是時鐘,更急需一個鬧鐘。一個呱呱叫的大鬧鐘,他響你應
。模糊朦朧中你隱約聽到鬧鐘語重心長,對你既憂又怒,破口大罵。未醒之人,總覺得鬧鐘在鬧,吱喳不停。就只在你慢慢從夢境中看見現實,看見自己未完的使命與榮耀,看見身邊依賴你的家人,看見那些不願看見你迷失的朋友,你才聽得出鬧鐘早已鬧得喉痛聱沙。你混沌過日,他再也鬧不了,卻仍出盡力嗚咽。

這時候的你雖未醒,但開始醒覺。覺今是而昨非,面對夢境你有意識開始反抗掙扎,尋求辦法擺脫陰影,睜大雙眼而活,用心活,不再迷糊。

這個城市有很多沉睡的人。事實上究竟是打睏還是昏迷,還是自己最清楚。
朝陽早已老去成了夕陽,從西落下。晃一晃又一天一夜,轉眼快將一月一年,繼續放縱逃避可能就此一生。時間每天狂奔,快得可怕。是時候明白腦海中的安眠藥,只是迷幻藥麻醉藥。是時候為自己找來一個鬧鐘,好好讓現實鬧醒自己,讓幻夢更快完,雙眼更快打開,看得更清更決斷。

醒並不簡單。我們都曾經睡過,因為我們曾因為迷惘疲倦害怕而在夢中停留避風避雨。但現實只有一個,只有一處。身邊人都醒了開始為目標毅行,就只有你夢遊似的,仍在夢中尋夢而已。
床前的鬧鐘早已鬧得聲嘶力竭,銅鈴老化,從敲撞中誰人也聽得出無力感。但他是如此忠誠,對有能力有信念的人充滿信心,決不放棄一刻迷失昏沉的主人。

鬧鐘清清嗓子,又準備以最具力量的聲線提醒你:
「玩夠喇,是時候醒喇!起身吧!」

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真朋異獸


愈簡單的器皿,愈有條件夠盛裝複雜厚重的東西。

今夜,三五知己說起彼此近況。這個他灰心失意,正為自己漫無目的的日子而自怨自艾。他身邊的朋友,二話不說,開聲盡是到肉掏心的說話,群起攻之:「籍口,你根本就係懶!」。外人或許會體諒他落寞無魂,或會跟他打氣安慰說幾句希望在明天的標準勵志句,但他身邊的朋友沒有。浪接浪的警醒過頭躍下。老實說,他怎會沒知覺。偶然幾句一矢中的,撕中弱點,明明酸軟卻又百詞莫辯。唯有乖乖認帳,只因朋友說中了。

真正的朋友就是這樣的了。談話不留情面,情願真實。

交情愈深的朋友,交流愈簡單直接。大家可痛快做回自己,說心底話,講心中不平不悅,而無損友誼。這一種關係難求難尋,難在人一開始在陌生人面前總是複雜的。因為利益也因為利害,我們總是戴著面具做人。我們總希望自己體面的展露人前,於是自然顥得不自然了。多了一些修飾與保留,多了一些隱瞞與扭曲。這個在陌生人面前的我們是陌生而複雜的。又因為我們是如此複雜,人工修飾的一切會奪去真誠的固有空間。如果繼續維持複雜,更深層次的朋友關係便難以發展。因為我們是如此不簡單,城府之深令別人難以放下防衛交出信任。

知己老死是那些有本錢數落你質問你挑戰你但你又不會為此憤怒難堪的人。這樣不簡單的朋友,正在於他們夠簡單。簡單的性格,簡單的思路,簡單的語言與表情,呈現一個簡單的人。掏出真心,平實坦蕩,才能容得下複雜的人情。真正的朋友不需要在朋友面前賣弄什麼,因為一切都太易被看穿只會弄巧反拙。真正的朋友說話也不會刻意轉彎抹角,因為添上複雜繁複的枝節,愈難表達核心最簡單直接的意思。既然關係簡單,也就省卻試探之繁瑣,簡而不陋,單而不薄。真朋友開心見誠,真朋友見誠亦開心。簡簡單單的友情,才能盛裝真摯的交流與啟迪。

