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來的東西,留起待來日再用。都不知道有沒有那個來日。
到時,可能已不合用,不想用,又或者時代變了,想用已用不到。
又或者,時日久了,未用己壞掉,未用卻不見了,未用卻已擁有更好的。
珍而重之,留待更好的場合才開封,本是好事。
可是這個更好,更合適,多少應該定下一 個有限之期。前提是自己還記得。
行樂,固然有代價。平凡人一個,錢和時間都有限。
卻是因為有限,所以更憂,或更想好好的把美好分配妥當。
所以也不是說儲起來儉活的人是錯。
只是,及時行樂,每隻字都有其重量,有其重要性。
人生,儘說苦的平淡的日子不少,所以當可以行樂,就要重視難得的機會。
要有意識地定義什麼是及時,盡量抑壓自己想起快樂延後的壞習慣。
樂,也可以是很簡單,很俗的一些享受與揮霍。
我愛計數。現在慢慢學習。計得掂,又歡喜的,不如行樂。不害人,一試而已。
有時,或者會後悔,買錯了,選錯了,但至少樂了一次衝動的快感。
也沒有太後悔的。還是擁有過,止了心癢。
滿足自己,是自己的責任。你固然應量力而為,但你不能不做。
選自己想的,同時對自己好的。一切都有時限,人如是,情物亦是。
不來也不去是很浪漫的。可更多時候,是貼地地覺得來了亦去了。
來都來了,別錯過一場偶遇。一切都會去,不傷人害己的,及時去想,是否無需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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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來的新寶貝,讓我見識了新天地。
雖然不知是否衝動,可是人愈大,愈來愈難有衝動。
既然想,而且小時候也曾想,那就GOGOGO。
真買了,心又踏實了。
PS: 有天想起,你曾說起跟男友的事情。多年過去,不知他是否仍是你的另一半。
如果是,只是極度感恩與恭喜,那時你的擔心是多餘的,你們還是克服了。
如果你已有新友人,我感慨時日威力真大,幾多對學生時期的戀人能走過十年又十年。
如果你已經單身,我想起你放起香港的大好前途,現在你在外國大放異彩。
是成功的人,到那裡都會成功。要幸福的,怎樣都會遇見自己的幸福。
靠近過,才能互相取暖。
遠去的你我,像星。分享著光。你看不見我。我看見你。
著照的光,更適合。其實光有時比熱,更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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