同座之人,未必人人也願赤裸。正因如此,那些願意素顏素服與你共晉晚餐的朋友,更是難能可貴。或者只有他們才會跟你說名牌老店的芝士蛋糕很難吃,痛罵你毫無主見人講你又信以後,帶你到街邊小店補回失落美味。他們其實並不仁慈,亦不厚道。有時候,真正的朋友更像猛獸。看見你的不智不進取不爭氣而抓狂,彷彿他們比你更憤怒。他們因真情而動真氣。外人會在你背後講是非,真正的朋友會當面講你的是非,讓你看清非的真面目,但亦會毫不猶豫捍衛你的是。每一句說話如針鋒相對,但又點到即止,絕不傷身傷心。正因真朋友簡單大氣,才能無掩無飾,收放自如。有是有非,才是真實。

這個可憐的他被朋友「點醒」以後,還是聽到許多真摯的肯定。這些都是實在而有力的,是與別不同的正能量。凡夫俗子,自有是與非。唯有真正的朋友以直報答友誼,議是也議非。不過想你議後得決,決而後行。

既肝膽相照,對陰暗處從不婦仁忌諱,這樣的真朋異獸,跟身邊的八哥烏鴉豬朋狗友是兩碼子的事。心境簡單的人,愈容易贏得簡單的信任。既是難求,我們更要珍惜,延續這份簡單,為心交護航。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一個人失眠

我很少失眠。

不。其實我久不久就會失眠。睡在床上聽著收音機報時,新聞已經聽了三四次,拉登已經死了三四次,還未入睡。這是一種壓迫。你會不自覺倒數距離起床還有多少時間。你有點擔心,著急,偏偏不能入睡。

很多時候,令人不能睡的只不過是一個很微不足道的理由。或者白天有一件事你想多了,想遠了。或者有一個人你想多了,想遠了。或者你發現自己有些人與事原來考 慮得太少,或者有些太近的事(比如起床以後的工作)你未考準備好。或者你不停地想最初十一時為何因為一個很天真很傻的理由而徹夜未眠。或者當你一直想自己 根本沒有能力或資格讓那些伸手不能觸及的「如果」干涉你的生活,卻又想「如果」發生了怎樣好。

這樣,明明閉上眼,你也只是躺下,而不是睡。不能,非不為也。

人愈壓抑的事愈容易在腦海浮現。閉眼的世界無人把關。情緒如流,把你想的事沖入腦袋。同一件事反反覆覆,來來回回,打入眼簾內。回過神來,又聽見了六下清脆響聲,又是正點新聞。

失眠,本來不算什麼一回事。可是當人不自覺理解失眠背後的原因,為合理的事去合理化,或把不可能發生的事硬套在可見的將來,失眠,就不再是失眠那樣簡單。

從床鋪起來,你發現自己根本不疲累。眼睛有點乾,但神智仍是清醒。你一個人失眠,卻相信天底下沒有另一個人跟你因為同一個天真或荒誕的理由而失眠。更沒有半個會因為失眠而寫一篇文章,令自己更接近名乎其實的失眠。其實這刻全世界都沒有失睡。兔子早已經睡了很久,我們這隻傻烏龜,在睡夢的賽道同樣遠遠落後。張開眼,有些事情總是差一點點。是追是停都有偏差。努力與放棄都不是最佳選擇。

如是者,你終會睡著,在一個絕不理想的時份草草睡去。你猜明天醒來時你可能已忘記昨晚失眠的原因,又或者那些原因已經失去令你抓狂的魔力。再從床鋪起來,拍停鬧鐘,看見陽光。經過一夜糾纏,自我無目的搏鬥,你打一個大呵欠,暗叫一聲「痴線」,然後長嘆,梳洗。隨之而來,是一整天累人的工作。失眠,還有失眠的一切,就似一場可怕的惡夢,令人不想再多想,也不願再提起了。

我很少失眠。
因為,我最終還是睡了-疲於奔命去睡。
早抖不能,唯有再嘗試晚安。

又來了,那六下清脆響聲。

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狗公


這一次,他清醒多了。

過錯的意義能蒸餾出來可以收進心坎中。他總是笨的,未曾精明過。幸好過錯帶來的啟示不用說明,從此學會反應。他是一隻普通的哈巴狗。性格溫順但面相略為猙獰的那種食肉獸。他自覺威猛,但說到底他畢竟只是一隻狗公。狗公不可怕,身為狗公也沒有什麼可悲。大自然之大,大得能容下各式趣怪荒謬不濟。最重要你知道你是誰。

狗公知道,所以只悲卑微的做著狗公應做的事﹐除了唯一一次的過錯。而他過錯所在,在於他的不安份。狗從來吃不了獅子,就算可以都是一群野狗混戰中將獅子咬傷。一對一,狗絕不是獅子的對手。儘管貓與獅子都是貓科動物,儘管狗與貓總是一對鬥氣冤家,而狗又總佔上風,但貓是貓,獅是獅。從前與小貓有過一後糾纏,那天身邊又出現了一頭與她相像的獅子。不諱言他心動。如果是別人的事,若與獅子同行狗公都知道只應追隨女王的尾巴。極其量相伴左右。食心起是異想天開,事實亦然。狗公錯,錯在以為時機成熟。主動進攻,卻被獅子反咬一口。儘管出其不備,但獅子不備而勝,安然無損。落荒而逃自覺心身傷透的,是不自量力的狗公。

力量與權威,在野蠻的國度能決定美人情歸何處。弱肉固然強食,強如獅子,更不應該是狗公的午餐。偏偏,在浩瀚草原中只容得下這樣膚淺的關係:食肉者與肉食。一切都應速戰速決。最好見血封喉,一擊即中。愚蠢又快餓昏的狗公入世未深,大概以為能一本天書走到老。獅子是肉,狗公有牙。彼此既是如此靠近,理應手到拿來。只是他忘記了,自己只是狗公。當然狗公也可以得到獅子,但他先要有獅王的風範與自信,他要有成為萬王之王的根基,至少,他得相信自己兇猛無比,已佔天時,才膽大包天理順自己吃獅子的行為。

但他在狗公群中只是一隻平凡的狗公。怕豬肥,怕牛笨,嫌田鼠體型太少,說火雞長得難看。好的自己追又追不來,有潛力的跟又跟不上沒有恆心。連守株待兔也覺麻煩。他常以蛇作例,想誰有天也能奇蹟吞象,卻不知道湖的另一邊有一隻癩蝦蟆只是隨口說說想食天鵝肉的下場。一子錯,從此遺臭萬年。吃肉世界的邏輯或者直線無比,但又往往充滿例外。而我們都以為自己會是現實的例外,卻不知道那是意外的開始。狗公不能怨。這意外絕非意料之外。被獅子長髮吸引,觸動凡心,以下犯上,心跡清晰可見,怎能辯稱衝動?

又或者,狗公的確衝動。但這衝動畢竟是森林中云云狗公的必經階段。只要死不去便會變得更強。初生之犢尚且不畏虎,狗公一時動神迷戀獅子想終生估有大快朵頤亦是情有可原的。只是錯過了,便得長大。沒有虎的威猛,沒有豹追逐的速度。天生沒有追求的龐大生理資本,卻又不如小熊那樣可愛討人歡心,什至舔眼淚也不會。比較太多,所以才更為自覺狗公的身份。花花世界中,也不知道最終能吃得了什麼,能吃也願吃。

不過,時日還是會証明一切。有時候狗公如厹,不過是因為定位模糊,目標不切實際,而且把靈魂永久休禁在狗公之軀。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只少不是一條蟲,只少仍有獵食的本能,只少仍有四條腿通處跑,為自己的生命奮鬥。世上狗公如此多,但也有令人神往歆羨的狗。這些雪橇犬,這些警犬,這些山地野犬的頭目,請別說他們是狗公。狗公是他們的過去,但在他們認清自己目標與優劣以後,早已在狗公自怨之時拔足狂奔,為犬名而戰。

在你威震河山,在人人仰狗大名之前,還是踏實一點清醒一點。請努力一點,成就自己為一隻有趣能幹的狗公。你是幸運的,現在身邊出現一匹脫韁的馬女。這一次,你應該清醒了,請一路安份同行,珍惜這種單純的相遇。

在人類的世界中,有一種關係叫友情。誰也不吃誰,但彼此仍然同行相伴。什至最後兩對佳人四人行,依然歡喜自在。她身邊絕對不乏駿馬良駒,你是拍馬也追不上。但你別氣餒。你將比那些年輕心急的狗公多一位知心的異性好友。如若你又再一次按捺不住,張牙舞爪,那你失去的必然更多。而且,你也太不尊重彼此這段友誼了。或者就保留一點距離,餓了咬咬骨頭便好了。別再衝動要自己受傷,也別再強迫她在美麗草原中與你分道揚鑣。

狗公與馬女,一同珍惜夕陽的美好。或許將來與她並駕齊驅的不是你,但你也不再是迷惘的狗公了。

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將真實執行到底

分享的意義對我十分重要。

曾幾何時,我佔據著夜靜的黃金空擋,腦海有一個題目,有感受有想法,便埋頭樁樁樁鍵盤。一直打下去,發覺自己要完便慢慢收筆。按下「送出」,重看一次,發現錯漏百出。於是又來半個重作,再修改,再加一段。再按下送出的時候,原來又已經是一小時後。天夜亮,是時候睡了。

每天就是這樣重複著。

有時候,我會反問寫作對於我的人生的意義。寫作令我快樂嗎?寫作令我感覺良好嗎?並不。我是那一種貪心的作者。寫好以後,擔心流量擔心反應,等待留言等待欣賞。我不是那種寫了就一了百了,不求什麼的文字發燒友。聆聽自己,我想自己還是有所求的。有更多情況我在要求自己,要求自己明天再看同一篇的時候仍然感到滿意,不為自己的奇怪觀點而汗顏。當然,現實並不是總如人所願。愚人所願的不簡單啊。所以我收起的文章也不少。自己心中也會感到矛盾,因為捱更抵夜寫好的小小分享,最後竟然羞於面對群眾。不來也不去,這是多麼無謂啊!

所以,我覺得我並不會單純因為寫作而快樂。因為寫作對我來說是一個過程,除了輸出文字以外,有輸入讀者感受的部份。可是,我還是一直寫。儘管有時候離開數天,但最後還是乖乖的回來。嗯,算是自願的。問題來了,每一個作者都要問的問題,為什麼繼續寫日記?

如果寫作本身並不快樂而我仍繼續的話,那麼寫作本身其實是一種「需要」吧。骨子類,寫作是分享的一種途徑。有著分享這一種需要,就自然為了解決需要而恆常寫作。分享是絕對單向的。所以我開始明白自己日記並不看重溝通(communication),也沒有想過要真實的連繫(connect)誰。到最後,不過是因為滿足分享(Share)這本能需要。而分享本身的絕對忠誠與自由,才是滿足的來源。才是我寫下去的原因。

回來香港什至工作以後開始隱約有一種「寫不下去」的鬱悶,我嘗試解釋。

因為,我不再相信我寫的東西。或者這樣說:我不相信自己。

因為,我開始懷疑真實的東西是否必然美麗。我開始質疑熱誠能否蓋過天真與稚幼。我開始覺得,我分享的東西沒有分享的價值。它沒有觸動別人的能力,它失去了自己的光環與神聖。我羞於分享。我怯於分享自己的一切。腦海的,生活的,天真的,實際的,都彷彿有千萬過被嘲諷的可能性。更重要的,卻是那個寫作的人不再相信自己寫作的價值,也不對分享和赤誠抱有信心。

結果是這樣的:
有一天下班回家,打開筆記本,開始想著一整天腦海曾經出現過,值得跟別人分享的念頭。自我審查以後,這個太小題大做,那個太老生常談。左翻右覆都沒有什麼能切合身份,登大雅之堂。於是乎,挑了那個正常讀者最易接受的題目,用最大眾化的鋪排與字數,入迷地寫下去。一邊寫,一邊覺得這樣說「太過火」了,或者擔心人家的看法,於是刪了又刪,換上平實謙厚的。老生常談啊,最後互勉加油努力。人生苦短啊,最後稍為假積極以希望沖淡傷悲。收筆,睡覺。明天一覺醒來,晚上回家以後再看,發覺文章動也不動。自己再讀,竟然不好意思起來。多愁善感,像樣嗎?於是老羞成怒,引刀成一快把文章收起來了。自己因自己的「劣文」而罷工抗議。一罷就是三四天。這些日子,心中還是很想說什麼的。快樂的不快的,都希望可以說出來,期望自己能說中讀者的心事,互助互慰。可是不敢了。怕不知不覺地丟臉。於是眼巴巴的看著空置的日記。

我跟你說,這種餓著肚子的感覺不好受。特別當你明白自己為何不寫的原因是如此「幼稚」的時候。但矛盾在,如果不相信自己所寫的東西,又如何能由衷地寫下去?

今夜我看了一本書,作者叫人收網上的社交網絡工具創業致富。當中他提到建立自己的品牌。而自己品牌的構成和一個人的熱誠所在照他的講法其實有絕對關係。簡單來說,只要你很喜歡做一件事,本能地熱愛,那麼只要你不斷努力,你也有機會在那事情成功。比如說你很愛昆蟲,如果你用時間,心血,熱誠去經營一個有關昆蟲的博客,其實絕對有可能成功,亦有利潤(廣告)可圖。關鍵在於,你先需要找到你的熱誠(Passion)。

它給我的啟發不小。因為它似乎在說:只要你忠於自己,就算本質多白痴無聊的事情也可以找到認同與欣賞。

我不禁想起:也許從前我的日記的所謂賣點,就是因為我夠「天真」,忠於自己誇誇其談的本性,說自己的見解。假使這些都是難看的,但如果我恆常地難看下去天真下去,或者我這份對「真實」的信任與熱誠會得到回報?更重要的是,我可以在這樣的寫作中找到自己的生命力。我因為我創造的那些不切實際的願望或假象而感到自豪。我也期待著偶然一篇的偶然一句能偶然引起一個偶然讀到文章的人一刻感動。此刻匆匆卻無價無與倫比。

既是如此,我便找到保留那點「真我」的理由了。我還是可以像一個留學生一樣,自信地自以為是,看這個荒誕的世界。為自己麻醉,好讓自己可以繼續放大官感,寫自己的感覺感受。也試圖猜讀者的感受,以小搏大,希望偶然「說中了心坎那句」。其餘時間,至少寫了也不用後悔。不用怕這樣的東西「太行」「太爆」「太灰」「太積極」。如果自己是這樣,如果自己的文字也是這樣,為何不相信自己?又為何不相信自己的文字?

我不知道為何自己會這樣想,但我覺得喜歡寫作的人,心底中總是有一種強烈的自我意識。
文字是他/她投射自我的媒介。他就是感覺到自己的存在,對自己的想法著迷和有觸動的感覺,才會希望廣播傳揚。有人說這是一種創意的覺悟,其實與其說創意(Creativity),不如簡單一點,是創造(Create)的能力而已。自我意識到有創造的可能,是生命的証據。腦袋在轉動的感覺,好比血液在流動。同樣真實。你知道,你不會死,因為零可以變做一。儘管一可能一文不值,但一還是一。

我不太清楚,為何我對文章的自己與真實的自己連接起來的念頭如此抗拒。或者因為這個地方太「複雜」了。它介乎日記與Blog之間。介乎獨男與演講者之間。有一些曾經太真實。真實得入骨入肉。當自己也不願重看時,自然想從此不見天日埋掉算數。原因有很多,說出來不易明白,但卻是真實的。真實的不安與考慮。偏偏,諷刺的是我名字既然沒變,要找到真實中我是誰也沒有難度。到頭來其實也暪不了誰。我還會把這裡的文字放到面書裡去,卻又不大方介紹。這也是古古怪怪的。但這也是真實的。因為面對真實,我其實沒有勇氣。寫文章講心聲,是衝動而已。

為此,我認真想過像其他成功的作者一樣,多開一個地盤。把文章放好,然後多多推廣開去。我想,這是一個比較兩全其美的方法。讓更多人看到我想他們看的東西,讓這個「我」的身份清晰一點。我有想過從此放棄自己的名號,事實上對於我和大部份人說,它的價值不過是一些回憶而已。但我又覺得可惜,畢竟這類有血有肉。要我放棄自己,我做不到。要我分身比較易辦。所以,這類繼續故我。那邊就算是一個新我好了。到時候把link都貼在這裡,還望大家繼續支持那個初生嬰兒。他要長大,要自信的跟其他大哥大組站在一起,等待愛他的人,仍是需要很多鼓勵的。我會鼓勵他繼續真實,繼續分享,繼續自說自話。讓這種自我意識氾濫無休。

無能者終會因為堅持感動眾生,才華是一種專的吸引力。熱誠的吸引力更廣更白。
我寫作,寫得再棒,大概也不能為我掙到一千幾百。但為了快樂,為了自我滿足,這個就算不值得我還是會做。記得曾經說過,既然仍能寫,就寫下去吧。讀者的存在無可否認阻礙了自己對熱誠的專注,可是只要我幻想在跟別人分享,文字就自會由心而發。也許,最難看的地方就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因為別人不及你這樣難看啊!

那本書有一句說得很棒,我節錄下來:
「任何一個地方,能讓你覺得快樂,那就是你的家。」-西藏諺語

人一生尋覓的勇氣,或者源於一個安定的家。就是因為那個永恆的後盾,才有探索的動力。
我們都是這樣吧?今天寫好這樣一篇文章,明天的我不會突然聰明起來,我也不會刻意讓自己愚笨一點。只能說,我會繼續自在的,讓自己做回自己。如果文章那個自己因為什麼原因而做不了自己,最好也是因為誠實。感到快樂,感到滿足,做回自己,是人不言自知的追求與使命。沒有人說這是容易的,但不代表不能衝破。

對我來說,寫作並非永恆。分享亦非永恆。他們只是生命的一部份。
但誠實,真實的價值觀,最好是永恆的。那份因為誠實而有的坦白和胸懷也最後永留存。寫什麼,分享什麼,跟誰說,有誰看,從前說過現在再說一遍,不重要。重要是,說你想說的事。說「自己」。每天重新以不同刀片解剖自己的腦袋。積非成是,有何不可?真實,往往超出是與非的判決,只是我們沒有信心,硬要放自己在別人的顯微鏡下。

又一個零晨四時。今夜說的也許有點沉重,有點怪。卻是我對我的反思。假如一覺醒來我不再喜歡寫作,再沒有信心翻起筆記本記下腦中光怪陸離的一切,我覺得,以這一篇文章作為結尾十分適合。又如果,我醒來後仍然決定要開一個新地方,重新易名出發,我覺得,以這一篇文章作為開首,也是最佳選擇。

真實不知時日過。原來面對自己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


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大方一點

那天聽收音機說:
如果別人稱讚你的話,請別大反應的說不是。不如大方的笑一笑,說一聱多謝更好。這個多謝,其實也是間接地肯定朋友的眼光。朋友讚你而你高興,他們看見也會快樂的。

英文有一個字叫assertive,但中文人比較少用。自我肯定好像太難理解,說要有信心又太「行」。相反,從小到大老師就教小朋友不要驕傲。啊,因為謙虛與驕傲是對立的。慢慢Self-assertive也被偷換概念了吧?

習慣成自然,有些人是比較「謙虛」。其實言重了,他們只不過是不懂面對compliment.聽到別人的讚賞,彷彿比人抬起了。腳不踏地不實在,於是就拚了老命反插自己幾句,把自己壓回地面。

人有時候竟有點犯賤。聽了別人的讚美,卻覺得不安。但情況反轉,我們都喜歡稱讚別人,希望看見別人滿懷自信,而自己是其中一道支持的力量。同樣情況,卻不是同樣的容易。

有人曾經跟我這樣說過:「我鄧你個「我」覺得慘。」這句幾乎已被忘記的說話,在我有意翻開歷史時無意中發現。又跟早幾天收音機說的不謀而合。

其實,一個人的好或不好不會因為一個人承認與否而有質的改變。跟別人說自己並不是太好,不會因誠實謙虛而顥得更好,同樣也不會立時改變了別人認為你好的認知。說話只是最後一個階段。在別人開口說你好之前,大概已經經歷過一定的觀察反思感受。說與不說,印象早已成形。人固然不必起勁說自己有多好多好,但也大概不必以為自己否認婉拒了別人的稱讚是一件美事。客套和得體是有的,但朋友的信任或多或少就此打住。朋友都想朋友覺得自己好,要是別人覺得你好,就大方接受吧。太「大方」,人情就不夠圓熟了。反正是一小楝美事,何需忌諱自己名不乎實?

人是需要對自己好一點的。別人看到你愛惜自己,自信自愛,也會被你對自己的態度而影響。當然自大是要不得,但自悲自謙也不得過量。朋友對你好,別覺無福消受。朋友欣賞你,別受寵若驚。說到底,不是別人如何看待你,而是你如何看待自己。如果你自己也不認為自己值得欣賞,那自然會本能地排斥別人的美言。別人以為你是假謙虛什至虛偽,或是你不當人家朋友,老是要客套一副恭恭敬敬的普通朋友的樣子,但你自己明白,自己只是實話實說。就是不覺得自己真的不錯,也不敢對自己太好,怕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扭曲認知。

人因為怕失敗,或者預視失敗,總是早著先機的說「我很蠢」「我不會成功」云云。聽到別人的稱美,又怕自己無力維持,或擔心若干日子過後打回原形,都說「其實我不好」。其實,這些都不必。好是好,這是人家一番主觀的美意。請笑納,並珍惜。也對自己公平一點吧。其實這個「我」並不是理智與感性中的我那樣不完美。或者正因為他的不完美,才令別人看見它突顯的美麗。這個「我」其實總有好處。

我們啊,請對「我」好一點。
不是要買什麼送給「我」,也不是要放縱「我」自我吹噓。只是閒時,或偶然,難得有人送上祝福,奉上欣賞與信任的話,笑說一句,多謝你。然後把這能量,好的地方好的表達方式好的才華,繼續傳揚。


收下禮物,請對「我」好一點。
讓對你好的人也感覺好一點。
也許,不自覺中,令聚會都愉快一點,令心情都美麗一點。

2011年5月8日 星期日

拎得起

老實說,其實放下並不難,提起才是困難的地方。

因為人總是先要放下才能提起。放下可以是急速的,不留情面的。因為地心吸力,所以到了要放手的時候,無論你願意與否,從你稍稍打開手指以後,那些承受不了的重量就會一直往下拉。過份握緊手會麻,不得不放下了。其實,到了要放手或放棄的時候,是放下還是扔下都不重要了。至少主觀上放下會破碎還是完好無缺都已經沒有分別。放下,是因為不適合或者提起的時候太辛苦。放下了,就不應再讓他在手心掙扎。

放下可以是被動的,但提起卻是主動的。你不會平白負重然後把重量放在手心。重要的人重要的事對我們有份量的一切,我們總是因愛或貪婪而想據為己有。但提起的硬幣總有兩面。儘管情緒上多想把心儀人物一擁入懷,提起之前,或多或少有過提心吊膽的時候。是緊張還是興奮都分不清了。

這個時候,你似乎有選擇。因為這種難言的驚與喜,你未有本能地如小孩拿起什麼。相反,你按著自己右手重複默唸別妄動。理智說,這是不提起,提不起,或者不能提起,不敢提起,不願提起,未急於提起,不屑提起,什至不必提起。你可是有很多個提起或不提起的理由與考慮,但重點是這是自己腦海的作業。你覺得合理。有時候不怕提起,而是怕提起後放不低,卻在不得不放時碎個稀巴爛。怕了吧?怕了嗎?還是根本不怕,卻寧願本來無一物?

的確,如果放下代表一段旅程的終結,那提起就如揚帆啟航,需要勇氣與信念。和放下不一樣,提起的過程要慢,提起要穩,提起是一種承擔。亦因為那種重量令我們感到生命的踏實。那是一種由心而發的快樂承擔,這點我們都明白。我想說的是放下與提起是有一點不一樣的。人可以迫不得已地放下,從此曾提起過的人的事的情通通都可以離開自己的生命。我們都試過的,多多少少都有,有何難?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提起是一種選擇,是一種個人選擇。無論你將要提起什麼,至少你得心甘而情願。要是提起但猶豫或有遺憾,倒不如置身事外輕踏湖上而過。提起了,始終是一種決定。

所以,有人說放下了的人勇敢,其實我覺得提起了的人也很勇敢。因為提起之前,他們總是有放下的經驗。他們除了「放得低」,還能向前走積極的「拎得起」。這一種有生命力的肌肉的人,旁人看見感覺健美。畢竟,人都希望自己得到更多。又有那個希望一生無憂無慮,無愛無恨,一切都似事不關己地放下放下,什麼都無能為力?不是的。肌肉既是注定有兩組,人不會只提起,也不可沉溺放下。放下太多,看似豁達,但我們其實可以提起更多。

我們值得擁有更多。所以,要是沒有人天生注定只能放下只會傷心只遇上遺憾偏差,那麼就跟自己定一個日子,說放下,就放下。放下了以後,別再想放下了什麼,放下了多久多遠,也別再自擾想著那種曾經實在的重量。都放下了,是時候學習做個「拎得起」的人。提起朋友的聚會,提起一點天真的興趣,提起護膚霜或背心,提起書本結他和相機,提起機票與地圖,提起麵粉和糖膠,提起電話與MSN,提起那個人給你的電影門票,直至能提起另一顆心。直至提起另一個人的名字,就想跟他/她說句我愛你。由遠到近,由輕到重,由提起到抱緊,由當初的一種個人決定,變成理性與感性鎖緊手腕,沒有「放下」的可能。

時間讓我們發現,自己還是有「放得低」的天份。
現在是時候做回自己,尋找「放下」以外的另一半,做個「拎得起」的人吧!

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弱能人士

其實我一直覺得,愛不是人人皆能。這愛是指愛情。
愛,可細分愛與被愛,愛可作為能力,資本,智慧,運氣,準備,承擔,等等等等。
欠了什麼,有些人就不能愛,或不能被愛。就好像小朋友未懂爬就不會走。
就算他走了,如果爬得不好不穩陣,走的時候只會更易跌倒。

通常一個人不懂一些事情,就會快快的把他們完成。
通常人面對自己不善長的事情,就會草草帶過希望盡早完成看到結果。
所以寫字不好的小朋友,他們通常都可以很草地「撩」字。
走得不好的人,他們會控制不了的向前衝。

是,因為他們控制不了自己,對結果沒有任何影響力,所以他們不能慢,不能也不敢等待。
明白慢的人,能夠慢的人,他們往往是那一方面比較成功的人。
所以寫毛筆字的人,能又清楚又慢地寫字。打太極的人,都能慢慢地提腳轉腰。

不憧的事,沒有信心做好的事,愈不敢拖長。自覺或不自覺的草草帶過。
愛情的弱能者,同樣面對這機制。或許他們控制不了心中愛的能量,只能快放快收。
不能慢慢地把愛逐點放出,也不能每天接收一小點的愛的反饋。

作為普世價值那一種愛,當然人人皆可。
但愛情,其實是一種程度較高的情緒反應。
有一些生命的肌肉需要學會用力,有些時候要忍耐,另一些時候要用力。
而且,要持久,平穩地愛,而不是連自己都感受不到自己愛什麼的時候,糊裡糊塗說我愛你。

我深信,這是困難的。
但當然,愛情也不是一門全慢的藝術。
是快慢有序。睇Timing從來不只是看兩個人,不只是看時空,
自己對於愛情流的駕馭,同樣需要捉緊當中節拍。

只快不慢,只慢不快
和愛情就算多近,還是差一步的。

記於20110505

可能你可能感興趣的: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